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1.140.30 3206
CCS A20
南
通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06/T 1091—2024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for major
decision-making
2024-09-03 发布
2024-09-03 实施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6/T 1091—2024
目
次
前
言 ........................................................................... III
引
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 ............................................................................. 2
5 评估责任主体 ......................................................................... 2
6 评估方式及要求 ....................................................................... 3
7 评估范围 ............................................................................. 3
8 评估内容 ............................................................................. 4
9 评估程序 ............................................................................. 5
10 评估结果运用 ....................................................................... 12
11 决策实施跟踪 ....................................................................... 13
12 评估委托 ........................................................................... 13
13 第三方机构管理 ..................................................................... 15
14 评审专家库管理 ..................................................................... 18
15 行业自治组织管理 ................................................................... 20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录 A (资料性) 重大项目评估范围 ............................................... 21
录 B (规范性) 南通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 23
录 C (规范性) 评估责任主体提请备案的报告(函) ............................... 31
录 D (资料性) 稳评公示范本 ................................................... 33
录 E (规范性) 风险调查范围和抽样标准 ......................................... 34
录 F (资料性) 风险调查表样式 ................................................. 37
录 G (规范性) 主要风险因素及其风险程度汇总表 ................................. 39
录 H (规范性) 风险估计方法 ................................................... 40
录 I (资料性) 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汇总表 ....................................... 46
录 J (规范性)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质量要求 ............................... 47
录 K (规范性) 评估报告案卷编制要求 ........................................... 49
录 L (规范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价表 ..................................... 52
I
DB3206/T 1091—2024
附
附
附
附
附
参
录 M (规范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费用构成要素、收费计算公式及调整系数 ... 56
录 N (规范性) 评标办法和标准 ................................................. 59
录 O (资料性)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合同内容构成要素 ................. 61
录 P (规范性) 第三方机构承诺书 ............................................... 67
录 Q (规范性) 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申请表 ....................... 68
考 文 献 ........................................................................ 69
II
DB3206/T 109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员会、河海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雷、张晓晨、殷蓓、万劲松、刘岩、张建华、石宇尘。
III
DB3206/T 1091—2024
引
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维护
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保障重大决
策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文件。
IV
DB3206/T 1091—2024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总体原则,规定了评估责任主体、评估方式、评估范围、
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结果运用、决策实施跟踪、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评审专家库管理、
行业自治组织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下简称稳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 32/T 4013-2021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决策 major decision-making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3.2
社会稳定风险 social stability risk
因重大决策制定出台、审批核准或组织实施而引发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重大舆情事件等不稳定
因素,进而危及社会安全稳定和扰乱社会秩序的风险。
3.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重大决策在制定出台、审批核准或组织实施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风险因素开展系
统调查,充分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科学预测、分析和评判各类社会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影
响程度和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3.4
评估责任主体
assessment responsible subject
负责组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负责的单位。
3.5
第三方机构
third-party agencies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依法登记注册和党委政法委备案,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
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受评估责任主体委托,开展稳评工作。
3.6
评审专家
review experts
1
DB3206/T 1091—2024
经党委政法委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审,并纳
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3.7
利益相关者 stakeholders
影响决策事项的实施或其利益可能受到决策事项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4 总体原则
4.1 党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贯彻到稳评的全过程。
4.2
以人民为中心
规范听取各方意见,充分掌握利益相关者的真实诉求,重点走访受决策事项影响较大的群体,切实
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3
统筹发展与安全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保障重大决策
顺利实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4.4
全面客观
深入开展风险调查,分类梳理各方情况和意见,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认
真研究,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评判风险等级。
4.5
应评尽评
对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决策主体在作出决策前均应进行稳评,并将评估报告按规定备案。
4.6
评用并重
评估结论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按照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和措施,关
口前移有效规避、防范、化解、管控社会稳定风险。
4.7
全程管控
应跟踪了解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风险因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控和化解风险。如
果原风险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重大矛盾风险的,应及时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进而采取调整方案、
暂停实施或终止实施的措施。
5
评估责任主体
评估责任主体应按照以下规定来认定: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评估责任主体;
2
DB3206/T 1091—2024
——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申报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重大活动的组织部
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作为评估责任主体;
——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党委和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评估责任主体。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评估责任主体;
——需要多级党政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初次决策的机关作为评估责任主体,不重复评估;涉
及多个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由牵头部门作为评估责任主体;无具体牵头部门的,由同级党
委、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
——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由招引部门或属地党委政府作为评估责任主体;
——在本地实施的省级以上重大决策事项,由市级对口职能部门或属地党委政府作为评估责任主
体;
——党委政法委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机构,一般不作为评估责任主体或
评估实施单位。
6 评估方式及要求
6.1 自行评估
评估责任主体自行组织评估的,应邀请相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机构、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决策所涉及的群众代表等组成评估小组开展稳评。
6.2
第三方机构评估
评估责任主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稳评工作,约
定双方权利义务、评估内容、方式方法、程序进度、违约责任、保密要求等事项。
7 评估范围
7.1 重大政策
涉及经济民生的教育、住房、就医、就业、交通、养老、食品安全、服务收费等有关公共服务、市
场监管、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民族宗教等方面重大政策制定与调整。
7.2
重大改革
涉及人员安置和利益调整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改革举措出
台。
7.3
重大项目
涉及生态环保、资源开发、线性工程、化工核电、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等易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
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7.3.1
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
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是指在生产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
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影响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的建设项目。环境敏
感性建设项目评估范围见附录A表A.1。
3
DB3206/T 1091—2024
7.3.2
其他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评估范围见附录A表A.2。
7.4
重大活动
在特定区域、时间内聚集大量人群,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
大影响的经贸、文化、体育、民族、宗教类等大型活动。
7.5
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土地征收、房屋征收、重大敏感案事件办理,以及其他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
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8 评估内容
8.1 合法性
合法性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决策机关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
——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强制性标准;
——决策事项是否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
——是否符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
——是否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一致;
——其他合法性内容。
8.2
合理性
合理性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决策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是否贯彻新发展理念;
——是否兼顾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
——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是否尊重公序良俗;
——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所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
——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
——依法应给予的补偿、安置和救助标准和措施等是否公平合理及时;
——其他合理性内容。
8.3
可行性
可行性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人力物力财力等决策条件是否具备;
——决策方案、配套设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
——实施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是否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接受程度;
4
DB3206/T 1091—2024
——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
——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支持;
——是否会导致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攀比;
——其他可行性内容。
8.4
可控性
可控性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是否面临引发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法聚集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舆情事件
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
——是否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是否制定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
——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其他可控性内容。
9 评估程序
9.1 确定评估项目
各评估责任主体应于每年年初,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梳理,确定年内需
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备。年内新增事项,随时报备。
9.2
启动评估工作
9.2.1
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活动等宜在调研或酝酿阶段,由评估责任主体启动稳评工作。
9.2.2
重大项目稳评工作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同步开展,需审批或核准的项目,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单独成篇,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核准前完成稳评工
作;需备案的项目,稳评应在项目备案前完成。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稳评的,不应就该项目重复
开展稳评。
9.2.3
重大项目评估报告备案后未实施满 2 年的,或者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等发生变更的,应
根据情况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补充评估或者重新评估。
9.3
选择评估程序
9.3.1
简易程序
评估责任主体认为决策事项的内容单一、群众诉求较为集中明确、矛盾问题化解比较容易、风险较
小,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开展稳评。评估责任主体组织召开本单位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专题会议,分析
研判社会风险,征询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意见,制定并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填写《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见附录B,编写提请备案报告,署上发文字号、签发人,内容参见附录C,报立项
审批机关同级党委政法委备案,并同步录入南通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管理系统。
9.3.2
一般程序
5
DB3206/T 1091—2024
决策事项的内容较多、涉及群众人数较多、群众诉求分化不一、对群众利益影响较大、矛盾和风险
隐患比较突出、可能存在较大风险,应严格按照制定评估方案、公示评估事项、开展风险调查、全面分
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组织报告评审、评估报告备案的一般程序开展稳评。具体工作
流程见图1。
图 1
一般程序的工作流程图
9.3.3
特别程序
决策事项的内容复杂、涉及群众人数众多、矛盾尖锐、诉求多元、利益相关者众多,有重大风险隐
患预兆,通常在一般程序的基础上,针对评估事项的特殊性,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群体、重点人员、
重点部位的风险排查、防范和控制。
注:涉及国防和军事设施、国家安全等涉密级别较高、不宜公告公示的重大决策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或者规定组织
社会稳定风险研判,开展稳评。
9.4
制定评估方案
9.4.1
评估责任主体自行评估的,由评估小组编制评估实施方案,评估责任主体进行审定。评估小组
按照审定的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9.4.2
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的,由第三方机构编制评估实施方案,评估责任主体进行审定。第三方机
构按照审定的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9.4.3 评估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重大决策事项名称、涉及领域、事项类型等基本情况;
b) 决策可能的影响范围,各类直接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情况的识别与分析;
c) 拟采用的调查方法、调查覆盖范围、调查对象分布情况;
d) 风险分析论证方式方法;
e) 风险排查重点难点;
f) 评估小组人员构成及分工职责;
g) 评估公示的内容、方式和范围;
h) 评估程序、评估内容和进度安排;
i) 其他需要列入方案的事项。
9.5 公示评估事项
9.5.1 公示方式
在下列公示方式中,在选择第一种方式的基础上应同时选择其他一种或几种方式:
a)
在决策事项所在地人群密集或人流量大的地点张贴告示;
b)
在电视、电台、报纸或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c)
采用打电话、发短信、寄发邮件、上门通知或集中相关人员进行告知;
6
DB3206/T 1091—2024
d)
其他公示方式。
9.5.2
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包括:
a)
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b)
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变化;
c)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d)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e)
评估责任主体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f)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注:稳评公示范本见附录D。
9.5.3
公示要求
公示要求包括:
a)
应充分考虑决策事项公示后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提前制定风险防范化解预案;
b)
公示内容应全面、真实、客观阐述决策事项对利益相关者造成的影响,并拟定初步解决方案;
c)
公示时间不宜低于 7 个工作日。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项目、房屋征收项目以及其
他涉及人数众多的决策事项的公示时间应适当延长公示时间。
9.6
开展风险调查
9.6.1
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应确定主题内容,涵盖决策事项影响区域、调查对象和时间范围等内容。从地理空间来看,
不同决策事项的风险调查范围存在差异,不同决策事项的风险调查范围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9.6.2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是指与重大决策有利益关系,并影响决策事项实施的各利益相关者,包括直接和间接利益
相关者。评估责任主体、第三方机构应全面准确识别出决策事项的直接和间接利益相关者。
9.6.3
调查户数
根据项目类型、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确定风险调查的范围和调查户数,抽样标准应符合附录E的规
定。
9.6.4
调查方法
根据重大决策事项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社会调查方法。
9.6.4.1
问卷法
问卷法的工作要求为:
a)
调查问卷中被调查对象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地址、联系电话等;
b)
调查问卷应包括决策事项概况,应围绕调查对象关切的内容和利益诉求进行设计,应客观反
映被调查者对决策事项社会影响的认知、实施的态度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应
适当设置开放性问题;
c)
问题应客观中立、明确具体,语言应准确通俗;
7
DB3206/T 1091—2024
d)
敏感性问题应注意提问技巧;
e)
被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应在调查问卷上签字,如果调查人员代签应说明具体原因。
注:采用问卷法调查时,问卷调查表见附录F.1。
9.6.4.2
访谈法
访谈法的工作要求为:
a)
访谈法包括个别访谈、小组访谈等形式;
b)
应重点走访受决策影响较大、反应比较强烈的利益相关者,当面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c)
在走访中应阐述清楚决策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实施方案和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
d)
走访结束后,应对资料进行梳理、归类和汇总。
注:采用访谈法调查时,应填写走访记录表,见附录F.2。
9.6.4.3
观察法
观察法的工作要求为:
a)
观察法应遵循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入性原则;
b)
观察时要选好观察对象和环境,选准观察时间和场合;
c)
建立良好互动,尽量减少观察活动对被观察者的影响;
d)
观察过程和结果应形成记录。
9.6.4.4
座谈法
座谈法的工作要求为:
a)
应提前向参会者通报决策事项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b)
让参会者充分表达真实意见,着力消除人民群众疑虑;
c)
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并附参会人员名单。
9.6.4.5
网络舆情分析法
网络舆情分析法的工作要求为:
a)
通过网络媒体、市长热线、地方信访部门等平台,收集决策事项舆情动态;
b)
收集和分析决策事项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构成、特征和主要诉求;
c)
收集相似的决策事项引起的历史事件和矛盾纠纷资料;
d)
收集各类媒体的关注重点和关注程度。
9.6.4.6
文献法
文献法的工作要求为:
a)
应按照决策事项的资料清单收集相应的文献资料;
b)
文献资料应权威、全面和客观。
9.6.5
调查结果分析
调查结果分析的工作要求为:
a)
重点分析直接利益相关者、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和意见;
b)
分析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对决策事项的态度、意见
和建议;
c)
分析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8
DB3206/T 1091—2024
d) 分析决策事项所在地与决策事项有关的社会矛盾、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信访重点;
e) 分析媒体对决策事项的态度,重点分析热点舆情;
f) 深层次、多维度分析调查结果,应全面、客观反映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意见和建议。
9.7 全面分析论证
9.7.1 风险识别
9.7.1.1 识别方法
风险识别方法包括:
a)
对照表法。根据决策事项情况建立与其相关和能够体现特征的风险因素列表,采用排除法,
逐一排除与决策事项无关的风险因素,确定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类型和因素;
b)
专家咨询法。依托相关专家的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会议、访谈等方式咨询专家对社会风险
类型和因素的意见和建议;
c)
案例参照法。通过参照以往相似、相同案例内容,分析和识别社会风险类型和因素。
9.7.1.2
识别步骤
风险识别步骤包括:
a)
梳理风险调查结果。全面分析决策事项数据资料、现场勘查、调查问卷、座谈会等风险调查
结果,认真梳理决策事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合规、合理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
b)
识别风险因素。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全面识别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
风险类型和因素;
c)
筛选主要风险因素。对识别出的各类风险因素进行筛选,去除影响极小的风险因素,筛选出
无法回避的风险因素并进行归类。主要风险类型和风险因素汇总应符合附录 G 的格式。
9.7.2 风险估计
9.7.2.1 估计方法
风险估计一般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方法为:
a)
定性分析,应根据专家经验确定;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