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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287—2011
澄明度检测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larity Test Equipment
2011-09-14实施
2011-06-14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JJF1287—2011
澄明度检测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larity
JJF 1287—2011
Test Equipment
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
2011年9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1287—2011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艾明泽(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晓滨(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张文美(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姜晓梅(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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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范围 2 引用文献… 3 概述·
(1) (1) (1) (2) (2) (2) (2) (2) (2) (2) (3) (3) (3) (3) (4) (5) (7) (9)
N
计量特性· 校准条件
5 5.1 校准环境条件,
5.2 校准用设备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 1 校准前检查 6.2 照度示值的相对误差 6.3 光源均匀性: 6.4 光源稳定性· 6.5 计时器示值误差:
校准结果表达·· 8 复校时间间隔· 附录A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附录B 校准记录格式附录 C 校准证书内页格式
JJF1287—2011
澄明度检测仪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可见异物检查法(灯检法)的澄明度检测仪的校准。
2 引用文献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献: JJG245—2005光照度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概述
可见异物是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等药物溶液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um。
澄明度检测仪是根据灯检法,用目视方法,在规定的照度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检测可见异物的分析仪器。
澄明度检测仪主要由专用三基色、照度连续可调的荧光灯组成的光源系统、数字照
度计(光电接收器)、时间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
A
B
D
H
G
图1 澄明度检测仪示意图
A一带有遮光板的日光灯光源:B一反光的白色背景(遮光板内侧):C一不反光的黑色背景: D一不反光的白色背景和底部(供检查有色异物);G一时间显示部分;H一照度显示部分;
E一一级(或二级)照度计;F一澄明度检测仪照度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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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量特性
表1计量特性
技术指标 ±12% ≤12% ≤12% ±1 s
序号 1 2 3 4 注:以上指标不是用于合格性判别,仅提供参考。
校准项目照度示值的相对误差
光源均勾性光源稳定性计时器示值误差
5不 校准条件
5.17 校准环境条件 5.1.1实验室温度15℃~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 5.1.2电源电压:(220士22)V;频率:(50士1)Hz。 5.1.3 周围无强电磁干扰;周围为暗室条件。 5.2校准用设备 5.2.1一级照度计或二级照度计。 5.2.2 秒表,采用分度值不大于0.1s的秒表或其他计时器, 5.2.3 移动工作台夹具。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 校准前检查
由专用三基色荧光灯、电子镇流器和遮光装置组成的光源系统应无频闪,能有效地控制阴影的影响和作用,并有明亮变化,照度在1klx~4klx范围内连续可调;背景为不反光黑色,在背景右侧和底部为不反光白色,遮光板内侧为反光白色背景。数字式照度计连接线路应接触良好,表面应清洁无损,无斑点等痕迹,数字显示清晰,无断笔划现象,读数直观稳定可靠,照度计探头应加防护盖(罩)。时间控制系统在0~60s范围内任意设定检测时间,具有声光提示计时开始与结束的功能。澄明度检测仪无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6.2照度示值的相对误差
用比较法,校准相对示值误差。将一级(或二级)照度计和澄明度检测仪的照度探头,同时安装在移动工作台夹具上,调整一级(或二级)照度计和澄明度检测仪的照度探头的测试面,使它们到可调遮光板的距离相等。移动工作台位置,改变测试面到可调遮光板的距离;或改变可调遮光板和调整澄明度检测仪右边的旋钮,来改变照度。使 - 级(或二级)照度计的显示值为某一读数,同时读取被测仪器光照度值,每点测量 2次,取平均值。按式(1)计算相对示值误差: 2
JJF1287—2011 _E-E ×100%
AE=
(1)
Es
式中:AE一 相对示值误差,%;
E一澄明度检测仪的照度计测量平均值,1x; E.
一级(或二级)照度计测量值,1x。
6.3光源均匀性
用一级(或二级)照度计,在澄明度检测仪的有效测量范围内,或底部(图1中D 的位置),调节照度至1klx左右,测量均匀分布的10个位置,见图2。测量每个位置的照度,按式(2)计算光源均匀性:
Emax -Emin X 100%
(2)
N:
Emax + Emin
式中:Emex -10次测量中的最大值,1x;
Emin -10次测量中的最小值,1x; N- 光源均匀性,%。
8 9 10
1 2 3 4 5 6
>
图2 测量位置示意图
6.4光源稳定性
用一级(或二级)照度计,在澄明度检测仪底部(图1中D的位置),在0min, 5min,10min,15min,20min,25min,30min记录读数,共测量7次,按式(3)计算光源稳定性:
[Emax Emin ×100%
S:
(3)
Emax+Emin
式中:Emax— 测量中的最大值,1x;
一
Emin 测量中的最小值,1x; S—一光源稳定性,%。
一
6.5计时器示值误差
选取15s,20s两个校准点,每点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点的测量值,按式(4)计算计时器示值误差:
(4)
At=to-t
式中:t 秒表测量时间的平均值,S;
to 仪器设定值,s; At- 计时器示值误差,s。
7 校准结果表达
经校准后的澄明度检测仪发给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标题,如“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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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如果不在实验室内进行校准时,需说明进行校准的地点; d)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进行校准的日期; h)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和代号; i)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ji)校准环境的描述; k)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1)校准证书及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 m)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n)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和报告的声明; o)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抽样程序进行说明
8 复校时间间隔
复校时间间隔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由用户确定,建议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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