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YS/T 441.2-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第2部分:铅选矿冶炼

YS/T 441.2-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第2部分:铅选矿冶炼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11.93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21 09:17:53



相关搜索: 有色金属 管理规范 ys 选矿 部分 441

内容简介

YS/T 441.2-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第2部分:铅选矿冶炼 YS/T 441.22014
前言
YS/T441--2014《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共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铜选矿冶炼;第2部分:铅选矿冶炼;
第3部分:锌选矿冶炼;一第4部分:锡选矿冶炼;第5部分:金、银冶炼。
本部分是YS/T44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YS/T441.2—2001《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铅选矿冶炼部分》,本部分与YS/T441.2一200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术语和定义的选矿部分增加了原矿、精矿、尾矿、中矿、金属流失和金属平衡6个定义;冶炼部分增加了工序回收率、金属回收率、铅冶炼总回收率、金属损失和金属平衡5个定义;对术语“返回品”、“金属回收率”、“盘点”、“干量”定义进行了修改;对“管理职责”相关内容进行了简化;一对“选矿物料流程图(见图1)”进行了修改; -对"5.2.2取样和制样方法”中的部分用词进行了修改; -对"5.3.1盘点范围”中的特定设备进行了删除;一对“5.3.2盘点时间”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一对“5.3.3.3现场测量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对“5.4.1金属平衡要求”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一在“5.4.2计算方法”中增加“处理原矿品位”、“精矿品位”、“尾矿品位”等指标的计算公式; -对“冶炼物料流程图(见图3)”进行了修改;在"6.2.1产品”中增加次氧化锌产品质量应执行标准;在"6.2.2取样制样方法”中增加粗铅和阳极泥应执行标准; -在6.2.3分析方法”中增加阳极泥应执行标准;对“6.3.3.1称量法”进行了适当修改;对“6.3.3.3现场测量法”进行了适当修改;在"6.4.2.2”中增加副产品; -对“6.4.2.3”进行了修改;一增加了*6.4.2.7盘点的报告期与金属平衡的统计期时间要一致”;增加了“6.4.3金属平衡与计算方法”;对原“6.4.3”进行了修改;新增"6.4.3.1金属平衡要求”;根据生产实际对附录A冶炼企业金属平衡表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增加。
-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部分负资起草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I YS/T 441.2—2014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员:樊粉丽、赵波、赵军锋、孔祥征、李贵、胡土根、陶超凡、陈晖。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S/T441.2—2001。
Ⅱ YS/T 441.2-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第2部分:铅选矿冶炼
1范围
YS/T441的本部分规定了铅选矿冶炼部分金属平衡管理的术语、管理职责、金属平衡计算公式、 金属平衡表的编制方法及格式等。
本部分适用于铅及其附属产品选矿冶炼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69铅锭 GB/T4103(所有部分)铅及铅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8152(所有部分)铅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GB/T14260 散装重有色金属浮选精矿取样、制样通则 GB/T14262散装浮选铅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YS/T53(所有部分)铜、铅、锌原矿和尾矿化学分析方法 YS/T71粗铅 YS/T73 副产品氧化锌 YS/T87 铜、铅电解阳极泥取制样方法 YS/T248(所有部分)粗铅化学分析方法 YS/T319 9铅精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选矿部分 3.1.1
原矿rawminerals 从采场送到选矿厂的矿石,也包括进人选矿处理的其他物料。
3.1.2
精矿concentrates 矿石或原料经选别后,有用成分得到富集的产品。
3.1.3
尾矿tailings 矿石或原料经选别后,有用成分含量很少或没有进一步处理价值的产物叫尾矿。
1 YS/T441.2-2014
3.1.4
中矿middle-minerals 在选矿过程中,除精矿或尾矿之外,尚有一部分半成品,需要进一步处理,这部分产品称为中矿。
3.1.5
原矿品位 rawmineralsrate 进人选矿厂处理的原矿中某种金属含量占处理原矿数量的百分比。
3.1.6
精矿品位 concentratesrate 精矿产品中所含某种金属量占精矿数量的百分比。
3.1.7
尾矿品位tailingsrate 尾矿中所含某种金属量占全部尾矿数量的百分比。
3.1.8
产率outputrate 选矿厂产品量与生产原矿或原料重量的百分比值。
3.1.9
选矿回收率 enrichmentrate 精矿中金属(或元素或金属氧化物)的数量对原矿中金属(或元素或金属氧化物)的数量之比的百分
数称为该金属(或元素或金属氧化物)在精矿中的回收率。用来评价给矿中有用成分回收的程度。 3.1.10
实际回收率 realrate 选矿厂从处理原矿到选出合格精矿的全部选矿过程的总回收率。
3.1.11
理论回收率 theoryrate 在理想条件下(即未考虑选矿生产过程的无名损失,如浮渣、中矿水流失、精矿溢流水等)的选矿回
收率。它是用来验证实际回收率高低的指标。 3.1.12
金属流失lossofmetal 在选矿生产过程中,部分矿石、矿粉、矿浆脱离生产流程,导致有用矿物损耗的现象。
3.1.13
金属平衡metalsbalance 选矿生产中,进人选矿作业的金属含量和选矿产品中的金属含量的平衡,称之为金属平衡。金属平
衡包括理论金属平衡和实际金属平衡,理论金属平衡是根据原矿实际重量、产品理论重量和化验品位进行计算,实际金属平衡是根据原矿实际重量、产品实际重量和化验品位进行计算。 3.2冶炼部分 3.2.1
成品finishedproducts 在本企业内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经检验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办完人库手续的产品。
3.2.2
半成品semi-finished 在本企业内已经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阶段、符合规定的有关产品质量要求,但尚需在本企业其他生
产阶段进一步冶炼或加工的产品。
2 YS/T441.2—2014
3.2.3
在制品processing-products 正处于冶炼过程中,尚未达到成品或半成品的制品(包括虽然冶炼完毕,但尚待检验或检验完毕尚
未人库的产品)。在制品介于原料与半成品、半成品与半成品、半成品与成品之间。 3.2.4
副产品by-products 冶炼过程中产出的“三废”(废气、废液、废渣)经进一步综合利用(冶炼或加工)生产成的其他产品
(如:熔炼过程中生产的次氧化锌等)。 3.2.5
返回品returningproducts 金属冶炼过程中,某工序产出的未达到成品或半成品质量要求,尚需返回该工序重新处理的金属
物料。 3.2.6
回收品reciclingproducts 金属冶炼过程中,产出的废杂金属、残渣及烟尘等,不能在本工序直接返回处理,尚需送交其他工序
或冶炼系统进行处理的金属物料。 3.2.7
金属回收率metalrecoveryrate 冶炼成品、半成品及特定副产品的金属量占实际消耗物料中金属量的百分比。它是工序回收率(熔
炼回收率、精炼回收率等)、全厂冶炼回收率、冶炼总回收率的总称。 3.2.7.1
工序回收率 processingrecoveryrate 某一工序产出的合格半成品或成品中金属量占实际消耗物料中金属量的百分比。它是反映在某工
序生产过程中金属的回收程度。 3.2.7.2
治炼总回收率 metallurgytotalrecoveryrate 铜冶炼厂产出的合格阴极铜含铜量占整个冶炼过程中消耗物料含铜量的百分比。它反应了从处理
铜精矿等原料开始,至产出合格阴极铜为止的全部冶炼过程中铜的回收程度。 3.2.8
金属损失lossofmetal 生产工艺过程中,由产生“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带走的金属量以及由于外界因素影响,造成流失
的金属量。 3.2.9
冶炼金属平衡metalsbalanceinmetallurgy 进人冶炼生产工序的金属量和产品中的金属量的平衡,称之为金属平衡。
3.3综合部分 3.3.1
盘点stocktaking 在一定时间间隔内(与金属平衡统计期相对应),对本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生产物料,包括原
料、成品、半成品、在制品、副产品、返回品、回收品等进行实物量与金属量的统计、结算。
3 YS/T 441.2—2014
3.3.2
干量drystate 物料经扣减水分后的重量。
3.3.3
中间物料 middle-material 在本企业内尚未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无需办理入库手续,尚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产品,如中矿、半成
品、在制品等。 3.3.4
金属损失 lossofmetal 生产工艺过程中,由产生“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带走的金属量以及由于外界因素影响,造成流失
的金属量。
4管理职责
企业应成立金属平衡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统筹安排企业金属平衡管理工作,明确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金属平衡管理职责和权限,协调、检查和监督各相关部门所承担的金属平衡管理职责和任务执行情况,并对金属平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5选矿
5.1 选矿物料流程图(见图1)

加工预处理
选别
分离
+
+
入库精矿 其他产品 尾矿图1 选矿物料流程图
5.2检验 5.2.1产品
铅精矿产品质量应符合YS/T319的规定。 5.2.2 2取样制样方法
铅原矿、尾矿的取样和制样按GB/T14260规定执行;铅精矿的取样和制样按GB/T14262执行;原矿、尾矿、中间物料、回收品及其他含铅物料的取样和制样按企业标准或取样、制样技术规程执行。
4 YS/T 441.22014
5.2.3分析方法
铅精矿水分测定按GB/T14262规定执行;铅精矿化学成分分析按GB/T8152执行;原矿、尾矿化学分析按YS/T53规定执行;其他含铅物料按企业标准或分析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5.2.4计量 5.2.4.1计量范围:凡人选的原矿及选矿工序过程中涉及的物料、精矿、尾矿等多种物料均需进行计量。 5.2.4.2计量误差:根据物料的性质和计量误差要求,选择适宜计量仪器或器具。计量误差应满足:产品计量误差≤1%;原料计量误差≤2%;中间产品等物料计量误差<5%。 5.3盘点 5.3.1盘点范围
期末库存的原矿、精矿、所存机械占用及未入库精矿。 5.3.2盘点时间
正常情况下,与金属平衡统计期一致,如巡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 5.3.3盘点方法 5.3.3.1称量法:对结存量小的物料,将其装入容器或汽车,在计量器具上直接称量。 5.3.3.2容积法:对存放在固定矿仓、浓密机及固定几何尺寸容器中的物料以实测高度计算其结存量。 5.3.3.3现场测量法:对结存量大且堆积形状不规则的固体物料,应使用适当工具或仪器、采用适当方法测量计算体积,依据体积和预先测定的堆密度计算结存量。 5.3.3.4计算取用参数(如堆密度、水分、品位)以实测为准,不得随意修改。 5.4金属平衡和计算 5.4.1金属平衡要求 5.4.1.1 凡进人选矿生产的原矿必须用经过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同时应在此计量点测定水分。 5.4.1.2 原矿品位、精矿品位、尾矿品位以取样为准。 5.4.1.3 3金属损失必须以测定为准,不能预先估计或预先肯定实际回收率来推算损失。 5.4.1.4L 原矿仓、中间矿仓、粉矿仓等结存以实际盘点为准,磨浮机械占用用常数进行计算。 5.4.1.5 一般不允许有地面堆积矿砂。如有则应在平衡前尽情盘点实测,以便参与平衡。 5.4.1.6 5金属平衡表中的“期初结存”数与上一期金属平衡表中的“期末结存”数应一致。 5.4.2计算方法 5.4.2.1 处理原矿品位
处理原矿品位应根据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生产累积原矿品位按以式(1)计算:
=+8: × 100%
(1)
Q1+Q2
5 YS/T441.2—2014
式中: a Q1 当期处理的原矿量,单位为吨(t); Q2- 前期累计处理的原矿量,单位为吨(t);
一原矿累积平均品位,%;
当期处理的原矿品位,%;
α a2 前期处理的累计原矿品位,%。
5.4.2.2精矿品位
精矿品位应根据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精矿量、精矿金属量,应与计算选矿回收率的数据一致。生产累积精矿品位按式(2)计算:
β=QiB: + Q2B2
2×100%
(2)
Q: +Q2
式中: B 精矿累积平均品位,%; Q1 当期生产的精矿量,单位为吨(t); Q2 前期累计生产的精矿量,单位为吨(t); β1 当期生产的精矿品位,%; β2 前期生产的累计精矿品位,%。
5.4.2.3 尾矿品位及尾矿量
尾矿品位应以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尾矿量及尾矿金属量包括脱泥、预选等尾矿的尾矿量及其金属量。溢流、浮选尾矿应按取样测定的数字为准。在计量设备不完备的情况下,如果中间产品数量较稳定,可以用平衡法计算并校正尾矿量,按式(3)计算:
尾矿量(t)=原矿处理量(t)一精矿量(t)
(3)
5.4.2.4理论回收率
一定生产周期内的原矿石和最终选矿产品(精矿、尾矿)化验品位,计算出的金属回收率成为理论回收率,按式(4)计算。理论回收率是在理想条件下,即未考虑选矿生产过程金属流失的选矿回收率。它是用来验证实际回收率高低的指标。
β(α)
X100%
·( 4 )
E=
α(β-)
式中: E- 一回收率,%;
一精矿品位,%;原矿品位,%:
8 α
9 尾矿品位,%。 5.4.2.5 实际回收率
一定生产期间内选矿厂实际处理的矿石数量,生产精矿数量,通过其化验品位计算金属含量,实际精矿金属含量与原矿金属含量的百分比成为实际回收率,按式(5)计算:
Q×β
×100%
·(5)
E
Q。Xa
6
上一章:YS/T 441.3-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第3部分:锌选矿冶炼 下一章:YS/T 441.1-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第1部分:铜选矿冶炼

相关文章

YS/T 441.4-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第4部分:锡选矿冶炼 YS/T 441.3-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第3部分:锌选矿冶炼 YS/T 441.1-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第1部分:铜选矿冶炼 YS/T 441.5-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第5部分∶金、银冶炼 YS/T 441.5-2014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第5部分:金、银冶炼 YS/T 1348.2-2020 铅冶炼分银渣化学分析方法 第2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Na2EDTA滴定法 YS/T 1348.1-2020 铅冶炼分银渣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金和银含量的测定 火试金法 YS/T 1348.6-2020 铅冶炼分银渣化学分析方法第6部分∶铅、铜、锑和铋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