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20.99
CCS H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6150.6—2023
代替GB/T6150.6—2008
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6部分:湿存水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tungsten concentrates—
Part 6: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content-Gravimetric method
2023-08-06发布
2024-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6150.6—2023
钨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6部分:湿存水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钨精矿中湿存水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钨精矿中湿存水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20%~10.0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17433 冶金产品化学分析基础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743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原理
试料在105℃~110 ℃烘2 h,水分可以完全蒸发。称量试料加热前后的质量,用减量法计算出湿存水含量。
5 试剂或材料
5.1 玻璃称量皿(φ60mm):应在105℃~110℃烘箱中烘干2h,并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备用。
5.2 玻璃干燥器(内盛烘干的变色硅胶)。
6 仪器设备
6.1 恒温干燥烘箱:具有可调控温装置,温度大于110 ℃,温度误差小于±5℃。
6.2 分析天平:分度值0.0001g。
7 样品
样品应置于密封容器中,粒度应不大于1.65 mm。
GB/T 6150.6—2023
8 试验步骤
8.1 试料
称取30.0 g样品(第7章),精确至0.0001g。
8.2 平行测定
平行做两份试验,取其平均值。
8.3 测定
将试料(8.1)置于已在105℃~110 ℃烘干至恒重的玻璃称量皿(5.1)中,半开盖在恒温干燥烘箱
(6.1)内于105℃~110 ℃烘2 h。取出称量皿,盖上盖,移入玻璃干燥器(5.2)内冷却至室温,称重。并反复进行至恒重。
9 试验数据处理
湿存水含量以水的质量分数w计,按公式(1)计算:
=m+m-m×100%
…………………………(1)
式中:
m₀——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m₁——称量皿恒重的质量,单位为克(g);m₂——称量皿与试料恒重的质量,单位为克(g)。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值修约按GB/T 8170的规定执行。
10 精密度
10.1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在表1给出的平均值范围内,这两个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重复性限(r),超过重复性限(r)的情况不超过5%,重复性限(r)按表1数据采用线性内插法或外延法求得。精密度数据统计结果见附录A。
表1 重复性限(r)
w/%
0.36
4.20
5.23
7.17
r/%
0.04
0.10
0.12
0.11
10.2 再现性
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在表2给出的平均值的范围内,这两个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再现性限(R),超过再现性限(R)的情况不超过5%,再现性限(R)按表2数据采用线性内插法或外延法求得。精密度数据统计结果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