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162—2019
医用电子体温计 Clinical Electronic Thermometers
2019-12-31 发布
2020-03-3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JJG1162—2019
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规程
JJG 1162-2019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Clinical Electronic Thermometers
归口单位: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方正校准有限公司
中国计量大学
参加起草单位: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浙江健拓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委托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G1162—2019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沈才忠(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周连琴(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成英淑(浙江省方正校准有限公司)
陈乐 (中国计量大学)
参加起草人:
林军(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咏雪(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任云华(浙江健拓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JJG1162—2019
目 录
引 言 1范围 2引用文件. 3术语. 4概述. 5计量性能要求 5.1示值误差. 6通用技术要求. 6.1外观. 6.2温度显示范围, 6.3温度显示分辨力 6.4提示功能, 6.5最大值保持功能. 6.6记忆功能. 6.7自动关机功能. 7计量器具控制. 7.1检定条件.. 7.2检定项目. 7.3检定方法. 7.4检定结果的处理. 7.5检定周期. 附录A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记录参考格式附录B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证书(内页)格式:附录C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附录D医用电子体温计示值误差不确定度评定示例(一)附录E医用电子体温计示值误差不确定度评定示例(二)附录F1990年国际温标规定的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在(30~45)℃时的参考函数表(24)
(I) (1) (1) (1) (1)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4) (5) (9) (9) (10) (14) (15) (16) (20)
I
JJG1162—2019
引言
本规程以GB/T21416一2008《医用电子体温计》和0IMLR115(1995年版)《带最大值显示装置的医用电子体温计》(Clinicalelectricalthermometerswithmaximum device)为基础,修改采用了0IMLR115的范围、术语以及外观要求,检定用标准仪器和恒温槽温度场分布要求与0IMLR115一致,并参考了ASTME1112-00(2018)《间歇测量患者体温的医用电子温度计标准规范》(StandardSpecificationforElectronic ThermometerforIntermittentDeterminationofPatientTemperature)和JIS T1140-2014《电子体温计》等标准进行制定。
本规程为首次发布。
II
JJG1162—2019
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间歇测量人体腋下、口腔、直肠等不同部位的体温用,且具有最大值保
持功能的接触式医用电子体温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5 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130一2011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 JJG161一2010标准水银温度计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术语
3.1医用电子体温计clinicalelectronicthermometer
使用传感器和电路用于临床测量人体体温的温度计。
3.2一体式医用电子体温计compactclinicalelectronicthermometer
温度探头和电路不可分离,两者紧密连成一体的医用电子体温计。
3.3分体式医用电子体温计assembledclinicalelectronicthermometer
温度探头和电路可分离,两者通过导线连接的医用电子体温计。
3.4温度探头temperatureprobe
由温度传感器和感温外套等组成,用于将传感器定位在测温的规定位置。
4概述
医用电子体温计(以下简称电子体温计)主要由温度传感器、专用芯片、数字显示器等电路和部件组成,用于测量人体温度,按结构可分为一体式和分体式两种。其工作原理
1
JJG1162—2019
为:测量时,温度传感器感知被测温度并输出电信号,电信号输入专用芯片,经处理后由数字显示器显示测量期间被测温度的最大值,并保持显示最大值至自动关机。
一体式电子体温计外形的典型结构如图1所示。
电源开关
数字显示器
测温棒(温度探头) 外壳
6
电池盒盖
温度传感器
图1一体式电子体温计外形典型结构示意图
5计量性能要求
5.1示值误差
电子体温计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见表1。
表1 电子体温计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
温度显示范围/℃
示值最大允许误差/℃
T<35.3
±0. 3 ±0.2 ±0. 1 ±0.2 ±0.3
35.3≤<37.0
37.0≤≤39.0
39.0<≤41.0
41.0
6 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观
2
JJG1162—2019
6.1.1电子体温计外形应完好,表面应光亮整洁,不得有锋棱、毛刺、破损和变形,温度探头顶部应平滑。 6.1.2电子体温计铭牌上应具有唯一性标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等内容,文字和标志应正确、清晰和牢固。 6.1.3电子体温计显示的数字应无叠字、乱码、错码和缺笔划现象,小数点位置应正确。 6.1.4电子体温计的按键应灵活可靠,紧固件应无松动。 6.2温度显示范围
电子体温计的温度显示范围应覆盖(35.0~41.0)℃。
6.3温度显示分辨力
电子体温计的温度显示分辨力应不低于0.1℃。 6.4提示功能 6.4.1测量提示功能
电子体温计在测量值达到稳定时,应有听觉或视觉上的提示信号。 6.4.2超范围提示功能
电子体温计测量值超出温度显示范围时,应有听觉或视觉上的提示信号。 6.5最大值保持功能
单次测量结束后,电子体温计应能保持显示所测得的最大温度值,直至其自动关机为
止。 6.6记忆功能
电子体温计应具有至少记忆最近一次测量数据的功能, 6.7自动关机功能
电子体温计应具有自动关机功能。
7计量器具控制
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7.1检定条件 7.1.1检定用仪器设备
可选择表2所列的相关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组成电子体温计检定用计量标准装置,计量标准装置的测量不确定度应不超过被检电子体温计示值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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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体温计 Clinical Electronic Thermometers
2019-12-31 发布
2020-03-3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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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规程
JJG 1162-2019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Clinical Electronic Thermometers
归口单位: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方正校准有限公司
中国计量大学
参加起草单位: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浙江健拓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委托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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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沈才忠(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周连琴(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成英淑(浙江省方正校准有限公司)
陈乐 (中国计量大学)
参加起草人:
林军(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咏雪(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任云华(浙江健拓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JJG1162—2019
目 录
引 言 1范围 2引用文件. 3术语. 4概述. 5计量性能要求 5.1示值误差. 6通用技术要求. 6.1外观. 6.2温度显示范围, 6.3温度显示分辨力 6.4提示功能, 6.5最大值保持功能. 6.6记忆功能. 6.7自动关机功能. 7计量器具控制. 7.1检定条件.. 7.2检定项目. 7.3检定方法. 7.4检定结果的处理. 7.5检定周期. 附录A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记录参考格式附录B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证书(内页)格式:附录C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附录D医用电子体温计示值误差不确定度评定示例(一)附录E医用电子体温计示值误差不确定度评定示例(二)附录F1990年国际温标规定的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在(30~45)℃时的参考函数表(24)
(I) (1) (1) (1) (1)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4) (5) (9) (9) (10) (14) (15) (1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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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规程以GB/T21416一2008《医用电子体温计》和0IMLR115(1995年版)《带最大值显示装置的医用电子体温计》(Clinicalelectricalthermometerswithmaximum device)为基础,修改采用了0IMLR115的范围、术语以及外观要求,检定用标准仪器和恒温槽温度场分布要求与0IMLR115一致,并参考了ASTME1112-00(2018)《间歇测量患者体温的医用电子温度计标准规范》(StandardSpecificationforElectronic ThermometerforIntermittentDeterminationofPatientTemperature)和JIS T1140-2014《电子体温计》等标准进行制定。
本规程为首次发布。
II
JJG1162—2019
医用电子体温计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间歇测量人体腋下、口腔、直肠等不同部位的体温用,且具有最大值保
持功能的接触式医用电子体温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5 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130一2011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 JJG161一2010标准水银温度计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术语
3.1医用电子体温计clinicalelectronicthermometer
使用传感器和电路用于临床测量人体体温的温度计。
3.2一体式医用电子体温计compactclinicalelectronicthermometer
温度探头和电路不可分离,两者紧密连成一体的医用电子体温计。
3.3分体式医用电子体温计assembledclinicalelectronicthermometer
温度探头和电路可分离,两者通过导线连接的医用电子体温计。
3.4温度探头temperatureprobe
由温度传感器和感温外套等组成,用于将传感器定位在测温的规定位置。
4概述
医用电子体温计(以下简称电子体温计)主要由温度传感器、专用芯片、数字显示器等电路和部件组成,用于测量人体温度,按结构可分为一体式和分体式两种。其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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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1162—2019
为:测量时,温度传感器感知被测温度并输出电信号,电信号输入专用芯片,经处理后由数字显示器显示测量期间被测温度的最大值,并保持显示最大值至自动关机。
一体式电子体温计外形的典型结构如图1所示。
电源开关
数字显示器
测温棒(温度探头) 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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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盒盖
温度传感器
图1一体式电子体温计外形典型结构示意图
5计量性能要求
5.1示值误差
电子体温计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见表1。
表1 电子体温计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
温度显示范围/℃
示值最大允许误差/℃
T<35.3
±0. 3 ±0.2 ±0. 1 ±0.2 ±0.3
35.3≤<37.0
37.0≤≤39.0
39.0<≤41.0
41.0
6 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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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电子体温计外形应完好,表面应光亮整洁,不得有锋棱、毛刺、破损和变形,温度探头顶部应平滑。 6.1.2电子体温计铭牌上应具有唯一性标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等内容,文字和标志应正确、清晰和牢固。 6.1.3电子体温计显示的数字应无叠字、乱码、错码和缺笔划现象,小数点位置应正确。 6.1.4电子体温计的按键应灵活可靠,紧固件应无松动。 6.2温度显示范围
电子体温计的温度显示范围应覆盖(35.0~41.0)℃。
6.3温度显示分辨力
电子体温计的温度显示分辨力应不低于0.1℃。 6.4提示功能 6.4.1测量提示功能
电子体温计在测量值达到稳定时,应有听觉或视觉上的提示信号。 6.4.2超范围提示功能
电子体温计测量值超出温度显示范围时,应有听觉或视觉上的提示信号。 6.5最大值保持功能
单次测量结束后,电子体温计应能保持显示所测得的最大温度值,直至其自动关机为
止。 6.6记忆功能
电子体温计应具有至少记忆最近一次测量数据的功能, 6.7自动关机功能
电子体温计应具有自动关机功能。
7计量器具控制
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7.1检定条件 7.1.1检定用仪器设备
可选择表2所列的相关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组成电子体温计检定用计量标准装置,计量标准装置的测量不确定度应不超过被检电子体温计示值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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