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428—2014 代替Q/SY1428—2011
海外营地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of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for overseas camps
2014—08—22发布
2014一10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1428—2014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野外营地的安全防范工程要求 5. 1 野外营地的选择、规划与布局 5. 2 通往野外营地道路的设置 5. 3 周界、围栏的设置要求 5. 4 野外营地出人口的控制 5. 5 野外营地照明系统的设置 5. 6 野外营地避难所的设置要求 5. 7 野外营地公用设施的设置要求 5. 8 野外营地锁具的选择与安装 5. 9 野外营地保险箱与保险柜的选择与安装要求 5.10 野外营地安全保卫的设置要求 5. 11 安全警报系统的设置要 5. 12 通信设备设置要求· 6 办公楼的安全防范工程要求 6. 1 办公场地选择
1
5
办公楼的安防设计与规划
6. 2
6.3 周界与围栏 6. 4 门窗的选择与安装要求 6. 5 电子安全系统 6. 6 公用设施住宅的安全防范工程要求 7. 1 住宅地的选择 7. 2 住宅内部的功能设定 7. 3 家政人员 7. 4 周界围栏 7. 5 出人口控制系统 7. 6 照明 7. 7 电子安全系统 7. 8 门窗的选择与安装 7.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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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 10 I
Q/SY 1428—201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野外营地规划示意图附录B(资料性附录) 营地周界防护示意图
11 12
.................................................................
·······.
·············.
......................
I
Q/SY 1428—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SY1428—2011《海外营地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规范》,与Q/SY1428—2011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标准适用范围,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极高风险和高风险海外项目
营地的安全防范”。 b)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海外营地”。 c) 第5章、第6章、第7章名称分别改为“野外营地的安全防范工程要求”、“办公楼的安全防
范工程要求”、“住宅的安全防范工程要求”。 d)具体指标的调整:
一5.1.1周界围栏以外不小于10m(2011年版为100m)内不允许出现建筑和社区住处;一5.3.4围栏外部不小于5m(2011年版为100m)以内的植物应被清除; 5.3.5顶部设立高约0.5m(2011年版为1m)的带刺铁丝网或者蛇腹形铁丝网;一5.3.6营地周界围栏外部应设壕沟,宽2m,深2m,壕沟外设防护设施(2011年版为
“壕沟应处于障碍物的外层,宽1m,深0.5m");一6.1.2“距离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使领馆、宗教场所等敏感目标不低于500m”
(2011年版为“不得将场地选择在距离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目标的大使馆、宗教机构 100m的范围内”)。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际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社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欣、韩树举、王洪涛、闫伦江、张军、贺红旭、潘红磊、刘继臻、雷文
章、王劲松、牛皓、王丽红、张莲芳、刘宜新、显阳、陈默。
II
Q/SY 1428—2014
海外营地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外作业的野外固定营地、办公室及住宅的安全防范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
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极高风险和高风险海外项目营地的安全防范,中低风险地区可参照执行,极高风险地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海外营地 overseascamps 本标准中的海外营地指海外项目野外固定营地、城市内办公室及住宅。野外固定营地指使用时间
在一年以上或承担作业支撑作用的野外营地。 3. 2
安全防范工程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SPS) 以维护海外作业人员的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人
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3.3
入侵探测系统intruder detection system(IDS)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人或试图非法进人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
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 4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closed-circuit television(CCTV)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5
出入口控制系统 access control system (ACS) 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
系统或网络。 3. 6
威胁级别threat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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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于防护对象本身及其周围的、对其构成安全威胁的程度
3. 7
周界perimeter 需要防护区域的边界。
4总则
4.1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被防护对象的特性和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技防(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物防[包括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人防(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安全防范系统。 4.2安全防范工程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4.3安全防范工程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 4.4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5野外营地的安全防范工程要求
5.1野外营地的选择、规划与布局 5.1.1营地应选择在开阔的高地上,且应远离主干道,周界围栏以外不小于10m内不允许出现建筑和社区住处,并且有足够大的占地面积,以保证:
一为外访者提供充裕的停车位,而且外访者停车区域应设置在营地之外,在入口岗哨的视线
之内。 能安置工作人员所用的住宿用移动营房、办公营房,集装箱,营地所有车辆以及电力与通信设施。
5.1.2野外营地规划示意图参见附录A,野外营地及周边地带至少应被划分为如下区域:
一外区:公共地带。 —一绿区:位于营地周围受一定程度保护的作业区。
一限制区:营地周界外部,包含从营地周界的视线以内的外部环境以及需要巡察的基础设施(比如管道)保护区。 保护区:营地周界,以营地周界为界,该区域包含栅栏、地面和大门。 核心区:存放关键资产或营地作业必需区域,该区域需要被保护。
一
5.1.3营地内的布局应满足如下要求:
工作人员住宿的移动营房或集装箱要保持合理的安全间距,可根据风险等级进行调整,但不得小于规定的防火间距帐篷或棚屋要保持合理的安全间距,可根据风险等级进行调整,但不得小于规定的防火
一
间距。 用于办公的营房和集装箱要保持合理的安全间距,可根据风险等级进行调整,但不得小于规
一
定的防火间距。
5.1.4必要时,野外营地的规划与布局可考虑设置直升机起降区域,以满足紧急情况下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的功能。 5.2通往野外营地道路的设置 5.2.1 通往营地入口的道路应是唯一的,且不宜设置路标。 5. 2. 2 2通往营地的道路应设置在岗哨的视线范围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