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 010362022 代替SY/T010362018
油气田开发生产井报废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tion well abandonment
during oilfield and gasfield development
2022—07—14发布
2022一09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Q/SY 01036—2022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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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损分类 4.1 套管变形 4.2套管弯曲 4.3套管错断 4.4套管破裂 4.5 套管漏失 5报废条件 5.1 地质报废条件 5.2工程报废条件 5.3安全环保报废条件 6申报审批程序 6.1常规报废申报审批程序 6.2紧急报废申报审批程序 7报废井处置 7.1 安全环保风险分析 7.2时限要求 7.3报废措施 7.4资料保管 7.5后期管理附录A(规范性) 开发生产井报废申请书模板附录B(资料性) 开发生产井紧急报废申报单模板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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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01036—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Q/SY01036—2018《油气田开发生产井报废管理规范》,与Q/SY01036—2018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a)修改了“范围”的内容(见第1章,2018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c)增加了“报废”“地质报废”“工程报废”“安全环保报废”的定义(见3.2、3.3、3.4、3.5); d)修改了套损”的定义(见3.6,2018年版的2.8) e)增加了“套损分类”(见第4章))修改了“报废条件”,将原有报废条件整理为地质报废条件、工程报废条件、安全环保报废条
件(见第5章,2018年版的第3章), 9)修改了申报审批程序,将申报审批程序分为常规报度申报审批程序和紧急报废申报审批程序
(见第6章,2018年版的第4# 章): h)增加了“安全环保风险分析 (见7.1) i)增加了“时限要求”(见7.2): j)修改了“报度措施”(见7.3,2018年版的5.1): k)修改了“后期管理” (见7.5,2018年版的5.3) 1)增加了“开发生产井紧急报废申报单模版”(见附录B)。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勘探与生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长夫油田分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延滨。徐广天。唐庆春。铁峰 丰 王怀远、任志刚、潘洪海、 王哲、任广庆、强会彬、张清贵、高彦生,孙引雀、申莉娜。白小佩、 隋宏宇、刘士军,马圣凯,陈民。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2年首次发布为Q/SY36—2002,2007年第一次修订,2013年第二次修订: -2018年标准编号变更为Q/SY01036—2018: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I
Q/SY 010362022
油气田开发生产井报废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气田开发生产井报废条件,审批程序和报废井处置等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油气田开发生产并报废的申报,审批和报废井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6646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 SY/T6845海洋弃井作业规范 Q/SY01028天然气井永久性封井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开发生产井productionwell 用来开发油气田的井,包括注人井,采出井。
3.2
报废abandonment 因地质、工程,安全环保等原因,而永久不能用于油气田开发的井, 经过审批后,对其作废弃
处置。报废分为地质报废、工程报度、安全环保报废。 3.3
地质报废geological abandonment 因未钻遇油(气)层,油气田开发过程中油气枯竭无开采价值,对油气田开发造成不良影响等的
井,对其作废弃处置。 3.4
工程报废engineering abandonment 由于套损。落物、出砂出岩块等原因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不能用作采油(气)或辅助生产的
井,对其作废弃处置。 3.5
安全环保报废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bandonment 发生井喷事故,安全环保紧急情况等。且无有效控制治理措施的井:或国家。地方政府要求环保
退出的井。对其作废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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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套损 casing damage 套管发生一定程度变形、弯曲、错断、破裂、漏失等形式的损坏统称为套损。
3.7
管外串槽 outside casing chanmeling 套管固井后,相邻的油层(或地层)之间流体能够相互串通。
4套损分类
4.1套管变形
套管在外力作用下某个部位的横截面发生内陷。外凸等变化。但在套管塑性范围内仍保持其完整性。 4.2套管弯曲
套管内径变化不大,但其轴心线已经不能与原始轴心线 直井用直径为原套管内径95%,长度为2m的通井规通井,不能通过:定向井、水平井用直径为原套管内径95%、长度为1.2m的通井规通并,不能通过。 4.3套管错断
套管在外力的作用下,已超过套管塑性范围。不能保持其完整性。而发生断裂、破损为错断。 4.4套管破裂
套管的某一段发生横向纵向裂口。 4.5套管漏失
套管因腐蚀穿孔,破裂、错断、螺纹不密封等,造成井简内的流住通过套管流人地层或返至地面。
5报废条件 5.1地质报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宜申请实施报度: a)未钻遇油、气层的井: b)试油证实不产油、气,经措施改造后仍无效果的井: e)无论何种方式开采,产量低于当前经济极限的井: d)含水达到极限,无利用价值的井: e)无效注人井: f)经多种措施改造仍然无法注人的注人井 g)观察井失去观察意义,不能再利用的井: h)造成成片套损的根源井,经过多种措施处理仍然不能消除隐患,且不能再利用的井 i)因管外申槽经多种措施处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对油田开发产生不良影响的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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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工程报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宜申请实施报废: a经大修处理未能修复且不能维持生产的套损井: b)经大修修复后通径无法满足后续开发和措施改造要求的套损井: c)无相应修复技术且不能维持生产的严重套损井: d大修修复费用超过钻更新并总费用,或修复投人大于修复后产出的并 e)经大修处理井下落物无法捞出且不能维持生产的井。
5.3安全环保报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宜申请实施报废, a)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有影响的井, b)位于环保敏感区,地方政府禁止继续生产的井: e)位于高后果区,经安全环保评价不宜继续生产的井: d)发生井喷事故且无有效治理措施或经治理后无法利用的井: e)套损严重且无有效治理措施的安全环保隐忠井: f)井简情况异常,经井简完整性评价,无技术及经济有效措施,不宜继续生产的井。
6申报审批程序 6.1常规报废申报审批程序 6.1.1采油(气)单位根据报废条件,填写油气水井报废鉴定表,报废井所在区块(井区)构造井位图,采油(注水)井生产综合数据表等,经审核后上报油田公司主管部门。 6.1.2油田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报废井进行核查和技术鉴定,核查鉴定结果由油田公司主管部门领导审查。 6.1.3油田公司主管部门领导审查后,以油田公司文件形式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予以资产核销 6.1.4报废申请书应符合附录A的格式。 6.2紧急报废申报审批程序 6.2.1对于涉及安全,环保,生产 急需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实旅施永久封井的井,经油田公司主管部门、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宜先采取永久封井措施,再履行常规报废申报审批程序。 6.2.2紧急报废申报单参见附录B的格式。
7报废井处置 7.1安全环保风险分析
开发生产并永久封并施工前,应开展安全环保风险分析
7.2时限要求
开发生产并报废批复后,生产单位宜在1年内组织并下作业队伍实施永久封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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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报废措施
报废井应依据SY/T6646、SY/T6845、Q/SY01028的相关要求,选择安全可靠的封井及井口处置措施执行。 7.4资料保管
报废井的钻井、测井、完井、生产、作业等所有资料,由原资料保管单位永久存档,不得遗弃。 7.5后期管理 7.5.1 原资产所属单位负责开发生产井报废后的后期管理 7.5.2留存井口的报废井应定期巡查:发现井场土地被占用,要及时下达告知书,提示可能的风险。 留存签字或影像资料:发现失效后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封井工艺重新实施封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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