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01
CCS A 12 6101
西
安 市 地 方 标 准
DB 6101/T 3193—2024
保洁服务规范 景区
2024 - 08 - 02 发布
2024 - 09 - 02 实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6101/T 3193—2024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 ...................................................................2
6 消杀 .................................................................................4
7 保洁设备及工具 .......................................................................5
8 垃圾收存 .............................................................................5
9 监督投诉与处理 .......................................................................5
10 评价与改进 ..........................................................................5
I
DB 6101/T 319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锦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安翠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欧雅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博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安居物业管理集团和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符明洁、段晓光、闫晓莉、强利荣、任龙刚、鲍凤杰、石敏哲、李娟、朱小龙、
丁涛、张锐、王誉璇、王诤。
本文件由西安锦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文件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实施中若有疑问或建议,请将咨询或修改建议等信息反馈至下列单位:
单位:西安锦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翠华路1688号17层1703室
电话:029-84501482
邮编:710061
II
DB 6101/T 3193—2024
保洁服务规范 景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景区保洁服务基本要求、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消杀、保洁设备及工具、垃圾收存、
监督投诉与处理和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西安市景区保洁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T 24421.4—202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4 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GB/T 24421.5—202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5 部分:改进
DB 6101/T 3192—2024 保洁服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检修库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保洁组织要求
4.1.1 应树立“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安全第一,标准作业”的原则,实现景区
保洁服务的质量标准。
4.1.2 应建立完备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机制、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保洁管理规范和
服务作业规程。
4.1.3 应结合景区保洁服务的特点,明确各项工作要求、流程及质量标准。倡导服务创新,并鼓励新
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
4.1.4 应配备满足景区保洁服务所需的人力、设施设备及物品等资源。
人员要求
4.2.1 应具有良好的景区保洁专业技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2.2 上岗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3 工作期间应仪表整洁、统一着装、佩戴工牌、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服务热情。
4.2.4 应遵守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
4.2.5 水域保洁员应具备专业操作能力,熟悉水性,熟练船只操作,使用水面清洁作业工具,熟练使
用水系安全器材,掌握应急安全技能。
4.2.6 服务应主动热情,用语文明、礼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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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等记录工作。
5 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
公共区域保洁
公共区域保洁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要求
范围 保洁内容 每日 每周 每月 质量标准
集散中心广场 地面清洁 清扫不少于 2 次 / / 应保持无污渍、无明显枯枝落叶、生活垃 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 h,无乱推、乱放等视 觉污染现象;积水在风雨停后滞留时间不 超过1 h;积雪、积冰在雪停后滞留时间不 超过12 h
游道 地面清洁 清扫不少于 2 次 / / 应保持无污渍、无泥沙、无明显枯枝落 叶、积水在风雨停后滞留时间不超过1 h; 积雪、积冰在雪停后滞留时间不超过12 h
停车场 地面清洁 清扫不少于 2 次 / / 应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泥、无积水
公共设施 座椅 擦抹不少于 1 次 / / 应保持表面干净、无垃圾、无污渍
护栏、指示牌 清洁不少于 1 次 / / 应保持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废弃物收集容器 擦抹不少于 1 次 冲洗 1 次 / 应保持外观无污迹、无溢满、无异味
沉沙井、明渠 / / 清理 1 次 应保持疏通
绿化保洁
绿化保洁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2 绿化保洁服务要求
范围 保洁内容 每日 质量标准
绿化带和草坪 垃圾清理 清理不少于 1 次 应无废弃物,无白色垃圾
花坛和树池 垃圾清理 清理不少于 1 次 应保持整洁、无污渍、无杂物
水域环境服务
水域环境服务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3 水域环境保洁服务要求
范围 保洁内容 每日 每月 质量标准
水面 打捞和清运水面上 的垃圾、杂草、有害 或废弃漂浮物等 打捞和清运不少于 1 次 / 应保持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水域周边无废 弃物;水体清透无悬浮物;池底无积存垃 圾,水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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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水域环境保洁服务要求(续)
范围 保洁内容 每日 每月 质量标准
岸堤 清除岸边的垃圾和 废弃物等 清理不少于 2 次 / 应保持干净、无暴露垃圾、立面无吊挂杂 物
水上公共设施 码头、桥梁、护 栏、座椅等清洁 清洁不少于 1 次 深度清洁 1 次 应保持表面干净、无垃圾、无污渍
公共卫生间保洁
公共卫生间保洁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4 公共卫生间保洁服务要求
范围 保洁内容 每日 每周 每月 质量标准
地面、立面、 顶面 地面清洁 清洁不少于 2 次 / / 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无水渍
墙面清洁 / 清洁不少 于 1 次 / 应无积尘、无污渍、无蛛网
门窗、隔板等清洁 清洁不少于 1 次 / / 应无灰尘、无污渍、无蛛网、无水渍
镜面清洁 清洁不少于 2 次 / / 应无污迹、无水迹、光亮
天花板、换气扇风口等 清洁 / / 清洁 1 次 应干净明亮、无污渍、无蛛网
洁具 洗漱台、水龙头、压水 阀、马桶、小便器、蹲 便等清洁 清洁不少于 2 次 / / 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无污渍、无 异味、光亮
其他设施 照明灯罩、手纸盒、提 示牌、烘手机等清洁 擦拭不少于 1 次 / / 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
垃圾桶 垃圾桶清理 清理不少于 2 次 冲洗不少 于 1 次 / 应无积尘、无污渍、无异味
游客中心、办公区
游客中心、办公区应符合表 5 的要求。
表5 游客中心、办公区保洁服务要求
范围 保洁内容 每日 每月 质量标准
地面、立面 地面清洁 清洁不少于 2 次 / 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无水渍
墙面清洁 / 清洁不少于 1 次 应无积尘、无污渍、无蛛网
门窗、玻璃等清洁 清洁不少于 1 次 / 应无灰尘、无污渍、无蛛网、无水渍
公共设施 客梯、扶梯等清洁 清洁不少于 1 次 / 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无水渍
安全通道 地面、墙面、扶手等清洁 清洁 1 次 / 应无灰尘、无污迹、无蛛网
其他设施设备及 附件 护栏、指示牌、座椅、装 饰物等清洁 清洁不少于 1 次 / 应保持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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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消杀
消杀区域
公共区域、水域环境、公共卫生间、游客中心、办公区。
消杀操作要点
消杀操作要点应符合DB 6101/T 3192—2024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应戴好防护衣帽,将喷杀药品按要求进行稀释;
—— 在走廊、通道间喷杀时不应将药液喷在扶手或门上;
—— 不应在人员出入高峰期喷药消杀;
—— 喷杀时应站在上风口,不应站在下风口;
—— 办公室、公区等配套设施应在无人后进行,并注意关闭门窗,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墙面
上,不应喷在桌面上和器具上。
虫害控制
6.3.1 鼠:景区配套设施、建筑物及园林果树应进行防鼠控制,按需投放防鼠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 毒饵;
—— 灭鼠夹;
—— 粘鼠板。
6.3.2 蚊虫:为有效预防虫媒传染病及改善水域环境,应按需进行防蚊措施,可利用药物防治和生物
防治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 在积水区或死水区应使用生物杀虫剂、高效灭子油;
—— 蚊虫高发期应使用专用杀虫剂;
—— 使用昆虫喷雾剂空中喷雾;
—— 在浅水区及积水区投放食蚊鱼、金鱼等鱼类;
—— 通过改造环境,减少蚊虫的孳生地等。
6.3.3 蝇:为减少蝇虫滋生,遏制其密度,确保景区环境卫生,应按需进行防蝇措施,可利用物理防
治和化学防治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 在卫生间安装紫外灯诱捕;
—— 在垃圾区投放粘蝇带;
—— 在卫生间、隔油池、垃圾桶、餐饮区、排水沟等区域喷洒或投放毒饵诱捕等。
6.3.4 蟑螂:应对阴暗潮湿地、垃圾桶周边、餐饮区,定期检查做好卫生,清除蟑螂卵鞘,应按需进
行防蟑螂措施,可利用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 投放灭蟑纸诱捕;
—— 使用蟑螂药剂;
—— 滞留喷洒或烟雾灭蟑;
—— 投放毒饵诱捕等。
公共卫生间消杀
6.4.1 消杀工作应由专人负责,负责消杀人员应在每次消杀后做好消杀记录,包括药剂配比、消杀时
间、频次等。
6.4.2 消杀人员在景区公共卫生间开放期间应进行消杀,消杀应每隔 3 h 进行 1 次,消杀频次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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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季节及客流量增加或减少。
7 保洁设备及工具
应配备满足景区清洁需求的日常清洁设备及工具。
应配备除雪、排污等专业清洁设备。
清洁设备及工具应按指定位置存放。
专业清洁设备应由专人管理、维护和使用。
8 垃圾收存
应及时清扫、收集垃圾,垃圾容器超过 2/3 满时,按分类要求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采用遮盖或封闭清运,沿途无垃圾洒落,无污水外溢。
清运的垃圾应存放于指定的垃圾堆放处。
9 监督投诉与处理
监督检查
9.1.1 保洁组织应规定景区保洁服务的监督检查要求,明确监督检查机构。
9.1.2 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景区保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景区进行监督抽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处理并限期改正。
投诉处理
9.2.1 景区保洁服务组织应主动接受监督,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投诉管理应满足本文件和 GB/T
17242 的要求。
9.2.2 投诉受理分为游客投诉、景区方投诉和第三方投诉。应根据受理投诉的不同,采取如下处理方
式:
a) 游客投诉的,应核实情况及时解决,能够当场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应在 3 个
工作日内回复;景区方投诉或第三方投诉的,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
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景区方做好相应工作;
b) 属于保洁服务责任的,应向投诉方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效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与投
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处理。
10 评价与改进
按 GB/T 24421.4—2023 第 5 章的要求实施评价。
按 GB/T 24421.5—2023 第 6、7 章的要求实施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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