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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263-2010 抗磨白口铸铁件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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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铁件 白口 8263

内容简介

GB/T 8263-2010 抗磨白口铸铁件 ICS 77.140. 80 I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263--2010 代替GB/T8263-—1999
抗磨白口铸铁件
Abrasion-resistant white iron castings
2011-06-01实施
2010-1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8263—2010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ASTMA532/A532M-93a(2008)《抗磨铸铁标准规范》。 本标准与ASTMA532/A532M-93a(2008)相比,主要的技术性差异如下:
增加了抗磨白口铸铁件定义;一牌号表示方法不同; -采用除I级C型Ni-Cr-GB牌号外的全部牌号,增加了BTMCr2、BTMCr8和BTMCr12-DT 三个牌号: -增加了对铸件外观质量的规定;增加了取样检验规则;增加了标志、贮存、包装、运输要求。 本标准代替GB/T8263—1999《抗磨白口铸铁件》。 本标准与GB/T8263一199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修订如下:
修改了抗磨白口铸铁的代号;增加了BTMCr12-DT牌号;修改了原BTMCr12牌号表示方法;调整了化学成分范围;各牌号允许加人微量V、Ti、Nb、B和RE等元素:提高了含铬量较高的BTMCr12-GT和BTMCr26的表面硬度;增加了铸件断面深度40%处的硬度要求;减小了抗磨白口铸铁件尺寸公差和重量公差;修改了热处理规范;修改了金相组织组成;删除了抗磨白口铸铁件的使用特性。
-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暨南大学、沈阳铸造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无锡东方抗磨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双鑫耐磨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海天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金磊耐磨钢球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耐磨配件总厂、徐州卡勒米特抗磨工程研究所、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卫、朴东学、郑开宏、陈长顺、李家宝、孙爱民、赵金斌、康彦晨、李成虎、 王东善、宋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8263--1987、GB/T8263--1999。
I GB/T8263—2010
抗磨自口铸铁件
1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镍铬合金抗磨白口铸铁件和铬合金抗磨白口铸铁件的术语和定义、牌号、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贮存、包装和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建材、电力、建筑、船舶、煤炭、化工和机械等行业的抗磨损零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3.11钢铁及合金铬含量的测定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分光光度法 GB/T223.26 钢铁及合金钳含量的测定 硫氟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223.59 钢铁及合金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223.67 钢铁及合金硫含量的测定 次申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230.1 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231.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5611 铸造术语 GB/T5612 铸铁牌号表示方法 GB/T6060.1—1997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 铸造表面 GB/T6414一1999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11351-1989铸件重量公差 GB/T15056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 GB/T200664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5611所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抗磨白口铸铁abrasion-resistantwhiteiron 金相组织为金属基体加碳化物,并耳具有良好的抗磨损性能的白口铸铁。
3. 2
镍铬合金抗磨白口铸铁abrasion-resistantwhiteironwithCrandNi 以镍、铬为主要合金元素的抗磨白口铸铁。
3.3
铬合金抗磨白口铸铁abrasion-resistantwhiteironwithCr 以铬为主要合金元素的抗磨白口铸铁。
1 CB/T8263—2010
4牌号
根据抗磨白口铸铁的化学成分规定了10个牌号,见表1。
表1 抗磨白口铸铁件的牌号及其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牌号 BTMNi4Cr2-DT 2.4~3.0 BTMNi4Cr2-GT 3.0~3.6 N0.8 ≤2.0 1.5~3.0 ≤1.0 3.3~5.0 BTMCr9Ni5 2.5~3.6 1.5~2.2 ≤2.0 8.0~10.0 ≤1.0 4.5~7.0 BTMCr2 2.1~3.6 ≤1.5 ≤2.0 1.0~3.0
Si ≤0.8 ≤2.0 1.5~3.0 ≤1.0 3.3~5.0
Cr
Mo
Ni
Cu
c
Mn
S ≤0.10 ≤0.10 0.10 ≤0.10 ≤0.06 ≤0.06 ≤0.10 ≤0.10
P
BTMCr8 2.1~3.6 1.5~2.2 ≤2.0 7.0~10.0 ≤3.0 ≤1.0 ≤1.2 ≤0.06 ≤0.06 BTMCr12-DT 1.1~2.0 ≤1.5 ≤2.0 11.0~14.0 ≤3. 0 ≤.2.5 ≤1.2 ≤0.06 ≤.0.06
≤1.5 ≤2.0 11.0~14.0 ≤3.0 ≤2.5 《1.2 ≤0.06 ≤0.06
BTMCr12-GT 2.0~3.6 BTMCr15 2.0~3.6 ≤1.2 ≤2.0 14.0~18.0 ≤3.0 ≤2.5 ≤1.2 ≤0.06 ≤0.06 BTMCr20
≤1.2 ≤2.0 18.0~23.0 ≤3.0 ≤2.5 ≤1.2 ≤0.06 ≤0.06 ≤1.2 ≤2.0 23.0~30.0 ≤3.0 ≤2.5 ≤1.2 ≤0.06 ≤0.06
2.0~3.3 2.0~3.3
BTMCr26 注1:牌号中,“DT”和"GT"分别是“低碳”和“高碳”的汉语拼音大写字母,表示该牌号含碳量的高低。
注2:允许加人微量V、Ti、Nb、B和RE等元素。
5 技术要求
5.1 制造
可采用任何适宜的熔炼方法熔炼抗磨白口铸铁,可采用任何适宜的铸造方法生产抗磨白口铸铁件。 5.2 2热处理 5.2.1铸件可按下列状态供货:
a) 铸态; b) 铸态去应力处理; c) 硬化态; d) 硬化态去应力处理; e) 软化退火态。 抗磨白口铸铁件典型热处理规范见附录A。
5.2.2除供需双方另有规定外,供货状态由供方决定。 5.3化学成分
抗磨白口铸铁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5.4 金相组织
一般情况下,金相组织不作为产品验收依据。如果需方对金相组织有特殊要求,则由供需双方商定。
抗磨白口铸铁件的主要金相组织见附录B。 5.5 硬度
一般情况下抗磨白口铸铁件硬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如果需方对硬度有特殊要求,则由供需双方商定。 2 GB/T8263—2010
表2抗磨白口铸铁件的硬度
表面硬度
牌号
铸态或铸态去应力处理 HRC
硬化态或硬化态去应力处理
软化退火态 HRC
HRC ≥56 ≥56 ≥56 1 ≥5G ≥50 ≥58 .≥58 ≥58 >58
HBW ≥550 ≥550 ≥500 ≥435 ≥450
HBW ≥600 ≥600 ≥600
HBW -
≥53 ≥53 ≥50 ≥45 ≥46
BTMNi4Cr2-DT BTMNi4Cr2-GT
-
-
BTMCr9Ni5 BTMCr2 BTMCr8 BTMCr12-DT BTMCr12-GT BTMCr15 BTMCr20 BTMCr26 注1:洛氏硬度值(HRC)和布氏硬度值(HBW)之间没有精确的对应值,因此,这两种硬度值应独立使用。 注2:铸件断面深度40%处的硬度应不低于表面硬度值的92%。
-
一 -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
≤41 ≤41 ≤41 ≤41 ≤41 ≤41
≥600 ≥500 ≥650 ≥650 ≥650 ≥650
≥46 ≥46 ≥46 ≥46
≥450 ≥450 ≥450 ≥450
5.6表面质量 5.6.1铸件不允许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夹渣、夹砂、冷隔、气孔、缩孔、缩松、缺肉等铸造缺陷。 5.6.2铸件瓷口、冒口、毛刺、粘砂等应清除干净,浇口、冒口打磨残余量应符合供需双方认可的规定。 5.6.3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规定,如图样或定货合同中无规定,铸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GB/T6060.11997中Ra25级的规定。 5.7尺寸和重量公差
铸件的几何形状,尺寸、重量及其偏差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规定。如图样和订货合同中无规定,铸件尺寸偏差应达到GB/T64141999中CT11级的规定,铸件重量偏差应达到GB/T11351-1989 中MT11级的规定。 5.8缺陷清理
铸件在清整和处理铸造缺陷过程中,不允许使用火焰切割、电弧气刨切割、电焊切割和焊补。 6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应按GB/T223.69,GB/T223.60,GB/T223.64,GB/T223.11,GB/T223.26, GB/T223.23,GB/T223.18,GB/T223.67,GB/T223.59规定进行。也可以使用光谱分析法等现代仪器分析方法。 6.2洛氏硬度试验按GB/T230.1规定进行。布氏硬度试验按GB/T231.1规定进行。 6.3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按GB/T6060.1和GB/T15056规定进行。 6.4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检测工具、量块、样板或划线检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地点和时间 7.1.1检验地点由供需双方商定,检验一般应在供方进行,检验样品可在供方的工厂内选取。 7.1.2根据双方协议,供需双方商定检验日期。在供方地点检验时,如果需方代表在商定时间未到场,为避免制造周期中断,除非明文禁止,供方可以自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需方。
3 GB/T8263—2010
7.2检验权利和责任 7.2.1铸件和试样的检验一-般由供方检查部门进行。 7.2.2供方不具备必需的检验手段,或供需双方对铸件质量发生争议时,检验可在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 7.2.3需方代表有权进人制造和存放待查铸件、试块、试样的地点,并可根据规定指定待选样品。有权参加样品选取和铸件、试块、试样制备以及检验,但不得干涉供方的工作程序,应遵守供方的安全规程,并尽可能由供方代表陪同,同时应尊重供方的知识产权并保守供方的技术秘密。 7.3检验批的划分
检验批的划分按以下三种,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7.3.1按炉次分批:铸件为同一类型,由同一炉次浇注,在同一炉作相同热处理的为一批。 7.3.2按数量或重量分批:同一牌号在熔炼工艺稳定的条件下,多个炉次浇铸的并经相同工艺多炉次热处理后,以一定数量或以一定重量的铸件为一批。 7.3.3按件分批:指某些铸件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以一件或几件为一批。 7.4化学成分检验 7.4.1采用电炉熔炼时,每炉作为一批;采用冲天炉熔炼时,每2h作为一批。每批取个试样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按GB/T20066的规定进行。采取切屑时,应取自铸造表面6mm以下。 7.4.2如果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则要加倍取样复验,其中仍有一个试样为不合格,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 7.5硬度检验 7.5.1硬度检验按批进行,每批随机抽取3件(或3个试块)进行检验,若有1件不合格,可再随机抽取同样数量的铸件(试块)进行复检,两次取样不合格铸件(试块)数量大于或等于2时,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若第一次取样即有2件(试块)不合格,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按件分批时,抽样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 7.5.2表面硬度应在铸件表面下方2mm~3mm处测试。表面硬度测试部位在铸件的主要磨损部位选取。当硬度在铸件本体测试有困难时,表面硬度也可以在铸件本体的附铸试块上测试。在未完成任何要求的热处理之前,附铸试块不可与铸件本体脱离。如果需方未提出特殊要求,附铸试块的位置和尺寸由供方决定。铸件断面深度40%处测试硬度取样检验方法由供方决定。硬度测试面须经机械加工、 线切割或电火花技术制取,但线切割或电火花加工面还须机械加工去掉热影响区。 7.5.3热处理态铸件的硬度检验不合格时,允许对该批铸件及试块重新热处理,然后进行标准所要求的硬度检验。重新热处理后硬度检验合格,则该批铸件仍为合格。但是,未经需方同意,不允许对铸件及试块进行多于两次的重新热处理(去应力热处理除外)。 7.6表面质量检验
铸件的表面质量按5.6要求逐件检验。 7.7尺寸和重量检验
铸件的尺寸和重量偏差可按5.7的要求逐件检验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抽检。 7.8检验结果的修约
化学成分和硬度的检验结果,可按照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中的原则加以修约,尺寸测量结果不能修约。 8标志、存、包装和运输 8.1标志和合格证 8.1.1每个铸件表面应做下列标志: 4 GB/T 8263-2010
需方名称、地址和到站; b) 铸件名称、规格和牌号; c) 装箱号; d) 毛重量与净重量; e) 供方名称和地址。 当无法在铸件上做出标志时,标志可打印在附于每批铸件的标牌上。
a)
8.1.2 出厂铸件应附有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明书,包括:
a) 供方名称和地址; b) 商标; c) 铸件名称和牌号; d) 铸件检验批号; e) 检验结果(检验报告); f) 铸件图号或订货合同号; g) 标准号; h) 出厂日期。
8.2贮存、包装和运输
铸件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处理和包装。 铸件防护、贮存、包装和运输应符合订货合的规定。
5 GB/T8263—201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抗磨白口铸铁件热处理规范
抗磨白口铸铁件的热处理规范,除与铸件的化学成分有关外,还与其结构、壁厚、装炉量和使用条件等因素有关。在实际生产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表A.1制定铸件的热处理规范。
表A.1抗磨白口铸铁件热处理规范
回火处理
硬化处理
牌号 BTMNi4Cr2-DT BTMNi4Cr2-GT
软化退火处理
430~470℃保温4h~6h,出炉空冷或炉冷 800℃~850℃保温6h~16h, 空冷或炉冷出炉空冷或炉冷 940℃~980℃保温,出炉后以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900℃~980℃保温,出炉后以
在250℃~300℃ 保温8h~16h,出炉
BTMCr9Ni5
BTMCr8
BTMCr12-DT
920℃~960℃保温,缓冷至 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700℃750℃保温,缓冷至
900℃~980℃保温,出炉后以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920℃~1000℃保温,出炉后以 炉冷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950℃~1050℃保温,出炉后以
600℃以下出炉空冷或炉冷
BTMCr12-GT
在200℃~550℃ 保温,出炉空冷或
BTMCr15
BTMCr20
960℃~1060℃保温,缓冷至 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700℃~750℃保温,缓冷至
960℃~1060℃保温,出炉后以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600℃以下出炉空冷或炉冷
BTMCr26
注1:热处理规范中保温时间主要由铸件壁厚决定。 注2:BTMCr2经200℃~650℃去应力处理。 ICS 77.140. 80 I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263--2010 代替GB/T8263-—1999
抗磨白口铸铁件
Abrasion-resistant white iron castings
2011-06-01实施
2010-1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8263—2010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ASTMA532/A532M-93a(2008)《抗磨铸铁标准规范》。 本标准与ASTMA532/A532M-93a(2008)相比,主要的技术性差异如下:
增加了抗磨白口铸铁件定义;一牌号表示方法不同; -采用除I级C型Ni-Cr-GB牌号外的全部牌号,增加了BTMCr2、BTMCr8和BTMCr12-DT 三个牌号: -增加了对铸件外观质量的规定;增加了取样检验规则;增加了标志、贮存、包装、运输要求。 本标准代替GB/T8263—1999《抗磨白口铸铁件》。 本标准与GB/T8263一199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修订如下:
修改了抗磨白口铸铁的代号;增加了BTMCr12-DT牌号;修改了原BTMCr12牌号表示方法;调整了化学成分范围;各牌号允许加人微量V、Ti、Nb、B和RE等元素:提高了含铬量较高的BTMCr12-GT和BTMCr26的表面硬度;增加了铸件断面深度40%处的硬度要求;减小了抗磨白口铸铁件尺寸公差和重量公差;修改了热处理规范;修改了金相组织组成;删除了抗磨白口铸铁件的使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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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暨南大学、沈阳铸造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无锡东方抗磨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双鑫耐磨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海天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金磊耐磨钢球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耐磨配件总厂、徐州卡勒米特抗磨工程研究所、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卫、朴东学、郑开宏、陈长顺、李家宝、孙爱民、赵金斌、康彦晨、李成虎、 王东善、宋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8263--1987、GB/T8263--1999。
I GB/T8263—2010
抗磨自口铸铁件
1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镍铬合金抗磨白口铸铁件和铬合金抗磨白口铸铁件的术语和定义、牌号、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贮存、包装和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建材、电力、建筑、船舶、煤炭、化工和机械等行业的抗磨损零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3.11钢铁及合金铬含量的测定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分光光度法 GB/T223.26 钢铁及合金钳含量的测定 硫氟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223.59 钢铁及合金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223.67 钢铁及合金硫含量的测定 次申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230.1 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231.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5611 铸造术语 GB/T5612 铸铁牌号表示方法 GB/T6060.1—1997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 铸造表面 GB/T6414一1999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11351-1989铸件重量公差 GB/T15056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 GB/T200664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5611所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抗磨白口铸铁abrasion-resistantwhiteiron 金相组织为金属基体加碳化物,并耳具有良好的抗磨损性能的白口铸铁。
3. 2
镍铬合金抗磨白口铸铁abrasion-resistantwhiteironwithCrandNi 以镍、铬为主要合金元素的抗磨白口铸铁。
3.3
铬合金抗磨白口铸铁abrasion-resistantwhiteironwithCr 以铬为主要合金元素的抗磨白口铸铁。
1 CB/T8263—2010
4牌号
根据抗磨白口铸铁的化学成分规定了10个牌号,见表1。
表1 抗磨白口铸铁件的牌号及其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牌号 BTMNi4Cr2-DT 2.4~3.0 BTMNi4Cr2-GT 3.0~3.6 N0.8 ≤2.0 1.5~3.0 ≤1.0 3.3~5.0 BTMCr9Ni5 2.5~3.6 1.5~2.2 ≤2.0 8.0~10.0 ≤1.0 4.5~7.0 BTMCr2 2.1~3.6 ≤1.5 ≤2.0 1.0~3.0
Si ≤0.8 ≤2.0 1.5~3.0 ≤1.0 3.3~5.0
Cr
Mo
Ni
Cu
c
Mn
S ≤0.10 ≤0.10 0.10 ≤0.10 ≤0.06 ≤0.06 ≤0.10 ≤0.10
P
BTMCr8 2.1~3.6 1.5~2.2 ≤2.0 7.0~10.0 ≤3.0 ≤1.0 ≤1.2 ≤0.06 ≤0.06 BTMCr12-DT 1.1~2.0 ≤1.5 ≤2.0 11.0~14.0 ≤3. 0 ≤.2.5 ≤1.2 ≤0.06 ≤.0.06
≤1.5 ≤2.0 11.0~14.0 ≤3.0 ≤2.5 《1.2 ≤0.06 ≤0.06
BTMCr12-GT 2.0~3.6 BTMCr15 2.0~3.6 ≤1.2 ≤2.0 14.0~18.0 ≤3.0 ≤2.5 ≤1.2 ≤0.06 ≤0.06 BTMCr20
≤1.2 ≤2.0 18.0~23.0 ≤3.0 ≤2.5 ≤1.2 ≤0.06 ≤0.06 ≤1.2 ≤2.0 23.0~30.0 ≤3.0 ≤2.5 ≤1.2 ≤0.06 ≤0.06
2.0~3.3 2.0~3.3
BTMCr26 注1:牌号中,“DT”和"GT"分别是“低碳”和“高碳”的汉语拼音大写字母,表示该牌号含碳量的高低。
注2:允许加人微量V、Ti、Nb、B和RE等元素。
5 技术要求
5.1 制造
可采用任何适宜的熔炼方法熔炼抗磨白口铸铁,可采用任何适宜的铸造方法生产抗磨白口铸铁件。 5.2 2热处理 5.2.1铸件可按下列状态供货:
a) 铸态; b) 铸态去应力处理; c) 硬化态; d) 硬化态去应力处理; e) 软化退火态。 抗磨白口铸铁件典型热处理规范见附录A。
5.2.2除供需双方另有规定外,供货状态由供方决定。 5.3化学成分
抗磨白口铸铁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5.4 金相组织
一般情况下,金相组织不作为产品验收依据。如果需方对金相组织有特殊要求,则由供需双方商定。
抗磨白口铸铁件的主要金相组织见附录B。 5.5 硬度
一般情况下抗磨白口铸铁件硬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如果需方对硬度有特殊要求,则由供需双方商定。 2 GB/T8263—2010
表2抗磨白口铸铁件的硬度
表面硬度
牌号
铸态或铸态去应力处理 HRC
硬化态或硬化态去应力处理
软化退火态 HRC
HRC ≥56 ≥56 ≥56 1 ≥5G ≥50 ≥58 .≥58 ≥58 >58
HBW ≥550 ≥550 ≥500 ≥435 ≥450
HBW ≥600 ≥600 ≥600
HBW -
≥53 ≥53 ≥50 ≥45 ≥46
BTMNi4Cr2-DT BTMNi4Cr2-GT
-
-
BTMCr9Ni5 BTMCr2 BTMCr8 BTMCr12-DT BTMCr12-GT BTMCr15 BTMCr20 BTMCr26 注1:洛氏硬度值(HRC)和布氏硬度值(HBW)之间没有精确的对应值,因此,这两种硬度值应独立使用。 注2:铸件断面深度40%处的硬度应不低于表面硬度值的92%。
-
一 -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
≤41 ≤41 ≤41 ≤41 ≤41 ≤41
≥600 ≥500 ≥650 ≥650 ≥650 ≥650
≥46 ≥46 ≥46 ≥46
≥450 ≥450 ≥450 ≥450
5.6表面质量 5.6.1铸件不允许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夹渣、夹砂、冷隔、气孔、缩孔、缩松、缺肉等铸造缺陷。 5.6.2铸件瓷口、冒口、毛刺、粘砂等应清除干净,浇口、冒口打磨残余量应符合供需双方认可的规定。 5.6.3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规定,如图样或定货合同中无规定,铸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GB/T6060.11997中Ra25级的规定。 5.7尺寸和重量公差
铸件的几何形状,尺寸、重量及其偏差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规定。如图样和订货合同中无规定,铸件尺寸偏差应达到GB/T64141999中CT11级的规定,铸件重量偏差应达到GB/T11351-1989 中MT11级的规定。 5.8缺陷清理
铸件在清整和处理铸造缺陷过程中,不允许使用火焰切割、电弧气刨切割、电焊切割和焊补。 6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应按GB/T223.69,GB/T223.60,GB/T223.64,GB/T223.11,GB/T223.26, GB/T223.23,GB/T223.18,GB/T223.67,GB/T223.59规定进行。也可以使用光谱分析法等现代仪器分析方法。 6.2洛氏硬度试验按GB/T230.1规定进行。布氏硬度试验按GB/T231.1规定进行。 6.3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按GB/T6060.1和GB/T15056规定进行。 6.4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检测工具、量块、样板或划线检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地点和时间 7.1.1检验地点由供需双方商定,检验一般应在供方进行,检验样品可在供方的工厂内选取。 7.1.2根据双方协议,供需双方商定检验日期。在供方地点检验时,如果需方代表在商定时间未到场,为避免制造周期中断,除非明文禁止,供方可以自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需方。
3 GB/T8263—2010
7.2检验权利和责任 7.2.1铸件和试样的检验一-般由供方检查部门进行。 7.2.2供方不具备必需的检验手段,或供需双方对铸件质量发生争议时,检验可在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 7.2.3需方代表有权进人制造和存放待查铸件、试块、试样的地点,并可根据规定指定待选样品。有权参加样品选取和铸件、试块、试样制备以及检验,但不得干涉供方的工作程序,应遵守供方的安全规程,并尽可能由供方代表陪同,同时应尊重供方的知识产权并保守供方的技术秘密。 7.3检验批的划分
检验批的划分按以下三种,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7.3.1按炉次分批:铸件为同一类型,由同一炉次浇注,在同一炉作相同热处理的为一批。 7.3.2按数量或重量分批:同一牌号在熔炼工艺稳定的条件下,多个炉次浇铸的并经相同工艺多炉次热处理后,以一定数量或以一定重量的铸件为一批。 7.3.3按件分批:指某些铸件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以一件或几件为一批。 7.4化学成分检验 7.4.1采用电炉熔炼时,每炉作为一批;采用冲天炉熔炼时,每2h作为一批。每批取个试样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按GB/T20066的规定进行。采取切屑时,应取自铸造表面6mm以下。 7.4.2如果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则要加倍取样复验,其中仍有一个试样为不合格,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 7.5硬度检验 7.5.1硬度检验按批进行,每批随机抽取3件(或3个试块)进行检验,若有1件不合格,可再随机抽取同样数量的铸件(试块)进行复检,两次取样不合格铸件(试块)数量大于或等于2时,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若第一次取样即有2件(试块)不合格,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按件分批时,抽样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 7.5.2表面硬度应在铸件表面下方2mm~3mm处测试。表面硬度测试部位在铸件的主要磨损部位选取。当硬度在铸件本体测试有困难时,表面硬度也可以在铸件本体的附铸试块上测试。在未完成任何要求的热处理之前,附铸试块不可与铸件本体脱离。如果需方未提出特殊要求,附铸试块的位置和尺寸由供方决定。铸件断面深度40%处测试硬度取样检验方法由供方决定。硬度测试面须经机械加工、 线切割或电火花技术制取,但线切割或电火花加工面还须机械加工去掉热影响区。 7.5.3热处理态铸件的硬度检验不合格时,允许对该批铸件及试块重新热处理,然后进行标准所要求的硬度检验。重新热处理后硬度检验合格,则该批铸件仍为合格。但是,未经需方同意,不允许对铸件及试块进行多于两次的重新热处理(去应力热处理除外)。 7.6表面质量检验
铸件的表面质量按5.6要求逐件检验。 7.7尺寸和重量检验
铸件的尺寸和重量偏差可按5.7的要求逐件检验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抽检。 7.8检验结果的修约
化学成分和硬度的检验结果,可按照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中的原则加以修约,尺寸测量结果不能修约。 8标志、存、包装和运输 8.1标志和合格证 8.1.1每个铸件表面应做下列标志: 4 GB/T 8263-2010
需方名称、地址和到站; b) 铸件名称、规格和牌号; c) 装箱号; d) 毛重量与净重量; e) 供方名称和地址。 当无法在铸件上做出标志时,标志可打印在附于每批铸件的标牌上。
a)
8.1.2 出厂铸件应附有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明书,包括:
a) 供方名称和地址; b) 商标; c) 铸件名称和牌号; d) 铸件检验批号; e) 检验结果(检验报告); f) 铸件图号或订货合同号; g) 标准号; h) 出厂日期。
8.2贮存、包装和运输
铸件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处理和包装。 铸件防护、贮存、包装和运输应符合订货合的规定。
5 GB/T8263—201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抗磨白口铸铁件热处理规范
抗磨白口铸铁件的热处理规范,除与铸件的化学成分有关外,还与其结构、壁厚、装炉量和使用条件等因素有关。在实际生产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表A.1制定铸件的热处理规范。
表A.1抗磨白口铸铁件热处理规范
回火处理
硬化处理
牌号 BTMNi4Cr2-DT BTMNi4Cr2-GT
软化退火处理
430~470℃保温4h~6h,出炉空冷或炉冷 800℃~850℃保温6h~16h, 空冷或炉冷出炉空冷或炉冷 940℃~980℃保温,出炉后以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900℃~980℃保温,出炉后以
在250℃~300℃ 保温8h~16h,出炉
BTMCr9Ni5
BTMCr8
BTMCr12-DT
920℃~960℃保温,缓冷至 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700℃750℃保温,缓冷至
900℃~980℃保温,出炉后以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920℃~1000℃保温,出炉后以 炉冷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950℃~1050℃保温,出炉后以
600℃以下出炉空冷或炉冷
BTMCr12-GT
在200℃~550℃ 保温,出炉空冷或
BTMCr15
BTMCr20
960℃~1060℃保温,缓冷至 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700℃~750℃保温,缓冷至
960℃~1060℃保温,出炉后以合适的方式快速冷却
600℃以下出炉空冷或炉冷
BTMCr26
注1:热处理规范中保温时间主要由铸件壁厚决定。 注2:BTMCr2经200℃~650℃去应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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