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1.140.30
CCS A 20 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2094—2024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
Work specifications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for major decision-making
2024 - 12 - 30 发布
2024 - 12 - 30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2094—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 ............................................................................ 2
5 评估范围 ............................................................................ 2
6 评估方式 ............................................................................ 4
7 评估程序 ............................................................................ 5
8 结果运用及后评估 ................................................................... 10
附录 A (资料性)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托合同书 ..................................12
附录 B (资料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构成要素及调整系数 ..............................15
附录 C (规范性) 风险调查范围和抽样标准 ..............................................17
附录 D (资料性) 调查问卷样式 ........................................................20
附录 E (规范性) 主要风险因素及其风险程度汇总表 ......................................21
附录 F (规范性) 风险等级确定方法 ....................................................23
附录 G (资料性) 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汇总表 ............................................32
附录 H (规范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33
附录 I (规范性) 专家评审意见表 ......................................................35
附录 J (规范性) 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表 ................................37
I
DB36/T 2094—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定起草。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财经大学、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道田、黄文辉、彭霖、毛剑、张朝根、段奉刚、叶勇明、舒志雄、郭萍、张
仲芳、肖飞、黄继军、张春发。
II
DB36/T 2094—2024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总体原则、评估范围、评估方式、评估程序、结果
应用及后评估。
本文件适用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决策 major decisions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
包括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重大改革改制举措出台、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活动安排等。
3.2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major decisions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重大决策事项在制定出台、审核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风险因素开展系统调查,
科学预测、分析和评判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从
源头上规避、预防和控制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称“稳评”。
3.3
决策主体 subject of decisions
依法对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实施进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4
评估主体 subject of assessment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承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工作,并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负责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5
风险防控主体 subject of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ling
负责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6
第三方评估机构 third-party assessment agencies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党委政法委备案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3.7
评审专家 review experts
纳入“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管理、以独立身份参加重大决策事项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论证、报告评审的人员。
3.8
利益相关者 stakehold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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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重大决策事项顺利实施或其利益可能受到重大决策事项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
括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
4 总体原则
4.1 坚持党的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贯穿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全过程,确保重大决策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
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4.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保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落脚点,畅通
诉求表达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充分掌握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真实诉求,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4.3
坚持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完整、准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稳评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
高稳评工作质效。
4.4
坚持应评尽评
对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
事项,在制定出台、审核审批前均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5
坚持全面客观
深入开展风险调查,全面收集、客观反映各方情况和意见,认真研究、系统分析重大决策事项的合
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科学评判风险等级。
4.6
坚持评用并重
评估结论应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按照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4.7
坚持全程管控
落实边评估边化解、边实施边化解的要求,把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贯穿评估全过程,尤应注意跟踪了
解、切实做好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新发现风险、次生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或存在
重大矛盾风险的,应及时组织开展决策后风险评估。
5 评估范围
5.1 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
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包括以下方面:
——行政区划调整;
——涉及教育考试招生、学区划分或调整、评聘待遇,养老、社会救助、殡葬管理、不动产、公
租房,水利工程移民、防灾救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大招商引资、重大医疗保险等重大
政策制定或调整;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方面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
——涉及国有企业改制中人员安置等重大举措出台;
——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相关的政策制定或调整;
——城镇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集中点设置等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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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综合执法、文物督察
等重大行政决策;
——重大公共卫生措施、落实生育政策的措施、医疗安全、血液安全、高风险和涉及重大伦理问
题的临床研究和技术准入;
——二级以上医院及相应卫生服务机构因医疗安全存在重大问题或较大隐患暂停执业与恢复运营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涉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监管政策制定或调整;
——涉及群众利益的水流、森林、草原(草地)、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确权;
——确定网约车管理、货运汽车管理、巡游出租车经营权限及运力投放规模、收购农村客运班线
推进公交化改造等决策事项;
——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调整、企业搬迁等政策制定或调整;
——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的实施办法、意见、细则等;
——其他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
5.2
重大改革改制举措出台
重大改革改制举措出台包括以下方面: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院校转设、撤并等学校改制事项;
——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等重大改革事项;
——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企业劳动关系调整、薪酬分配改革等重大事项;
——涉及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等国有、集体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改革或重组;
——其他涉及人员安置和重大利益调整的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制等重大举措出台;
5.3
重大项目建设
重大项目建设包括以下方面:
——涉及群众利益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市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房地产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交通工程项目、“低空类”重大项目、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河道采
砂项目,文化旅游领域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者存在重大环境风险、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
故隐患、重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工程项目;
——涉及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工程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选址;
——涉及矿产能源、石油化工、电网基站、油气管网、核能核电等资源开发与建设的重大项目建
设;
——涉及垃圾处置、生物制药、殡葬服务等涉及环境敏感性高的重大项目;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应当单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大项
目;
——在项目审批、核准前发生过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项目;
——其他容易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项目。
5.4
重大活动安排
按照国家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 1000 人以上的下列
活动:
——大型展览、大型展销等经贸活动;
——大型人才招聘会、大型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演唱会、音乐会、歌舞表演等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花车巡游、舞龙灯等涉及人员多、敏感性强,可能对
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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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跑类(包括马拉松、半程马拉松、10 公里、5 公里)、山地越野类以及其他参会人数众多、
人身危险性较高或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体育赛事活动;
——划龙舟、赛艇等水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县级以上区域性综合运动会;
——其他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活动。
5.5
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其他事关群众利益且可能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
6 评估方式
6.1 自行评估
6.1.1 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以及涉密、敏感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自行组织评估,不得委托
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
6.1.2
自行组织评估的,应当邀请相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决策所涉及的群众代表等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
6.2 委托评估
6.2.1 基本要求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的,评估主体应依法依规确定受托方,并做好跟踪指导、监督检查、
组织评审等工作,与受托方共同对评估过程、评估报告、评估质量负责。
6.2.2
受托方条件
必须是已纳入“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名单” 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6.2.3
委托方式
评估主体作为委托方应依法依规择优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并正式签订《委托合同书》。《委托合
同书》内容主要包括:委托内容、评估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等。《委托合同
书》样式参见附录 A。
6.2.4
评估费用构成
稳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应综合考虑公告公示、风险调查、报告编制等工作量、难易程度,以及
受托方需投入的人力、物力、交通、管理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因素确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构成要素、
收费计算公式及调整系数参见附录 B。
6.2.5
资信管理
对第三方评估机构实行资信管理,包括正面资信评价、负面资信评价及不良记录。
a)
正面资信评价:承接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被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法委,或者被中
国应急管理学会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案例的;因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工作被备案的党委政法委及以上机关表彰奖励的;因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被
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规范开展稳评,工作得到评估主体、备案机关、决策机关充分肯
定认可的。
b)
负面资信评价: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的;转卖、转包已中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业务的;弄虚作假、虚构风险调查资料或数据;以虚假信息、诱导性表述等方式获取
专家咨询、论证或评审会肯定性意见;隐瞒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故意压低或者抬高风险等级
的;不严格执行《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引发了涉稳事端的;违反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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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规定造成负面影响的;稳评报告质量差,同一评估事项在党委政法委备案审查中被三次以
上退回要求补充修改的;在党委政法委备案后两年内未开展稳评业务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
为的。
c)
不良记录:第三方评估机构出现负面资信评价事项之一时,视为不良行为,由备案的党委政法
委视情预警提示、限期整改、取消备案,上报省委政法委作出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公告。
7 评估程序
7.1 评估工作启动
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类、重大改革改制举措出台类、重大活动安排类等决策事项的稳评工作,通常
在调研酝酿阶段由评估主体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重大项目建设类决策事项一般在可行性研究或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阶段,由评估主体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7.2 评估程序划分
7.2.1 简易程序
7.2.1.1 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不涉及“邻避”问题、土地房屋征收、环评的重大项目建设;
——未达到大型群众性活动标准但有必要开展稳评的相关活动;
——矛盾问题相对集中单一,且比较容易化解,评估主体经集体分析研判,并征询同级党委政法
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基层组织意见,认为决策风险较小的。
7.2.1.2
评估流程
简易程序应当严格遵循以下流程:
——风险排查。评估主体召开基层组织、相关部门、直接利益关系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收集
诉求与意见建议。
——分析论证。根据风险排查情况,评估主体召开本单位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专题会议,就拟
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论证,作出评估结论。
——落实责任。评估主体逐一明确风险防范化解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具体措施
与化解期限。
——备案建档。评估主体编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易程序备案表,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备案后,按
要求建立评估档案。
7.2.2
普通程序
原则上,重大决策事项的稳评按普通程序进行。开展的流程参见 7.3-7.10。
7.3
评估方案制定
评估主体应当按照一事项一方案要求编制评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重大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评估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
——评估方式和内容;
——评估程序、完成时限和进度安排;
——风险调查的范围、对象和方法;
——评估的重点和难点;
——评估经费保障;
——其他需要列入方案的事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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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风险调查开展
7.4.1 公示
根据决策事项性质,按规定在相应范围内予以公示,明确群众表达意见的渠道、方式和期限。
a)
公示内容。
——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决策事项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对象;
——公示的截止时间;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b)
公示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以上方式:
——在利益相关者聚居区、人员密集或人流量大的地点以及主要的办事、议事场所张贴公示;
——在电视、电台、报纸或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采用电话、短信、邮件、QQ、微信、上门通知、直接派送公示材料等方式进行告知。
c)
公示要求。
——委托受托方评估的,受托方应将公示材料报经评估主体审核同意后发布;
——应充分考虑公示后可能引发的次生风险,密切关注动态,提前制定风险防范化解预案;
——公示的联系方式须确保畅通,联系人要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地接收公众反馈意见,并客观记
录在案;
——有“邻避”效应的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项目、房屋征收项目以及其他涉及人数众
多的决策事项的公示时间不低于 10 个工作日,其他决策事项的公示时间不低于 7 个工作日;
——留存张贴或发布公告公示的照片或图片。
7.4.2
调查范围
7.4.2.1
调查范围应坚持分层、分级、分类原则,总体要求是全面反映各利益相关人员和群体意见。
7.4.2.2
对受决策事项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群体、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应当重点走访,当面
听取意见,并说明决策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决策方案、决策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群众了解真实情况、
表达真实意见。
7.4.2.3
不同决策事项的风险调查范围、调查户数和抽样标准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
7.4.3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
——决策事项的公众知晓度、支持认可度、群众承受度、相关诉求、意见建议等;
——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因素;
——决策事项所在地与决策事项有关的社会矛盾、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信访情况;
——国内其他地区在类似决策事项上的舆情风险和经验教训;
——影响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其他相关内容。
7.4.4
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是指为达到调查目的所采取的多种途径和手段。调查方法包括:
a)
问卷法。
通过问卷调查客观反映被调查者对决策事项社会影响的认知、实施的态度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
见和建议,调查人员应在调查问卷上签字。问卷调查样表参见附录 D 的规定。
b)
访谈法。
——访谈法包括个别访谈、小组访谈等形式;
——应重点走访受决策影响较大、反映比较强烈的利益相关者,当面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在走访中应阐述清楚决策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实施方案和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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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结束后,应对资料进行梳理、归类和汇总。
c)
观察法。
——应遵循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入性原则;要选好观察对象和环境,选准观察时间和场合;
——要建立良好互动,尽量减少观察活动对被观察者的影响;
——要对观察过程和结果形成记录。
d)
座谈法。
——应提前向参会者通报决策事项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让参会者充分表达真实意见,着力消除群众疑虑;
——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并附参会人员名单。
e)
网络舆情分析法。
——通过网络媒体、政务服务热线、地方信访部门等平台,收集决策事项舆情动态;
——收集和分析决策事项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构成、特征和主要诉求;
——收集相似的决策事项引起的历史事件和矛盾纠纷资料;
——收集各类媒体的关注重点和关注程度。
f)
文献法。
——应按照决策事项的资料清单收集相应的文献资料;
——应着重收集历史上类似事件的相关文献资料;
——文献资料应当权威、全面和客观。
7.4.5
利益相关者分析
系统地识别所有可能受到决策影响或能够影响决策结果的个人、群体或组织,并评估他们的利益、
需求、期望、影响力和潜在的冲突。
——重点分析直接利益相关者、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和意见;
——分析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对决策事项的态度、意见和建议;
——分析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分析媒体对决策事项的态度,重点分析热点舆情;
——深层次、多维度分析调查结果,应全面、客观反映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意见和建议。
7.5 风险分析研判
7.5.1 识别风险
7.5.1.1 全面梳理风险调查过程中收集的各方意见及诉求,根据决策事项类型,对照附录 F.2.1 中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确定决策事项风险因素。
7.5.1.2
任何决策事项都可能有其特殊性,评估主体、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对照附录 F.2.1 进行识别风
险基础上,可以采取专家咨询方式,咨询专家对社会风险类型和因素的意见和建议。专家的意见超出附
录 F.2.1 的,应作为相应补充予以采纳。
7.5.2 分析风险
7.5.2.1 对识别出来的风险因素逐一判断其发生概率、影响程度,计算其风险程度、风险指数。
7.5.2.2 风险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按附录 E 的格式编制,风险指数按附录 F.2.2 的格式编
制。
7.5.3
专家论证
组织专家对决策方案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研究论
证,对初步评估结论和风险防范化解建议进行完善。风险防范化解的要点为:
a)
全程性。风险防范措施的研究应贯穿于事项实施的全过程,在识别风险因素的基础上,针对风
险程度,应优先从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上采取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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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保障性。从保障相关者利益、化解群众矛盾、组织保障和处置预案等角度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
施;
c)
针对性。应结合决策事项特点,针对主要和关键的风险因素逐一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逐一
明确风险防范化解的责任主体、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安排;
d)
可行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应立足现实,应在技术、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可行;
e)
协同性。风险防控主体应与相关单位及时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商议明确各单位的职责,明确责
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做好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确保决策顺利实施。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汇
总表参见附录 G。
7.6 风险等级确定
7.6.1 风险等级划分
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将决策事项划分为低风
险、中风险、高风险 3 个等级。
7.6.2
风险等级评判方法
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对决策事项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判,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评判方
法应符合附录 F 的规定。
7.6.3
风险等级评判流程
风险等级评判流程按以下顺序进行:
a)
判定是否有直接定性指标情形;
b)
计算风险指数;
c)
生成风险等级综合评判标准表;
d)
确定风险等级。具有直接定性指标情形的,按相应指标确定风险等级;不具有直接定性指标情
形的,按综合评判标准确定风险等级。
7.7
评估报告编制
评估报告由评估主体负责编制,包括决策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决策合法性、合
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分析论证,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及评判依据,风险评估结论、风险
防控建议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评估报告的样式应符合附录 H 的规定。
7.8 评估报告评审
7.8.1 基本要求
评估主体按照编审分离原则,组织党政机关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专业人员
等对评估报告进行集体评审。
7.8.2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包括:
——评估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评估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评估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分析是否全面、详实、准确;
——风险调查收集的资料和数据是否全面、真实;
——风险识别是否全面,风险发生概率、影响程度、风险程度评判是否科学准确;
——提出的决策方案修改意见、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是否兼具针对性、操作性;
——风险等级确定及评估结论是否科学准确;
——各类风险是否可控;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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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
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包括:
a)
评估主体从“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中邀请 3 名及以上专家组成
评审组,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决策事项专家组成员为 5~11 名,并提前 3 日将评估报告提
交所选取的评审专家;
b)
推选专家评审组组长。评估主体介绍评审会基本情况,由专家评审组人员推举专家评审组长,
由专家评审组组长主持评审会;
c)
介绍项目稳评工作情况。由评估主体或第三方评估机构介绍决策事项稳评工作情况;
d)
评审质询。专家评审人员根据情况介绍进行询问,评估主体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解答疑问;
e)
发表意见。参会人员分别发表意见建议。人员包括决策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等利益
相关者。专家评审组人员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发表个人意见建议,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见
附录 I-1)并签名,作为稳评报告评审综合意见表附件留存;
f)
形成评审意见。专家评审组综合各方意见建议,讨论形成统一书面评审意见,由专家评审组组
长现场宣读。对未被采纳的专家个人意见建议,应记录在案;
g)
填写评审综合意见表。专家评审组组长在评审综合意见表上签字(见附录 I-2),评估主体综合
评审意见等情况形成综合意见。
7.8.4
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应当从“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名单”中选取,选取评审专家应当
根据评估事项类型,合理搭配社科研究、工程技术、综合管理三种类别专家数量(总数为单数),并且
至少有 1 名熟悉决策事项所在地情况的专家。
7.8.5
评审要求
——评审会议应当由评估主体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小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不得作为评审组
织者、承办者;
——在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发生过或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
会前,评估主体应组织评审组成员踏勘现场和走访群众;
——评审会议由专家组主导,评估主体主要负责搭建平台,做好服务保障;
——评审会后,评估主体应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评估报告,如果决策事项有新增风险点,应及时补
充资料和风险调查,完善风险点和化解措施,并经原评审专家组认可;
——与该评审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评审人员应当回避。
7.9 评估报告备案
7.9.1 基本要求
评估报告备案由评估主体负责,不得单独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报送党委政法委备案。评估和备案工作
应当在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决策主体集体讨论前完成。评估报告结论及报告评审意见一般不予公开。涉密
或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7.9.2
备案所需材料
备案所需材料按包括:
a)
采取普通程序开展评估的,评估主体应提供如下备案资料:
——江西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普通程序备案表(见附录 J-1);
——评估主体领导班子集体审议评估报告的会议纪要或评估主体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承诺书;
——评估报告(含附件);
——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汇总表(见附录 G);
——评估过程中已化解风险或降低风险程度的说明。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