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53.020.20 J80 备案号:518652015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2576—2015
轮胎起重机
Tyre cranes
2015-10-10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2576—2015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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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4.1 工作条件. 4.2 整机.. 4.3 安全要求. 4.4 噪声, 4.5 整机抗倾覆稳定性 4.6 外观与涂装 4.7 结构.. 4.8 机构与零部件 4.9 底盘 4.10 液压和气动系统及元件 4.11 电气系统 4.12 控制及控制系统, 4.13 操纵系统 4.14 司机室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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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规则 1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2 包装. 7.3 运输.. 7.4 贮存附录A(资料性附录) 起重机主要结构图A.1 起重机主要结构示意表1 外廓尺寸限值表2臂架头部水平方向位移限值表3操纵力和操纵行程
10 10 10 10 10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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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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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军、杨武、罗凯、毛志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JB/T12576—2015
轮胎起重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轮胎起重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液压式通用轮胎起重机和越野轮胎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其
他形式的起重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5226.2 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GB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T 6068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GB/T 6974.1 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T 6974.2 起重机术语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93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 9656 汽车安全玻璃 GB/T10051 (所有部分)起重吊钩 GB 12265.3 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 12602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 15052 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 总则 GB/T 15706 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T16856.2 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第2部分:实施指南和方法举例 GB/T 19418 钢的弧焊接头缺陷质量分级指南 GB/T 19924 流动式起重机稳定性的确定 GB 20062 流动式起重机作业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20118 一般用途钢丝绳 GB/T20303.2 起重机司机室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T 21458 流动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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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3821 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 26472 流动式起重机 卷筒和滑轮尺寸
回转支承
JB/T2300 JB/T 4198.1 工程机械用柴油机技术条件 JB/T 5934 工程机械 门锁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4 工程机械 热处理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5 工程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T 8727 液压软管总成 JB/T 9737 流动式起重机液压油 固体颗粒污染等级、测量和选用
QC/T 44 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 QC/T 46 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型式与尺寸 QC/T 629 汽车遮阳板 QC/T634 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 QC/T656 汽车空调制冷装置性能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6974.1和GB/T6974.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轮胎起重机tyrecrane 将起重作业部分安装在专用轮胎式底盘上,具有在平坦的地面上不用支腿吊重及带载行驶的功能的
流动式起重机。
4技术要求
4.1工作条件 4.1.1作业环境温度为-20℃~40℃。 4.1.2对于臂架长度不大于50m的起重机,工作风速不大于14.1m/s。当风速超过15.5m/s时,起重机应将副臂收回;当风速超过20.0m/s时,起重机应将整个臂架收回至行驶状态。对于臂架长度大于 50m的起重机,工作风速按用户使用要求决定。
注:本标准中的风速均为3s时的平均瞬时风速。 4.1.3工作地面应坚实、平整,地面倾斜度不应大于1%。工作过程中支撑地面不得下陷。根据不同的地面允许的静载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满足工作地面的承载要求。起重机的接地比压应小于地面的允许值。 4.1.4 使用支腿作业时,所有轮胎应离地,整机保持水平,整机的倾斜度应不大于1%。 4.1.5 起重机轮胎工作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文件的规定,其误差为土3%。 4.1.6 在使用说明书上应明确规定起重机的作业区范围,并绘制作业区方位图。 4.1.7工作场地海拔不应超过2000m。
注:有特殊作业条件的起重机,按合同执行。 4.2 整机 4.2.1 起重机主要结构参见图A.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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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起重机的设计计算应符合GB/T3811的规定。 4.2.3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图表应符合GB/T21458的规定。 4.2.4起升、变幅、回转、伸缩和行驶等机构的运行速度应平稳,其额定运行速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2.5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的卷扬钢丝绳,其单绳微动速度应不大于5m/min。 4.2.6对起重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应按GB/T15706和GB/T16856.2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后应从设计上消除或减少风险。对设计上不能消除的风险,应有相应的防护装置。若仍不能消除风险的存在,则应按GB15052的规定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4.2.7起重机的尺寸参数相对于公称值的误差应不超出土1%。起重机行驶状态外廊尺寸限值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1外廓尺寸限值
整车长度mm
整车宽度,mm
整车高度mm
最大起重量t
<35 ≥35~74 ≥75
≤13 000 ≤16 000 ≤18 000
≤3 000 ≤3300 ≤4000
≤4 000
4.2.8起重机的质量参数相对于公称值的误差应不超出土3%。起重机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得超过各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驱动轴的轴荷不得小于起重机最大允许总质量的40%。转向轴的轴荷不得小于起重机最大允许总质量的50%。 4.2.9起重机应具有带载行驶功能。当地面坡度不大于1%、行驶速度小于4km/h、臂架位于行驶方向的正前方、起重机直线行驶时,起重机应能起吊相应工况100%额定起重量的载荷。 4.2.10起重机的接近角和离去角应不小于19°。 4.2.11 起重机的爬坡能力应不小于35%。 4.2.12 在使用说明书上应明确规定臂架是否具有带载伸缩能力。 4.2.13 在发动机运转和熄火时,水箱、水泵、缸体及所有连接部位不得有渗漏现象。 4.2.14 起重机的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等级应符合JB/T9737的规定。 4.2.15 通用轮胎起重机在行驶发动机熄火情况下,应能被牵引行驶,并安全地转向。 4.2.16 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上,初速度为24km/h时,起重机的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0m。如果最高车速小于24km/h,以最高车速进行试验。 4.2.17 起重机及零部件的安装应符合JB/T5945的规定。 4.2.18 起重机的主要零部件热处理应符合JB/T5944的规定。
4.3安全要求 4.3.1 起重机作业安全应符合.GB6067.1的规定。 4.3.2 起重机的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15052的规定。 4.3.3 起重机应装设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应符合GB12602的规定。 4.3.4 起重机应安装三色指示灯报警装置,起升载荷在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下时绿灯亮,起升载荷在额定起重量的90%~100%时黄灯亮,起升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的100%时红灯亮并报警。 4.3.5起重机应装有水平显示器。水平显示器应安装在支腿操纵台或司机室内操纵者视线之内。 4.3.6 起重机应装设故障报警显示装置。 4.3.7 起重机作业时宜有通讯联络装置。 4.3.8 起重机应安装倒车报警装置,保证起重机倒车行驶时,能发出清晰的声光报警信号。 4.3.9控制位置的设计应确保安全距离符合GB23821和GB12265.3的规定,避免操作者的手、臂、 头及身体其他部位受到运动部件(如臂架、变幅机构、液压缸)的撞击和挤压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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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 起重机回转支承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手或胳膊插入齿轮啮合位置。 4.4噪声 4.4.1 起重机行驶时司机耳旁噪声应不大于85dB(A)。 4.4.2 起重机作业时司机耳旁噪声和作业辐射噪声限值应符合GB20062的规定。 4.5 整机抗倾覆稳定性
起重机相对于倾覆线的稳定性计算应符合GB/T19924的规定。 4.6外观与涂装 4.6.1起重机的外观设计应美观大方。 4.6.2外露表面应做防锈、防腐处理。 4.6.3油漆应光洁、均匀,不应有漏漆、起皮、脱落和色泽不一致等缺陷,主要外露表面无流痕、气泡等缺陷。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T9286中-一级质量的要求。 4.6.4电镀件镀层应均匀,不得有剥落。金属镀层和氧化处理层不得剥落和生锈。 4.6.5铸锻、焊接及其他非加工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飞边、毛刺、砂眼、焊斑、氧化皮等缺陷。 4.7结构 4.7.1起重机结构件材料和结构型式应满足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刚性、稳定性、防腐和有关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使用新材料应进行工艺验证。 4.7.2结构件焊接技术要求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臂架、转台、车架、支腿等主要受力构件的焊接质量外观应不低于关键焊缝的要求,焊缝质量缺陷分级应符合GB/T19418的规定。 4.7.3在额定起升载荷的作用下,只考虑臂架的变形时,箱型伸缩式臂架顶端的静态刚性推荐按公式(1)和公式(2)计算:
fi≤k(Lo/100)... ZL≤k(Lc/100)2...
(1) (2)
式中:一一臂架端部在变幅平面内垂直于臂架轴线方向的静位移,单位为厘米(cm)。 ko 变幅平面内的刚度系数。当Lc<45m时,取0.1;当Lc≥45m时,可放大到0.16。 Lc-全伸臂长度,单位为厘米(cm)。 Z--在臂架端部施加5%额定载荷的水平侧(切)向力时,臂架端部在回转平面内的水平静位移,
单位为厘米(cm)。
kz-一回转切向平面内的刚度系数。当Lc<45m时,取0.07;当Lc≥45m时,可放大到0.09。 注:在结构大变形状态下,无和Z宜采用非线性分析方法计算。
4.7.4起重机在额定载荷下,臂架头部水平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表2的规定。
表2臂架头部水平方向位移限值
限值mm 600 1 500 2 500 3 500 5 000
臂长Lm L≤40 4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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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平衡重质量上偏差不应大于1%,下偏差不应大于0.5%。 4.7.6起重机的其他主要结构件的质量相对于公称值的误差不超出土3%。 4.8机构与零部件 4.8.1.吊钩和钢丝绳 4.8.1.1·吊钩设计和制造应符合GB/T10051的规定 4.8.1.2 吊钩应设置防脱装置,吊钩总成应设置挡绳装置。 4.8.1.3 起升钢丝绳一般选用不旋转的钢丝绳,必要时还应有防止钢丝绳和吊具旋转的装置。 4.8.1.4) 所有钢丝绳应符合GB/T8918和GB/T20118的规定。 4.8.2卷筒和滑轮 4.8.2.1 起升变幅卷筒应具有足够的容绳量,端部应有防止钢丝绳从卷筒端部滑落的凸缘,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1.5倍钢丝绳直径。 4.8.2.2卷筒应采用变形绳槽或其他方法防止乱绳。 4.8.2.3 滑轮轮槽应是光滑的,且表面不得有造成钢丝绳损坏的缺陷,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绳槽的装置。 4.8.2.4 如果钢丝绳间歇地不承受载荷,且卷筒不具备自动排绳功能,应配备紧贴的保护装置(如压绳器)或其他合适的装置,以便当负荷再次施加时,能使钢丝绳顺利地返回卷筒或滑轮槽中。 4.8.2.5所有滑轮的支承均应备有润滑装置。 4.8.2.6滑轮和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的最小比例应符合GB/T26472的规定。 4.8.3制动器 4.8.3.1起升机构、回转机构、采用钢丝绳变幅的变幅机构应配置常闭式制动器。 4.8.3.2 起升机构制动器应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结的负载轴上并能承受不小于1.5倍的最大工作扭矩。 4.8.3.3 采用钢丝绳变幅的变幅机构制动器应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结的负载轴上并能承受不小于1.5 倍的最大工作扭矩。 4.8.3.4回转机构应设置制动器,制动器应能承受不小于1.25倍的极限扭矩,并在所有允许的回转位置都能平稳地制动。 4.8.3.5干式制动器应有防油污的措施, 4.8.4回转支承、回转机构 4.8.4.1[ 回转支承应符合JB/T2300的规定。 4.8.4.2 回转起动、制动应平稳,并应具有两个方向的可控滑转性能。 4.8.4.3 回转机构应设置锁定装置,防止起重机行驶时转台意外转动。 4.8.5伸缩机构 4.8.5.1 用于伸缩机构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 4.8.5.2 伸缩机构应能可靠地支撑各伸出臂段,并能在操作者控制下使起重臂各外伸臂段回到规定的臂长。 4.8.5.3J 单缸插销伸缩机构每节臂的臂长选择应不少于2个臂位。 4.8.5.4J 单缸插销伸缩机构应能根据伸缩缸的载荷状态控制液压缸的工作压力,伸缩销、承载销液压缸应有机械互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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