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67.120
CCS
X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652.3—2024
基于追溯码和定位技术的进口食品溯源
指南 第3部分:肉类产品
Guidelines for traceability of imported food based on traceability code and positioning technology—Part 3:Meat products
2024-12-31发布
202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 布
SN/T5652.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SN/T
5652《基于追溯码和定位技术的进口食品溯源指南》的第3部分。SN/T
5652已
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水产品;
———第3部分:肉类产品;
———第4部分:乳制品;
———第5部分:水果;
———第6部分:燕窝产品;
———第7部分:橄榄油;
———第8部分:葡萄酒;
———第9部分:蜂产品;
———第10部分:茶叶;
———第11部分:大米;
———第12部分:坚果与籽类食品;
———第13部分:咖啡豆及咖啡粉;
———第14部分:蒸馏酒;
———第15部分:特殊膳食用食品;
———第16部分:保健食品;
———第17部分: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第18部分:天然矿泉水;
———第19部分:植物油;
———第20部分:冷冻水果;
———第21部分:益生菌类食品。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研究院、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震、李荀、郑璇、刘青、陈文锐、李彧超、苏飞雄、杨旭、陈志峰、王成杰、王弘、潘
芳、王丽霞、陈荣溢、奕金火、苏悦、古结雯、李敏仪、黄雄俊。
Ⅰ
SN/T5652.3—2024
引 言
追溯码和定位技术的应用已经贯穿于进口食品溯源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国际物流、检验通关及
境内分销、物流配送和消费(使用)等整个流程。SN/T
5652《基于追溯码和定位技术的进口食品溯源指
南》对进口食品从生产加工环节到销售流通环节全链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SN/T
5652《基于追溯码和定位技术的进口食品溯源指南》拟由二十一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明确进口食品溯源系统的总体要求和技术要素。
———第2部分:水产品。目的在于对进口水产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3部分:肉类产品。目的在于对进口肉类产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4部分:乳制品。目的在于对进口乳制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5部分:水果。目的在于对进口水果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6部分:燕窝产品。目的在于对进口燕窝产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7部分:橄榄油。目的在于对进口橄榄油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8部分:葡萄酒。目的在于对进口葡萄酒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9部分:蜂产品。目的在于对进口蜂产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0部分:茶叶。
目的在于对进口茶叶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1部分:大米。目的在于对进口大米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2部分:坚果与籽类食品。目的在于对进口坚果与籽类食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3部分:咖啡豆及咖啡粉。目的在于对进口咖啡豆及咖啡粉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4部分:蒸馏酒。目的在于对进口蒸馏酒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5部分:特殊膳食用食品。目的在于对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6部分:保健食品。目的在于对进口保健食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7部分: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目的在于对进口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
制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8部分:天然矿泉水。
目的在于对进口天然矿泉水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19部分:植物油。目的在于对进口植物油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20部分:冷冻水果。目的在于对进口冷冻水果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第21部分:益生菌类食品。目的在于对进口益生菌类食品溯源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Ⅱ
SN/T5652.3—2024
基于追溯码和定位技术的进口食品溯源
指南 第3部分:肉类产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肉类产品溯源的实施要求、溯源流程、溯源信息采集和溯源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进口肉类产品(包括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如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
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的溯源系统构建和溯源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SN/T
5652.1 基于追溯码和定位技术的进口食品溯源指南 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SN/T
565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实施要求
4.1 溯源的实施应遵循合法性、完整性、协调性、唯一性、高效性原则。
4.2 应能溯源到动物饲养与屠宰、肉类产品加工、检测和检疫、仓储物流、通关、境内销售及消费使用等
环节的产品信息与相关责任主体,确保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真伪可辨别、责任可追究。
4.3 溯源参与方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设计和实施溯源工作;溯源系统技术支持方应建立
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系统有效运行。
4.4 溯源采用追溯码技术,追溯标识视情况可附带在产品外包装上或随附文件中。
4.5 溯源采用定位技术,利用安装在运输工具或产品包装上的定位器,实现进口肉类产品运输时间、地
理位置和环境信息监控。
5 溯源流程
进口肉类产品溯源环节包括:动物饲养与屠宰—肉类产品加工—检测和检疫—仓储物流—通关—
境内销售—消费使用。进口肉类产品溯源流程图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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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5652.3—2024
注:
“
”表示产品流,“ ”表示信息流,“ ”表示溯源流
图1 进口肉类产品溯源流程图
6 溯源信息采集
6.1 动物饲养与屠宰环节信息采集
动物饲养与屠宰环节信息采集见表1。
表1 动物饲养与屠宰环节信息采集
溯源信息 描述 信息类型
基本溯源信息 扩展溯源信息
动物饲养场信息 饲养场名称、所在国家或地区、地址 ★ —
责任人、联系方式、饲养场生态环境信息(面积、水 质、检验信息) — ★
动物饲养信息 动物名称、品种、编号 ★ —
饲养记录、疫病防治记录、药物使用记录 — ★
屠宰信息 屠宰场(所在国家或地区、名称、地址、在华注册编 号)、动物名称、屠宰时间 ★ —
屠宰车间、动物进场时间、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 ★
注: ★代表此行信息所属类型。
6.2 肉类产品加工环节信息采集
肉类产品加工环节信息采集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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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肉类产品加工环节信息采集
溯源信息 描述 信息类型
基本溯源信息 扩展溯源信息
加工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所 在 国 家 或 地 区 名 称、地 址 与 联 系 方 式、注册编号(在华注册编号/当局批准编号) ★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
加工信息 加工起止时间、产品名称、批次 ★ —
产品配料、生产工艺流程 — ★
包装信息 * 包装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规格 ★ —
包装材料合格证明、包装过程车间温湿度控制记 录、食品标签信息 — ★
注: ★代表此行信息所属类型。 * 肉类产品标签中产品名称应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注反映其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6.3 肉类产品检测和检疫环节信息采集
肉类产品检测和检疫环节信息采集见表3。
表3 肉类产品检测和检疫环节信息采集
溯源信息 描述 信息类型
基本溯源信息 扩展溯源信息
检测和检疫 信息 产品名称、批号、检测和检疫日期、检测和检疫合 格证明、检测和检疫结果(疫病、农药和兽药、污染 物、理化指标等) ★ —
检测和检疫机构 — ★
注: ★代表此行信息所属类型。
6.4 肉类产品仓储物流环节信息采集
肉类产品仓储物流环节信息采集见表4。
表4 肉类产品仓储物流环节信息采集
溯源信息 描述 信息类型
基本溯源信息 扩展溯源信息
仓储信息 仓库名称及地址、冷库在华注册编号、产品批号、 出入库时间 ★ —
出入库数量、仓库温湿度控制记录、仓库卫生状况 及消毒记录、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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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5652.3—2024
表4 肉类产品仓储物流环节信息采集
(续)
溯源信息 描述 信息类型
基本溯源信息 扩展溯源信息
物流信息 运输工具名称、运输的起止点、装/卸货时间、航班 号/提单号、运输过程温湿度记录 ★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
注: ★代表此行信息所属类型。
6.5 肉类产品通关环节信息采集
肉类产品通关环节信息采集见表5。
表5 肉类产品通关环节信息采集
溯源信息 描述 信息类型
基本溯源信息 扩展溯源信息
通关信息 产品 名 称、生 产 日 期/批 号、保 质 期、净 含 量 与 规 格、入境口岸、进口商名称及在华备案号、输出国 家或地区官方兽医卫生证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 证明 ★ —
贸易合同、提 单、装 箱 单、发 票、报 关 单 号、集 装 箱号 — ★
注: ★代表此行信息所属类型。
6.6 肉类产品境内销售环节信息采集
肉类产品境内销售环节信息采集见表6。
表6 肉类产品境内销售环节信息采集
溯源信息 描述 信息类型
基本溯源信息 扩展溯源信息
经销商信息 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资质 — ★
销售信息 (线下销售) 产品名称、批次、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
购买数量、交货日期 — ★
销售信息 (网络销售) 销售平台名称与资质、产品名称、批次 ★ —
购买数量、交货日期 — ★
注: ★代表此行信息所属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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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肉类产品消费使用环节信息采集
消费者或终端使用方反馈的进口肉类产品体验及评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有效期反馈、商品
质量反馈等。
7 溯源管理
7.1 宜通过溯源标识提供进口肉类产品溯源信息查询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动物饲养与屠宰、肉类产
品加工、检测和检疫、仓储物流、通关、境内销售和消费使用等环节的溯源信息查询。
7.2 进口肉类产品溯源参与方应建立溯源信息核查制度,对上一环节提供的产品完成溯源信息核对。
7.3 对于进口肉类产品出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问题,各溯源参与方应配
合相关监督检查,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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