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开发
中国酿造
南果梨果醋发酵工艺研究谢婷婷,辛广12*,张博2,李书倩”,王月因
2010年第3期总第216期
(1.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辽宁沈阳110161;2.鞍山师范学院,辽宁鞍山114007)
·163
摘要:以南果梨为原料,采用液态发酵工艺,分别进行酒精发醇、醋酸液体掘瓶发酵、下胶澄清等方法制成南果梨果醋,试验结果表明,酒精发酵的适宜条件为活性干酵母的接种量0.10%,酒精发酵初始糖量16%,发醇时间2d。醛酸发酵适宜的条件为发酵温度30℃,醋酸菌接种量10%,初始酒精度6%vol。
关键调:南果梨:果醋:酒精发酵:醋酸发醇
中图分类号:TS2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2545071(2010)03-0163-03
Processing technology of vinegar with Nanguo pear
XIE Tingting', XIN Guang'*, ZHANG Bo, LI Shuqian’, WANG Yuenan?
(1.College ofFood Science, Shenyang Agricultura/ University, Shenyang I10161, Ching; 2.Anshan Norma/ University, Anshan 114007, China) Abstract: Using Nanguo pear as main raw material, fruit vinegar was prepared after procedures of alcoholic fermentation and liquid shaking acetic acid fenmentation, followed with clarification with agents. The results indicated that the optimum fermentation conditions were: for alcholic fermentation, inoculum by 0.10% with active dry yeasts, with concentration of sugar at 16%, and fermentation for 2 d; for acetic acid fermentation,
inoculum by 10% with acetic acid bacteria, with initial alchol concentration by 6%vol and fermentation under 30°C Key words: Nanguo pear, fruit vinegar; alcoholic fermentation; acetic fermentation
随若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食品内在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不仅满足于食品的营养及感官品质,而且希望摄入的食品对人体健康起到促进作用,达到防病健身、延年益寿的目的。营养保健食品是当今世界饮食消费的新潮流。食醋不但有调味作用,而且具有营养保健功效具。传统食醋是以粮食为原料发酵而得,口味单调,而以水果为原料经科学方法酿造的果酯,不仅可以达到食用醋的酸度、在成分上部分保留了水果的营养物质,而且还具有独特的水果香气,风味独特,功效更佳。各类果醋成品果香浓郁,醋香纯正,酸甜可口,是集营养食疗保健为体的新型饮品网
南果梨是辽宁特产,以其香气浓郁、肉质细腻、甜酸多汁、品味极佳,被誉为“梨中之王”。含有丰富的多酚抗氧化物质(如黄酮、花青素等),可预防心血管疾病等。因为南果梨在贮藏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果肉或果心褐变67,影响了其商品外观和食用品质,也造成了大量果实的浪费。加之采收时每年都有10%的落地果白白浪费,深加工是必然之路,生产果醋是重要渠道。因此,本试验为最终获得具有地域特色的南果梨醋产品,不但解决了果实腐烂浪费现象,而且开拓了南果梨加工新领域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文不失为解决保藏向题的一种途径。同时也为延长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的功能食品,培育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一定的技术支持,
1材料与方法 1.1材料与试剂
收稿日期:2009-11-26
南果梨:辽宁省鞍山市:安琪葡萄酒高活性干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醋酸菌: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果胶酶:广州市天河区远天酶制剂广:琼脂(食品级):食用酒精、碳酸氢钠、酵母浸膏、碳酸钙、氢氧化钠等均为国产(AR级)。
1.2仪器与设备
高压灭菌锅:上海博迅实业有限公司:榨汁机:顺德市荣桂区欧科电器有限公司:恒温培养箱、报荡培养箱:宁波莱福科技有限公司:手持式折光仪:成都市青羊联合光学仪器厂:分析天平、pH计:赛多利斯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电子天平:梅特勒-托利多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酒精计:沈阳市卫工玻璃计器厂:高速冷冻离心机:日本HI TACHI双面超净工作台: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1.3测定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手持式折光仪总酸的测定:酸碱滴定法:酒精含量的测定:蒸馅法:澄清度:用紫外可见
分光光度计在波长620nm处测定透光率T。 1.4菌种的活化
1.4.1干酵母的复水活化
按1:20的比例投放于38℃的温水中,调成乳液,在35℃~
38℃的恒温水浴锅中复水活化30min。 1.4.2AS1.41醋酸菌的活化
(1)斜面培养:酵母青1g,CaCO,2.0g,葡萄糖1g,琼脂 1.5g,蒸馏水100mL,酒精3mL,pH6.8,30℃活化48h;(2)三角瓶培养:酵母膏1g,CaCO,2.0g,葡葡糖1g,蒸馏水100mL,
基金项目:辽宁省自然基金项目(20051086)
作者简介:谢势势(1984-),女,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食品生物技术研究工作;辛广*,教授,通讯作者。
ICS 03.080.30
CCS A 12 64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4/T 1495—2024
代替 DB 64/T 1495—2017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
2024 - 12 - 30 发布
2025 - 03 - 29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64/T 1495—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服务要求 ........................................................................... 1
5 管理要求 ........................................................................... 3
6 服务提供规范 ....................................................................... 4
7 服务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 ............................................................. 7
8 服务档案 ........................................................................... 7
附录 A(资料性) 社区居家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 ......................................... 9
附录 B(资料性) 社区居家服务对象基本信息表 .......................................... 10
附录 C(资料性) 社区居家服务派工单 .................................................. 11
附录 D(资料性) 社区居家服务记录与回访记录单 ........................................ 12
参考文献 ............................................................................. 13
I
DB 64/T 1495—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64/T 1495-2017《社区居家服务基本规范》,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a) 第三章取消了 3.3、3.4、3.5、3.6、3.7 条;
b) 第四章修订为“服务要求”,增加了“服务场所、服务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c) 增加了第五章“管理要求”,明确了“运营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要求;
d) 原第五章“服务内容与要求”调整到第六章“服务提供规范”,增加了“服务方式、服务内容、
服务流程”核心技术标准要素;
e) 原第六章“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调整到第七章,修订了部分内容;
f) 增加了第八章“服务档案”。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幸福汇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民政局、西夏区民政局、宁夏标准化研究院、
高质标准化(宁夏) 管理科学研究院、银川市西夏区幸福颐养院、宁夏邦尼老年服务中心、银川市鑫海
康养中心、灵武市福灵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王宏、张武军、程巍、陈海霞、白姜艳、郭少瑜、冯莹、刘艳蓉、崔玉豆、康桂琴、
吴玉霞、张胜利、杨长青。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2017 年首次发布为 DB64/T 1495—2017。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 64/T 1495—2024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
以及服务档案管理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机构和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33168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
GB/T 42195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 131 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
MZ/T 186 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
MZ/T 171 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
SB/T 10944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
WS/T 803 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为依靠,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以
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home care service organization
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类组织。包括各类养老机构、卫生服务机构、社团及社区公
益组织以及经工商注册提供养老服务的组织。
4 服务要求
资质要求
1
DB 64/T 1495—2024
开展社区助医的服务组织,应具备医疗执业许可资质,配置相关专业人员,规范开展服务。也可借
助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医疗工作。
场所要求
4.2.1 服务组织应具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基础设施,根据服务内容配置相应的功能区
及设备。
4.2.2 服务组织应有会议、培训、保存档案等相应工作场所,配备适宜的照明设备,保证良好的采光和
通风条件,应安全、整洁、卫生。
4.2.3 服务场所内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0001.1 与 MZ/T 131 的相关规定。
设施设备要求
4.3.1 服务组织应有消防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消防设施标志应符合 GB 15630 的要求。
4.3.2 房屋建筑设施应符合 JGJ 450 相关建筑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基础设施、设备等应符合 GB 50763
有关要求。
4.3.3 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餐厅等公共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4.3.4 配备上门服务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及用品,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保持性能完好。
人员要求
4.4.1 基本要求
4.4.1.1 按照 GB/T 33168 要求,服务组织应配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管理人员、服务提供人员和
专业技术人员。
4.4.1.2 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
4.4.1.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
4.4.1.4 熟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流程和规范,掌握与老年人沟通的技巧、安全保护及应急处置方法。
4.4.1.5 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保护老年人隐私,不得泄露老年人信息。
4.4.1.6 参加养老服务相关理论与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为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
的服务人员,应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4.1.7 提供服务时应服饰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举止得当、细致周到、操作规范。
4.4.1.8 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时,应在服务对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开展服务,不得做与服务内容无
关的事。
4.4.2 管理人员要求
4.4.2.1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相关领域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4.4.2.2 评估人员和制定服务计划的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并考核成绩合格。
4.4.2.3 了解国家法规政策,熟练掌握社区项目管理的方法,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管理业务培训。
4.4.3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4.4.3.1 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培训,有相
应记录。
4.4.3.2 医疗护理员宜按照 WS/T 803 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提供相应服务。
注: 专业技术人员指在职、兼职的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心理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社工师等具有专业知
识与技能的人员。
2
DB 64/T 1495—2024
5 管理要求
运营管理
5.1.1 服务信息公开
5.1.1.1 按照《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标准指引》,服务组织应在服务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以下信息:
—— 执业证照;
—— 服务指南;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规章制度;
—— 服务流程;
—— 服务承诺;
—— 投诉方式;
—— 监督电话;
—— 服务人员健康状况。
5.1.1.2 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应公开各类补贴项目和资助条件、意见反馈途径和相关服务质量检查
记录等情况。
5.1.1.3 公示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便于老年人了解、获取,并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
更新。
5.1.1.4 服务组织应公开服务项目并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实施公开承诺服务。
5.1.2 服务管理
5.1.2.1 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立服务质量方针和目标,对服务资源、服务过程、服务监
督与改进进行管理,逐步实施服务信息化管理。
5.1.2.2 参照 SB/T 10944、GB/T 33168 的要求,组织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5.1.2.3 应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服务需求、支付能力及服务机构的情况全面评估,核定服务内容,
制定服务计划,提供相应服务。
5.1.2.4 应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监护人签订书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接政府购买
服务的,应同时与管理及指导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5.1.2.5 服务提供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供转介或终止服务协议:
—— 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 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者;
—— 违反服务约定者;
5.1.3 制度管理
5.1.3.1 建立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操作规范,定期检查服务过程并记录检查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及服务反馈等。
5.1.3.2 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服务人员招录、培训、考核、奖惩、辞退等行为。
5.1.3.3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5.1.3.4 建立服务回访制度,有接待和处理投诉建议的人员和监督电话,按照 GB/T17242 执行,并存
有记录。
3
DB 64/T 1495—2024
5.1.3.5 建立居家上门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各岗位考核标准,并每月结合服务质量评价实施
绩效考核。
5.1.3.6 建立和政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相互合作的管理制度。
5.1.4 质量管理
5.1.4.1 服务组织宜配备专兼职的服务质量检查人员,制定服务质量检查方案、程序和要求,定期开
展自我检查和内部评价。
5.1.4.2 服务组织应参照 MZ/T 133 要求,定期对服务对象做满意度测评,见附录 A。
5.1.4.3 根据满意度测评出具满意度评估报告,包括:满意度测评范围、测评过程、测评结论、测评要
素得分情况分析,并对不合格项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
5.1.4.4 定期查阅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服务过程记录相关信息,预防不合格项的发生。
不合格的现象包括:
—— 提供服务不全面或不及时;
—— 服务对象投诉或不满意;
—— 服务设计缺陷或服务过程不规范;
—— 其他经确认的不合格等服务;
—— 管理机构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服务协议。
5.1.4.5 建立收集信息资源的渠道,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向服务对象反馈信息。
若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应同时向管理及指导单位反馈信息。
安全管理
5.2.1 服务组织应有防范服务风险的制度和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 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等老年人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 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 火灾应急预案。
5.2.2 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 2 次。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5.2.3 定期对服务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与基础知识;
—— 与老年人沟通的技巧与方法;
—— 养老服务相关理论与操作技能;
—— 服务安全保护及应急处置方法;
—— 个人安全保护事项。
5.2.4 应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后应保存服务过程的记录。
5.2.5 服务组织宜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服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 服务提供规范
服务方式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包括:服务组织开展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
服务内容
4
DB 64/T 1495—2024
6.2.1 基本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开展“6+N”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急、助行”为6
项基本服务。
—— 助餐服务,提供定点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等服务。
—— 助洁服务,提供居室清洁、衣物清洁以及老年人身体清洁等服务。
—— 助浴服务,提供定点助浴、上门助浴等服务。
—— 助医(含护理)服务,提供健康管理、护理指导和照护技能培训、用药提醒、上门问诊、陪同就
医等服务。助医服务可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采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
—— 助急服务,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提供老年人突发疾病、意外伤害时的应急救
援、安全护理指导服务。
—— 助行服务,提供陪同户外散步、外出等服务。
6.2.2 拓展服务
“6+N”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可拓展的服务为“N”,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助娱服务,提供适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教育学习和体育健身活动。
—— 洗涤服务,提供衣物、被服等集中送洗和上门洗涤服务。
—— 维修服务,提供电器修理、洁具修理等服务。
—— 委托服务,提供代领、代缴、代办、代购等服务。
—— 精神慰藉服务,提供主动关爱、生日祝福、节日问候、亲情陪护等精神慰藉服务。
—— 心理疏导服务,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调整老年人
心理状态,情绪疏导。
—— 康复辅助服务,提供康复训练指导,包括运动功能训练、生活能力训练、认知功能训练;辅
助器具配置,包括辅助器具适配和使用训练指导。
—— 安全守护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居家环境适老化评估服务。
—— 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居室改造(包括门、卧室、起居室、厕所、浴室、厨房、阳台的改
造),智能化改造(包括智能遥控、远程控制、安防报警、智能门锁等配置与安装) 。
—— 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 居家探访服务,提供上门巡视探访,关注服务对象身体与居家安全状况,根据服务需求提供
相应服务,链接与转介服务。
—— 午休与短期托养服务,提供老年人午休、短期托养生活照料服务。
服务流程
6.3.1 服务咨询
6.3.1.1 服务组织宜接受老年人或监护人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咨询,介绍本组织提供的服务内容、
服务方式、服务价格、售后服务,了解老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基本需求,对有需求的老年人登记信息。
6.3.1.2 服务组织无法提供某项服务时,可为老年人或监护人提供咨询转介,链接服务资源。
6.3.2 能力评估
6.3.2.1 服务组织宜全面了解老年人或监护人的服务需求,按照 GB/T 42195 对老年人的身心功能、自
理能力进行能力评估。
6.3.2.2 参照 GB 38600,对老年人服务安全风险及居家环境进行评估。
5
DB 64/T 1495—2024
6.3.2.3 结合能力评估与风险评估,综合出具评估报告,并收集填写《服务对象基本信息表》,见附录
B。
6.3.3 制定计划
6.3.3.1 依据老年人的评估结果和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项目和内容,与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制定服务
计划。
6.3.3.2 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频次、服
务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及工具,以及服务实施注意事项及安全要点。
6.3.4 签订协议
6.3.4.1 宜根据评估结果与服务计划,与老年人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6.3.4.2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应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执行。
6.3.5 服务准备
6.3.5.1 服务人员宜佩戴工牌,着装整齐,做好个人卫生清洁。
6.3.5.2 管理人员根据服务协议和服务计划的要求,下发派工单,见附录 C,安排人员提供相应服务 。
6.3.5.3 服务人员宜按派工单要求,准备服务所需要的用具和用品。
6.3.6 预约上门
6.3.6.1 服务人员宜提前与老年人或监护人进行电话预约,告知老年人或监护人到达时间、服务内容
和注意事项。
6.3.6.2 服务人员宜按预约时间到达,到达后先敲门,征得老年人或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6.3.7 服务实施
6.3.7.1 服务人员入室前应主动问候老年人并出示工作证明,穿戴鞋套。
6.3.7.2 服务人员应告知老年人服务内容,提示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和注意事项,征得同意
后开展服务。
6.3.7.3 服务人员依据服务计划,按照 MZ/T 186、MZ/T 171 以及 DB64/T 2496 的操作规范要求,结合
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居室环境状况,准确提供服务。
6.3.7.4 当服务中有可能暴露老年人隐私时,应有遮挡并提供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6.3.7.5 使用老年人家中服务工具,应征得老年人或监护人的许可,同时检查完好性,按照操作规程
使用。
6.3.7.6 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应观察老年人的身体和情绪变化,老年人出现异常时,应停止操作,
并按照掌握的应急处置办法采取相应措施。
6.3.7.7 在当次服务结束后,应同服务对象或其家人现场确认服务情况、服务项目,并填写服务记录
的相关内容,签名确认。
6.3.7.8 服务人员离开时,应主动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确认下次服务时间。
6.3.7.9 提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的,应参照 GB/T 33168 实施服务。
6.3.8 服务回访
6.3.8.1 在每次服务完成后,通过检查或抽查相关服务记录、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老年人或监护人进行
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保存,见附录 D。
6.3.8.2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老年人和监护人意见,适时修改或重新制定服务计划。
6
DB 64/T 1495—2024
7 服务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
评价主体
7.1.1 服务对象或监护人评价。
7.1.2 服务组织自我评价。
7.1.3 第三方评价。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 与服务对象合同签约率达 100%,服务项目完成率达 100%;
—— 服务对象档案、服务组织档案建档率达 100%;
—— 服务对象及监护人(家属)满意度≥90%;
—— 服务时间准确率≥90%;
—— 服务记录合格率≥90%;
—— 有效投诉解决率≥90%。
评价方式
采取不同形式的评价方式完成问卷调查,包括但不限于:
—— 电话或微信;
—— 现场面谈;
—— 信件或网络调查。
持续改进
7.4.1 及时对服务效果进行总结评价,对不合格项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见附录E。
7.4.2 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评价整改效果,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7.4.3 服务组织宜根据服务质量评价、服务满意度反馈等结果,对服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
管理和服务效益。
7.4.4 服务组织宜发挥自身优势,开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模式,发展社区照料服务。
监督反馈
7.5.1 建立与服务人员、服务对象、其他相关方以及内部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
7.5.2 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反馈的 意见和建议
由专人进行登记、整理、建立档案。
7.5.3 接受服务质量监督部门查询、建议的意见,对合理的反馈意见和问题应及时纠正、改进,及时
给予回复和反馈。
8 服务档案
应建立社区居家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服务方式(日间照料、居家服务)、服务项目不同,将
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分类归档。
服务组织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财务账簿、员工信息、工作总结、满意度测评。
7
DB 64/T 1495—2024
服务对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基本信息、需求信息、能力评估报告、服务协议、服务计划、
派工单、服务记录。
真实、完整记录档案信息资料,及时汇总、更新。
建立档案保存与保密机制,妥善管理文件与服务对象信息档案资料,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文件与档案管理,宜满足服务管理延续性及后期监督管理的需要,服务协议终止后档案信息应保留
3 年。
8
DB 64/T 1495—2024
附 A A A
录
(资料性)
社区居家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
社区居家服务满意度调查表见表A.1。
表A.1 社区居家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
序号 调 查 内 容 总分值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服务组织的管理水平 7
2 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项目 7
3 服务组织履行协议(合同)的能力 7
4 服务组织配置的人员 7
5 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设施(用品) 7
6 服务组织提供服务的准时性 7
7 服务组织解决问题的及时性 7
8 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 7
9 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专业水平 7
10 服务人员的语言、行为、仪表、举止 7
11 服务人员的工作效率 7
12 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关爱程度 8
13 服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8
14 服务人员应急处理问题的能力 7
合 计 100
老年人/监护人签字: 填表日期:
说明 1、非常满意分值为:总分值;满意分值为≥总分值*85%;基本满意分值为≥总分值*70%;不满意分值为<总分值*50%。 2、此表调查内容由老年人或监护人填写, 在相应栏打“√ ”代替,每栏最高分值按总分值确定。
9
DB 64/T 1495—2024
附 B B B
录
(资料性)
社区居家服务对象基本信息表
社区居家服务对象基本信息表见表B.1。
表B.1 社区居家服务对象基本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照片粘贴处
籍 贯 民 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住 址
所在社区 社区负责人 社区联系电话
本人电话 监护人姓名 与联系方式 子女 1
子女 2
居住状况 1、独居 □ 2、夫妻同住 □ 3、同子女居住 □ 4、其他□
配偶情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体状况 联系方式
老人受助类型 1、低保口 2、高龄≥80 岁口 3、空巢 口 4、残疾口 5、孤寡口 6、特困人员口
收 费 情 况 1、政府购买服务口 2、口 3、收费口
身体状况 现病史 慢性病 高血压□ 糖尿病□ 心脑血管疾病□
精神类疾病 阿尔兹海默症□ 抑郁症□ 自闭症□ 狂躁症□
传染性疾病 病毒性肝炎□ 肺结核□
其 他
药物过敏史 1、有口 2、无口 过敏药物:
主要用药
医 疗 费 用 支 付 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工费 7.全自费 8.其他_____________
吸烟状况 1.无 2.有:时间 饮酒状况 1.无 2 有:时间
兴趣爱好 1 2 3
服务需求 1 2 3
安全风险 1 2 3
信息收集人: 年 月 日
C C
10
DB 64/T 1495—2024
附 录 C
(资料性)
社区居家服务派工单
社区居家服务派工单见表 C.1。
表C.1 社区居家服务派工单
服 务 对 象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性别 年龄
服务地址 联系电话
能力等级 自理口 轻度失能口 中度失能口 重度失能口 完全失能口
服 务 项 目 与 内 容
助洁服务 穿 衣口 修 饰 口 口腔清洁 口 饮食照料(鼻饲) 口 排泄护理口 皮肤清洁口 理发、洗脚口 床旁洗头 口 修剪指甲 口 整理床单位口
室内保洁口 擦拭玻璃口 洗涤衣物口 清洗油烟机口 物业维修 口 其他服务:
助浴服务 定 点助浴口 上门洗浴(擦浴) 口
助餐服务 定点用餐口 上门送餐口 协助用餐口
助医服务 雾化吸入口 口腔护理口 压疮换药口 更换胃管口 更换尿管口 监测血压口 监测血糖口 医生巡诊口 慢病管理口 健康讲座口
助急服务 电话呼叫紧急求助口 安全护理指导口
助行服务 陪同户外散步口 陪同外出口
精神心理慰藉 陪伴聊天口 节日问候口 文化娱乐口 心理支持口
康复服务 测量生命体征口 保健按摩口 局部艾灸口 局部刮痧口 中频低频口 局部拔罐口
安全守护服务 安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口 安全宣传口 居家适老化评估口
探访关爱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口 心理沟通疏导口
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口 纠纷调解口 遗嘱公证口
服 务 派 工 计 划
服 务 项 目 服务内容 派工时间 服务人员 派工人签名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11
DB 64/T 1495—2024
附 录 D
(资料性)
社区居家服务记录与回访记录单
社区居家服务记录与回访记录单见表D.1。
表 D.1 社区居家服务记录与回访记录单
服务对象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评估等级
服务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派工信息
服务内容 服务人员
服务开始时间 服务结束时间
派工人 联系电话 服务监督
服 务 评 价
服务对象评价 服务按时 服务周到 服务态度 服务质量 服务记录
服务质量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服务对象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质量回访 跟踪反馈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评价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1、自接到派工单之日起,服务人员提前客户联系,确认具体到场时间、工作内容。 2、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后,和离开现场前都要以手机在养老 APP 打卡或钉打卡两种方式 确认服务时间。(否则不计工时) 3、实施服务结束后,请详细填写服务单,并请客户签字后,交回社区居家服务部质控 组,打电话确认并评价服务效果。 4、服务人员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要在第一时间与负责人联系。如不及时反馈, 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12
DB 64/T 1495—2024
参 考 文 献
[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20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
[3]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国务院,2021。
[4]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
[5] 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标准指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