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83.120 Q23 备案号:300732011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491-—2010 代替JC/T491-1992
增强塑料拉挤型材按组分分类方法
Method for classifying reinforced plastic pultruded shapes according to composition
2011-03-01实施
2010-11-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C/T491-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C/T491一1992《增强塑料拉挤型材按组分分类的方法》。 本标准与JC/T491一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增强材料型式中的“S一-其他结构型式”改为"O一一其他型式增强材料”,并增加了“S 缝编织物”;
—在树脂种类中增加了“F-—酚醛树脂”与“U——聚氨酯树脂/聚氨酯混合物”两项。 本标准修改采用ASTMD3647一2003《增强塑料拉挤型材按组分分类方法》,与ASTMD3647-
2003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一将分类标记的文字叙述改为示意图;在增强材料种类中增加了“A-—芳纶纤维”与“H—混杂纤维”;一除去增强材料种类中的质量含量;除去增强材料种类中的“S--上述几项中不包括的某种特殊增强材料组分”。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归口。 本标准由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民中、郑岩。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C/T491--1992。
T
JC/T491--2010
增强塑料拉挤型材按组分分类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增强塑料拉挤型材按组分分类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增强塑料拉挤型材分类代号编写和分类范围的表示。
2 分类规则
本标准采用四个大写英文字母按一定顺序排列表示分类的规则,排列顺序与含义如下:
1
二
填料树脂种类增强材料型式增强材料种类
3分类代号 3.1 增强材料种类
G -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 C-碳纤维增强材料; A—芳纶纤维增强材料; H--混杂纤维增强材料; 0. -其他种类增强材料。
3.2增强材料型式
R 无抢粗纱,其含量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M-- 一毡,其含量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毡和无捻粗纱组合使用,其中每种组分的质量均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重的90%;
C
W 机织物,其含量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缝编织物,其含量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S 0 其他型式增强材料。
3.3.树脂种类
-不饱和聚酯树脂;
P E —环氧树脂; V-. 乙烯基酯树脂; F 酚醛树脂; U- 聚氨酯树脂/聚氨酯混合物; 0 其他树脂。
-
3.4填料
U一填料含量小于树脂质量的5%;
填料含量不少于树脂质量的5%。
F
JC/T491—2010
4 标记
拉挤型材标记按第2章的规定和由3.1~3.4条规定的英文字母代号组成示例:以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混合6%填料制成的拉挤制品,表示为GR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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