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 100. 01;87.060.10 G 57 备案号:48516—2015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056—2014 代替HG/T4056—2008
还原蓝BC(C.I.还原蓝6)
Vat blue BC (C. I. Vat blue 6)
2015-06-01实施
2014-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4056—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T.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4056—2008《还原蓝BC(C.1.还原蓝6)》.与HG/T4056-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测色色光指标(见3.1);修改了有害芳香胺控制要求和试验方法(见3.1、5.7,2008年版的3.2、5.7); -修改了外观评定方法的表述(见5.1,2008年版的5.1);修改了有关织物和浴比的表述(见5.2.1.1,2008年版的5.2.1.1)。
- -
-
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桂芳、郑君良、董仲生、谭丽、姬兰琴、刘丽、王勇、马君庆。 本标准于2008年4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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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4056—2014
还原蓝BC(C.I.还原蓝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还原蓝BC(C.I.还原蓝6,还原漂蓝BC、还原蓝B)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还原蓝BC的产品质量控制。 结构式:
分子式:C28H12Cl2N20 相对分子质量:511.32(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RN:130-20-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2007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2377—2013 还原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m0dIS)105-X12:2001) GB/T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modIS()105-C10:2006) GB/T3922—1995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eqvIS)105-E04:1994) GB/T4467—2006 染料悬浮液分散稳定性的测定 GB/T 4841.1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1/1 GB/T 5542—2007 染料 大颗粒的测定单层滤布过滤法 GB/T615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eqvIS()105-X11:1994)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78—2003
GB/T6688—2008 染料相对强度和色差的测定仪器法 GB/T6693—2009 染料 粉尘飞扬性的测定(modIS0)105-Z05:1996) GB/T7069—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eqvIS()105-N01:1993) GB/T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modIS()105-B02:1994) GB/T14576200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modIS()105-B07:2009)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GB/T 27597 染料 扩散性能的测定
3要求 3.1还原蓝BC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HG/T4056—2014
表1还原蓝BC的质量要求
项 日
指 标
试验方法
5. 1 5. 2 5. 2
深蓝色至黑色颗粒或均匀粉末
(1) 外观 (2) 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100 近似一微
日测测色(D65光源)": DE
(3) 色光(与标准品)
0.50 0.30~0. 30 0. 30 ~0. 30
S
5. 2
DC DH
2 >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4) 扩散性能/级 (5) 防尘性/级 (6) 大颗粒/级 (7) 悬浮液分散稳定性/% (8) 有害芳香胺 (9) 重金属元素
→ 3
良一优 95
M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
符衍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控制测色色光指标,
3. 2 还原蓝BC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按5.9测定, 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表 2 还原蓝BC在棉织物上的色牢度
h
耐 汗 渍
染色深度 耐光(氙弧)
洗 95 °℃
耐摩擦 耐热压 耐次
耐
耐汗光
200℃
酸
碱
沾 干 湿 (4h后) 变色 氯酸盐
变色 棉 沾 沾 变色 棉 沾 沾 毛 变色 棉 沾
漂白
毛
酸 碱
4~5 3~4
1 / 1
+ 5 4 ~5 4 ~ 5 ~ ~5 + ~5 1 :
~5 4~5
~5 4~5 4~5
3
注:3.2%(0wf))染色深度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
4 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 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一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5.1 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光下目视评定。 5.2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浸染法(仲裁检验方法) 5.2.1.1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按GB/T2377—2013中甲法全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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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4056—2014
原进行。
染色用5g棉布、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浴比:1:40或1:2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染色深度:2%(owf)。 5.2.1.2还原液配制
每升60℃的水中,加人400g/L氢氧化钠溶液15mL、85%的保险粉6g,充分搅拌溶解配成还原液。此溶液临用前配制。 5.2.1.3染浴配方
以5g棉布、棉针织布或棉纱染色,采用1:4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如采用1:20的浴比染色,总液量减少一半。
表3染浴配方
染浴中各组分的量
染浴组分
3 0. 105 0
1 0.0950
2 0. 100 0
4
5
染料标准品质量/g 染料样品质量/g 100g/L渗透剂BX溶液体积/mL 95%乙醇溶液体积/mL 还原液体积/ml
0.100 0
0.105 0
1 1 198
1 1 198
I 1 198
1 1 198
- 198
5.2.1.4染色操作
按GB/T2377一2013中6.2.3.2的规定进行,还原温度、染色温度均为60℃土2℃。 5.2.1.5氧化
按GB/T2377-—2013中6.2.4.2的规定,空气氧化。 5.2.1.6皂煮
按GB/T2377—2013中6.2.5的规定进行。 5.2.2轧染法
轧染深度为20g/L,轧染操作按GB/T2377一2013中6.3的规定进行。 5.2.3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一2007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按GB/T6688一2008第6章测定测色色光。 5.3扩散性能的测定
按GB/T27597的规定进行。 5.4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一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 5.5大颗粒的测定
按GB/T5542—2007中5.2的规定进行。 5.6悬浮液分散稳定性的测定
按GB/T44672006中6.2.2的规定进行。 5.7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 5.8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5.9在棉织物上色牢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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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9. 1 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2006的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 5.9.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0—2008的规定进行。 5.9.3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一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D(4)。 5.9.4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2—1995的规定进行。 5.9.5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6152一1997的规定进行,200℃干压(4h后评定)。 5.9.6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7069—1997的规定进行。 5.9.7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27—2008的规定进行。 5.9.8耐汗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14576-2009的有关规定进行。酸、碱汗液符合GB/T14576-2009中5.2和5.3的要求。 6检验规则 6. 1 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6)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1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之 - 时,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T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还原蓝BC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还原蓝BC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
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还原蓝BC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d)净含量。
7.2标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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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7. 3 包装
还原蓝BC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 4 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 7.5 贮存
还原蓝BC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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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蓝BC(C.I.还原蓝6)
HG/T 40562014 山版发行:化学T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北京科印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海淀数码印刷分部 880mm×1230mm1/16印张% 字数9.4下字
2015年4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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