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184—2022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
Detection Systems for Vehicle Honking
2022-04-29发布
2022-10-29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JJG1184—2022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检定规程
JJG 1184—2022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Detection Systems for Vehicle Honking
归口单位: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上海其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航空工业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本规程委托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G 1184—2022
本规程起草人:
牛锋(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房法成(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何龙标(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月兵 (中国计量大学)
张南雄(上海其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起草人:
姚磊(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张炳毅(航空工业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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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引言
(Ⅱ) (1) (1) (1) (1) (1)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4) (5) (7) (7) (8) (16)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计量单位 3.2术语和定义· 4. 概述 5 计量性能要求 5.1声压级测量误差· 5. 2 空间分辨力. 5.3 定位误差· 5.4有效识别区域.· 5.5声光图像时间一致性: 6 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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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标志 6.2外观和功能性检查 7 计量器具控制 7. 1 检定条件 7. 2 检定项目 7. 3 检定方法· 7. 4 检定结果的处理… 7. 5 检定周期· 附录A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内页格式附录B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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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程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文件。
本规程中的机动车鸣笛声压级大小和频率参照GB7258一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
术条件》和GB15742一2019《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中给出的相关要求。
本规程规定了定位误差和声光图像时间一致性两个主要计量特性。 其中,定位误差的横向(X方向)限值选择0.6m,主要考虑的是两辆汽车并排行
驶时可能的最近距离;纵向(Y方向)限值选择1.5m,主要考虑的是车身长度和车间距(后车车牌不被前车遮挡)的总长度一般不低于6m。
因为声速远小于光速,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中的声源定位单元监测到鸣笛声时已产生了近100ms的延时,声学定位图像和光学图像的采集时间可能不匹配,本规程设计了声光图像时间一致性的计量特性,以免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对行驶时的鸣笛出现误判。
本规程为首次发布。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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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 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175工作标准传声器(静电激励器法) JJG176一2005声校准器 JJG188—2017声级计 JJF1001一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34一2020声学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1147—2006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声学特性校准规范 JJF1496—2014 声源识别定位系统(波束形成法)校准规范 GB/T3102.7声学的量和单位 GB/T3222.1一2006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第1部分:基本参量
与评价方法
GB/T3947—1996声学名词术语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5742一2019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7247.1一2000声学户外声传播衰减第1部分:大气声吸收的计算 GB/T17247.2一1998声学户外声传播衰减第2部分:一般计算方法 GB/T20441.4一2006测量传声器第4部分:工作标准传声器规范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术语和计量单位
3.1计量单位
本规程采用GB/T3102.7规定的量和单位。 3.2术语和定义
JJF1001—2011、JJF1034—2020和GB/T3947—1996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2.1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detectionsystemforvehiclehonking
对机动车鸣笛进行声源识别、定位和记录的装置。 注:鸣笛也称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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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鸣笛声压级soundpressurelevelofvehiclehonking
机动车鸣笛时,指定位置测得的A计权声压级。 注:指定位置通常为车前2m、离地高1.2m处。
3.2.3鸣笛声定位图soundlocalizationimageofvehiclehonking
记录机动车鸣笛声源中心位置的图像。 注: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监测到鸣笛声时,自动记录道路高清光学图像,并在高清光学图片上
自动叠加标记作为鸣笛声源中心位置标记,生成鸣笛声定位图像。标记一般为十字形。
3.2.4定位误差localizationerror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标记的声源中心位置与鸣笛声源中心位置的平行于路面的误差。
注:此误差包括有垂直于车辆行进方向的误差和平行于车辆行进方向的误差两部分,分别定义
为X方向定位误差和Y方向定位误差。
3.2.5有效识别区域effectiveidentificationarea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能够满足定位误差要求的识别区域。 注: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在其给出的鸣笛声定位图中给出有效识别区域。建议用红色或其他对
比明显的颜色的线条封闭多边形框出。
3.2.6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定位参考点 positioning reference point of detection system for vehicle honking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有效识别区域内的中心点,用于对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进行初始校准和调试,一般位于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正对车道中心线上距其25m处。 3.2.7声光图像时间一致性 acousto-optic image timeconsistency
鸣笛声开始时刻与鸣笛声定位图像中所记录的鸣笛声发声时刻的时间差。
4概述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是一种电子监控设备,可用于交通管理部门的非现场执法,用于对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内的鸣喇叭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其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声源定位单元、图像与视频采集单元和信号处理单元。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中的声源定位单元是系统的核心部分,一般由几十个传声器组成,同步采集道路声音信号。图像与视频采集单元对道路机动车通行情况进行拍照与录像。信号处理单元根据声音信号判断是否有鸣笛声并计算鸣笛声源位置,在光学图片和视频中标记鸣笛声定位位置,实现基于传声器阵列和图像与视频的声光采集测量系统对机动车鸣笛行为的记录取证。
5计量性能要求
5.1声压级测量误差
在1.8kHz~3.55kHz频率范围内,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对声压级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士3.0dB。 5.2空间分辨力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在距离声源3m距离处,对于2kHz频率的空间分辨力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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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0.1m。 5.3定位误差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对声源在X方向定位误差应不超过0.6m,在Y方向的定位
误差应不超过1.5m。 5.4有效识别区域
有效识别区域在X方向应不少于1个车道,Y方向应不小于15m。 5.5声光图像时间一致性
鸣笛声开始时刻与鸣笛声定位图中所记录的鸣笛声发声时刻的时间差的绝对值的最大值应不超过80ms,3次平均值应不超过50ms。
6通用技术要求
6.1标志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应至少具有以下标志: a)制造厂商的名称或商标; b)产品型号和序列号。
6.2外观和功能性检查 6.2.1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中易接触到且供操作者使用的部件应采用密封和标记的方法加以保护。 6.2.2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应无机械性损伤或变形,开关、按键等控制器件应操纵灵活,无接触不良的现象。 6.2.3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优选电源供电,供电电压应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可用电压范围之内。 6.2.4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应在其自动生成的鸣笛声定位图中给出有效识别区域,建议用红色或其他对比明显颜色的封闭多边形框出。 6.2.5鸣笛声定位图应使用十字形标记或其他可明显得出位置信息的标记作为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识别出的鸣笛声源中心位置标记。
计量器具控制
7: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7.1检定条件 7.1.1检定环境条件
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的检定环境条件如下:消声室检定环境条件:
温度:(20~26)℃;一相对湿度:不超过90%;静压:(80~108)kPa。
一
现场检定环境条件:
温度:(-25~55)℃;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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