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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06.7-2016 炼油化工工程转动设备技术规范 第7部分:往复式计量泵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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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03 10: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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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06506.7-2016 炼油化工工程转动设备技术规范 第7部分:往复式计量泵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06506.7—2016
炼油化工工程转动设备技术规范
第7部分:往复式计量泵
Rotating equipment specification
for oil refining and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Part 7: Positive displacement pumps-controlled volume
2016—01—27发布
2016一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506.7—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 般要求 5 约定
3
基本设计 6. 1 总则 6.2 承压零部件 6.3 液力端连接 6. 4 法兰 6.5 泵止回阀 6.6 隔膜 6.7 柱塞 6.8 泄放阀 6.9 齿轮箱 6.10 隔离罩 6.11 轴承 6.12 润滑 6.13 流量调节 6. 14 材料· 6.15 铭牌和转向箭头附件 7. 1 驱动机 7. 2 联轴器和护罩 7. 3 底座 7. 4 限压阀 7. 5 控制及仪表 7.6 辅助管路系统 7.7 专用工具 7.8 缓冲罐检验、试验 8.1 总则 8.2 检验 8.3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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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I Q/SY06506.7-—2016
保证 9.1 机械保证 9.2 性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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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Q/SY06506.7—2016
前言
Q/SY06506《炼油化工工程转动设备技术规范》是炼油化工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16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离心压缩机;第3部分:润滑、轴封及控制油系统;第4部分:离心泵和旋转泵的轴密封系统;第5部分:焦化装置水力除焦系统:第6部分:中轻载荷离心泵:第7部分:往复式计量泵;第8部分:往复泵;第9部分:无密封离心泵;第10部分:重载荷离心泵;第11部分:转子泵;一第12部分:搅拌机;第13部分:往复压缩机;第14部分:回转式正排量压缩机;第15部分:特殊用途汽轮机;第16部分:一般用途汽轮机。 本部分为Q/SY06506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邢桂坤、肖峰、张一兵、范吉全、姚德群、付大春、杨永光、吴惠萍、何
凯、程立宏、叶林、刘翔、谭国锋、孟令平、温晓涛。
I Q/SY06506.7—2016
炼油化工工程转动设备技术规范
第7部分:往复式计量泵
1范围
Q/SY06506的本部分确立了炼油化工用往复式计量泵的性能设计,结构设计、材料选用和重要零部件的合理设计及配置等多个方面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同时也提出了作为机组重要组成部分的辅助设备。辅助管路系统、控制和仪表方面应遵守的准则;还对机组的检验、试验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新建或改扩建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中往复式计量泵工程设计和采购,在中国境外的项目经业主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0压力容器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APIStd671石油、化学和气体工业用特殊用途联轴器(Specialpurposecouplingsfor
petroleum, chemical and gas industry services)
APIStd675:2009石油、石化和气体工业用往复式计量泵(Positivedisplacementpumps Controlled volume for petroleum, chemical and gas industry services)
3术语和定义
APIStd675:200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一般要求
与本部分的要求一致并不能免除卖方提供正确设计的泵及其附件并使其满足所规定的使用条件的责任。与本部分的要求一致也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装运、设备组装和调试阶段的责任。除此之外,API Std675:2009中4.1~~4.3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5约定
除非另有规定,本部分所用的约定按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6基本设计
6.1总则 6.1.1计量泵设计使用寿命应为20年,泵体及附件应按连续运行3年设计,加工及制造。卖方应提
1 Q/SY06506.7—2016 供有成功使用经验的设备。有成功使用经验的设备是指相同或类似的工况下,该设备至少有2台连续操作2年,并无主要部件的损坏。除非另有规定,禁止使用未经使用证明的样机。 6.1.2易损件的寿命至少为8000h。 6.1.3整套泵设备的噪声等级应符合GBZ1的规定或符合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6.1.4电机,电气元件及其安装应符合危险区域划分等级,并应符合相应标准 6.1.5卖方应提供冷却或加热的需求,供买方确认。 6.1.6买方规定泵人口法兰处的入口净压力(以无脉动流体为准)。卖方应说明该压力是否足以满足泵的NPSHR要求。另外,卖方应向买方建议是否需要在人口,出口管线上设置缓冲罐或其他调整措施。 6.1.7 如果需要安装缓冲罐,缓冲罐应作为整套设备的组成部分,由卖方提供并且对其负责。 6.1.8APIStd675:2009中6.1.1~6.1.21的规定(除6.1.5)适用于本部分
6.2承压零部件
6.2.1 如有特殊要求,进出口管口允许的力和力矩应由卖方和买方协商确定。 6.2.2与买方接口的法兰规格和要求应满足买方的统一要求和规定, 6.2.3卖方应规定出承压零部件最大允许的工作压力。 6.2.4APIStd675:2009中6.2.1~6.2.10的规定(除6.2.4)适用于本部分。
6.3液力端连接
6.3.1 进出口管口连接方式应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他连接形式,应得到买方批准。 6.3.2 除非另有规定,焊接管口应与壳体具有相同压力等级。 6.3.3APIStd675:2009中6.3.2和6.3.4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4法兰
6.4.1 法兰标准应按项目统一要求执行 6.4.2APIStd675:2009中6.4.1.1~~6.4.1.7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5泵止回阀
6.5.1 液体人口,出口处的止回阀可设计为以下型式:球阀平板式,圆锥式。阀阅体布氏硬度大约等于400(洛氏硬度约42.7)或更高。阀座布氏硬度应大于或等于200。 6.5.2如果液体包含固体颗粒,卖方应提供相关技术信息来证明阀门选择的正确性。 6.5.3APIStd675:2009中6.5.1~6.5.3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6隔膜 6.6.1 除非另有规定,所选隔膜应至少满足连续使用8000h的要求。 6.6.2除非另有规定,宜选用双隔膜。压力大于或等于120MPa时,隔膜应做特殊设计。 6.6.3APIStd675:2009中6.6.1.6.6.3~6.6.5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2 Q/SY06506.7—2016
6.7柱塞 6.7.1如果需要,卖方应提供介质泄漏收集装置,或者导人其他系统。 6.7.2如有规定,可使用带填料密封的柱塞。 6.7.3APIStd675:2009中6.7.1和6.7.2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8泄放阀 6.8.1对于非液力驱动的计量泵,卖方应提供独立的外置式泄放阀。 6.8.2APIStd675:2009中6.8.1和6.8.2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9齿轮箱 6.9.1电机驱动计量泵的齿轮、凸轮、连杆、曲柄应提供带盖的检查孔,以便于定期检查和对重要部件的检修 6.9.2APIStd675:2009中6.9.1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10隔离罩
APIStd675:2009中6.10.1~~6.10.4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11轴承
APIStd675:2009中6.11.1和6.11.2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12润滑
APIStd675:2009中6.12.1和6.12.2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13流量调节 6.13.1除非另有规定,计量泵宜同时具备手动和自动调节行程功能。卖方应提供相对应的配置及附件。 6.13.2APIStd675:2009中6.13.16.13.3和6.13.4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14材料 6.14.1卖方应对所选用的材料负责。 6.14.2任何材料缺陷的修补应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同时所有相关试验应重新进行。 6.14.3与合金材料壳体焊接的辅助管路,应选用和壳体相同的材料。 6.14.4材料应遵照数据表中的规定。按照卖方的经验,卖方可提供替代的材料,这些材料应具备同等或更好的性能,卖方应提供替代材料在相似工况下的使用证明。 6.14.5买方应向卖方说明所需要的附加的材料试验和检验。卖方应提供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报告。 6.14.6非金属可用于腐蚀性工况。卖方应对选用的非金属材料负责。 6.14.7APIStd675:2009中6.14.1~6.14.6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15铭牌和转向箭头 6.15.1APIStd675:2009中6.15.1~6.15.3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6.15.2除非另有规定,铭牌上的文字应与买方的要求相一致。单位应采用SI制。
3. Q/SY06506.7—2016
7附件
7.1驱动机 7.1.1驱动机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7.1.2驱动机危险区域及防爆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7.1.3APIStd675:2009中7.1.1和7.1.2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7.2联轴器和护罩 7.2.1联轴器应由卖方提供并安装。 7.2.2联轴器型式应按数据表或询价书中规定。当联轴器承载的负荷大于350kW时,应符合API Std671的要求,同时应加装保护装置。 7.2.3APIStd675:2009中7.2.1~7.2.11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7.3底座 7.3.1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泵底座均需带有整体式集液盘或集液槽。集液盘或集液槽应向泵头端倾斜并设有不小于4in的排液口。 7.3.2底座应延伸到泵和驱动系统组成件之下,所有的泄漏都被限制在底座范围内, 7.3.3除非有特别说明,底座应采用灌浆设计。所有底座应至少带有一个尺寸不小于75mm的灌浆孔。 7.3.4底座上应带有至少四个具有足够大直径的吊耳做起吊点。起吊已安装好所有设备的底座时,不允许使底座产生永久变形或损坏,也不应使安装在底座上的设备受损 7.3.5底座应采用刚性设计,由钢板焊接而成,焊接应采用连续焊。 7.3.6底座应带有接地设施。 7.3.7APIStd675:2009中7.3.1~7.3.23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7.4限压阀 7.4.1限压阀应由卖方供货,并满足项目统一要求。 7.4.2APIStd675:2009中7.4.1和7.4.2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7.5控制及仪表 7.5.1控制及仪表应满足数据表或询价书的要求,同时应满足项目仪表相关工程规定的要求。 7.5.2APIStd675:2009中7.5.1和7.5.2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7.6辅助管路系统 7.6.1 辅助管路系统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7.6.2APIStd6752009中7.6.1~7.6.4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7.7专用工具 7. 7. 1 如果需要,卖方应提供一套安装、组装和维修用专用工具。 7.7.2APIStd675:2009中7.7.1和7.7.2的规定适用于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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