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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949.12-2021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2部分:搬运6 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3.57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02 09:48:53



推荐标签: 叉车 车辆 稳定性 集装箱 货运 验证 26949 以上 及其 长度

内容简介

GB/T 26949.12-2021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2部分:搬运6 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 ICS 53.060 CCS J 8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949.12—2021/ISO22915-12:2015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第12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
伸缩臂式叉车
Industrial trucks—Verification of stability—Part 12:Industrial variable-reach
trucks handling freight containers of 6 m length and longer
(ISO22915-12:2015,IDT)
2022-07-01实施
2021-12-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6949.12—2021/IS022915-12:201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26949《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的第12部分。GB/T2694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平衡重式叉车;第3部分: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第4部分: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和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200mm的栋选车;第5部分:侧面式叉车(单侧);第7部分:双向和多向运行叉车;第8部分:在门架前倾和载荷起升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第9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第10部分:在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第11部分:伸缩臂式叉车;第12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一第13部分:带门架的越野型叉车;第14部分: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第15部分:带铰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一第16部分:步行式车辆;一第20部分:在载荷偏置条件下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第21部分: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大于1200mm的栋选车;第22部分:操作者位置可或不可起升的三向堆垛式叉车。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2915-12:2015《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 第12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
有限公司、龙合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建超、王丹、余鹏程、杜晓莉、杨静、赵春晖、马乙、刘利明。
I GB/T 26949.12—2021/IS022915-122015
引言
稳定性是考核工业车辆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集装箱运输业的高速发展,对集装箱设备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大。集装箱伸缩臂式叉车以其独特的结构及所配备的专业属具,成为解决装卸搬运集装箱的高效设备。随着国内集装箱伸缩臂式叉车制造商的增加和国外对进人其市场准人要求的提高,稳定性作为考核集装箱伸缩臂式叉车安全性的重要指标,需要对此类产品的稳定性验证要求进行规范统一,并与国际接轨。
GB/T26949《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旨在确立ISO5053-1所定义的工业车辆的稳定性及其验证
方法。GB/T26949拟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平衡重式叉车;第3部分: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第4部分: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和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200mm的栋选车;第5部分:侧面式叉车(单侧);第7部分:双向和多向运行叉车;第8部分:在门架前倾和载荷起升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第9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第10部分:在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第11部分:伸缩臂式叉车;第12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第13部分:带门架的越野型叉车:第14部分: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第15部分:带铰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第16部分:步行式车辆; -第17部分:货物及人员载运车;第20部分:在载荷偏置条件下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第21部分: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大于1200mm的栋选车第22部分:操作者位置可或不可起升的三向堆垛式叉车;第23部分:卡车携带式叉车;第24部分:越野型回转伸缩臂式叉车。
-
1
-
本文件仅涉及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空载或满载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
II GB/T26949.12—2021/ISO22915-12:2015
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2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
伸缩臂式叉车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验证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空载或满载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有吊具(顶部起吊和侧面起吊)的伸缩臂式叉车,用于可交换式车厢、半挂车或其他
承载装置进行集装箱搬运。
本文件不对伸缩臂式叉车(见ISO22915-11)和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见ISO22915-14)规定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搬运有可移动重心的集装箱的叉车(见ISO3874)。 本文件不适用于搬运货运集装箱的带门架的平衡重式叉车(见ISO22915-9)。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827.2一2021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2部分:自行式伸缩臂式叉车(ISO3691- 2:2016,IDT)
ISO1496-2系列1货运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保温集装箱(Series1freight containers--Specification and testing—Part2:Thermal containers)
注:GB/T73921998系列1集装箱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保温集装箱(idtISO1496-2:1996) ISO3874系列1货运集装箱装卸和栓固(Series1freightcontainers—Handlingandsecuring)注:GB/T173822008系列1集装箱装卸和栓固(ISO3874:1997,IDT) ISO5353土方机械、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司机座椅标定点(Earth-movingmachinery,and
tractors and machinery for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Seat index point)
注:GB/T6236一2008农林拖拉机和机械驾驶座标志点(ISO5353:1995,MOD) ISO22915-1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部分:总则(Industrialtrucks—Verificationofstabili-
ty—Part 1:General)
注:GB/T26949.1—2020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部分:总则(ISO22915-1:2016,IDT) ISO22915-10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0部分:在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
加稳定性试验(Industrial trucks—Verificationof stabilityPart10:Additional stabilitytestsfor trucks operating in the special conditions of stacking with load laterally displaced by powered devices)
注:GB/T26949.10一2011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0部分:在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
稳定性试验(ISO22915-10:2008,IDT) ISO22915-20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20部分:在载荷偏置条件下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Industrial trucks-Verification of stability—Part 20:Additional stability test for trucks operating in the special condition of offset load, offset by utilization)
注:GB/T26949.20一2016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20部分:在载荷偏置条件下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1 GB/T26949.12—2021/ISO22915-12:2015
(ISO22915-20:2008,IDT)
3术语和定义
ISO2291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搬运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 industrial variable-reachtruckhandlingfreight container 装有ISO5053:1987中4.13.2.2.2所定义的可伸缩或不可伸缩、不可回转的铰接臂,专门用于搬运
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
注1:搬运装置直接安装于起升机构上,起升机构不可回转或车辆纵轴线方向任一侧回转角度不大于5°。 注2:搬运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预期在坚实、平整、水平且地面已铺设好的场地上使用。 注3:按照GB/T10827.2一2021定义,搬运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可安装稳定器、车桥锁定装置或者车架横向
调平装置。
4作业条件
4.1通则
除ISO22915-1的规定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在风速不超过12.2m/s的条件下操作叉车(货运集装箱位于正常运行高度下运行和堆垛)。
4.2 2集装箱部分起升
运行前,起升集装箱,使集装箱底部高于ISO5353所定义的座椅标定点(SIP)的距离不大于 900mm,且臂架完全缩回。
注:起升的集装箱允许车辆上处于低位的操作者看到集装箱的底部。
5试验条件
5.1通则
见ISO22915-1。 试验时应考虑ISO3874所规定集装箱正常程度的偏载。 当搬运如ISO1496-2所规定的带有整体式制冷单元(冰箱)的冷藏集装箱空箱时,需按照
ISO22915-20的要求考虑偏置载荷。 5.2 盛行风
试验不应在盛行风时进行,否则对试验结果影响很大。 5.3风力 5.3.1 纵向试验
纵向试验中,作用在货运集装箱上的风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号×h×L××Cn
2
2 GB/T26949.12—2021/ISO22915-12:2015
式中: F p
风力,单位为牛(N);空气密度,p=1.225kg/m(15℃时);货运集装箱高度,h=2.90m(9ft6in);货运集装箱长度(车辆设计的集装箱最大长度),单位为米(m);额定风速,=12.2m/s(蒲福风级6级);
L U Cn- 一形状系数,Cn=1.3。 对于预期在比额定风速12.2m/s更大的风速中使用的车辆,Uw应换成实际风速。 注:参考资料(如起重和建筑标准)证实,对于作用方向垂直于货运集装箱纵轴的风,C值为1.3是合适的。
5.3.2 横向试验
横向稳定性试验中,风力影响仅在搬运集装箱时比较明显。横向试验中,作用在货运集装箱上的风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见图1)。
F=P XXCXhX(Lsinα+wcosa)
2
式中: F p Uw Cr2 h L w a 对于预期在比额定风速12.2m/s更大的风速中使用的车辆,U应换成实际风速。 注:参考资料(如起重和建筑标准)证实,对于作用方向垂直于搬运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横向倾翻轴线的风,
风力,单位为牛(N):空气密度,p=1.225kg/m(15℃C时);额定风速,Vw=12.2m/s(蒲福风级6级);形状系数,Cz=0.8;货运集装箱高度,h=2.90m(9ft6in);货运集装箱长度(车辆设计的集装箱最大长度),单位为米(m);货运集装箱宽度,w=2.44m;车辆横向倾翻轴线与纵向轴线之间的夹角,单位为度(°)。
Ca值为0.8是合适的。
Y
L
A
x
标引序号说明: F风力. ·平行。
图1横向试验的风力
3 GB/T 26949.12—2021/IS022915-12:2015
5.4车辆在倾斜平台上的位置
车辆应按表1的规定放置在倾斜平台上。载重桥和转向桥用其中心线表示。图2定义了载重桥和转向桥的位置。
标引序号说明: A-A——车辆纵向中心平面; B-B—-转向桥(后桥); C-C一载重/驱动桥(对四轮转向车辆也是转向桥)。
图2纵向中心平面和桥
试验1和试验2(见表1),车辆应放置在倾斜平台上,其载重桥C-C应平行于倾斜平台的倾斜轴线 X-Y.
试验3、试验4、试验5和试验6(见表1),车辆在倾斜平台上应处于转向位置放置,使M-N线平行于倾斜平台的倾斜轴线X-Y
对于具有铰接转向桥的车辆,最靠近倾斜平台轴线的转向轮应与倾斜轴线平行。如车辆配备可选操作的稳定器和/或车桥锁定装置,表1的试验1和试验3应进行稳定器/车桥锁定装置工作和不工作状态下的试验。
M点定义如下: a)对于具有铰接转向桥的车辆:为车辆纵向中心平面A-A与铰接转向桥轴线的交点在倾斜平台
上的投影;
b)对于具有车桥锁定的车辆:为倾斜平台和最靠近倾斜平台轴线的后转向轮之间接触面的中
心点。 N点定义为倾斜平台表面与最靠近倾斜轴线的载重轮或稳定器垫块之间接触面的中心点。
5.5试验载荷
5.5.1通则
试验载荷应包括一个与集装箱质量相当的基本载荷和一个模拟作用在集装箱上的风的载荷或力。 5.5.2基本载荷
试验载荷应相当于一个2.90m(9ft6in)高的ISO标准集装箱,其质量相当于制造商规定的额定起重量,且作用于质心上。
当使用顶部起吊、侧面起吊或其他载荷搬运装置时,质心的位置应由其与试验载荷的连接点来确定,如旋锁进入角件的连接点。
如果载荷搬运装置相对于车辆纵向中心线有横向调节功能,则应符合ISO22915-10的规定。
4 GB/T26949.12—2021/IS022915-12:2015
如果载荷搬运装置除了臂架伸出外,在车辆的纵向中心线方向具有位置调节功能,则在调节范围内的两个极限位置上均应进行试验。 5.5.3风力
在试验中可以用下列方法之一来模拟风力的影响:
将力沿着垂直于叉车倾翻轴线的方向,以与表1中规定的倾斜平台相同的垂直角度(平行于倾斜平台表面)作用在载荷的质心上;
一当倾斜平台倾斜角度达到表1中规定的倾斜角度时,除试验载荷外,再施加一个力矩相当于风
力作用的垂直载荷。
5.6起升高度 5.6.1模拟堆垛试验时的起升高度
模拟堆垛试验时,试验载荷应处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不利于车辆稳定性的起升和伸出组合状态。 进行试验5(见表1)时,臂架应处于最大起升角度,并分别处于最大和最小外伸状态。
5.6.2模拟带集装箱运行试验时的起升高度
模拟带集装箱运行试验2和试验4(见表1)时,臂架应完全缩回且试验载荷质心应位于ISO5353 所定义的座椅标定点(SIP)上方2350mm处。
该起升高度不适用于无须将集装箱升高就能在运行方向获得足够视野的车辆,如操作者位置高位或向后运行(集装箱后置)。这些情况下,载荷应位于制造商规定的实际位置。 5.6.3模拟不带集装箱运行试验时的起升高度
模拟不带集装箱运行试验时,载荷搬运装置的底部应位于ISO5353所定义的座椅标定点(SIP)上方900mm处,臂架完全缩回。
6稳定性验证
车辆的稳定性应根据表1进行验证。 当进行试验4和试验5时,车轮不应与倾斜平台或任何结构部件失去接触,车辆的任何部位也不应
与倾斜平台接触。
7标记
稳定性试验所测定的集装箱搬运的实际起重量,应按照GB/T10827.2一2021中6.3的规定标注在
标牌上。
由具有稳定器和/或车桥锁定装置的稳定性试验所测定的附加起重量(见5.4)应在标牌上标明。 当按照5.3中用来计算的风速大于额定风速12.2m/s时,应标注计算用的实际风速。
5
上一章:GB/T 38055.5-2021 越野叉车 对用户的要求 第5部分:伸缩臂式叉车和集成式人员工作平台的连接装置 下一章:GB/T 35205.7-2021 越野叉车 安全要求及验证 第7部分纵向载荷力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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