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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7032-2018 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 技术条件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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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jb 技术 锻件 条件 纤维 曲轴 大型 7032 大型

内容简介

JB/T 7032-2018 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 技术条件 ICS 77.140.85 J32 备案号:61742—2018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0322018 代替JB/T7032—2001
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 技术条件
Heavyfull fibre crankshaftforgings-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8-02-09发布
201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7032—2018
目 次
前言 1范围
II
规范性引用文件,订货要求. 制造工艺. 4.1冶炼. 4.2 锻造和热处理 4.3 校直..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5.2 力学性能. 5.3 金相组织. 5.4 无损检测,
2 3 4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分析. 6.2 力学性能试验. 6.3 金相检验。 6.4 无损检测 6.5 复试 6.6 重新热处理质量证明书 8 标识和包装.
6
7
图1 超声检测区域划分图
表1 化学成分表2力学性能. 表3 低倍组织缺陷等级表4非金属夹杂物。
2
2 JB/T7032—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7032—2001《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与JB/T7032—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对曲轴坏料的质量要求(见4.2.1,2001年版4.1.2.1);修改了曲轴锻造方法及技术要求(见4.2.2,2001年版4.1.2.2);修改了部分力学性能指标(见表2,2001年版的表2);修改了低倍组织缺陷等级(见表3,2001年版的表3);修改了对曲轴锻件热处理后的晶粒度要求(见5.3.2.1,2001年版4.4.2.1);修改了非金属夹杂物级别的相关规定(见5.3.2.2,2001年版4.4.2.2);修改了对磁粉检测的规定(见5.4.1、6.4.1,2001年版的4.5.1、5.3.1);修改了超声检测区域划分图(见图1,2001年版的图1);修改了力学性能试验的取样规定(见6.2.2,2001年版的5.2.2);一修改了复试的规则(见6.5,2001年版的5.4)。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东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7032—1993、JB/T7032—2001。
I JB/T7032—2018
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 天 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体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质量证明书、标识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柴油机用主轴颈直径为120mm~350mm的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以下简称曲轴锻件)的订货、制造及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所有部分)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JB/T6729—2007 内燃机曲轴、凸轮轴磁粉检测 JB/T9744—2010 内燃机零、部件磁粉检测 JB/T9020 大型锻造曲轴的超声检测
3订货要求
3.1 供需双方应在订货合同、订货协议中,写明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材料牌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以及其他的附加说明。 3.2需方应向供方提供订货样图(如粗加工图或精加工图),并标明产品的功率输出端、尺寸、公差、 表面粗糙度以及试块(试样)位置。
4制造工艺
4.1冶炼
曲轴锻件用钢应采用电炉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法冶治炼。
1 JB/T7032—2018
4.2 锻造和热处理 4.2.1锻造曲轴坏料时,应采用能够保证整个金属截面得到充分锻透并获得均匀组织的工艺方法,坏料晶粒度不低于5.0级,钢锭质量较好的一端为曲轴的功率输出端。 4.2.2曲轴应用粗加工好的曲轴坏料采用局部快速加热,并用全纤维锻造方法制造,曲柄的锻造比不小于2.3。 4.2.3曲轴坏料和锻件应进行及时的锻后热处理。 4.3校直
曲轴锻件在性能热处理后,允许进行校直,校直后应及时进行去应力处理。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5.1.1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多炉合浇时应以权重分析结果为准。当需方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表1 化学成分
(质量分数,%)
材料牌号 c
s
Si
Cr
Ni
Cu
Mn
P
Mo
0.42~ 0.15~ 0.50~ 0.50 0.37 0.80 0.32~ 0.17~ 0.40~ 0.40
45
≤0.20
≤0.030 ≤0.030 ≤0.25 ≤0.25
0.15~ 0.25 0.15~ 0.25
0.80~ 1.10 0.90~ 1.20
≤0.030 ≤0.030
≤0.20
35CrMo
0.37
0.70
0.38~ 0.17~ 0.50~ 0.45
≤0.20
42CrMo
≤0.030 ≤0.030
0.37
0.80
5.1.2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按( GB/T222的规定。 5.2 力学性能
曲轴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力学性能
材料牌号 热处理类型 截面尺寸 Rm Rpo2 A z
硬度 HBW
KV2 J -
ole
%
MPa
MPa
mm
正火或 120~250 560~750 ≥275 ≥15 正火+回火 >250~350 560~720 ≥275 ≥15
-
162~217
45
120~250 590~740 ≥345 ≥18 >250~350 590~740 ≥345 ≥17 120~300 685~835 ≥490 ≥17 >300~350 635~785
≥40
≥18
197~286 187~255
调质
≥46 ≥49
≥33 ≥38
调质
35CrMo
186~225
≥385
≥18
2 JB/T7032—2018
表2 力学性能(续)
R,p0.2 MPa
Rm MPa
硬度 HBW
截面尺寸 mm 120~160 800~950 ≥480 ≥14
z % ≥40 ≥43 ≥46
KV2 J ≥30 241~302 ≥31 225~269 ≥33 207~255
A %
材料牌号 热处理类型
调质 >160~250 750~900 ≥450 ≥15
42CrMo
>250~350 690~840 ≥420 ≥17
冲击吸收能量一组(纵向)三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不应低于规定值,其中只允许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低于规定值,但不应低于规定值的70%。
在力学性能合格的情况下,硬度值为参考值,截面尺寸指订货图主轴颈截面尺寸。
5.3 金相组织 5.3.1 一般要求
曲轴坏料的低倍组织不应有裂纹、折叠、缩孔残余等缺陷,低倍组织缺陷不应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低倍组织缺陷等级一般疏松
项目级别
中心疏松
锭型偏析
斑点状偏析
皮下气泡

2
2
2

5.3.2 晶粒度与非金属夹杂物 5.3.2.1 曲轴锻件在热处理后的实测晶粒度不应低于6.0级。 5.3.2.2 曲轴锻件的非金属夹杂物级别不应大于表4的规定。
表4非金属夹杂物
非金属夹杂物类型
截面尺寸 mm
A
B
c
D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级别
2.5 2.5
1.5 2
2.5 2.5
1.5 2
1.5 2
≤250 >250~ 350 截面尺寸指订货图主轴颈截面尺寸。 5.4 无损检测 5.4.1 磁粉检测
2
2 2
2 2
2
曲轴锻件所有加工表面均应进行磁粉检测,其磁粉检测方法应由供需双方根据JB/T9744的规定商定。 磁粉检测评级方法应由供需双方根据JB/T6729一2007的规定执行。 5.4.2 超声检测 5.4.2.1 超声检测部位分为主要关键区(I区)、次要关键区(II区)、非关键区(IⅢI区),如图1所示。
3 JB/T7032—2018
截面比例试样。冲击试验按GB/T229的规定进行。布氏硬度试验按GB/T231.1的规定进行。 6.3金相检验 6.3.1曲轴锻件的晶粒度检验可在曲轴本体上进行,也可在冲击试样上进行。如在曲轴本体上进行晶粒度检验,应在每一热处理炉的曲轴锻件中取一件有代表性的曲轴检验两点,其检验位置在曲轴两端曲拐外侧拐臂上。 6.3.2晶粒度的评定按GB/T6394的规定进行。 6.3.3非金属夹杂物检验按GB/T10561—2005中A法的规定进行。 6.3.4E 曲轴坏料应进行低倍检验,其检验按GB/T226的规定进行。低倍组织评级按GB/T1979的规定进行。 6.4无损检测 6.4.1 磁粉检测由需方按JB/T97442010的规定执行。 6.4.2 超声检测按JB/T9020的规定进行。 6.4.3 曲轴检测应在粗加工或半精加工后进行,其检测面的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6.3μm。 6.5复试 6.5.1力学性能试验不合格时,允许进行复试。因白点、裂纹造成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合格时,不得复试。 6.5.2 2拉伸试验中某一项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在原试样相邻部位取两个试样进行复试,两个复试试样的试验结果均应符合规定。 6.5.3V型缺口冲击试验中,一组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若低于规定平均值的单值不超过2个,且最多只有一个单值低于该平均值的70%,则可再取一组试样进行附加试验。附加试验所得结果应与原来的结果合在一起取平均值,新的平均值不低于规定值时方可验收。 6.6重新热处理
任何一项力学性能的复试结果仍不合格或晶粒度不合格时,供方可对曲轴锻件进行重新热处理,但淬火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重新热处理后的曲轴锻件应按6.2的要求做力学性能试验,并做晶粒度评定。
7J 质量证明书
交货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订货合同号; b)订货图样号; c)产品材料牌号; d)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e)熔炼炉号: f)产品主要尺寸、重量: g)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h)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i)无损检测结果; j)其他附加要求的检验结果。
5 ICS 77.140.85 J32 备案号:61742—2018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0322018 代替JB/T7032—2001
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 技术条件
Heavyfull fibre crankshaftforgings-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8-02-09发布
201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7032—2018
目 次
前言 1范围
II
规范性引用文件,订货要求. 制造工艺. 4.1冶炼. 4.2 锻造和热处理 4.3 校直..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5.2 力学性能. 5.3 金相组织. 5.4 无损检测,
2 3 4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分析. 6.2 力学性能试验. 6.3 金相检验。 6.4 无损检测 6.5 复试 6.6 重新热处理质量证明书 8 标识和包装.
6
7
图1 超声检测区域划分图
表1 化学成分表2力学性能. 表3 低倍组织缺陷等级表4非金属夹杂物。
2
2 JB/T7032—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7032—2001《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与JB/T7032—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对曲轴坏料的质量要求(见4.2.1,2001年版4.1.2.1);修改了曲轴锻造方法及技术要求(见4.2.2,2001年版4.1.2.2);修改了部分力学性能指标(见表2,2001年版的表2);修改了低倍组织缺陷等级(见表3,2001年版的表3);修改了对曲轴锻件热处理后的晶粒度要求(见5.3.2.1,2001年版4.4.2.1);修改了非金属夹杂物级别的相关规定(见5.3.2.2,2001年版4.4.2.2);修改了对磁粉检测的规定(见5.4.1、6.4.1,2001年版的4.5.1、5.3.1);修改了超声检测区域划分图(见图1,2001年版的图1);修改了力学性能试验的取样规定(见6.2.2,2001年版的5.2.2);一修改了复试的规则(见6.5,2001年版的5.4)。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东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7032—1993、JB/T7032—2001。
I JB/T7032—2018
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 天 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体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质量证明书、标识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柴油机用主轴颈直径为120mm~350mm的大型全纤维曲轴锻件(以下简称曲轴锻件)的订货、制造及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所有部分)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JB/T6729—2007 内燃机曲轴、凸轮轴磁粉检测 JB/T9744—2010 内燃机零、部件磁粉检测 JB/T9020 大型锻造曲轴的超声检测
3订货要求
3.1 供需双方应在订货合同、订货协议中,写明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材料牌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以及其他的附加说明。 3.2需方应向供方提供订货样图(如粗加工图或精加工图),并标明产品的功率输出端、尺寸、公差、 表面粗糙度以及试块(试样)位置。
4制造工艺
4.1冶炼
曲轴锻件用钢应采用电炉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法冶治炼。
1 JB/T7032—2018
4.2 锻造和热处理 4.2.1锻造曲轴坏料时,应采用能够保证整个金属截面得到充分锻透并获得均匀组织的工艺方法,坏料晶粒度不低于5.0级,钢锭质量较好的一端为曲轴的功率输出端。 4.2.2曲轴应用粗加工好的曲轴坏料采用局部快速加热,并用全纤维锻造方法制造,曲柄的锻造比不小于2.3。 4.2.3曲轴坏料和锻件应进行及时的锻后热处理。 4.3校直
曲轴锻件在性能热处理后,允许进行校直,校直后应及时进行去应力处理。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5.1.1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多炉合浇时应以权重分析结果为准。当需方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表1 化学成分
(质量分数,%)
材料牌号 c
s
Si
Cr
Ni
Cu
Mn
P
Mo
0.42~ 0.15~ 0.50~ 0.50 0.37 0.80 0.32~ 0.17~ 0.40~ 0.40
45
≤0.20
≤0.030 ≤0.030 ≤0.25 ≤0.25
0.15~ 0.25 0.15~ 0.25
0.80~ 1.10 0.90~ 1.20
≤0.030 ≤0.030
≤0.20
35CrMo
0.37
0.70
0.38~ 0.17~ 0.50~ 0.45
≤0.20
42CrMo
≤0.030 ≤0.030
0.37
0.80
5.1.2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按( GB/T222的规定。 5.2 力学性能
曲轴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力学性能
材料牌号 热处理类型 截面尺寸 Rm Rpo2 A z
硬度 HBW
KV2 J -
ole
%
MPa
MPa
mm
正火或 120~250 560~750 ≥275 ≥15 正火+回火 >250~350 560~720 ≥275 ≥15
-
162~217
45
120~250 590~740 ≥345 ≥18 >250~350 590~740 ≥345 ≥17 120~300 685~835 ≥490 ≥17 >300~350 635~785
≥40
≥18
197~286 187~255
调质
≥46 ≥49
≥33 ≥38
调质
35CrMo
186~225
≥385
≥18
2 JB/T7032—2018
表2 力学性能(续)
R,p0.2 MPa
Rm MPa
硬度 HBW
截面尺寸 mm 120~160 800~950 ≥480 ≥14
z % ≥40 ≥43 ≥46
KV2 J ≥30 241~302 ≥31 225~269 ≥33 207~255
A %
材料牌号 热处理类型
调质 >160~250 750~900 ≥450 ≥15
42CrMo
>250~350 690~840 ≥420 ≥17
冲击吸收能量一组(纵向)三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不应低于规定值,其中只允许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低于规定值,但不应低于规定值的70%。
在力学性能合格的情况下,硬度值为参考值,截面尺寸指订货图主轴颈截面尺寸。
5.3 金相组织 5.3.1 一般要求
曲轴坏料的低倍组织不应有裂纹、折叠、缩孔残余等缺陷,低倍组织缺陷不应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低倍组织缺陷等级一般疏松
项目级别
中心疏松
锭型偏析
斑点状偏析
皮下气泡

2
2
2

5.3.2 晶粒度与非金属夹杂物 5.3.2.1 曲轴锻件在热处理后的实测晶粒度不应低于6.0级。 5.3.2.2 曲轴锻件的非金属夹杂物级别不应大于表4的规定。
表4非金属夹杂物
非金属夹杂物类型
截面尺寸 mm
A
B
c
D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级别
2.5 2.5
1.5 2
2.5 2.5
1.5 2
1.5 2
≤250 >250~ 350 截面尺寸指订货图主轴颈截面尺寸。 5.4 无损检测 5.4.1 磁粉检测
2
2 2
2 2
2
曲轴锻件所有加工表面均应进行磁粉检测,其磁粉检测方法应由供需双方根据JB/T9744的规定商定。 磁粉检测评级方法应由供需双方根据JB/T6729一2007的规定执行。 5.4.2 超声检测 5.4.2.1 超声检测部位分为主要关键区(I区)、次要关键区(II区)、非关键区(IⅢI区),如图1所示。
3 JB/T7032—2018
截面比例试样。冲击试验按GB/T229的规定进行。布氏硬度试验按GB/T231.1的规定进行。 6.3金相检验 6.3.1曲轴锻件的晶粒度检验可在曲轴本体上进行,也可在冲击试样上进行。如在曲轴本体上进行晶粒度检验,应在每一热处理炉的曲轴锻件中取一件有代表性的曲轴检验两点,其检验位置在曲轴两端曲拐外侧拐臂上。 6.3.2晶粒度的评定按GB/T6394的规定进行。 6.3.3非金属夹杂物检验按GB/T10561—2005中A法的规定进行。 6.3.4E 曲轴坏料应进行低倍检验,其检验按GB/T226的规定进行。低倍组织评级按GB/T1979的规定进行。 6.4无损检测 6.4.1 磁粉检测由需方按JB/T97442010的规定执行。 6.4.2 超声检测按JB/T9020的规定进行。 6.4.3 曲轴检测应在粗加工或半精加工后进行,其检测面的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6.3μm。 6.5复试 6.5.1力学性能试验不合格时,允许进行复试。因白点、裂纹造成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合格时,不得复试。 6.5.2 2拉伸试验中某一项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在原试样相邻部位取两个试样进行复试,两个复试试样的试验结果均应符合规定。 6.5.3V型缺口冲击试验中,一组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若低于规定平均值的单值不超过2个,且最多只有一个单值低于该平均值的70%,则可再取一组试样进行附加试验。附加试验所得结果应与原来的结果合在一起取平均值,新的平均值不低于规定值时方可验收。 6.6重新热处理
任何一项力学性能的复试结果仍不合格或晶粒度不合格时,供方可对曲轴锻件进行重新热处理,但淬火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重新热处理后的曲轴锻件应按6.2的要求做力学性能试验,并做晶粒度评定。
7J 质量证明书
交货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订货合同号; b)订货图样号; c)产品材料牌号; d)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e)熔炼炉号: f)产品主要尺寸、重量: g)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h)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i)无损检测结果; j)其他附加要求的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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