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312—2016
油气储运工程供配电设计规范
Code for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design of oil and gas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project
2016-12 -26 发布
201704一01 实施
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Q/SY 06312—2016
目 次
前言·
Ⅱ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3 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
4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无功补偿 8 高压配电系统 9 低压配电系统 10 爆炸危险环境· 11 照明 12 电缆及配线 13 防雷、防静电及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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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312—2016
前言
Q/SY06312《油气储运工程供配电设计规范》是油气储运工程建设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
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新坤、杜庆山、陈聪、李树山、刘海春、张红兵、苏健峰、张建军、李雨
佳。
II
Q/SY 06312—2016
油气储运工程供配电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储运工程站场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无功补偿,高、低压配电系统,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电缆及配线,防雷、防静电及接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油气管道工程及储气库工程,改扩建的油气管道工程及储气库工程可参照执
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543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582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SY/T 6671 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安装区域一级、0区、1区和2区区域划分推荐作法 SY/T 6848 地下储气库设计规范 Q/SY 1268 输油气管道站场防雷设计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别重要的负荷 F vital load 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
3.2
双重电源 duplicate supply -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
3.3
应急供电系统(安全设施供电系统)electric supply systems for safety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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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维持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运行的供电系统,主要是:
为了人体和家畜的健康和安全,和/或如果国家规范要求,为避免对环境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失。
注:供电系统包括电源和连接到电气设备端子的电气回路。在某些场合,它也可以包括设备。
3.4
应急电源(安全设施电源)electric source for safety services 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
3.5
备用电源stand-by electric source 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
3.6
基本无功功率basic reactive power 当用电设备投入运行时所需的最小无功功率。如该用电设备有空载运行的可能,则基本无功功率
即为其空载无功功率。如其最小运行方式为轻负荷运行,则基本无功功率为在此轻负荷情况下的无功功率。 3.7
静态无功发生器SVG 新型全控型电力电子器件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以大功率三相电压型逆变器为核心,通过调节逆
变器交流侧输出电压的幅值和相位,或者直接控制其交流侧电流的幅值和相位,迅速吸收或者发出所需要的无功功率,实现快速动态调节无功的目的。可连续、动态地补偿无功功率、平衡三相负荷、抑制电网谐波。 3.8
隔离电器isolator 在执行工作、维修、故障测定或更换设备之前,为人提供安全的电器设备。
3.9
爆炸性环境explosive atmospheres 在大气条件下,以气体、蒸气、粉尘、薄雾、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引燃后,能
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10
一般照明general lighting 为照亮整个场所而设置的均匀照明。
3.11
局部照明local lighting 特定视觉工作用的、为照亮某个局部而设置的照明。
3.12
混合照明mixed lighting 由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组成的照明。
4基本要求
4.1供配电设计应适应油气储运工程整体的技术经济水平,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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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供配电设计应按照油气储运工程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地区供电条件,统筹兼顾,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4.3供配电设计应根据油气储运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 4.4供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5.1负荷分级 5.1.1输油管道站场的负荷分级应符合 GB 50253 的规定。其中消防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通信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安防系统、ESD 阀门及应急照明等为重要负荷。 5.1.2输气管道站场的负荷分级应符合GB 50251 的规定。其中压缩机应急润滑油系统及配套控制系统、消防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通信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安防系统、ESD 阀门、应急照明等为重要负荷。 5.1.3输油管道与输气管道合建站场的负荷分级应以负荷等级高的级别确定。 5.1.4地下储气库的负荷分级应符合 SY/T 6848 的规定。其中消防控制系统、自控系统、通信系统、 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注气压缩机控制系统及应急照明等为重要负荷。 5.2供电要求 5.2.1一级负荷站场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当条件受限制时,可由当地公共电网同一变电站电气联系相对较弱的两个不同母线段分别引出一个回路供电,供电电源变电站应具备至少两个电源进线和至少两台主变压器。每一个电源的容量应满足站场的全部计算负荷,非受限区域两路架空供电线路不应同杆架设。 5.2.2对于二级负荷站场宜为两回线路供电,两回线路可同杆架设。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可由一回线路供电,但应设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站内的一、二级负荷及部分生活负荷用电,并应满足大容量电机的启动条件,宜采用自动化燃油、燃气发电机组。备用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5.2.3无外电站场的主泵及压缩机组宜采用内燃机或燃气轮机直接驱动,站内的辅助设备供电可采用燃油或燃气发电机组,发电机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发电机组运行总容量应按全站计算负荷的1.25倍至1.3倍选择,并应满足大容量电动机的启
动条件。 b)发电机组的台数应为2台及以上,同一站场宜选择同型号、同容量的机组;应根据机组的检
修周期、是否设值班人员及机组运行台数,合理确定备用机组台数。备用机组容量可按运行机组容量的 50%~ 100%选择。
c)发电机组应满足并联运行,具有自动一手动并车功能。 5.2.4在无电或电源不可靠的输油气管道线路监控阀室、通信中继站、阴极保护站等小容量负荷供电,宜选择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小型燃油、燃气发电等自备电源装置,应根据负荷容量、气象、 地理环境、燃料供应等条件合理选择。 5.2.5站场中的特别重要的负荷,除上述的电源外,还应增设应急电源。应急电源可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切换时间应满足负荷的供电要求。不间断电源的蓄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上述负荷的后备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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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6.1电压选择 6.1.1供电电压应根据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特性、供电距离、供电线路的回路数、用电的远景规划、 当地电网现状和它的发展规划等因素考虑决定,一般宜为 10(6)kV~ 110kV。 6.1.2供电电压大于或等于35kV时,一级配电电压根据驱动工艺主设备电机选型情况确定。 6.2电能质量
6.2.1 电压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站场内供配电系统的电压偏差应符合用电设备端电压的要求。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
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宜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动机为±5%额定电压。 2)照明:在一般工作场所为 土5%额定电压;对于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
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为5%,一10%额定电压;应急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明等为 5%,一10%额定电压。
3)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规定时为±5%额定电压。 b)启动大容量电动机时,中压侧母线电压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80%,与照明或其他电压较敏感
负荷合用配电变压器或合用配电线路的母线电压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85%。
6.2.2供配电系统中的谐波电压和在公共连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限值,应符合 GB/T 14549 的规定。 6.2.3供配电系统中在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限值,应符合 GB/T 15543 的规定。 6.2.4电力潮流变化大和电压偏移大的变电所,经计算普通变压器不能满足电力系统和用户对电压质量的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分接开关挡位应根据所处电网的要求及实际情况设置。
7 无功补偿
7.1对 100kV·A 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站场,在满负荷时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宜低于 0.95 7.2外供电站场应设置无功补偿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根据电网情况以及主要工艺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无功补偿方式:电容器补偿或SVG补偿 b)当采用电容器补偿时,工频运行的高压电机数量少于5台宜采用单机就地补偿方式,电容器
随电机的投切而同时动作,当电机采用软起动方式时,无功补偿装置应在起动完成后自动投入。
c)低压侧宜采用补偿电容器装置集中自动补偿。 d)站内无功补偿容量计算时,应考虑线路容性无功,防止向电网倒送无功。
7.3并联电容器宜采用分组自动投切方式,在电容器分组投切时,母线电压波动应满足GB/T12326 的要求,并应满足系统无功功率和电压调控要求。 7.4电容器装置应装设单独的控制、保护和放电等设备,并应设置单台电容器的熔断器保护。 7.5在并联电容器组回路中设置串联电抗器时,电抗率宜取12%~13%。 7.6无功自动补偿的调节方式宜根据下列要求确定:
a)以节能为主进行补偿时,宜采用无功功率参数调节;当三相负荷平衡时,亦可采用功率因数
参数调节。 b)提供维持电网电压水平所必要的无功功率及以减少电压偏差为主进行补偿时,应按电压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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