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5.180.10 E 94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10023.1—2020 代替 SY/T 10023.1—2012
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第1部分:自营油(气)田
Method of offshore oil/gas field development project economic evaluation-
Part 1 : Self-financed offshore oil/gas field
2021-02-01实施
2020一10一23 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 10023.1—2020
目 次
TT
前言· 引言· 范围
N
1
术语和定义
2
3经济评价原则和实施要求 3.1 经济评价原则 3.2 实施要求经济评价基础数据 4.1 开发建设期 4.2 项目总投资 4.3 分年投资 4.4 操作费 4.5 油(气)商品量经济评价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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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1 油(气)价格 5.2 自有资金和贷款比例 5.3 油(气)价上涨率 5.4 物价上涨率 5.5 贷款利率 5.6 汇率 5.7 税率 5.8 基准收益率 6 经济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6.1 基本评价指标 6.2 辅助指标经济评价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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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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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
9
7
7.1 基础数据表 7.2 经济评价指标汇总表 7.3 基本报表 7.4 辅助报表 7.5 报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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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10023.1—2020
8不确定性分析 8.1 敏感性分析 8.2临界值分析 9风险分析 9.1 选定风险变量 9.2 选定各变量的变化区间及概率分布 9.3 分析计算 9.4 汇总分析结果 10 方案比选·
10
10 10
10
10 10 11
10.1 方案比选的方法 10.2 各比选方法的适用范围 11 改扩建项目的经济评价 11.1 改扩建项目的特征 11.2 项目范围的界定 11.3 经济评价方法 12 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12.1 说明 12.2 计算方法 12.3 主要参数选取 12.4 效益与费用数值的调整 12.5 基本评价指标附录A(规范性附录)经济评价报表(格式)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辅助报表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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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3 13 :13
13
:13 :14 .14 ..14 :15 :16 22
I
SY/T 10023.1—2020
前言
SY/T10023《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分为两个部分:一第1部分:自营油(气)田;
-第2部分:合作油(气)田。 本部分为SY/T 10023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代替SY/T10023.1一2012《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第1部分:自营油(气)田》,与SY/T 10023.1一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安装工程费用、建设工程费用需扣除项中的“营业税”项(见2012年版的12.4.2);删除了2012 年版的附录 A;增加了“增值税进项税”相关内容(见2.7、4.2.1、4.2.7,2012 年版的2.7、4.3.1、4.3.6);
一增加了“增值税进项税”条款(见4.2.8);一增加了经济评价报表中“增值税进项税”“增值税销项税”“增值税”“增值税率”等关于增
值税的相关行、列(见附录 A、附录 B,2012 年版的附录 B)。 本部分由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宋艺、谭杨、曹肖。
II
SY/T 10023.1—2020
引言
为了科学决策海上自营油(气)田的开发项目,建立规范的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根据国家现行的投资体制、财税制度,结合海上自营油(气)田开发的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SY/T 10023.1—2020 是以SY/T 10023.1—2012《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第1 部分:自营油(气)田》为基础,根据国家现行的投资体制、财税制度及海上自营油(气)田开发的特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第三版)》,结合国际通用的经济评价方法和近年来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经济评价的实践而编制。
SY/T10023.1规范了海上自营油(气)田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一一不确定性分析方法、方案比选方法。
IV
SY/T 10023.1—2020
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第1部分:自营油(气)田
1范围
SY/T 10023 的本部分规定了海上自营油(气)田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海上自营油(气)田勘探、开发、生产各阶段经济评价
,术语和定义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开发建设期 development phase 勘探发现的油(气)田,自政府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备案之日起至油(气)田投产开始日止的这段
时间。 2.2
生产期 production phase 油(气)田从投产之年起至项目累计净现金流最大时的生产年限。
2.3
总成本 total cost 在生产期为生产油(气)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全部成本, 包括经营成本、利息支出、开发投资折
旧、勘探投资摊销。 2.4
经营成本 operating cost 包括生产操作费、销售费用及非利息性支出的财务费用。
2.4.1
油(气)田生产操作费oil/gas production operating cost 在油(气)田(包括终端)把石油和天然气提升到地面,并对其进行聚集、处理加工、储存和外
输的活动成本。包括人员费、直升机、供应船、油料、信息通讯气象、维修费、油气水处理、油井作业费、仓储及港杂、油田生产研究、保险、健康安全环保、设施及设备租金、增产措施费、海域使用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4.2
销售费用 sales expenses 企业在销售油(气)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
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用、 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