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502.7—2016
炼油化工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第7部分:厂区铁路
Design specification of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for general plot plan and transportation-
Part 7 : In-plant railway
2016—0127发布
2016一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502. 7—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般规定线路及站场
4
5
6 轨道、道床 7 路基及排水 8 通信、信号 9 机车、车辆
4
轨道衡 11 厂内铁路管理区 12 其他规定
10
Q/SY 06502.7—2016
前創言
Q/SY06502《炼油化工工程总图设计规范》是炼油化工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9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厂区总平面布置;第3部分:厂区竖向布置;
一第4部分:围墙、大门、守卫室;
第5部分:厂区道路;一第6部分:工艺装置及系统单元竖向布置;
第7部分:厂区铁路;第8部分:厂区管线综合;第9部分:厂区绿化。
一
本部分为Q/SY06502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宾宾、梁新民、潘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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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02.7—2016
炼油化工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第7部分:厂区铁路
1范围
Q/SY06502的本部分规定了石油化工厂区铁路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线路与站场、轨道及
道床等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厂区铁路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387—2008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012—2012 Ⅲ、IV级铁路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90—2006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7- -201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475—2008 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 GB 50489- -200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 50984—2014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SH/T 3023 2005 石油化工厂内道路设计规范 SH 3090—1998 石油化工铁路设计规范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T 3107- 一 -2000 石油化工液体物料铁路装卸车设施设计规范 TB 10001—2005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 TB 10063—2007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Q/SY 1190一2013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铁运[2010]10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危险货物 dangerous cargo 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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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3. 2
专用线 special spur track 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3.3
货物站台 cargo platform 为便于货物装卸作业而修建的建、构筑物,一般分为在轨面以上高度小于1.1 m的站台和高度
不小于 1.1 m 的高站台两种。 3. 4
轨道 track 由钢轨、道岔、轨枕、道床等组成的工程结构。
3.5
钢轨rail 用钢轧制成一定长度的工字型断面型钢,是直接支撑和弓引导车轮的构件。
3. 6
道床 bed 支撑和固定轨枕,并将其荷载传布于路基面的轨道组成部分。
3.7
接轨站 junction station 有两条及以上的铁路正线引人的车站。
3.8
编组站 marshalling station 为大量货物列车编、解作业而设置的车站
3. 9
横列式 layout form of broadwise 线路与线路或主要车场与车场并列配置的布置方式。
3.10
纵列式 layout form of transversal 线路与线路或主要车场顺序排列的布置方式。
3. 11
有效长度 effective length 站线全长范围内可以停留机车车辆而不妨碍临线使用及满足设置警冲标和信号机的长度
3. 12
道岔turnout 把一条轨道分支为两条或以上的设备
3.13
车挡stop buffer 设置在尽头末端防止机车车辆运行的设备。
4一般规定
4.1石油化工厂内铁路应根据管理体制、近期和远期的货物量、品种等,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进行设计,并适当考虑发展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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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厂内外铁路应相互协调,线路短捷,方便调车作业。 4.3新建石油化工企业只应有一个接轨站。选择接轨站时,应根据企业货运量与铁路部门协商确定。 4.4石油化工铁路宜采用货物交接方式,不宜设置编组站。 4.5厂内铁路应与厂区总平面、竖向及道路等布置相协调,应尽量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 4.6改扩建企业的铁路应合理利用和改造现有铁路。 4.7厂内铁路可委托具有资质的铁路专业公司进行厂内铁路管理与维护。 4.8厂区铁路设计范围为厂区围墙范围内的铁路线路、装卸区平面及竖向布置等。 4.9厂区铁路设计除应符合GB50012一2012 的有关规定,尚应符合防火、防爆等规范的要求。 4.10线路、轨道、通信、信号等的设计除应满足本部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 SH 3090一1998,TB 10001一2005,GB 50090一2006,SH 3097一2000 等规范的要求。
5线路及站场
5.1铁路年货运量应根据工厂规模、运输量比例等确定。日货运量和车辆数、车列数的计算按 SH 3090一1998 中的附录A确定。 5.2铁路线路应按照货物品种和装卸作业的特点,集中分区布置,一般情况下,宜分为液化烃及可燃液体和固体、散装、堆装、酸碱、集装箱等装卸线。 5.3固体货物装卸线宜靠近仓库或储存设施布置,可根据仓库及储存设施布置情况采用纵列式布置。 5.4液体装卸台及其线路,应集中采用横列式布置方式,并宜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当受到地形条件限制时,个别装卸台及其线路,亦可采用纵列式布置。对采用横列式布置方式的装卸区,执行SH 3090一1998中3.0.3的规定;一条装卸线的一次装卸作业车辆数,执行SH 3090一1998 中3.0.4的规定。 5.5固体货物站台宜设置防雨棚。站台高度应根据运输车辆确定,站台应高出轨顶1.0m~1.1m,其他站台高度应满足GB50012一2012 中8.3.3 和8.3.4 的规定。 5.6各类装卸线应为平坡直线段,在困难条件下,执行以下规定:
a)不靠站台的装卸线(可燃、易燃、危险品装卸线除外)可设在半径不小于300m 的曲线上; b)可燃液体、液化烃、剧毒品和各种危险货物装卸线可设在半径不小于500m的平坡曲线上;
普通固体货物装卸线可设在不大于1.5%的坡道上。
c)
5.7各类装卸线有效长度按 SH 3090一1998 中的附录 B计算确定。 5.8液化烃、可燃液体装卸线应采用尽头式,不得兼作走行线。液化烃装卸线宜单独布置。 5.9车挡前附加距离和车挡后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GB 50187一2012中 6.2.17的规定。 5.10装卸线道岔区的坡度,宜与装卸线段的坡度相同。 5.11各类线路之间以及线路与装置、设施等之间的距离除满足GB 50160一2008 的要求外,尚应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铁运[2010]105号),GB50016—2014,GB50187—2012,GB4387 2008,GB 50058一2014,TB 10063一2007 等的要求。 5.12厂区铁路防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50489一2009 的有关规定。 5.13厂区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设置、分级、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看守执行 SH/T 3023一2005中的 5.1,GB 50160—2008 中的 4.3.2,GB 4387—2008 中 5.4 和第 7章的有关规定。
6轨道、道床
6.1厂内铁路线路钢轨类型宜采用50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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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装卸区站场内各股道的道床应按单线设计。 6.3厂内铁路除下列线路宜采用整体道床外,其他线路可采用碎石道床:
a) 重质油类和不易挥发的液体物料装卸线; b) 酸、碱装卸线; c)厂房和仓库内线路及洗罐线; d))j 跨线漏斗下的装车线; e) 装卸易散落物料需清扫回收的装卸线。
6.4对装卸具有严重腐蚀性物品的线路轨道,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6.5道岔的轨型应与线路的轨型一致,道岔号数不应小于9号 6.6与外部铁路之间,应对轨道采取可靠的钢轨绝缘措施。轨道绝缘及接地设计应满足GB 50012 2012,SH 3097一2000 等设计规范的要求。
7路基及排水
7.1厂内单线铁路的路基面宽度可根据路基土质的性质确定。在曲线路基外侧,应考虑加宽。装卸区站场路基横断面宜采用 10%~20%的横坡。 7.2装卸区站场外侧的线路中心线至路基面边缘的宽度不应小于3m;在梯线和经常有调车人员上下车作业的一侧,从线路中心至路基边缘的宽度不应小于3.5m。 7.3厂内铁路的路基和站场的排水应与厂区排水系统相协调。 7.4易燃易爆、毒性、腐蚀性的装卸区雨水应统一收集并采用清污分流方式排放。 7.5厂内铁路排雨水系统宜采用明沟。股道间纵向排水沟坡度不宜小于 2%。 7.6焦炭装卸区污水可引入储焦池 7.7 当排水沟位于调车人员上下车作业的 一侧或操作人员经常通行的地段时,宜采用盖板排水沟,盖板宜采用格栅式,不应采用密闭式。
8通信、信号
8.1厂区铁路及其连接线的铁路信号、通信设备,应按调车运行的要求设计。 8.2铁路调度室应设调度电话,接轨站、厂区调度、货物调度等应设直通电话。 8.3铁路装卸区、道岔群、调车作业频繁地段和道口等处,应设置照明设施。 8.4电气设备防火、防爆的设置应满足GB50160一2008,GB50058一2014等规范的要求。
9机车、车辆
9.1厂内铁路机车执行 SH 3090—1998 中 7.0.1的规定。 9.2厂内铁路应采用内燃型机车,内燃机车宜为同一系列 9.3厂内铁路宜考虑配备具有腐蚀、有压等特殊液态和需保温物料的车辆。自备车辆的数量可按 SH 3090一1998 中的附录 D计算确定。
10 轨道衡
10.1 需要计量的货物应在其进出的线路上统一设置轨道衡 10.2轨道衡线应采用通过式布置,轨道衡线的长度应根据线路配置和轨道衡的类型、称重方式、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