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3.100.40 D 93 备案号:28615—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4264--2010 代替JB/T4264—1999
启闭风门绞车
Changing ventilation winch
2010-07-01实施
2010-0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4264—2010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型式与基本参数 3.1型式.. 3.2.产品型号. 3.3·基本参数 4技术要求. 5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5.2型式试验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表1基本参数. 表2力学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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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4264—2010
前 言
本标准代替JB/T4264—1999《启闭风门绞车》。 本标准与JB/T4264一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基本参数中增加了新的启闭风门绞车的型号; -对基本参数表的部分数据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锦州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静、戴立夫、齐晓杰、杨现利、王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4264—1986,JB/T4264—1999。
III
JB/T4264--2010
启闭风门绞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启闭风门绞车(以下简称绞车)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或其它矿山通风机风流换向时启闭风门和闸门的绞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 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
3768-—1996,eqv ISO 3746:1995)
GB/T8923--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eqvISO8501-1:1988) GB/T10089—1988圆柱蜗杆、蜗轮精度(neqDIN3975:1980) GB/T10095.1圆柱齿轮精度制第1部分: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GB/T10095:1 2008,ISO1328-1:1995,IDT) GB/T10095.2圆柱齿轮精度制第2部分:径向综合偏差与径向跳动的定义和允许值(GB/T10095.2 2008,ISO1328-2:1997;IDT)
GB/T13306·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20180 矿用辅助绞车安全要求 JB/T1604 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10号令(2006年版)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 型式
绞车应制成电动机轴与卷筒轴垂直布置的型式,同时加设手动机构。电器设备分为隔爆型和非隔爆
型。 3.2产品型号
绞车的型号应符合JB/T1604的规定。
J'MB-
拉力;10kN 隔爆(非隔爆省略)(风)门卷扬机
标记示例:最大拉力为20kN的隔爆型启闭风门绞车:JMB一2启闭风门绞车
JB/T4264—2010
3.3 基本参数
绞车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基本参数卷筒宽度 钢丝绳速度 钢丝绳直径
最大拉力 kN 10
卷筒直径
容绳量 m :8
型号 JM—1 JMB--1 JM--2 JMB2 JM--4 JMB—4 JM6 JMB--6. 技术要求 4.1. 绞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绞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GB16423和GB20180的规定 4.3凡本标准未予规定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4.4 蜗杆应能自锁,以防止钢丝绳松脱。 4.5,绞车应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 4.6减速装置中,轴承及减速器润滑油的温升不得超过40℃,温度不得超过75℃。 4.7. 绞车工作时的噪声不应大于85dB(A)。 4.8绞车的传动齿轮应符合GB/T10095.1、GB/T10095.2的规定;传动蜗杆、蜗轮的精度不低于GB/T 10089—1988中9级的规定。 4.9所有密封处不得有渗漏现象。 4.10 绞车主要零件材质的力学性能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m/s
mm 11.0
mm
200
170
0.090
260
0.066
16:
≥250
≥12
20
20
.11.5
40
320
260
0.066
·22
14
280
0.077
60
400
4
表2力学性能
8s (%)
ab MPa
Gs MPa
主要零件主轴齿轮轴蜗·杆齿轮卷筒蜗轮
硬度HBW
16
241
355
600
320 250
156~217 143~197 100
12 13 10
580 470 400
4.11 手动操纵时,手把上的作用力不得超过150N。 4.12 绞车在第一次大修前的使用期限应不少于5年。使用寿命应不少于7年。 4.13 涂漆前金属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GB/T8923-1988中St2级的规定,涂漆表面质量应光滑、 整洁、无流痕。 4.14绞车成套供应范围:
a)带电动机的绞车; b)电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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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4264-2010
c)随机技术文件。 5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5.1.1每台绞车必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按4.5、4.9、4.11、4.13和4.14的规定,在制造厂内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5.1.2:出厂检验应在绞车整机装配后进行。 5.1.3绞车试验时,底座应水平放置,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5.1.4试验应在额定电压下进行,其极限偏差为额定电压的土5%。 5.1.5绞车须进行空转试验,正、反转均不少于30min,并检查运转平稳性和各密封处的密封性,应符合4.5、4.9的要求。 5.1.6绞车须每批抽取10%(不足10台抽一台)进行负荷试验,试验时应逐级加载至额定负荷,提升次数不少于10次,每次提升高度不低于5m,并检查蜗杆的自锁情况、运转的平稳性、减速装置的温升及最高温度、噪声、各密封处的密封性、手动操作时手把上的作用力,以及最大拉力和钢丝绳速度,应符合4.4~4.7、4.9、4.11以及表1中的要求。 5.1.7钢丝绳速度的检验计算见公式(1):
S T
(1)
式中: S-—钢丝绳位移,单位为m;
-对应钢丝绳位移所需要的时间,单位为S。
广:
5.1.8手把操纵力用精度为10N的测力计测量。 5.1.9卷简容绳量利用卷尺进行测量,极限偏差为标准长度的-5%。 5.1.10绞车空运转的噪声,按GB/T3768测量,应符合本标准4.7的要求。 5.2型式试验 5.2.1型式试验所用仪器、仪表及计量工具均应有合格证和周期鉴定证明。试验前进行校核,其性能与误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2型式试验的内容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5.2.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试制或转厂生产的老产品; b)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d)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5.2.4定型产品的型式试验应从库存中抽取一台以上进行。 5.2.5型式试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加倍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的结果,作为最终的结果。 5.2.6绞车应按5.1.6的方法进行负荷试验。并检查:
a)机器不得出现裂纹、永久变形; b)连接处不得松动; c)应达到技术要求。
5.2.7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超负荷试验,试验负荷为额定负荷的110%,将试验负荷提升、下放各不少于三次,每次提升不低于5m。试验过程中,绞车不应出现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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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每台绞车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绞车的型号及名称; b)主要技术参数; c)出厂日期; d)制造厂名; e)出厂编号; f)产品标准号。
6.2绞车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要求 6.3包装体外面的文字和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6.4绞车零部件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油。 6.5产品包装应符合铁路、水路、公路运输的要求。 6.6产品应贮存在室内仓库或避雨棚内,不允许水浸入 6.7制造厂应随机携带下列文件装入箱内:
a)使用维护说明书; b)装箱单; c)合格证; d)总图、安装图、易损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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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械行业标准启闭风门绞车 JB/T426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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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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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mm×297mm·0.5印张·13千字
2010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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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111·9735 网址:http://www.cmpbook.com 编辑部电话:(010)88379778 直销中心电话: (010)8837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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