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757—2014
成品油销售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Equipping criterion for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marketing company
2014—08—22发布
2014一10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757—2014
目 次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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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X 计量器具配备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油库计量器具配备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 油库计量辅助器具配备表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加油(气)站计量器具配备表附录D(规范性附录) 加油(气)站计量辅助器具配备表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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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计量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江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宝文、姜伟、肖启福、康必勇、张凡鑫、刘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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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销售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品油、车用压缩天然气(简称CNG)及液化石油气(简称LPG)计量管理和计
量交接中应配备计量器具的种类、数量及性能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成品油销售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236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储罐液位手工测量设备 GB/T2596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采用混合式油罐测量系统测量立式圆筒形油罐内油品体积、
密度和质量的方法
AQ303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JG4钢卷尺检定规程 JJG 42 工作玻璃浮计检定规程 JJG 130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 JJG 133 汽车油罐车容量检定规程 JJG 140 铁路罐车容积油罐车容量检定规程 JJG 168 立式金属罐容量油罐车容量检定规程 JJG 266 卧式金属罐容积油罐车容量检定规程 JG 443 燃油加油机油罐车容量检定规程 JJG 539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JG 667 液体容积式流量计检定规程 JG 702 船舶液货计量舱容量检定规程 JJG 971 液位计检定规程 JG 996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JJG 997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检定规程 JJG 1038 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检定规程 JJG 1058 实验室振动式液体密度仪检定规程 SY/T5670 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铁路罐车交接计量规程 SY/T 6682 用科里奥利流量计测量液态烃流量
3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3.1配备原则
在满足计量管理和计量交接,并保证计量准确度要求的前提下,遵循“供方配备、操作简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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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757—2014 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 3.2考虑因素 3.2.1物化特性:物态、流态、温度、压力、密度、黏度、混相、相变等。 3.2.2技术性能: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灵敏性、稳定性、重复性、最小分辨能力、信号输出类型、压损、耐压等级等。 3.2.3工艺条件:场地、布置方向、介质流动方向、检测件上下游直管段长度、管道口径、同轴度、 维修空间、支撑与固定、供电、接地、辅助设备等。 3.2.4现场环境:环境温度、湿度、电磁干扰、振动、防爆、防护等。 3.2.5经济因素:购置费、安装费、运行费、检定或校准费、维修费、备品备件费及维护频次、使用寿命等。 3.2.6量值传递及溯源:可采用检定或校准或比对等方法溯源到计量标准。 3.3一般要求 3.3.1铁路运输成品油交接计量 3.3.1.1以罐车人工静态计量的,计量设备应满足SY/T5670的技术要求,罐车容积计量准确度应满足JJG140的技术要求。 3.3.1.2以流量计动态计量的,流量计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2级,宜安装副线或在线检定或校准接口。质量流量计动态计量的,计量设备及配套设备应满足SY/T6682的技术要求 3.3.1.3铁路运输成品油交接计量优先选用质量流量计动态计量。 3.3.2水路运输成品油交接计量 3.3.2.1以流量计动态计量的,要求同3.3.1.2。 3.3.2.2以立式金属罐计量交接的,油罐应满足JJG168的计量性能要求。在满足计量准确度的前提下,立式金属罐优先选用混合式油罐测量系统测量,测量系统应满足GB/T25964的技术要求 3.3.2.3以油船人工静态计量的,船舶的液货计量舱应满足JJG702的计量性能要求。 3.3.2.4水运成品油交接计量优先选用质量流量计动态计量交接。 3.3.3管道运输成品油交接计量 3.3.3.1管道运输成品油交接计量器具遵循供方配备的原则。 3.3.3.2以质量流量计动态计量的,流量计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2级,计量设备及配套设备应满足SY/T6682的技术要求,宜具备在线检定接口。流量计配备应满足最大流量要求,当一台流量计无法满足需求时,宜考虑多台并联方式。流量计配备应单独备用,不建议汽柴油流量计互为备用。年管输量大于50×104t时,宜与流量计配套配备相应的在线检定装置。 3.3.3.3以立式金属罐计量交接的,储罐应满足JJG168的计量性能要求。在满足计量准确度的前提下,立式金属罐优先选用混合式油罐测量系统测量,测量系统应满足GB/T25964的技术要求。 3.3.3.4管道运输成品油交接计量优先选用质量流量计动态计量交接。 3.3.4公路运输成品油交接计量 3.3.4.1以流量计动态计量的,要求同3.3.1.2。 3.3.4.2以电子汽车衡计量的,汽车衡准确度等级应为中准确度等级,并满足JJG539的技术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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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3以电子汽车罐车人工静态计量的,操作现场应地面平整,坡度不大于5%,汽车罐车应满足JJG133的计量性能要求 3.3.4.4装车计量优先选用流量计动态计量,其次选用电子汽车衡计量, 3.3.4.5油库卸车计量优先选用电子汽车衡计量,其次选用汽车罐车人工静态计量。 3.3.5加油站交接计量 3.3.5.1以卧式金属罐液位计计量或人工静态计量的,油罐容量不确定度不大于0.40%。 3.3.5.2以卧式金属油罐液位计计量的,应选用带5点以上温度测量的磁致伸缩液位计,液位计应满足JJG971的计量性能要求。 3.3.5.3以汽车罐车人工静态计量的,要求同3.3.4.3。 3.3.5.4加油站成品油计量,应优先选用卧式金属油罐液位计计量 3.3.5.5燃油加油机宜优先选用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带温度补偿等功能的加油机,加油机应符合 JJG443的计量性能要求。 3.3.6CNG,LPG加气站交接计量 3.3.6.1CNG加气站计量应符合JG996的计量性能要求。 3.3.6.2LPG加气站计量应符合JJG997的计量性能要求。 3.4其他要求 3.4.1油库、加油(气)站计量信息化配备要求 3.4.1.1在油品计量工作中,在保证计量准确度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便携式电子计量器具。如选用电子器具替代传统器具的油库或加油站,可按同等数量减少手工计量器具的数量。 3.4.1.2管输入库阀室管线、泵房进出油管线,宜安装温度变送器和压力变送器,其中压力变送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5级,温度变送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2级 3.4.1.3油库油罐宜安装混合式油罐测量系统,测量系统应满足GB/T25964的技术要求。 3.4.1.4发油系统应在流量计前安装温度变送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2级, 3.4.1.5油库、加油站应配备油罐油量计算软件,该软件应随油罐容积表及时更新。有铁路装卸车业务的油库,应配备铁路罐车油量计算软件,该软件应及时更新。 3.4.1.6铁路和公路装车应选用定量装车系统。 3.4.1.7新建或改造的油库、加油(气)站所配备的计量器具应满足计量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3.4.2油库、加油(气)站安全、环保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3.4.2.1油泵前应安装真空表,油泵后、过滤器前后应安装压力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6级。 3.4.2.2东、西北公司管理的管道计量交接站,应根据流量计规格配备适宜的计量检定装置。 3.4.2.3油库、加油(气)站应按AQ3036的要求配备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器。 3.4.3计量器具的防爆要求
所配计量器具的防爆或防护类型、等级应符合计量器具使用场所的危险性类别、等级。
4计量器具配备
4.1油库计量器具配备
4.1.1油库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适用范围、配备数量、检定要求等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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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757—2014 4. 1. 2 油库计量辅助器具的规格型号、配备数量等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1.3 用于油库装卸油工艺的真空罐、放空罐等卧式金属油罐也应配备液位计。 4. 1. 4 立式金属油罐宜安装罐下取样器。管输油库应在入库阀室,按入库管线安装管线自动取样器。 4. 1. 5 手工取样器优先选用全层样取样器。 4. 2 加油(气)站计量器具配备 4. 2. 1 加油(气)站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适用范围、配备数量、检定要求等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4. 2. 2 加油(气)站计量辅助器具的规格型号、配备数量等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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