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520.9—2016
炼油化工工程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设计规范
第9部分:消防炮
Fire fighting, safety & occupational health for oil refining and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Part 9 : Fire monitors
2016—01-27发布
2016-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520.9—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3消防炮性能参数 3.1消防炮分类 3.2 消防炮选型
消防炮主要性能参数
3. 3
4采购技术文件编制内容
4. 1 项目概述 4. 2 技术要求 4.3 操作要求 4. 4 铭牌 4. 5 其他要求 4. 6 供货范围 4.7 包装与运输 4. 8 服务范围 4. 9 文件要求 4.10 质量保证· 4. 11 HSE管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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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20.9—2016
前 創言
Q/SY 06520《炼油化工工程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设计规范》是炼油化工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 该标准分为以下14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灭火剂;第3部分:水消防系统;
一第 4 部分:泡沫灭火系统;
第5部分:干粉灭火系统;一第6部分:蒸汽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气体灭火系统;第8部分:消火栓; -第9部分:消防炮;
一
第10部分:灭火器;第11部分:个体防护装备;第12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一第 13 部分:消防设计专篇;
第14部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本部分为Q/SY06520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晓静、舒小芹、黄云松、张志辰、洁琼、刘玉东、王书、刘建林。
II
Q/SY 06520.9—2016
炼油化工工程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设计规范
第9部分:消防炮
1范围
Q/SY06520的本部分规定了炼油化工工程消防炮的选用及供货技术要求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新建、扩建或
改建工程消防炮设备选型和采购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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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56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 5033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3消防炮性能参数
3.1 消防炮分类 3.1.1消防炮按其固定形式可分为固定式消防炮和移动式消防炮。固定式消防炮是指安装在固定支座上的消防炮。移动式消防炮是指安装在可移动支座上的消防炮。 3.1.2消防炮按喷射介质可分为消防水炮、泡沫炮和干粉炮。 3.1.3消防炮按控制方式可分为手动消防炮、电控消防炮、液控消防炮, 3.2消防炮选型 3. 2.1 系统选用的灭火剂应和保护对象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泡沫炮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液体及固体可燃物火灾场所; b)干粉炮系统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火灾场所; c)水炮系统适用于一般固体可燃物火灾场所; d)水炮系统和泡沫炮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等物质的火灾。
3.2.2设置在下列场所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宜选用远控炮系统:
a)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 b)有大量有毒气体产生的场所; c)燃烧猛烈、产生强烈辐射热的场所; d) 火灾蔓延面积大,且损失严重的场所; e)高度超过 8m,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室内场所;
发生火灾时,灭火人员难以及时接近或撤离固定消防炮位的场所。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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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消防炮主要性能参数 3. 3. 1 消防水炮、泡沫炮和两用炮各流量段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表2规定的范围,仅允许消防水炮、 泡沫炮和两用炮各流量段的工作压力超过表1和表2中上限值,同时要求每超过上限值 0.1MPa时,相应的射程应增加5m。
表1 水炮性能参数
流量 L/s 30 40 50 60 70 80 100 120 150 180 200
额定工作压力上限
射程 m ≥>55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105
流量允差
MPa
1. 0
±8%
± 6%
1. 2
± 5%
1. 4
± 4%
具有直流一喷雾的水炮,最大喷雾角不应小于90°。 选用超出上述流量限制的消防炮时需厂家出示产品相关检测证明
表 2 泡沫炮性能参数
射程 m ≥40 ≥45 >50 >55 ≥60 ≥70 ≥75 >80 >85 ≥>90 ≥95
泡沫炮混合液流量 额定工作压力上限
发泡倍数 25%析液时间
流量允差
L/s 24 32 40 48 64 80 100 120 150 180 200 表中泡沫炮,由外部设备提供泡沫混合液。其混合比例应满足灭火对象的需求。配备自吸装置的泡沫炮,可
MPa
min
1. 0
± 8%
≥2.5
±6%
≥6
1. 2
± 5%
1. 4
± 4%
以比表中规定的射程小10%,其混合比也应满足灭火对象的要求。
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均为20℃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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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干粉炮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3.3.3组合炮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3.3.4消防炮俯仰回转角应符合表4的规定 3.3. 5 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3干粉炮性能参数
有效喷射率
工作压力范围
有效射程
kg/s 10 20 25 30 35 40 45 50
MPa
m ≥18 ≥20 ≥30 ≥35 ≥38 ≥40 ≥45 ≥50
0.5~1. 7
表4消防炮俯仰回转角
最小俯角 (°) ≤- 15
最大仰角 (°) ≥ 60
名称地面固定式消防炮
移动式消防炮的仰角至少满足30°~70°或0°~45°的范围。
表5消防炮水平回转角
水平回转角
名称
(°) ≥180 ≥90
地面固定式消防炮带有水平回转的移动式消防炮
3.3.6消防炮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其材料经防腐蚀处理,使其满足相应使用环境和介质的防腐要求。 3.3.7消防炮的俯仰回转机构、水平回转机构、各控制手柄(轮)应操作灵活,传动机构安全可靠,消防炮的俯仰回转机构应具有自锁功能或设锁紧装置。 3.3.8移动式消防炮在整个水平回转角范围内做最小仰角喷射时应稳定可靠,不得有滑移和倾翻现象。
4采购技术文件编制内容
4.1项目概述 4. 1. 1 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业主)、建设地址、采购方(以下简称买方)、 项目性质等内容。 4.1.2现场气象条件,项目与消防炮有关的统一规定及业主对项目设计或采购的要求也应一并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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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20. 9—2016
4. 2 技术要求 4. 2. 1 买方应根据项目特点、适用的工程规定和/或文件对消防炮制造、安装、试验、验收等提出要求。 4. 2. 2 买方应要求供货商提供的消防炮应符合GB50338,GB19156,GB50974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 2.3 设计参数应在技术规定或数据表中详细列出。 4. 2. 4 设计参数应至少包括以下参数:
a) 炮的型式; b) 设备流量; c) 操作介质; d) 操作条件(含压力和温度); e) 设计条件(含压力和温度); f) 射程要求; g) 水流型式; h) 旋转角度; i) 控制方式; j) 连接方式; k) 各部件材质; 1) 配套附件等。
4. 2. 5 供货商应在运输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最大程度地在工厂完成制造和装配,以便减少现场工作量。 4. 2. 6 扳手宜固定在消防炮上。 4.2.7 寒冷地区设置消防炮应采取防冻措施。 4. 3 操作要求 4.3. 1 买方应要求供货商提供操作手册。 4. 3. 2 ,消防炮应确保操作方便、安全,并易于维护。 4.4 铭牌 4. 4.1 铭牌应牢固地固定在消防炮本体明显位置处 4. 4. 2 铭牌至少明确下列数据:
a) 设备名称; b)台 制造厂名称; c) 设备规格和型号; d)台 制造年月。
4. 5 其他要求
消防产品应获得消防产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如有要求),如采购进口设备,则需提供 FM/UL认证。 4. 6 供货范围 4. 6. 1 1供货商必须提供所有设备/材料和辅助设施,范围包括所要求的全部人工、监管、运输、材料、工具,以及备品备件要求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