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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5984-201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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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15 10:18:58



推荐标签: 安全 规范 管道 接地 设施 装置 装卸 5984 容器

内容简介

SY 5984-201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规范 ICS13.100 E 09 备案号:48182—2015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5984—2014 代替SY5984—2007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
接地装置安全规范
Safetyrulesforgrounding installation of oil(gas)field vessel.
pipeline and load (unload) equipment
2014一10-15发布
2015-03一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5984—2014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T
容器集输管道装卸设施接地装置接地检测接地装置的例行检查
4
5
2
6
7
8
2
- SY5984—2014
前 言
本标准除第6.6条、第7.1.1条、第7.1.2条部分内容及第7.1.4条b)款、第7.1.5条内容为推荐性外,其他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修订并代替SY5984一2007《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与SY5984一2007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2007年版的3.2(本版的3.2);修改了2007年版的4.5a【本版的4.5a)];修改了2007年版的4.5d)[本版的4.5d)];修改了2007年版的4.7(本版的4.7);修改了2007年版的5.3(本版的5.3);修改了2007年版的5.5(本版的5.5);修改了2007年版的6.3(本版的6.3);修改了2007年版的6.6(本版的6.6);修改了2007年版的7.1.1(本版的7.1.1);修改了2007年版的7.1.2(本版的7.1.2);修改了2007年版的7.1.4(本版的7.1.4);修改了2007年版的7.1.4.2(本版的7.1.4.2);修改了2007年版的7.1.4.3(本版的7.1.4.3);修改了2007年版的7.1.4.4(本版的7.1.4.4);修改了2007年版的8.1.1(本版的8.1.1);修改了2007年版的8.1.3(本版的8.1.3);修改了2007年版的8.2(本版的8.2);修改了2007年版的第9章(本版的第9章)。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河南油田安全环保监察处、河南油田第一采油厂、胜利
油田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权、王庆余、蒋仕民、张广华、杨克祥、李前、杨云飞、巴建彬。 本标准代替SY5984—2007。 SY5984一2007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5984—1994。
ⅡI SY 5984—201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容器、集输管道、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及接地检测等方面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所有盛装和输送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金属容器、管道及装卸
设施接地装置的安装和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599一200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50183一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T0060一2010油田防静电接地设计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接地端头groundingend 容器、管道、装卸设施等接地的引出始端或连接的位置(点)。
3. 2
引下线downlead 接闪器或设备与接地干线或接地体的连接线。
3.3
接地装置groundinginstallation 接地端头、引下线、接地干线与接地体组成的装置。
4容器
4.1金属储罐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应符合GB50183一2004中9.2.2的规定。 4.2金属油(气)储罐(包括球罐、高架罐等)应设有固定式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点沿外围均匀布置,接地点沿罐底周边每30m不少于一个,但周长小于30m的单罐接地点不应少于两个,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2。 4.3油罐上的温度、压力、液位等仪表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屏蔽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钢铠或配线钢管与罐体应作电气连接。 4.4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室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α2。
1 SY5984—2014
栓、鱼尾来头、电焊夹头或专用夹头等器具,严禁用接地线缠绕方式连接。接地点应避开油箱。
7接地装置
7.1引下线 7.1.1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其防雷接地装置的刚性导体引下线,宜采用镀锌扁钢制成,扁钢厚度不小于4mm,宽度不小手40mm。 7.1.2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的防静电接地引下线,宜选用厚度不小于4mm,宽度不小于25mm的镀锌扁钢制作。 7.1.3引下线应取最短途径,转弯处采取圆弧过渡。 7.1.4接地应设过渡连接的断接卡,其中:
a) 断接卡应设在引下线至接地体之间。 b) 断接卡宜设在距地面0.3m~1.0m之间,方便安装 c) 断接卡与上下两端采用满焊搭接,搭接长度应为扁钢宽度的两借。 d) 断接卡采用配锁紧螺母或弹簧垫图的M12不锈钢螺栓紧固,搭接长度不小于扁钢的两倍,
连接金属面应除锈、除油污。
7.1.5 测试点宜标出明显标记。
7.2接地端头
7.2.1 可供直接接地的接地端头有
a) 预留的裸露金属表面。 b) 容器、管道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c) 采用专用的金属接地板或螺栓,
7.2.2 采用专用金属接地板或螺栓作 接地端头的要求
a) 金属接地板可焊 (或坚固) 牛容器支座、管道的金属外壳或螺栓连接部位。 b) 金属接地板或螺栓的材质: 容器、 管道的金属外壳为黑色金属材料时,应选用不锈钢;设
备、管道的金属外壳为有色金属材料时,应选用与容器、管道外壳相同材质的材料。 c) 专用金属接地板不小于50mm×5mm(宽度×厚度)。 接地连接用的最小有效长度,对大型
设备至少为110mm(2孔直径11mm规格), 小型设备至少为6 60mm(1孔直径11mm规格)。接地螺栓为M10×30
d)当选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作静电接地时,应符合SY/T0060-2010中4.2.4的要求。 7.3接地体与接地干线 7.3.1接地体应采用钢管或角钢制作,
小壁厚为3.5mm,角钢最小壁厚为4mm。
7.3.2接地体埋入地下深度、罐组的接地干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电阻值满足规定要求。 7.3.3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
8接地检测
8.1检测 8.1.1雷雨季节来临之前,应对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检测一次。
3 SY5984—2014
8.1.2轻烃、原油稳定等装置可在小修、大修期间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8.1.3企业自检每年两次,春季一次,秋季一次。检测设备须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依法接受政府部门对接地电阻的检测。由具有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进行检测。 8.1.4罐组的接地电阻值应逐罐分别测试,单罐的接地电阻值应在断接卡子断开前整体测试,断接点的电阻值应逐个断开测试。单个断开接地点的电阻值测试完后,应立即恢复断接过渡连接。检测不合格的点应进行整改并重新检测保证合格。 8.2检测报告 8.2.1检测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及编号、测试点编号、测试点数据及结论、测试人和整改建议等内容。 8.2.2检测单位应出具正式测试报告,测试报告一式三份,由使用单位、测试单位各保管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一份。
9接地装置的例行检查
9.1基层单位对接地装置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分为外观检查和资料检查,其内容应分别符合9.2和 9.3的规定,并建立档案或台账。 9.2外观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 接地装置锈蚀或机械损伤情况,导体损坏、锈蚀深度大于30%或发现折断应立即更换。 b) 引下线周围不应有对其使用效果产生干扰的电气线路。 c) 断接卡子螺母是否均匀牢靠。 d)接地装置周围土壤有无下沉现象。
9.3资料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资料齐全完整,数据准确; b) 接地电阻测试值符合本标准要求,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测试值变化情况。
9.4对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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