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21.120.10 N 05 备案号:28652—2010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94872010 代替JB/T94871999
仪表用轴尖 Pivots for instruments
2010-07-01实施
2010-0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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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9487—2010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型式、标记 3.1 型式, 3.2 型号标记 4 要求. 4.1 硬度 4.2 尺寸与极限偏差 4.3 几何公差, 4.4 表面粗糙度 4.5 缺陷 5 试验方法 5.1 硬度. 5.2 尺寸与极限偏差 5.3 几何公差 5.4 表面粗糙度 5.5 缺陷..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类别 6.2 出厂检验.. 6.3 型式试验. 7 标志、包装和贮存 7.1 标志 7.2 包装 7.3 贮存图1 轴尖典型结构表1 不同材料的轴尖硬度表2 尺寸与极限偏差,表3 轴尖的形状位置公差表4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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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9487.--2010
前言
本标准代替JB/T9487--1999《仪表用轴尖》。 本标准与JB/T9487--1999《仪表用轴尖》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图1修订为一种典型结构形式,增加了局部放大图;规范性引用文件已按现行有效标准进行引用修改;删除了“5.3几何公差”中“62.5×的双筒显微镜”; -5.5将“62.5×的双筒显微镜”修订为“采用60×的双筒显微镜”; 6.1表4中应进行的出厂检验项目中增加了直径及锥度检验。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仪器仪表元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仪器仪表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延夫、张玉杰、徐秋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Y323---1985; JB/T 9487-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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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9487—2010
仪表用轴尖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仪表用轴尖的产品型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仪表活动部分球面支承用的轴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2859-1:1999,IDT)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3 型式、标记 3.1型式
轴尖的典型结构型式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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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
图1轴尖典型结构
3.2型号标记
轴尖的型号按下列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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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代号曲率半径p 长度L 直径d 材料
示例:材料为3J22,直径d为0.5mm,长度L为3.0mm,曲率半径p为0.020mm的轴尖标记为: 3J220.5×3.0×0.020JB/T9487——2010
4要求 4.1硬度
轴尖的显微硬度按不同材料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不同材料的轴尖硬度
显微硬度
轴尖 3J22合金轴尖钻40稀土合金轴尖 Cow合金轴尖 3YC15合金轴尖
MPa ≥7355 ≥7355 7012~8238 8 041~9022
4.2尺寸与极限偏差
轴尖的基本尺寸与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与极限偏差
极限偏差 0 0.120 0 0.250
基本尺寸 2.0 2.5 3.0 4.0 5.0 6.0 0.5 50° 0.010 0.015 0.020 0.025 0.030 0.035 0.040 0.045
名称及代码
长度L mm
0 0.300
直径d mm 锥度α
0 0.010 ±5°
+0.004 0
曲率半径 p
mm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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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尺寸与极限偏差(续)
基本尺寸 0.050 0.060 0.070 0.080 0.100 0.150 0.200 30°
名称及代码
极限偏差
±0.003
曲率半径p
±0.005
mm
±0.010
倒角β 倒角长度
0.2
mm
4.3几何公差 4.3.1 轴尖圆锥体轴线对圆柱体轴线的同轴度误差应不超过?0.020mm。 4.3.2 轴尖圆柱体素线直线度误差应不超过0.010mm。 4.3.3 轴尖圆锥体工作部分的圆度误差应不超过表3规定, 4.3.4 轴尖圆锥体素线直线度误差应不超过表3规定。
表3轴尖的形状位置公差
单位:mm
曲率半径β
工作部分长度
圆度公差
圆锥体素线直线度公差
0.010 0.015 0.020 0.025 0.030 0.035 0.040 0.045 0.050 0.060 0.070 0.080 0.100 0.150 0.200
0.003
0.010
2 p
0.004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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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表面粗糙度
轴尖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1的规定。 4.5缺陷
轴尖在规定的检验条件下,不允许有氧化皮、油斑、裂纹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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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验方法 5.1硬度
用显微硬度计,载荷为1.96N(200gf),在接近工作部分磨面中心测量三个点取平均值。 5.2尺寸与极限偏差 5.2.1长度
采用20×的投影仪或指标相当的仪器进行检测。 5.2.2直径
采用分度值为0.001mm的杠杆千分尺或指标相当的量具进行检测。 5.2.3锥度
采用100×的投影仪和样板进行比较检测。 5.2.4曲率半径
采用100×的投影仪和样板或指标相当的仪器进行检测。 5.3几何公差
轴尖的同轴度、圆度、直线度,采用50×以上的投影仪及样板或指标相当的仪器进行比较检测。 5.4 表面粗糙度
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160um的表面采用干涉显微镜进行检测,表面粗糙度大于0.160μm的表面采用双筒显微镜进行检测。 5.5缺陷
采用60×以上的双筒显微镜进行检测。 6 检验规则 6.1检验类别
轴尖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检验原则
轴尖应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并附产品合格证。 6.2.2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4规定。
表4 检验项目
型式试验
出厂检验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要求的章条号
检验项目硬度长度直径锥度曲率半径同轴度圆度直线度表面粗糙度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为试验项目, 为不试验项目。
/ V V V 7 V V V 7 V
7 一 / V V / 7
5.1 5.2.1 5.2.2 5.2.3 5.2.4 5.3 5.3 5.3 5.4 5.5
4.1 4.2 4.2 4.2 4.2 4.3.1 4.3.3 4.3.4 4.4 4.5
/
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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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抽样
轴尖按GB/T2828.1—2003的规定的-次正常抽样方案,般检查水平1,合格质量水平AQL=2.5 的检查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检查。 6.2.4判定规则
从交收批中随机抽样的样本进行检验,若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则该批产品为合格;若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e,则该交收检验批产品为不合格。
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缺陷的单位产品为不合格品。 6.3型式试验 6.3.1检验原则
轴尖的型式试验,每年最少进行次;在改变结构、改进工艺、更新材料或停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亦应进行型式试验。 6.3.2试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4规定。 6.3.3抽样与组批规则
轴尖按GB/T2829规定进行,具体的抽样方案、判别水平及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生产情况确定。 6.3.4判定规则
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的样本进行检验,若合格品数不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则型式试验为合格;若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e,则型式试验为不合格。不合格品不能作为成品交货。 7标志、包装和贮存 7.1标志 7.1.1每个包装容器内应附产品合格证,标明:
a)制造厂名、厂址及商标; b)产品名称、标记和数量; c)检验日期、检验员代号; d)检验部门印章; e)执行的标准编号。
7.1.2每只包装箱中应附有装箱单,标明:
a)制造厂名、厂址及商标; b)产品名称、数量; c)包装员代号; d)出厂日期。
7.2包装
包装容器的型式与尺寸及包装数量,可由制造厂自行规定。包装应考虑轴尖在运输和贮存期内完好无损。 7.3贮存
包装完好的轴尖应存放在温度不高于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且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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