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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4866-2022 成品油交接计量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5.29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26 18:24:55



推荐标签: 规范 计量 成品油 交接 14866 交接

内容简介

Q/SY 14866-2022 成品油交接计量规范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 148662022 代替Q/SY1866—2016
成品油交接计量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ustody transfer measurement of liquid petroleum products
2022—07—14发布
202209—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Q/SY14866—2022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总体原则与要求 4.1总体原则 4.2总体要求 5计量设施 5.1主要计量器具 5.2 辅助计量器具 5.3工艺管线和辅助设备材料 5.4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5.5 检验场所计量操作
1
.-
6
6.1 一般要求 6.2流量计计量 6.3 容器计量
6.4 衡器计量 6.5 油量计算及修正 7数据共享与结果认定 7.1 数据共享 7.2 结果认定 7.3 资料交接

L
C
10 O Q/SY1486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Q/SY18662016《成品油交接计量规范》,与Q/SY1866—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表述形式和内容(见第1章,Q/SY1866—2016的第1章); b)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引导语和文件清单(见第2章,Q/SY1866—2016的第2章): e)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Q/SY18662016的第3章) d)将“总则”更改为总体原则与要求,增加了交接计量的原则和交接计量方式,交接计量
设施保护的要求等内容,并删除了表1成品油交接计量结果准确度要求(见第4章,Q/SY 1866—2016的第4章):
e)更改了计量设施”流量计的技术要求,删除了表1成品油交接计量结果准确度要求和
表2成品油交接计量用流量计计量技术性能,更改了表1中有关不确定度的表述,表3成品油交接计量用辅助计量器具计量技术性能和表4液位测量辅助设备材料性能要求的内容(见5.1.1.1、5.1.1.2、表1、 表3、表4,Q/SY18662016的5.1.1.1,5.1.1.2、表3、表5 表6):
f)更改了“计量操作的部分内容,新增了船舶舱和衔器的技术要求(见第6章,6.3.4,6.4
Q/SY1866—2016的第6章): 9)将第7章“油量计算”的内容调至第6章“计量操作”中,并更改了部分内容(见6.5,Q/SY
18662016的第7章): h)增加了“数据共享和结果认定”一章,并将第8章“交接凭证”调整为7.3“资料交接”,且在
7.3“资料交接”中增加了交接资料保存期限、电子传输和电子签名等要求(见第7章,Q/SY 1866—2016的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计量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
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再抓 刘完英。康必男,肖迪、杨雪峰责 赵成海、姜波、刘博、夏伟、 刘立超、蒋建新、姜伟、张效铭。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Q/SY1866—2016: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I Q/SY14866—2022
成品油交接计量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成品油交接计量的计量设施、计量操作、数据共享、结果认定和交接资料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各地区公司对外成品油交
接计量操作与过程管理,地区公司内部成品油交接计量及其他液体石油产品交接计量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14石油产品试验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技术条件 GB/T1227 精密压力表 GB/T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4756 石油液体于工取样法 GB/T7724 电子称重仪表 GB/T 8927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手工法 GB/T 9109.1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动态计量第1部分:一般原则 GB/T 9109.5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动态计量第5部分:油量计算 GB11085 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 GB/T 11885 自动轨道街 GB/T13236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储罐液位手工测量设备 GB/T15561 静态电子轨道街 GB/T17288 液态烃体积测量 容积式流量计计量系统 GB/T17289 液态烃体积测量 涡轮流量计计量系统 GB/T17291 石油液体和气体计量的标准参比条件 GB/T19779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油量计算静态计量 GB/T27867 石油液体管线自动取样法 GB/T28473.1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温度变送器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28474.1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压力/差压变送器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36989 用超声流量计测量液态流量 JF1014罐内液体石油产品 JJF1183温度变送器校准规范 JJG4钢卷尺 JJG42工作玻璃浮计 JG49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 JJG130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
1 Q/SY14866—2022
JJG 133 汽车油罐车容量 JJG140 铁路罐车容积 JJG 168 立式金属罐容量 JJG 234 自动轨道衡 JJG370 在线振动管液体密度计 JJG 539 数字指示秤 JJG 667 液体容积式流量计 JJG 702 船舶液货计量舱容量 JJG781 数字指示轨道衡 JJG 882 压力变送器 JJG999# 称量式数显液体密度计 JJG1003 流量积算仪 JJG1030 超声流量计 JJG1037 涡轮流量计 JJG1038 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 JJG1058 实验室振动式液体密度仪 NB/SH/T0164 石油及相关产品包装 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NB/SH/T 087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实验室密度测定称量式数显液体密度计法 SH/T 0316 石油密度计技术条件 SH/T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形振动管法) SN/T 0188.2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2部分:街器鉴重通则 SN/T 0188.3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3部分:汽车衡器鉴重 SN/T0188.4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4部分:轨道衡鉴重 SN/T2389.17 进出口商品容量计重规程第17部分:船舱静态计重通则 SY/T5669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立式金属罐交接计量规程 SY/T5670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铁路罐车交接计量规程 SY/T5671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流量计交接计量规程 SY/T6682 用科里奥利流量计测量液态烃流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交方 delivery measuring body 在成品油交接计量过程中的交付方,是进行数量计量和质量检验操作的行为主体,在同一成品油
交接计量过程中是唯一的。 3.2
接方receiving measuring body 在成品油交接计量过程中的接收方,是进行数量计量和质量检验监护的行为主体,在同一成品油
交接计量过程中是唯一的。 3.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在成品油交接计量过程中除交方和接方外与成品油交接计量相关的各方,相关方应通过合同或协
2 Q/SY148662022
议与交方或接方形成委托或授权的契约关系,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协调和监督。 3.4
交接计量custodytransfermeasurement 在交接双方共同认可的唯一交接地点进行成品油转移过程中,由交方在接方监护下进行的数量计
量、质量检验、结果确认及相关活动。 3.5
交接计量设施custody transfer measurement facility 交接计量所采用的计量器具和设备等,包括交接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系统。检验化验设备及配
套设备等。 3.6
交接差率 delivery difference rate 交油量和接油量之差与交油量的百分比。不包括由跑冒滴漏或非法盗油等非正常因素造成的差量
影响。
[来源:NB/SH/T01642019,3.20,有修改]
3.7
交接允差delivery permission difference 在按计量标准和储运规程正确操作的前提下,由交接计量点和验货计量点的计量方式及两点间损
耗环节所决定的,或经交接双方据此约定的交接差率的最大值。
【来源:NB/SH/T0164- 2019, 3.21,有修改】
4总体原则与要求 4.1总体原则 4.1.1交接计量应遵循交方计量,接方监护,数据共享,结果可追溯的原则。 4.1.2交方应负责建设、管理、维护和操作交接计量设施,负责制订交接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并组织实施。 4.13接方应对交接计量过程。交接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过程进行监护,交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 4.1.4相关方应通过合同约定与交方或接方形成委托或授权的契约关系,关 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协调和监督。 4.2总体要求 4.2.1交接计量应优先采用流量计动态计量方式,不具备动态计量条件的可采用静态计量方式。 4.2.2交接计量应采用质量计量单位,交接数量以净油表观质量结算 4.2.3对于影响计量器具准确性或检定/校准结果的可调部位和软件,交方应在接方监护的条件下采取封域或其他交接双方可接受的保护措施。 4.2.4交接计量设施使用前应经过计量主管部门和交接双方确认,交接计量设施确认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5计量设施 5.1主要计量器具 5.1.1流量计 5.1.1.1 成品油交接计量可采用质量流量计,容积式流量计,涡轮流量计和超声流量计,流量计最大
3 Q/SY148662022
允许误差为土0.2%,流量计计量系统的配置应满足GB/T9109.1的要求。各种流量计的技术要求和检定依据如下:
a)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以下简称质量流量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SY/T6682的规定,检定应
依据JJG1038 b)容积式流量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7288的规定,检定应依据JJG667: c)涡轮流量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7289的规定,检定应依据JJG1037: d)超声流量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36989的规定,检定应依据JJG1030
5.1.1.2流量计宜采用在线检定方式,并由国家授权专业计量站实施检定。不具备在线检定条件的,应由国家授权专业计量站或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专项授权机构)检定。流量计检定应执行5.1.1.1中所列检定规程。 5.1.2容器 5.1.2.1成品油交接计量可采用立式金属罐、铁路罐车、汽车油罐车和船舶舱等容器。容器的不确定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计量技术性能应符合表1所列规程的要求。 5.1.2.2容器应由地市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专项授权机构)检定,立式金属罐应由国家或公司授权专业计量站检定,铁路罐车、船舶舱应由 国家授权专业计量站检定。容器检定应执行表1所列规程。
表1 成品油交接计量用容器计量技术性能
扩展不确定度
技术性能及检定依据
容器名称
20m100m 100m-700m >700m
U≤0.3% (A=2) U≤0.2%(K=2) U0.1%(-2)
立式金属罐
JJG 168
铁路罐车汽车油罐车
U≤0.4%(K=2)
JJG140
U≤0.25%-2)
JJG 133
≤300m的小型舱总容量 >300m大型规则舱 >300m大型不规则舱
U55 ≤ 0.3% (4-22) Uss 5 0.2% (4-2.26) 6.504%(L=226)
船舶舱
JJG 702
5.1.3衡器 5.1.3.1成品油交接计量可采用静态轨道衡,动态轨道衡,汽车衡等衡器。衡器的计量技术性能应满足表2所列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5.1.3.2轨道衡应经国家授权专业计量站检定,汽车衡应经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衡器检定应执行表2所列的规程。 5.1.3.3衡器检定完成后应由计量检定机构贴检定合格标签,电子衡器的计量软件应经计量检定机构认可。 5.1.3.4动态轨道衡应具备车辆信息自动识别功能、列车车速检测功能。 4
上一章:Q/SY 15004.2-2021 石油石化企业安保防恐防范规范 第2部分:炼油与化工 下一章:Q/SY 14758-2021 石油专用螺纹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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