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71.120; 83.200 G 95 备案号:44146—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347—2013
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预发机
EPSpre-expandermachine
2014-07-01实施
2013-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1347—2013
目 次
前言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 型号与基本参数. 4.1型号 4.2基本参数. 5要求.. 5.1 总则.. 5.2 整机技术要求. 5.3 总装技术要求 5.4 整机外观要求. 5.5 安全要求.
5.6 性能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6.1 试验前准备. 6.2 空载运转试验. 6.3 工作性能试验. 6.4 整机噪声的检测 6.5 整机外观(包括涂漆表面)的检测, 6.6 安全要求的检测 6.7 预发机其他参数的检测. 7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2 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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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抽样与判定方法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2 包装. 8.3 运输 8.4 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连续式预发机基本参数附录B(资料性附录)间歇式预发机基本参数附录C(资料性附录)连续式预发机性能指标附录D(资料性附录)间歇式预发机性能指标. 表A.1 连续式预发机基本参数表B.1 间歇式预发机基本参数. 表C.1 连续式预发机性能指标要求表D.1 间歇式预发机性能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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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JB/T11347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机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71/SC2)归
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方圆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江阴清华泡塑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富阳市质量计量监测中心、富阳市新登泡沫塑料机械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大
连塑料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国清、周荣强、侯宝华、袁健华、沈晔、赵阳、侯树亭、李香兰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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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预发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预发机(以下简称预发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和基本参数、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轴旋转的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连续式预发机(简称连续式预发机)和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间隙式预发机(简称间歇式预发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5226.1一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12783橡胶塑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23821一2C09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HG/T3228 3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连续式预发机expandablepolystyrenecontinuouspre-expander 进料口连续进料,常压状态下发泡,发泡颗粒经溢出口位置连续出料的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粒
子发泡机械。 3.2
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间歇式预发机expandablepolystyrenebatchpre-expander 筒体内投入单位重量原料,通过对蒸汽流量或筒体压力的自动调整发泡,在设定的料位高度或发料
时间内完成一个工作循环的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粒子发泡机械。 3.3
筒体尺寸chamberdimension 筒体的内径与筒体高度。
3.4
溢出口高度heightofdischarge 发泡料溢出口下沿离桶体底面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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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泡容积volume 发泡容积是指桶体截面积和设定料位高度之积。
3.6
发泡密度 fdensity 原料发泡密度即原料投入量M与设定发泡容积V之比值。
3.7
生产能力throughput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预发机每小时所生产指定发泡密度的原料重量。
3.8
密度偏差densitytolerance 实际发泡密度和设定目标密度之间的差值。
3.9
流化干燥床fluidizedbed dryer 由低压风机、散热器、通气板、储料箱体等部件组成的箱体,用于发泡料的烘干和输送
4型号与基本参数
4.1型号
预发机的型号应符合GB/T12783的规定。 4.2基本参数 4.2.1密度偏差要求按销售合同(协议)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 4.2.2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下列参数值:
发泡密度:一简体尺寸:蒸汽、压缩气入口管道规格;装机总功率。
4.2.3 3连续式预发机基本参数参见附录A。 4.2.4问歇式预发机基本参数参见附录B。
5要求
5.1总则
预发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2整机技术要求 5.2.1整机运行时,所有控制元件应动作可靠、灵敏,指示清晰、准确。 5.2.2整机运行时,无异常噪声,噪声应不大于85dB(A)。 5.2.3搅拌主轴电动机工作时其电流表的显示值应不大于额定电流值的80%。 5.2.4所有按钮、接近开关、料位开关、故障报警系统动作可靠,灵敏。 5.2.5电接点压力表、温度表动作应灵敏可靠,控制区问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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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流化干燥床最高干燥温度80℃,恒温温度偏差为土5℃。 5.3总装技术要求 5.3.1蒸汽管道在蒸汽试验压力0.4MPa一0.8MPa时,所有管道、接头和阀门的连接处无泄漏。压缩气管道在空气试验压力0.5MPa~0.7MPa时,所有管道、接头和阀门的连接处无泄漏。 5.3.2简体及排污管路在蒸汽试验压力0.09MPa时,简体及排污管道无泄漏。 5.3.3蒸汽、排污、冷却等管路应分色且排列整齐。管路颜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蒸汽管路、排污管为深红色,其中蒸汽管路应为耐高温油漆:一压缩气管路颜色为深黄色,
5.4整机外观要求 5.4.1 整机外观应整洁美观,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凹凸不平和其他损伤,零部件的连接处应无明显的错位。 5.4.2电气布线、管路排列应整齐美观。 5.4.3 涂漆应符合HG/T3228的规定。 5.4.4控制面板上的触摸屏、仪表、按钮布置合理,便于操纵与观察。 5.5安全要求 5.5.1当筒体压力超过电接点压力表设定压力0.06MPa时,所有进汽阀关闭,排气阀及冷却阀全部打开,报警器发出声光报警。 5.5.2暴露在外对人体安全有危险的运动部位或余热、余压排放处应设置防护栏;对某些不能设置防护的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5.3上、下肢体触及危险区的最小距离应符合GB23821一2009的规定。 5.5.4电控箱上应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和暂停按钮。 5.5.5电控柜的IP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22。 5.5.6电控系统应有以下保护措施:
过电流保护;过载保护;一短路保护:温度异常保护;
一电压降低与随机恢复保护:一必要时,设置断相保护和过电压保护。
5.5.7应设置保护联结电路并应符合GB5226.12008中8.2的规定。 5.5.8电气设备中动力电路和保护联结电路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Q2。 5.5.9电气设备中的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之间施加50Hz(60Hz),1000V试验电压经受近似1s的耐压试验后,应无击穿。该试验一般用于型式试验。 5.5.10所有导线的连接,特别是保护联结电路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松动。 5.5.11电气设备的保护导线和中性线应分色,其他不同电路的导线也应尽可能分色。导线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导线为黄绿双色:动力线路的中性线为浅蓝色:交流或直流电路的导线为黑色:一交流控制电路的导线为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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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流控制电路的导线为蓝色。 5.5.12在管内或电气箱配电板以及两个端子之问的导线应是连续的,不应有接头。 5.5.13电气装置和主机外壳应有保护联结装置,保护联结端子与电气设备任何裸露导体之间的电阻不大于0.1Q。保护接地端子注明标示“G”“PE”或符号。 5.6性能指标要求 5.6.1连续式预发机性能指标参见附录C。 5.6.2间歇式预发机性能指标参见附录D。
6试验方法
6.1试验前准备 6.1.1试验前应将产品安装和调整好,一般应自然调平,使其处于能保证正常工作的准确位置。 6.1.2试验时应按整机进行,一般不拆卸产品,但对运转性能无影响的零件、部件可除外。 6.2空载运转试验 6.2.1空运转时间每台应不少于30min。检验各机构的运转状态功率消耗、平稳性、可靠性、仪表的灵敏性,准确度及安全等性能。 6.2.2调整试验:
a)检验自动化机构的调整和动作的灵活可靠程度,指示或显示装置的准确性等: b)检验操纵机构可靠性: c)试验压力达到0.8MPa时,检查桶体管道、接头和阀门的连接处是否泄漏。
6.3工作性能试验
空运转试验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4h的生产能力试验,同时检验在最大负荷下运转是否平稳、性能是否可靠和有关电气、气动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 6.3.1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为: a)推荐可发性聚苯乙烯原料粒径为0.7mm~1.25mm,原料的发泡剂含量在6%~8% b)蒸气为饱和蒸气,在机器前的气源压力在0.3MPa0.5MPa范围内; c)采用分度值为0.0001g的天平,V=1L的量杯; d)采样要求:选择流化干燥床前部、中部、后部三个位置,同位置选择上、中、下各三点采样,
所得的9次采样称重,其值求取平均值。
6.3.2试验步骤 6.3.2.1在6.3.1试验条件下,调定预发机在机器前蒸汽气源压力为0.1MPa~0.15MPa压缩空气控制压力和原料的加入量,当确定所发出的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原料颗粒稳定时,开始计量。用秒表或其他更精确的计时仪器计时,以三次试验的预发原料所用平均时问和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发泡料的平均重量,计算每小时预发机生产能力。发泡料经流化干燥床干燥处理后,按采样要求求取。 6.3.2.2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原料发泡密度按式(1)计算:
P (g/L) =M/V..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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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P-—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原料发泡密度: M原料投入量,单位为克(g); V一定发泡容积,单位为升(L)。
6.4整机噪声的检测
在距离地面高1.5m、距白动成型机外形1m的四周均布的四点处,用声级计测量噪声,取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整机的噪声值。 6.5整机外观(包括涂漆表面)的检测
采用目测确定。 6.6安全要求的检测 6.6.1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的检测
按GB5226.1一2008中18.2.2的规定进行,在符合该标准表9的C类机械,则通过目测检验。 6.6.2绝缘电阻的检测
采用DC500V绝缘电阻表按GB5226.1一2008中18.3的规定进行。 6.6.3耐压试验的检测
采用耐压试验仪按GB5226.1一2008中18.4的规定进行。 6.6.4导线的连接、分色和接地装置及符号
采用目测确定。 6.6.5接地电阻的检测
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进行测量。 6.7预发机其他参数的检测 6.7.1简体尺寸和蒸汽、压缩气入口规格
采用长度尺进行测量。 6.7.2装机总功率
通过查验技术文件和预发机电动机配置情况确定。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7.1.2每台产品出厂前,应进行不少于4h的自动连续空运转试验(在试验中若发生故障,则试验时间或次数应从故障排除后重计),并在试验前检查5.4、5.5(除5.5.9外)。在试验中检验5.2、5.3及5.6。 7.1.3出厂检验应做好记录,所检项目均应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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