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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01/T 3192-2024 保洁服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检修库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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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6-12 14: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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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6101/T 3192-2024 保洁服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检修库 ICS 03.080.01
CCS A 12 6101
西
安 市 地 方 标 准
DB 6101/T 3192—2024
保洁服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
车辆段/检修库
2024 - 08 - 02 发布
2024 - 09 - 02 实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6101/T 3192—2024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服务质量 .............................................................................2
6 保洁服务 .............................................................................2
7 消杀 .................................................................................5
8 保洁用具 .............................................................................6
9 垃圾收存 .............................................................................6
10 服务评价与改进 ......................................................................6

考 文 献 .........................................................................8
I
DB 6101/T 3192—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锦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西
安轨道交通西安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博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段晓光、符明洁、闫晓莉、石敏哲、秦卫峰、王蒙、刘炫麟、李娟、朱小龙、
单乐乐、王誉璇、王诤。
本文件由西安锦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文件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实施中若有疑问或建议,请将咨询或修改建议等信息反馈至下列单位:
单位:西安锦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翠华路1688号17层1703室
电话:029-84501482
邮编:710061
II
DB 6101/T 3192—2024
保洁服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
车辆段/检修库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检修库保洁服务基本要求、服务质量、保洁服务、消杀、保洁
用具、垃圾收存和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检修库保洁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T 21241 卫生洁具清洗剂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保洁组织要求
4.1.1 应树立“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安全第一,标准作业”的原则,实现“文
明服务,环境整洁”的质量标准。
4.1.2 应建立完备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机制、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保洁管理规范和
服务作业规程。
4.1.3 应结合城市轨道的特点,按照相关工作的要求,明确各项工作要点、流程及质量标准。倡导服
务创新,并鼓励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
4.1.4 应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资源。
4.1.5 应对保洁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加强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人员要求
4.2.1 应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2.2 上岗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岗位应持证上岗。
4.2.3 工作期间应仪表整洁、统一着装、佩戴工牌、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服务热情。
4.2.4 应遵守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
4.2.5 服务应主动热情,用语文明、礼貌、规范。
4.2.6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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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设备及用品
4.3.1 保洁设备
4.3.1.1 应配备满足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 扫/洗地机;
—— 高压冲洗机;
—— 单擦机;
—— 吸尘器;
—— 吸水机;
—— 推尘车;
—— 打药机;
—— 石材养护设备。
4.3.1.2 应保持设施设备、工具完好安全,需要检定、校准的设备,工具应定期检测,确保安全有效。
4.3.2 保洁用品
4.3.2.1 应配备满足服务所需的保洁用品,包括但不限于:
—— 套扫;
—— 尘推;
—— 拖把;
—— 玻璃清洁器;
—— 地刮;
—— 水桶;
—— 抹布。
4.3.2.2 应保持保洁工具完好,确保现场规范使用。
5 服务质量
应做好各种保洁器具和材料的准备,使用的保洁器具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规定。
办公区、会议室、会务大厅、各车库/库区、车辆等场所应保持清洁,无积水、过道无杂物。
卫生间应干净整洁,无异味。
保洁器具和材料工具应定点存放。
各服务场所设置的垃圾桶应保持整洁,桶内配有垃圾袋;投放的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应定点存放,
日产日清。
应保持服务区域环境整洁、干净。
服务区域不应有污染物、动物粪便、腐烂物。
服务区域作业时应设置专用标识。
记录应规范管理、确保完整、准确。
6 保洁服务
办公区保洁
6.1.1 地面及楼道内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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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 地面、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应每日清洁 1 次,其他时间巡回保洁,应保持无垃圾、无明显
灰尘、地板光亮、明洁。
6.1.1.2 应保持大堂墙面、楼梯扶手、瓷砖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无手印。
6.1.1.3 应周期性保洁大堂、楼层的地面,保持干净明亮。
6.1.1.4 应周期性保洁楼道玻璃、百叶、开关、按钮、消防箱等,保持无明显污渍、油渍、灰尘。
6.1.1.5 应周期性保洁墙面、地脚线、防火门等,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积尘。
注: 周期性一般指周、月、季、年需要实施的保洁安排。
6.1.2 电梯及电梯厅保洁
6.1.2.1 地面应干净有光泽,无杂物、灰尘、污迹等,若轿厢内铺设地毯,应吸尘。
6.1.2.2 应保持电梯轿厢壁、门壁、层门,光洁明亮,无污渍,无手印,轿厢内无异味。
6.1.2.3 应保持电梯轿厢灯饰表面及顶部无积尘、无污迹。
6.1.2.4 应保持电梯门槽无砂粒、杂物。
6.1.2.5 电梯厅应纳入公共通道同级保洁。
6.1.2.6 应对电梯轿厢进行周期性全空间清洁保养。
6.1.3 会议室保洁
6.1.3.1 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物、纸屑等杂物。
6.1.3.2 应保持办公桌、文件柜、沙发、电话、办公设备、茶几、家具等干净整洁、无灰尘、无污渍。
6.1.3.3 应保持门窗、窗台、墙壁、天花板、照明设施、饰物等无积尘、无污渍。
6.1.3.4 应保持会议设备设施表面无浮尘、干净整洁。
6.1.3.5 应对会议室进行周期性深度清洁。
6.1.4 卫生间
6.1.4.1 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无污渍。
6.1.4.2 墙面应干净、无污渍、无蛛网。
6.1.4.3 应保持台面、镜面、隔板干净、无污渍、无水渍、镜面光亮。
6.1.4.4 应保持所有电镀件明亮干净、无水迹、无污渍。
6.1.4.5 大、小便器应无明显水渍、污垢,无异味,明亮洁净、畅通。
6.1.4.6 天花板、出风口、灯具应无积尘、无污迹、无蛛网。
6.1.4.7 应对卫生间设施设备进行周期性深度清洁。
6.1.5 道路保洁
6.1.5.1 应保持道路干净整洁,无污渍、无明显枯枝落叶、垃圾等。
6.1.5.2 应保持井盖无明显水迹、污迹。
6.1.5.3 应保持周期性冲洗路面、硬化、铺装区,并对排水沟、积水口、楼宇散水台进行清掏刷洗。
各车库/库区保洁
6.2.1 地面应保持无垃圾和明显灰尘,无积水,无污迹和杂物,地板干净光亮。
6.2.2 门窗应清洁明亮,无污渍、水渍、手印、浮灰、蛛网,门把手色泽光亮。
6.2.3 应保持下水沟无垃圾、无杂物、无沉积淤泥,盖板无明显油垢。
6.2.4 公共设施应保持干净、无污渍。
6.2.5 应保持信号灯、反光镜干净、无明显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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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应保持停车库内标识标牌、开关按钮、管线、防火门、消防箱等设施无明显灰尘。
6.2.7 应对轨道缝隙进行周期性清洁,保持轨道及缝隙干净、无杂物、无堆积物。
6.2.8 应对配套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周期性清洁。
车辆清洁
6.3.1 车辆外观、车底、司机室、车辆客室保洁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车辆保洁服务要求
范围 保洁内容 每日 每周 每月 定期 质量标准
外观 车头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无污垢、水渍、明显灰 尘,洁净光亮
车顶 / / 清洗 1 次 / 应无明显油垢、灰尘,洁净
注:根据车辆部电客车作业 修程计划执行
车身、外锁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无污垢、水渍、明显灰 尘,洁净光亮
挡风玻璃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干净,无污渍、水渍、手 印
车底 转向架走行部 / / 清洗 1-2 次或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 清洁 / 应无明显油垢、灰尘,洁净
注:根据车辆部电客车作业 修程计划执行
司机室 侧门、电子柜外部、地板、 天花板及侧边顶、出风口、 司机座椅及脚踏板、墙壁、 司控台下柜、灭火装置、侧 门外扶手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无污垢、水渍、明显灰 尘、洁净光亮
车辆客室 车门立罩扶手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干净,无污渍、水渍、无 明显灰尘
车门及玻璃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干净,光亮,无污渍、水 渍、手印
墙壁及广告栏、扶手(包括 拉手和立杆)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干净,无污渍、水渍,无 明显灰尘
地板、天花板、侧边顶及出 风口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干净,无污渍、水渍、油 渍
地板、通道侧墙板、电子柜 外部、电气柜外部、座椅及 下部铁盖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干净,无污渍、水渍等
客室内墙、车门及外框圆弧 处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干净,无明显污渍、灰尘
客室空调出风口、电器柜外 部、广告牌 清洗、擦抹 1 次 / / / 应干净,光亮,无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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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车辆保洁服务要求(续)
范围 保洁内容 每日 每周 每月 定期 质量标准
车辆客室 线路图动态地图、LED显示屏 清洁、擦抹 1 次 / / / 应干净,无明显污渍、无灰 尘
车辆空调滤网清洗 / 循环清洁 / / 应干净,无污渍、无积尘
空气消毒 消毒 1 次 / / / /
电客车车厢内地面打蜡 / / / 每季度 1 次 应干净、光亮、无污染
6.3.2 每辆清洗过的车辆应通过质量检验。
6.3.3 交验车辆时应做好相应记录。
公共绿地保洁
6.4.1 应保持绿地、花坛等干净整洁、无废弃物,无白色垃圾。
6.4.2 因修剪工作或天气原因意外造成的绿化区域和道路、公共场所等地的残枝落叶应及时清除。
外围保洁
6.5.1 应保持地面、沙井、沟渠洁净、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6.5.2 岗亭玻璃应明亮、外表洁净、无明显污渍、无明显浮灰。
6.5.3 应保持建筑小品、道闸系统、宣传栏、指示牌、灯具和栏杆等洁净、无污渍、无明显浮灰。
7 消杀
消杀区域
各库区的主要出入口及周边路面、各办公室电梯轿厢、走廊、卫生间、垃圾箱等室外公共区域、员
工休息室和出入口等。
消杀作业要求
消杀操作应符合以下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 应戴好防护衣帽,将喷杀药品按要求进行稀释;
—— 在走廊、通道间喷杀时不应将药液喷在扶手或门上;
—— 不应在人员出入高峰期喷药消杀;
—— 喷杀时应站在上风口,不应站在下风口;
—— 办公室、公区等配套设施应在无人后进行,并注意关闭门窗,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墙面
上,不应喷在桌面上和器具上。
虫害控制
7.3.1 鼠:应对区域内配套设施、建筑物等进行防鼠控制,按需投放防鼠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 毒饵;
—— 灭鼠夹;
—— 粘鼠板。
7.3.2 蚊虫:为有效预防虫媒传染病及改善工作区域环境,应按需进行防蚊措施,可利用药物防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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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防治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 在积水区或死水区应使用生物杀虫剂、高效灭子油;
—— 蚊虫高发期应使用专用杀虫剂;
—— 使用昆虫喷雾剂空中喷雾;
—— 在不能排放的大型水体如喷水池、鱼池等水域投放食蚊鱼、金鱼等鱼类;
—— 通过改造环境,减少蚊虫的孳生地等。
7.3.3 蝇:为减少蝇虫滋生,遏制其密度,确保工作区域环境卫生,应按需进行防蝇措施,可利用物
理防治和化学防治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 在卫生间安装紫外灯诱捕;
—— 在垃圾区投放粘蝇带;
—— 在卫生间、隔油池、垃圾桶、餐饮区、排水沟等区域喷洒或投放毒饵诱捕等。
7.3.4 蟑螂:应对阴暗潮湿地、垃圾桶周边、餐饮区,定期检查做好卫生,清除蟑螂卵鞘,应按需进
行防蟑螂措施,可利用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 投放灭蟑纸诱捕;
—— 使用蟑螂药剂;
—— 滞留喷洒或烟雾灭蟑;
—— 投放毒饵诱捕等。
8 保洁用具
用具分类
8.1.1 应将地拖、水桶按照在不同区域使用进行分类,并用不同颜色标示区分。
8.1.2 应将毛巾、垃圾桶按照在不同位置使用进行分类,并用不同颜色标示区分。
用具消杀
8.2.1 毛巾消毒:应将洗净的毛巾放入消毒液中浸泡 15 min(用于公共区域等物体表面擦拭)。
8.2.2 拖把消毒:应将洗净的拖把放入消毒液中浸泡 15 min, 拧干备用。
8.2.3 水桶消毒:应用配比后的消毒液喷洒水桶内外,用抹布擦拭干净。
8.2.4 垃圾桶消毒:应用配比后的消毒液浸泡或喷洒于垃圾桶内外。
8.2.5 在消毒之前所有的物品应是清洁干净的。
8.2.6 保洁清洁用具清洗应符合 GB/T 21241 的相关规定。
9 垃圾收存
应及时清扫、收集垃圾,垃圾容器超过 2/3 满时,按分类要求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采用遮盖或封闭清运,清运时要避开人流高峰,沿途无垃圾洒落,无污水
外溢。
清运的垃圾应存放于指定的垃圾堆放处。
垃圾房(站)应封闭式管理,专人负责,协助垃圾清运单位清运,冲洗垃圾房(站)。
10 服务评价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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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10.1.1 评价形式应包括担不限于:
—— 自我评价;
—— 顾客评价;
—— 第三方评价。
10.1.2 评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 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
—— 本文件的要求;
—— 管理制度、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以及其它相关适用的文件。
10.1.3 评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 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 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 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
—— 基本要求、服务质量、保洁服务、消杀、保洁用具、垃圾收存等内容与本文件的符合性、适
宜性和有效性;
—— 顾客满意度;
—— 服务过程中各类记录完整性;
—— 顾客投诉和建议处理。
10.1.4 服务企业宜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自我评价,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顾客评价。
投诉处理
投诉处理应符合 GB/T 17242 的相关规定。
改进
根据评价结果,有目标、有计划的持续改进保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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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消毒技术规范(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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