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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428-2011 海外营地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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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1428-2011 海外营地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规范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1428—2011
海外营地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of overseas camps
2011-05-09发布
2011-07-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目 次
前言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野外营地的安全设计、 规划与布局要求 5. 1 野外营地的选择、 规划与布局 5. 2 通往野外营地道路的设置 5. 3 周界、围栏的设置要求
2
野外营地出入口的控制野外营地照明系统的设量野外营
5. 4
的设置要求
野女
的安防要
相的选择与安装要
5. 1( 野外营地安全保卫的设置要
5. 11 安全警报系统的设置要
通信设备设置要求
5. 12 办公楼 6. 1 办公场地选择
6. 2 办公楼的安防设计与规划 6. 3 周界与围栏
门窗的选择与安装要求电子安全系统公用设施
6. 4 6. 5
6.6
住宅 7. 1 住宅地的选择 7. 2 住宅内部的功能设定 7. 3 家政人员 7. 4 周界与围栏
出入口控制系统 7. 6 照明
7. 5
电子安全系统
7.8 门窗的选择与安装 7.9 其他 Q/SY1428—20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野外营地规划示意图附录B(资料性附录) 营地围栏、壕沟及掩体实例
11
12
Q/SY1428—2011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际事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欣、韩树举、王洪涛、闫伦江、张军、贺红旭、潘红磊、刘继臻、王丽
红、张莲芳、刘宜新、晃阳。 海外营地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外作业营地、办公楼及住宅的安全防范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风险海外项目营地的安全防范工程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安全防范工程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以维护海外作业人员的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人
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3. 2
入侵探测系统 intruder detection system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人或试图非法进人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
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 3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closed-circuit television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 4
出入口控制系统 access control system 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人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人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
系统或网络。 3. 5
威胁级别 threat level 存在于防护对象本身及其周围的、对其构成安全威胁的程度。
3. 6
周界 perimeter 需要防护区域的边界。
1 4总则 4.1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被防护对象的特性和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技防(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物防【包括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人防(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安全防范系统。 4.2安全防范工程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4.3安全防范工程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 4.4 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5 野外营地的安全设计、规划与布局要求 5.1 野外营地的选择、规划与布局 5.1.1营地应选择在开阔的高地上,且应远离主干道,周界围栏以外100m内不允许出现建筑和社区住处,并且有足够大的占地面积,以保证:
为外访者提供充裕的停车位,而且外访者停车区域应设置在营地之外,在入口岗哨的视线之内。 能安置工作人员所用的住宿拖车、办公拖车,集装箱,营地所有车辆以及电力与通信设施,
5. 1. 2 野外营地规划示意图参见附录A。野外营地及周边地带至少应被划分为如下区域:
外区:公共地带。 绿区:位于营地周围受一定程度保护的作业区。 限制区:营地周界外部,包含从营地周界的视线以内的外部环境以及需要巡察的基础设施(比如管道)保护区。 保护区:营地周界,以营地周界为界,该区域包含栅栏、地面和大门。 核心区:存放关键资产或者营地作业必需区域,该区域需要被保护。
5. 1. 3 营地内的布局应满足如下要求
工作人员的住宿拖车或集装箱要保持合理的安全间距,可根据风险等级进行调整,但不得小于规定的防火间距,帐篷或棚屋要保持合理的安全间距,可根据风险等级进行调整,但不得小于规定的防火间距,用于办公的拖车和集装箱要保持合理的安全间距,可根据风险等级进行调整,但不得小于规定的防火间距。
5.2通往野外营地道路的设置 5. 2. 1 通往营地的道路应是唯一的,且不应设置路标。如有来访者,在来访者访问之前给他们提供带有标记的地图,用坐标位置来告诉他们从哪离开主干道,从哪进人通往营地的道路。 5. 2. 2 通往营地的道路应设置在岗哨的视线范围内。 5. 2. 3 通往营地的道路不应正对营地的主入口。 5. 2. 4 在接近营地入口处应设立机动车缓冲装置,可设立人为障碍或者一连串的减速坡。 5.3周界、围栏的设置要求 5.3.1 营地周界应使用自然屏障或围栏。 5. 3. 2 如可行,营地周界的边缘宜呈直线形。 2 5. 3. 3 营地应且仅能设置一个人口,至少设置一个紧急出口,且紧急出口应设置在不易从外部发现的部位。 5.3. 4 营地周界围栏外部100m以内的植物应被清除。 5. 3. 5 营地周界应设置围栏,围栏至少应满足:
高约2m的互连金属围栏。 应有横向的支撑线绷紧(上、中、下)。 支撑柱坚固耐用,间距应不超过3m。 顶部设立高约1m的带刺铁丝网或者蛇腹形铁丝网,围栏的底部设立卷带马口铁。周界围栏设置实例参见图B.1。
5.3. 6 沙漠和半干旱环境中的围栏应满足以下要求:
沙漠和半干旱环境中的围栏外应设有壕沟、2m高的沙坝/土堤岸或狭道,围栏设置示意图参见图B.2。 壕沟应处于障碍物的外层,宽1m,深0.5m。 应由护坡和蛇腹形铁丝网组成障碍物,且必需相连,护坡至少要高2m,宽3m,护坡边缘应设置3层蛇腹形铁丝网,固定铁丝网的支柱应高2m,且支柱之间的最大间距为5m。支柱周围、单个带刺铁丝网与蛇腹形铁丝网的每个线圈相连。壕沟设置示意图参见图B.3。 在壕沟、护坡、蛇腹形铁丝网共同组成的安防工程中,至少应设有四个可移动警戒塔,警戒塔应能控制四周的环境并且能进行360°观察,塔间的最大间距为250m。如可移动警戒塔不可行,则应在护坡的顶部放置掩体(桑格),掩体(桑格)实例参见图B.4。 野外营地的大门应设置能有效控制车流的横杆或其他控制车流的设施。 海外作业营地内变压器、通信天线等应远离周界,未经许可不得接近。
5.4野外营地出入口的控制 5. 4. 1 通往营地的道路应设立屏障,以防止车辆高速接近。 5. 4. 2 野外营地入口外应有两个落下式栏杆,用于在允许车辆进入前检查车辆时隔离车辆 5. 4. 3 人口应有装有铰链铁网的钢制大门;野外营地的外部大门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处于关闭状态。 5. 4. 4 人口区域应设有全天候值守的守卫岗位。在主人口处应对所有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核查驾驶人员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如执照、护照或者身份证等。另外,发放必要的通行证来控制载货车辆的外出。 5. 4. 5 野外营地应设置人口控制系统,系统应有报警功能。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原则参见GB 50348一2004中3.4.4的规定。人员的出人控制应采用带有保安控制的“通行系统”进行身份识别,在通行证设计时应考虑:
方便对人员进行识别通行证上要有持有者的签名和照片。 不能显示公司的名称和地点。 在通行证上使用特殊墨水、压纹、钢印并对其塑封。 使用不同的颜色和标记来辨别不同类型的职员和使用区域。 通行证的使用、控制以及回收应方便易行。
5.4.6来访者的车辆不应停留在营地内或者人口对面。在接待者允许他们进入营地之前,所有的来访者应暂时停留在岗哨处。来访者应一直有人陪同,陪同者应对来访者的全过程负责。 5.5 野外营地照明系统的设置 5.5.1 野外营地基础照明系统应包括周界照明、检查站照明及区域照明。 5. 5. 2 周界照明应使得保安和巡逻队伍能够发现试图攀登、破环周界的人员,两灯之间距地面高度 1m处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20lx。 5.5.3检查站照明应使大门附近的整个区域照明充分,灯具需要按照安全程序安装固定。 5.5.4区域照明应保证大面积区域的照明,灯具应安装在临近的建筑物或者特殊立杆上。灯具的类型和安装高度取决于所要照明的区域。 5.5.5 泛光灯应保证不易发现人侵者区域的照明。 5.6 野外营地避难所的设置要求
野外营地应设置避难所,可选择可拖动的营房作为避难所。所有避难所的门应安装能从内部上锁
的锁定插槽,并可以控制营地警报器。所有避难所内部应存放未开封的水、食物、通信和医疗设备等应急物资。 5.7 野外营地公用设施的安防要求 5.7.1应对架空电缆进行巡查和监视 5. 7. 2 变电器位于建筑物外面时,应在其周身覆盖金属丝网或在其外部安装金属笼,并安装警报器。 绝缘开关应安置在24h有人值守的区域。 5.7.3 任何外来水源都应经过抽水和过滤设备后,方可使用。 5. 7. 4 水管线应埋于地下,对必需暴露在外的水管线进行巡查或者安装警报器 5.7. 5 水管线上阀门和水泵应安置在安全地方,暴露的阀轮应采用混凝土套或者金属笼对其进行保护。 5.8 野外营地锁具的选择与安装 5. 8.1 锁具
营地应配置锁具,选择时应考虑:
固定锁要比挂锁安全。 单门锁要比弹簧锁安全。 插锁的强度取决于与之相配的门及门框的强度。 外装门锁(锁体安装在门框表面上的锁)的强度取决于它的安装强度单边锁(只能从一边进行操作)要比双边锁安全。 密码锁比钥匙锁在使用时更安全。
5. 8. 2 钥匙锁 5.8.2.1 在选择钥匙锁时应考虑:
被保护物品的价值。 锁的防撬等级。 钥匙的使用权。 锁的使用频率。 锁具对外部气候环境的适应能力。
5.8.2.2在使用钥匙锁的同时,还应配备其他的安全设备,如门插、横木等。 5.8.2.3 钥匙锁应经常维护、保养。 5. 8. 2.4 屋门和大门在日常作业时处于散开状态,不使用时应挂锁锁住。 5.8.3钥匙 5.8.3.1应妥善分发和控制所有的钥匙和密码锁的密码。钥匙的保管应与使用其锁的设备执行相同的安全标准。 5.8.3.2 使用钥匙时要在管理员处登记,贴过标识的备用钥匙需要妥善保管在保险柜中。 5.9野外营地保险箱与保险柜的选择与安装要求 5.9.1保险箱
应采用整体结构的(单体)保险箱,并能够承受数小时的各式各样的破坏,如防盗、耐火等。重量较轻的保险箱用砖块水泥或者用螺钉将其固定在地板上。保险箱应选择密码锁。 5.9.2 保险柜
保险柜应由金属制成,并且是单块整体结构。合页和折页轴应能承受攻击,保险柜可选用钥匙锁或密码锁。 5.10 野外营地安全保卫的设置要求 5.10.1野外营地所需的保安数量应取决于威胁等级、岗位的设置以及换班次数,岗位的设置至少应能够做到:
对营地大门处人员、车辆进出进行控制。 对其他可能接近途径的控制。 巡逻。 快速反应小组,
5.10.2应设专人(如该部门主管、副手、管理人员)指挥安全保卫工作。 5.10.3 应在地图或平面图里标注保安站。 5. 10. 4 在必要时,保安力量可按照需要分为固定岗保安、巡逻岗保安、快速反应小组、贴身保镖、 车辆护卫小组等 5.10.5保安人员应根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要求配备适当的防身器材,如轻武器、警棍、通信设施和防毒面具等。 5.10.6 营地应编制书面的突发事件的应对程序,且分发至每个保安人员,应对的突发事件包括:
未经授权的人员进人营地。 非法的环境污染行为(特指有毒有害物品)。 在营地发生员工之间的打斗。 与武装分子接触绑架或绑架企图。 营地撤离。 紧急医疗教助和意外事故。 火灾。 持有武器者闯人。 遭遇武器袭击时的反应。 遭遇抢劫。
5.11安全警报系统的设置要求 5. 11. 1 营地设置警报声音应区别于火警系统的安全警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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