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350—2010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
(2426F. 2426H. 2426K. 2420F. 2420H)
Low density polyethylene resin 2426F,
2426H,2426K,2420F,2420H
2010-08-01实施
2010-05-25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目 次
前言
I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3 要求…. 4 试验方法 5 产品检验规则 6 标志·
包装、运输与贮存
前言
本标准参照BASELL公司LUPOTECHT专利技术,根据市场需求,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压聚乙烯装置的实际生产情况而制定。本标准的产品名称沿用BASELL公司命名。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丹、崔文峰、王庆、李志才、付晓东、翟月勤。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
(2426F, 2426H, 2426K, 2420F, 2420H)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密度聚乙烯(LDPE)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LUPOTECH-T工艺技术,以乙烯为单体在高压下聚合生产的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33.1一2008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ISO 1183-1:2004,IDT)
GB/T1033.2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第2部分:密度梯度柱法 GB/T 1040.3—2006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ISO527-3:
1995, IDT)
GB/T 2410—2008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ASTMD1003:2007,MOD) GB/T 2547—2008 塑料取样方法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SO291:1997,IDT) GB/T 3682—2000 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ISO1133:
1997, IDT)
GB/T 9352—2008 塑料热塑性塑料材料试样的压塑(ISO293:2004,IDT) GB/T 11115—2009 聚乙烯(PE)树脂 SH/T 1541—2006 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 Q/SY 1200.1—2009 石油化工产品包装规范第1部分:固体产品
3要求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为本色颗粒,无杂质。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的技术指标见表1;2420F,2420H的技术指标见表2。
表1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技术指标
序号
技术指标
分析项目黑粒,个/kg
2426F 0 ≤15 ≤ 15 ≤10
2426H 0 ≤15 <15 ≤10
2426K 0 ≤ 15 ≤15 ≤10
颗粒 色粒,个/kg 外观 蛇皮粒和拖尾粒,个/kg
大粒和小粒,g/kg
式中: 8一试样原始标距25,单位为毫米(mm);
一试样断裂时标线间距离,单位为毫米(mm)。
8-
4.7雾度 4.7.1试样制备
按4.1.2的规定制备薄膜,在距膜端点1m处开始裁样,每隔5m取一片试样,共取五片,试样应平整、无褶皱。 4.7.2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按4.2的规定进行。 4.7.3测试
按GB/T2410—2008的规定进行。 4.8鱼眼
按4.1.2的规定制备薄膜,按GB/T11115—2009中6.10.3的规定进行。 4.9条纹
按4.1.2的规定制备薄膜,按GB/T11115—2009中6.11的规定进行。 4.10 结果表示
测试结果要与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技术指标中的有效数字位数和单位相一致。 5 产品检验规则 5.1 检验项目
表1、表2所规定的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5.2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5.2.1组批规则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以同一生产线上、相同原料、相同工艺所生产的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批,生产厂也可以按一定生产周期或储存料仓为一批对产品进行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和验收。 5.2.2抽样方案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可在料仓的取样口抽样,也可根据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抽样方案。
包装后产品的取样应按照GB/T2547—2008的规定进行。 5.3判定规则和复验规则 5.3.1判定规则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本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出质量判定,并提出证明。
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执行标准,并盖有质检专用章和检验员章。 5.3.2复验规则
检验结果若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重新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作为该批产品的质量判定依据。
标志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产品的外包装袋上应印有明显的标
6
志。标志的内容可包括:商标、生产厂名称、标准号、产品名称、牌号、生产日期、批号和净含量等。 71 包装、运输与贮存 7.1包装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的包装应符合Q/SY1200.1—2009的规定。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可用内衬聚乙烯薄膜袋的聚丙烯编织袋或其他包装形式。包装材料应保证在运输、码放、贮存时不受污染和不泄漏。每袋产品净含量可为
25kg或其他。 7.2运输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为非危险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严禁使用铁钩等锐利工具,切勿抛掷。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并备有厢棚或苦布。运输时不得与砂
土、碎金属、煤炭及玻璃等混合装运,更不可与有毒及腐蚀性或易燃物混装。严禁在阳光下暴晒或雨淋。 7.3 贮存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并保持有良好消防设施的仓库内。贮存时,应远离热源,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严禁露天堆放。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426F,2426H,2426K,2420F,2420H应有贮存期规定,一般从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