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73.100.40 D93 备案号:51725—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8062—2015 代替JB/T8062—1996
无极绳绞车
Endlessropewinch
2015-10-10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 国
机械行业标准无极绳绞车 JB/T8062—2015
中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37
+
210mm×297mm0.5印张·15千字
2016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价: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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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111·13349 网址:http://www.cmpbook.com 编辑部电话:(010)88379399 直销中心电话: (010)8837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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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JB/T8062—2015
目 次
前言
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型式与基本参数..
1 2
3
4 技术要求
100000100
0000000000000000001000001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5 6 7
B00080111111111081
4
JB/T8062—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8062一1996《无极绳绞车》与JB/T8062一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产品型号表示方法;表1中扩充了5种型号规格,增加了轨距参数,规定了钢丝绳速度的上限值:增加了牵引方式,张紧方式和绞车变速等内容:考虑到绞车坡道运输的安全性,增加了安全制动器:一增加了摩擦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要求;具体规定了有关最大牵引力测定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中增加了出厂合格判定规则和型式检验抽样、合格判定规则:增加了使用说明书和防锈包装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C88)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西新富升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单位: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兰俊、赵先锋。杨现利、申卫华、戴小艳、牛斌、王亚东、张益民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806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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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8062—2015
无极绳绞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极绳绞车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及其他矿山井下或地面运输作业的隔爆型和非隔爆型无极绳绞车(以下简称绞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68- 3—1996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4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4879 防锈包装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20180 矿用辅助绞车安全要求 GB/T25706 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MT113一1995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版)
型式与基本参数
3
3.1绞车的结构型式为无极绳摩擦式,电气型式分隔爆型和非隔爆型两种。 3.2绞车的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25706的规定。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JW 口-口
钢丝绳最大牵引力(×10kN)隔爆型式(B 3隔爆型,非隔爆型不注)无极绳(无)卷扬机类(卷)
3.3绞车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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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钢丝绳最大直径
轨距 mm
钢丝绳最大牵引力
钢丝绳速度
型号 JW-1.2 JW-2.5 JW-3.5 JW-4 JW-5 JW-6 JW-8 JW-9 JW-10 JW-12
IKN 12 25 35 40 50 60 80 90 100 120
m/s
mm 10 18
22
600 900
<1.2
24
28
4技术要求
4.1 绞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绞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GB20180和GB16423的规定。 4.3隔爆型绞车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1、GB3836.2和GB3836.4的规定。 4.4绞车所有的原材料、标准件、外购件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5 绞车的易损件和备用件应具有互换性。 4.6 绞车的铸件,锻件,焊接件和机加工件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7 用户使用绞车应符合制造厂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8 驱动摩擦轮摩擦表面分斜线形和弧线形。斜线形用于单向运行,绳钳式牵引:弧线形用于双向运行,梭车牵引。 4.9钢丝绳张紧装置分尾部张紧和头部张紧。采用重力张紧时,重锤上下移动应灵活、可靠。 4.10 绞车速度分单速和变速。变速机构及操作应安全可靠。 4.11 绞车应设工作制动器,用于坡度运输的绞车还应设安全制动器,且应各自独立可靠实施。 4.12 安全制动器的制动力矩不得小于绞车额定负载静力矩的1.5倍。 4.13 安全制动器制动时的空动时间不应超过0.7S。 4.14 制动器的制动带(块)与制动轮表面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70%。 4.15 绞车各密封处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4.16 绞车轴承温升不应超过40℃,最高温度不应超过80℃C:润滑油温升不应超过35℃,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5℃。 4.17驱动绞车整机噪声值不应大于85dB(A)。 4.18 绞车应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 4.19 绞车外露转动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4.20 井下使用的绞车,其采用的聚合物制品的阻燃抗静电性能应符合MT113一1995的规定。 4.21 绞车与车辆之间应有通信装置,而且应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即跟车人员可以使用信号直接使绞车断电制动。 4.22 摩擦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50。 4.23 绞车表面涂漆应均匀,不得有脱落、流痕、裂纹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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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绞车成套供应范围
a)装有电动机的驱动绞车,张紧装置等: b)电气设备: c)随机技术文件。
5试验方法
5.1绞车的试验电压不应超出额定电压的土5%。 5.2空负荷试验:绞车空负荷连续正、反向运转各30min。 5.3负荷试验:可在模拟工况的地面试验场上,把绞车系统安装好,用牵引重物的方法进行负荷试验。 按额定负荷的50%75%逐级加载试验,每级负荷试验正,反向运行次数3次。接着用额定负荷做正反向运行试验,试验时间不应少于2h。负荷试验的牵距离不得小于20m。 5.4用精度不低于土0.5℃的测温计测量轴承和润滑油温度。 5.5用精度不低于土1dB(A)的声级计按GB/T3768一1996规定的方法测量绞车的噪声值 5.6绞车钢丝绳最大牵引力测定:应采用测量准确度不低于2级的测力装置。绞车固定后,按要求在绞车摩擦轮上缠绕牵引钢丝绳,紧边侧钢丝绳连接一测力装置:松边侧钢丝绳张紧到合理张力,绞车电动机上接功率测量装置。缓慢起动绞车,在电动机功率达到额定功率时,测力装置的读数即为绞车的额定拉力。连续测试3次,取平均值。 5.7用准确度不低于2级的测速装置测量钢丝绳的速度。 5.8安全制动器制动力矩的测定:应用测量准确度不低于2级的测力装置。在绞车一侧的牵引钢丝绳上连接一测力装置,并使绞车的安全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用测力装置拉牵引钢丝绳。当绞车制动轮开始转动时,从测力装置上读出拉力值。在制动轮转动一周的过程中每转120°角测一次,共测取3次,取最小值。 5.9安全制动器的空动时间测定:用精度不低于土0.01s的测试仪器进行测定,测试3次,取最大值。 5.10制动器的制动带(块)与制动轮表面接触面积的测定:应用游标卡尺和钢卷尺测量后再计算出。 5.11摩擦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的测定:应用游标卡尺分别测量直径再计算比值
6 检验规则
6.1绞车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内容。
表2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5.11、检具测量等
序号 1 2 3 4 6.2每台绞车须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3若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绞车出厂检验合格。 6.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制造与装配外观质量空负荷试验成套供应范围
3.34.14.64.8~4.10-4.20~4.22
4.23 4.15~4.18 4.24
目测 5.1、5.2、5.4、5.5
目测
a)产品试制或产品转厂生产: b)设计、工艺或材料等改变而影响产品性能: c)停止生产3年以上又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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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5型式检验的绞车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绞车中随机抽取1台,抽样基数不应少于3台。 6.6若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绞车型式检验合格。若有1项检验项目不合格:应加倍复检不合格项,复检全部合格则判定绞车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定绞车型式检验不合格。
7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每台绞车应在适当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牌。 7.2产品标牌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7.3产品标牌内容如下:
a)制造厂名称、地址和商标;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主要技术参数; d)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e)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f)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编号。
7.4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7.5绞车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7.6绞车外露加工表面应按GB/T4879的规定进行防锈包装。 7.7绞车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8绞车运输应符合陆路、水路运输的规定。 7.9绞车应存放在通风防潮和防雨(雪)的场所。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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