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3.120 J76 备案号:2839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893—2010 代替JB/T6893—1993
往复活塞中压氧气压缩机 技术条件 Medium pressure reciprocating oxygen compressors - Specificatior
2010-07-01实施
2010-0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6893—2010
目次
前言
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技术性能..
1
2 3
4 技术要求... 5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和贮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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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6893—2010
前言
本标准代替JB/T6893一1993《往复活塞中压氧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JB/T6893--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适用范围,参数上有了扩展;调整了产品易损件的规定指标;增加了氧压机冷却水水质指标的规定;增加了对润滑油过滤度指标的规定;增加了对产品售后质量承诺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杭氧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永乐、贺北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6893—1993。
II
JB/T6893—2010
往复活塞中压氧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往复活塞中压氧气压缩机(以下简称氧压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吸气压力为(0.002~0.025)MPa、额定排气压力为(2~3)MPa、公称容积流量不大于7000m/h的氧压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GB/T4980—2003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的测定 GB/T7777—2003 容积式压缩机机械振动测量与评价 GB/T13306—1991 标牌 GB/T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5902—2001 空气分离设备用氧气管道技术条件 JB/T6892—2010 往复活塞氧气压缩机验收试验 JB/T6896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3技术性能 3.1 氧压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氧压机的规定工况为:
a)吸气压力:0.015MPa; b)吸气温度:25℃: c)吸入气体含湿量(露点):-60℃; d)排气压力:额定排气压力,单位为MPa; e)转速:额定转速,单位为r/min; f)冷却水进口温度:32℃。
3.3氧压机及其附属设备在规定操作条件下,应能安全可靠地连续运转。运转时间不少于两年,运转期间允许有更换易损件的短时间停车。 3.4氧压机的容积流量应在排气端测得并换算到标准吸气位置的状态。氧压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容积流量应不少于公称容积流量的95%(当工艺流程需要的容积流量不允许有负偏差时,用户应在合同中明确,则氧压机公称容积流量的确定,应比需要的容积流量大5%)。 3.5氧压机的运转应平稳,机体振动烈度指标应符合GB/T7777的规定,且气缸盖沿气缸轴线上的全振幅不应超过曲轴轴心线至测量点距离的1×10-倍。 3.6氧压机机组内部氧气管道的设计制造应符合JB/T5902的规定。 3.7氧压机配套用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必须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GB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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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50一1998中附录B的规定;安全阀排放出来的氧气应集中引至机房外的安全地带。 4.2氧压机的吸入口处应设置过滤粒度不大于300μum的氧气过滤器,滤网应选用耐腐蚀的铜合金、 高镍合金或不锈钢丝等材料制作。 4.3运动机构的润滑油系统至少应包括油过滤器、油泵、供油和回油管路、油冷却器以及必要的仪表。当氧压机的额定轴功率≥550kW时,应设置有单独电动机驱动的辅助油泵。 4.4氧压机的中间机体应设计有足够的长度,使得活塞杆表面的任何部分都无法交替地进入刮油器与气缸密封器。 4.5氧压机活塞杆的摩擦表面,硬度不低于50HRC,表面粗糙度Ra值不大于0.4um。活塞杆螺纹要求采用滚压加工或磨削加工,螺纹表面粗糙度Ra值不大于3.2μm。 4.6氧压机气缸设计压力的确定,至少应超过该级额定排气压力的15%或高出0.1MPa,两者之间取大值。 4.7碳素钢铸造的十字头的颈部位置,不允许用焊补方法修复缺陷,加工后应进行超声波检查。 4.8曲轴、连杆、活塞杆、十字头与活塞杆的联接承压件等粗加工后均应经超声检测,精加工后再作磁粉检测。 4.9气体冷却器的进、排水温差应不大于8℃:最高排水温度应不大于45℃;经冷却后的出口气体与冷却水进口温度的差值不超过10℃。 4.10 当环境温度不超过40℃时,氧压机曲轴箱内润滑油温度不得超过70℃。 4.11 润滑油循环系统中的油冷却器后应设置油过滤器,其过滤粒度应不大于40um。 4.12氧压机配用的辅机容器和管系的设计,应控制脉动气流的压力不均匀度不超过5%。 4.13氧压机的供货范围按供货合同规定。如合同无明确规定时其供货范围如下:
a)主机和配套电动机 b)氧压机的配套辅机和机组内部气体管道及其管道附件 c)传动装置; d)机旁仪表及电气控制装置; e)全套专用工具; f)随机易损件备件; g)随机文件及图样。
4.14在用户遵守使用维护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18个月以内,或氧压机运转时间不超过一年,产品确因质量问题 不包括易损件 不能正常工作的,制造厂应负责修理或更换必须的零部件。 5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5.1全 氧压机的性能试验按JB/T6892的规定进行,试验用介质允许用无油干空气或干氮气进行。 5.2全 氧压机的噪声测定按GB/T4980的规定。 5.3全 氧压机机体振动烈度的测量与评价按GB/T7777的规定。 5.4 氧压机忌油的零、部件的油脂残留量检查方法按JB/T6896进行。 5.5试制的氧压机需经型式试验并鉴定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型式试验可在制造厂或使用单位按协议规定进行。型式试验时全负荷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500h,在稳定的试验工况下,应检测氧压机的容积流量、轴功率、噪声、振动、转速、冷却水耗量、一级吸气及各级排气的压力、各级吸气及排气的温度和润滑油供油的压力与温度等项性能参数。停车后拆机检查各摩擦面和易损件的磨损情况。 5.6正式投产的氧压机应逐台进行出厂检验。出厂试验的全负荷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2h,试验过程中应检测容积流量、轴功率、转速、一级吸气及各级排气的压力、各级吸气及排气的温度等项参数。性能指标应符合JB/T6892一2010中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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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成批生产的氧压机还应按表4规定做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时全负荷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24h,并检测容积流量、轴功率、转速及各级排气压力与温度等性能参数;停车后拆机检查各摩擦面的磨损情况。抽检结果应符合本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如抽检不合格时,则本批产品必须逐台进行上述检验并将不合格品修正至合格。
表4
单位:台 >50 3
年产量抽检数
≤20 1
>20~50
2
6标志、包装和购存 6.1 氧压机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6.2氧压机主机及附属设备等应做防锈、防腐处理,存放在库房或有遮盖的场地内。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不得用油脂封存。应保证发货后在用户正常保管情况下六个月内无锈蚀霉损。 6.3每台氧压机应有产品标牌,标牌应固定在主机外表的明显部位,标牌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13306的规定。 6.4氧压机的产品标牌至少应标示以下内容:
a)产品型号和名称; b)公称容积流量,单位为m/min; c)额定排气压力,单位为MPa; d)轴功率,单位为kW; e)转速,单位为r/min; f)净重,单位为kg; g)出厂编号; h)出厂年月; i)制造厂名称及制造厂所在地(出国产品还应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6.5 每台氧压机至少随机提供如下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随机产品图样; d)交货技术条件: e)压力容器合格证、竣工图; f)产品装箱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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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
中华人民 共 #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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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1业出版礼出版发行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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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mm×297mm·0.75印张·13千字
2010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价: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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