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99
CCS A 16 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3193—2024
石窟寺开放管理规范
2024 - 12 - 31 发布
2025 - 03 - 31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T 319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开放形式 ........................................................................... 2
6 服务要求 ........................................................................... 2
7 设施设备要求 ....................................................................... 2
8 人力防范要求 ....................................................................... 3
9 环境卫生要求 ....................................................................... 3
10 应急管理 .......................................................................... 3
11 评价改进 .......................................................................... 3
I
DB 14/T 319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文物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 0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冈研究院、大同市辽金文化艺术博物院、麦斯达夫标准化服务(山西)有限公
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晓霞、周洁、文莉莉、刘海宾、赵新春、张曼、王超、郑波、王钊柱。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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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窟寺开放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窟寺开放管理的基本要求、开放形式、服务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力防范要求、
环境卫生要求、应急管理、评价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开放条件的石窟寺开放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GB/T 22528 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规范
LB/T 068 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
WW/T 0083 文物保护单位游客承载量评估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石窟寺
开凿于山崖上洞窟式的寺院遗迹。
[来源:WW/T 0063-2015,3.2]
4 基本要求
应设有专门负责石窟寺开放的管理机构,遵循“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应合理配备讲解、安全保卫、保洁、票务、综合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应具备石窟寺保护、安全风险防护、安全隐患预判、文明服务的能力。
应根据 WW/T 0083 的要求评估测算承载量,制定相应开放管理政策。
应定期监测洞窟微环境、大气质量、大气环境、石窟稳定性、水质监测、岩石环境及表面病害,
评估并适当调整开放区域或开放政策。
应控制开放区域内经营活动的服务范围和规模,不应过度商业化、娱乐化。
应积极提升开放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定期评估并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
应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开放管理高效化和智能化水平。
开放服务应符合 GB/T 22528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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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开放形式
开放形式应以参观为主,可采用图文形式,沿游览线路进行展览展示,有条件的可设置展厅。
宜组织开展研学、讲座等社会公益性教育活动。
应通过媒体开展主题宣传、线上数字展览等活动。
应展示石窟寺的保护、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价值。
宜持续宣传石窟文化及石窟保护研究成果。
6 服务要求
公告要求
6.1.1 应在公众信息平台、入口处或人流集中区域公告开放时间、票务政策、承载量,有条件的单位
可公示实时客流量。
6.1.2 特殊情况下需临时调整开放区域或开放政策时,应提前在公众信息平台发布公告,封闭期间应
在入口处、人流集中区域、封闭区域进行公告。符合开放条件时,应及时发布开放公告。
咨询要求
6.2.1 应在入口或游客服务中心醒目区域设置定点咨询服务处,人流量较大时宜设置流动咨询点、自
助查询机等服务设备。
6.2.2 应提供电话、网络等多种咨询服务,公布咨询方式。
票务要求
6.3.1 应提供多种购票方式。
6.3.2 如实行实名购票制,应建立游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讲解要求
6.4.1 应提供充足的讲解人员,宜提供智慧化讲解服务,宜配备外语讲解员。
6.4.2 应定期组织讲解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石窟寺历史沿革、石窟寺价值、石窟寺保护等。
6.4.3 讲解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准确、真实,能够阐释石窟价值,提供正向、健康的文
化导向。
6.4.4 服务过程应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了解游客参观需求等。
6.4.5 应提前向游客说明石窟寺参观要求,做好安全提示,引导游客文明参观。
投诉处理
6.5.1 投诉处理应符合 GB/T 17242 的相关要求。
6.5.2 应设置投诉处理部门,建立投诉处理制度。
6.5.3 应定期对投诉资料进行梳理分类,提出改进方案,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7 设施设备要求
应在重点石窟保护区域和核心开放区域安装监控设备,有条件的宜实施监控全覆盖。
应根据石窟壁面、造像及参观情况设置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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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石窟区域设置保护文物提示牌。
应在文物保护控制区和其他高火险重点要害场所设置禁止烟火的明显标识。
应在非开放区域、施工区域或可能危及游客安全的区域或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和防护设施。
应在偏僻、险峻区域设置救助服务电话公示牌。
应配备满足游客参观游览的基础公共设施,应设置引导标识,宜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服务设施。
应定期检查并维护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应由专人操作。
8 人力防范要求
应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实行 24h 值班。
应定时巡视文物保护控制区,重点巡视有无火种、火源,危险区域、不开放区域有无闲杂人员。
应主动引导游客保护文物、爱护环境,采取鲜明、柔性的方式提醒游客文明参观。
应在游客集中区、石窟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根据区域规模安排相应数量的现场管理人员进
行安全提示。
应预判存在隐患的游客行为,及时提醒。
示例:如携带延长设备、氢气球、装有液体的无盖杯瓶、雪糕等易融食品、婴儿车、行李箱、遥控设备等较大器械
进入洞窟。
9 环境卫生要求
应制定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护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措施。
应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
应进行全天动态保洁,保洁作业应在不妨碍游客参观的情况下进行。
厕所保洁应符合 GB/T 18973 的规定。
10 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
应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内容包括因人为或自然因素可能造成文物损害、游
客人身安全伤害、环境损害的突发事件。
高峰时段
10.2.1 石窟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管理应符合 LB/T 068 的规定。
10.2.2 应在石窟寺游客高峰时段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实时监控游客接待量。
10.2.3 应在主要游览点、游客密集地段增加现场管理人员,疏导游客、维护秩序。
重大活动
10.3.1 应编制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人数、形式、内容、应急办法等。
10.3.2 活动组织应不影响石窟安全和游客参观体验。
11 评价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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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定期评估开放活动对石窟病害造成的影响,及时调整开放政策。
应定期进行承载量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效果分析,科学评估旅游开放对石窟寺的安全影响。
应根据岗位建立评价机制,充分参考游客评价、投诉、日常检查等记录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
组织培训。
应定期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征询游客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石窟寺开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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