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100.50
CCS R 09 JT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指 南
DBJT45/T 061.1—2023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总则
Guide for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work safety in
transportation industry—Part 1:General
2023 - 12 - 29 发布
2024 - 01 - 30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 布
DBJT45/T 061.1—2023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 ........................................................................... 1
5 监督检查方式 ....................................................................... 2
6 监督检查实施 ....................................................................... 2
6.1
准备 ........................................................................... 2
6.2
检查 ........................................................................... 2
6.3
结果处理 ....................................................................... 3
7 监督检查内容 ....................................................................... 3
8 材料管理 ........................................................................... 3
参考文献 .............................................................................. 4
I
DBJT45/T 061.1—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JT45/T 061《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的第1部分,DBJT45/T 061已
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道路运输;
——第3部分:城市客运;
——第4部分:水路运输;
——第5部分:港口营运;
——第6部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第7部分:公路运营。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智慧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交通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春来、陈梅、卢达聪、姚凤金、赵振宇、王景哲、郑屈、姚杰、覃淇锋、
刘卫、蒋峰、钟和君、李政、王伟、贾曼月、阮学程、廖俊锋、覃君军、莫振辉、莫昕、黄惠欣、吴
宇航、温玉佳、曹缘、莫国亚。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李日昌、吴文羽、李琳、黄中文、林炳勇、杨忱、钟明生、钟许文、苏永杰、
何英勇、陈锋铭、梁冬萍。
II
DBJT45/T 061.1—2023
引
言
为了推动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非常有必
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标准,确保监督检查过程中有章可循。
通过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建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准则,规范工作流程与方法,提出分级
分类要求,明确各项检查内容和检查依据,最终编制形成DBJT45/T 061《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工作指南》。DBJT45/T 061的实施可有效指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职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DBJT45/T 061由七个部分构成。
—— 第 1 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原则、方式和程
序。
—— 第 2 部分:道路运输。目的在于为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检查类
目和可追溯的检查依据。
—— 第 3 部分:城市客运。目的在于为城市客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检查类
目和可追溯的检查依据。
—— 第 4 部分:水路运输。目的在于为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检查类
目和可追溯的检查依据。
—— 第 5 部分:港口营运。目的在于为港口营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检查类
目和可追溯的检查依据。
—— 第 6 部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目的在于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
供可操作的检查类目和可追溯的检查依据。
—— 第 7 部分:公路运营。目的在于为公路运营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检查类
目和可追溯的检查依据。
III
DBJT45/T 061.1—2023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总则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相关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总体原则,提供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内容、实施和材料管理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对交通运输(含道路运输、城市
客运、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路运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的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 transportation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unit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直属单位。
3.2
监督检查人员 th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personnel
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及受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委托或聘请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的人员。
4 总体原则
4.1
监督检查可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
4.2 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抽查下
级单位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
4.3 监督检查对象可分为重点检查对象和一般检查对象。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宜结合上一年度监督
检查情况和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确定本年度重点检查对象,除重点检查对象外,其他监督检查对象均为
一般检查对象。
4.4
重点检查对象可参照以下条件确定:
—— 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存在重大风险的;
—— 近三年内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 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未消除的;
—— 一年内多次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
—— 其他需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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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45/T 061.1—2023
4.5 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按照“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
法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计划制定宜充分考虑本单位监督检查人力资源、辖区安全生产规
模及状况、检查设备和检查经费等因素。
4.6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宜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全覆盖并适当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三年内均未
受到行政处罚的一般检查对象可采取随机抽查。
4.7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包括对象范围、责任部门、时间、检查类型、主要内容等,宜明确重
点检查对象的检查次数。
4.8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时,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宜听取下级直属单位意见。当开展全
区(市、县)性监督检查工作时,按规定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9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可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进行动态调整。
4.10 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聘请专家参与监督检
查。
5 监督检查方式
5.1 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可采取明查、暗访或其组合的方式进行。对被监督检查单位可实施全面检
查或抽样检查。
5.2
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组织监督检查。
5.3 监督检查人员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人员、查看现场、检验检测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可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收集相关线索或佐证材料,有条件时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检查。
6 监督检查实施
6.1
准备
除日常检查外,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宜编制监督检查方案。监督检查方案可包括以下内容:
—— 检查目标任务;
—— 检查对象和范围;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组人员构成及其分工;
—— 时间和行程安排;
—— 工作要求;
—— 依据文件;
—— 检查清单;
—— 行政文书样式等。
6.2
检查
6.2.1 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与监督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
的监督检查人员予以主动回避。
6.2.2 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行使监督检查权限时,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整
改指导。
2
DBJT45/T 061.1—2023
6.2.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在监督检查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
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
6.2.4 监督检查人员对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必要时宜
辅以摄像、复制等手段保存证据。
6.2.5 监督检查人员对被监督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予以保密,并确保监督检查工作不影响
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6.3
结果处理
6.3.1 根据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宜在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进行监督检查结论现场反馈或事后反馈。
6.3.2 监督检查结论宜以推动落实为主。
6.3.3 监督检查结论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
6.3.4 监督检查人员会同被监督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予以确认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监督检查单位
的负责人签字;被监督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由监督检查人员记录在案,并向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报告。
6.3.5 监督检查人员反馈的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
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作出责令从危险区域
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
6.3.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
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职
权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3.7 监督检查人员发现需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安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6.3.8 监督检查人员可采取书面督查或实地督查方式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7 监督检查内容
DBJT45/T 061.2 、 DBJT45/T 061.3 、 DBJT45/T 061.4 、 DBJT45/T 061.5 、 DBJT45/T 061.6 、
DBJT45/T 061.7给出了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可根据生产经
营单位性质、生产经营规模、监督检查类型和方式参照确定监督检查内容。
8 材料管理
8.1 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单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过程中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形成归档文件材料,材料可
包括:
—— 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
—— 检查记录表;
—— 监督检查相关证据(包括音像、物证、书证等);
—— 反馈文书;
—— 验收材料;
—— 行政处罚文书;
—— 其他材料。
8.2
可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归档文件材料进行管理。
3
DBJT45/T 061.1—2023
参 考 文 献
[1] DB45/T 2565-2022 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程
[2] DBJT45/T 061.2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第 2 部分:道路运输
[3] DBJT45/T 061.3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第 3 部分:城市客运
[4] DBJT45/T 061.4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第 4 部分:水路运输
[5] DBJT45/T 061.5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第 5 部分:港口营运
[6] DBJT45/T 061.6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第 6 部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7] DBJT45/T 061.7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第 7 部分:公路运营
[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
号.2021-06-10 修改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733 号.2020-12-26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
令第 8 号.2006-12-18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 13 号.2018-10-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 6 号.2021-06-30
修正
[1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8〕56
号. 2018-10-09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交办水〔2016〕122.
2016-09-19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交法发〔2019〕85 号.2019-06-28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检查办法(试行):交办安监〔2023〕31
号.2023-06-21
[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2017-
12-27
[1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全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办发
〔2018〕50 号.2018-12-27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
知:桂政办函〔2021〕20 号.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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