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5095—2017
代替Q/SY95—2011
油气管道储运设施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Safety specificationforconfined spaceoperation
of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facilities of oil &gas pipeline
2018-03-01实施
2017—12一22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50952017
目 次
前言·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 进人受限空间的原则 4.2 停运和安全隔离 4.3 清洗和置换 4.4 通风 4.5 监测 4.6 用电安全 4.7 劳动防护. 4.8 持证作业 4.9 其他综合防护措施 4,10 监护 4.11 应急效援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Q/SY05095—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Q/SY95—2011《油气管道储运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与Q/SY95—2011相
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油气管道储运设施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增加了“受限空间”的定义(见3.1);修改了“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见3.2,2011年版的3.1);增加了顺序作业要求(见4.1.5)增加了现场放置应急物品等要求(见4.1.9);修改了“监测”部分条款(见4.5,2011年版的4.5)增加了“劳动防护”内容(见4.7);
一增加了氮气置换排放的安全要求(见4.9.8);
增加了“应急救援”内容(见4.1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天然气与管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管道分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彦敏、闫啸、邢国勋、郭晓瑛、苏奇、宋兆勇、白杨、王琪、王为。 本标准代替了Q/SY95—2011。 Q/SY95—2011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SY95—2004,Q/SY95—2007。
II
Q/SY05095—2017
油气管道储运设施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入油气管道储运设施受限空间的作业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管道储运企业生产设施的受限空间作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Q/SY64油气管道动火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受限空间confinedspace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室息,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炉、塔、釜、罐、仓、槽车、烟道、隧道、锅筒、管道以及窖、井、坑、池、沟、坑、下水道等。 3.2
受限空间作业 operationatconfinedspace 进入或者探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如进人油气管道储运生产区域的各类罐、炉膛、锅筒、管道、
容器、阀井、排污池、深度超过1.2m的作业坑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检修作业。用情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生气体危害,此处作业视为受限空间作业。
4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进入受限空间的原则 4.1.1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时,作业人员才可进入受限空间。 4.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危害识别,列出危害因素清单,危害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Q/SY05095—2017
a)粉尘危害。 b)室息危害。 c)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d)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引发火灾爆炸。 e)塌,被淹没/埋没。 f)酸碱等腐蚀。 g)机械危害。 h)其他,如坠落、电击、高温、低温、辐射、噪声等。
4.1.3应采取以下危害预防行动:
a)评估进人之前和进入期间潜在的危害程度。 b)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离在进人之前和进人期间的危害。 c)在进入之前和进人期间检测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 d)检查受限空间的工作环境保持安全进入的条件。 e)预测在受限空间里的活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制定预防或应急措施。 f)预测空间外活动对受限空间内条件的潜在影响并制定预防或应急措施。
4.1.4按照以下次序和控制手段处理危害:
a)消除危害。 b)使风险减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c)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1.5 5进入受限空间应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应按“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顺序作业。 4.1.6 5在进人受限空间前,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设备。 4.1.7在进人受限空间前,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联络方法和疏散路线。 4.1.8进入受限空间时,作业人员应配备个人劳动防护装备,进出口应保持畅通,并设安全警示标示。 4.1.9 9监护人应将所要求的应急物品、表格记录存放在现场。至少包括:
a)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b)应急预案及消防设备、清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应急药箱、检测仪器、通信工具等
应急器材。 c) 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记录。 d)受限空间监护人/进入者名单。 e)受限空间进人前会议和培训记录。
4.2停运和安全隔离 4.2.1停运需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设备或设施,应有效切断与外界连接的电源,且锁定电源开关,加挂警示牌。 4.2.2 进入罐、炉、管道等设备内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应做好相关工艺流程切换,所有与作业点连通的工艺管道、阀门应进行有效隔离。 4.3清洗和置换
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存装介质的特性制定清理、清洗或置换方案,选用氮气、蒸汽、 水、情性气体或空气等介质对其进行清洗和置换,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受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应与空间外的相同。氧浓度保持在19.5%~23.5%范围内,富氧环境
2
Q/SY05095—2017
下氧浓度不应大于23.5%,否则应通过作业时配备的氧气浓度报警器得到报警信号,并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b)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GBZ2.1和GBZ2.2规定的指标。作业期间应每隔
2h取样复查一次,也可同时选用有效的便携式检测仪对受限空间进行连续检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c)应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当其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浓度应小
于或等于0.5%(体积分数);当爆炸下限小于4%时,浓度应小于0.2%(体积分数)。
4.4通风
采取以下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通风良好: a)打开人孔、料孔、透光孔、风门、烟道等进行自然通风。 b)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等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强制通风措施,通风前应对管道和风源
进行分析确认。 c)对于进人作业坑、涵洞、阀井等受限空间进行维抢修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强制通风措施
但不应向受限空间通纯氧。
4.5监测 4.5.1作业前30min内,应针对受限空间储存介质特性,对气体采样、检测,氧气、一氧化碳、硫化氢、可燃气体浓度或其他气体浓度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4.5.2作业期间应对受限空间气体进行监测,并应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受限空间气体监测至少有两个精度相同的检测仪表比对检测,连续检测仪应安装在受限空间进人者能看到或听到报警的地方。 如果采用间断性监测,通常间断性监测间隔时间不超过2h。 4.5.3如有一项监测数据不合格,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待作业现场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4.5.4采样点要有代表性。在对受限空间内气体进行取样和监测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多次取样检测。 4.5.5检测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6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4.5.7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连续监测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8如作业中断,再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4.6用电安全 4.6.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安全电压应不大于24V。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照明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4.6.2照明线路应架设,不应用电线悬吊照明灯,照明线路应无接头。 4.6.3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 4.6.4在潮湿设备或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6.5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设备。 4.7劳动防护 4.7.1应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类别,按照相关的防护规范要求配备并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3
Q/SY05095—2017
4.7.2因抢险等必须原因需进人氧气浓度低于19.5%或硫化氢浓度大于10mg/m3等其他有害物质浓度不符合GBZ1规定的受限空间时,应佩带隔离式空气呼吸器,同时应系拴救生绳。进人空间时间不宜超过30min。 4.7.3进入经清洗或置换仍有可能存在易燃易爆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和照明。 4.7.4进入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5进入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4.7.6进入高、低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高温、低温防护用品,同时应采用通风、隔热、供暖、佩戴通信设备等防护措施。 4.7.7进入有酸碱腐蚀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具。 4.8持证作业 4.8.1许可管理要求 4.8.1.1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 4.8.1.2进入受限空间应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办理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格式见附录A。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放在作业现场: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第三联送交相关方;第四联保留在批准人处。完成的作业许可证应至少保存1年。 4.8.2许可证管理 4.8.2.1 1许可证申请
作业申请人在办理进人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前应准备好包含以下内容的相关资料: a)已审批的作业方案。 b)风险评估结果(如作业安全分析JSA)。 c)作业计划书或风险管理单。 d)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 e)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4.8.2.2审核、批准 4.8.2.2.1项目单位(作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对进入受限空间许可证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通过后,生产(作业)区域负责人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以下内容:
a)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符合情况。 b)现场作业人员资质或能力符合情况。 c)对受限空间隔离、置换、吹扫及气体检测落实情况。 d)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性,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e)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4.8.2.2.2生产(作业)区域负责人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签发,在签发作业许可证时,应与许可证申请人以及现场作业监护人(由作业实施单位人员担任),就许可证中的内容以及本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充分的沟通。 4.8.2.3许可证时效
进人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