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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04.2-2016 炼油化工工程储运设计规范 第2部分:火炬系统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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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28 17:12:58



推荐标签: 系统 规范 设计 炼油化工 工程 系统 火炬 部分 06504

内容简介

Q/SY 06504.2-2016 炼油化工工程储运设计规范 第2部分:火炬系统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504.2—2016
炼油化工工程储运设计规范
第2部分:火炬系统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specification for oil refining and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Part 2 : Flare system
2016—0127发布
2016一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504. 2—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火炬和火炬系统的分类 5 火炬排放量确定原则
火炬管网 7 分液 8 水封 9 高架火炬 10 地面火炬 11 火炬气回收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火炬气排放工艺数据表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火炬管网计算附录C(规范性附录) 分液罐工艺计算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水封罐工艺计算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典型的工艺流程简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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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Q/SY 06504.2—2016
前創言
Q/SY06504《炼油化工工程储运设计规范》是炼油化工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7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火炬系统;第3部分:罐区;一第4部分:液体铁路装卸设施;第5部分:液体公路装卸设施;
一第6部分:铁路油罐车清洗设施;
第7部分:液化天然气码头装卸系统。 本部分为Q/SY06504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曹媛维、王勇、杨庆兰、李文堂、孙培华、刘灿刚、李玉鑫、吴德娟、胡仲
才、路聿轩。
I Q/SY 06504.2—2016
炼油化工工程储运设计规范
第2部分:火炬系统
1范围
Q/SY06504 的本部分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和炼油装置的火炬系统的一般设计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新建、扩建和
改建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SH 3009一2013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火炬 flare 基于安全生产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通过燃烧处理泄放可燃气的设施或系统
3. 2
高架火炬 elevated flare 为了减少辐射强度和有利于扩散而将燃烧器安装在地面之上一定高度的火炬。
3.3
封闭式地面火炬 enclosed ground flare 设有一个或多个燃烧器且火焰不被直接看到的地面火炬设施。
3. 4
开放式地面火炬 multi-burner staged flare 在地面透风式围栏内阵列排布多个燃烧器并分级燃烧的火炬。
3. 5
操作火炬 operating flare 仅用于处理正常生产泄放可燃气的火炬设施。
3. 6
分级火炬 staged flare 根据排放气体流量将燃烧器分成两组或多组的多级燃烧系统
3.7
火炬头 flare tip 使可燃气体和空气在一定浓度和速度范围内充分燃烧,并保持长明和稳定燃烧的设施
1 Q/SY 06504. 2—2016
3. 21
捆绑式火炬multiple-riser elevated flare 各个火炬由同一座火炬塔架支撑,可分为简单捆绑式高架火炬和可拆卸捆绑式高架火炬。
3.22
简单捆绑式火炬multiple-riser fix-derrick flare 塔架结构中没有火炬的自卸结构,由同一座火炬塔架支撑的各个火炬必须同时检修。
3.23
可拆卸捆绑式火炬 multiple-riser demountable flare 由同一座火炬塔架支撑的各个火炬中,故障火炬能够自由地降至地面,检修维护后重新安装就位
投入使用,其他火炬仍可处在工作投用状态。
4火炬和火炬系统的分类
4.1火炬的分类
火炬一般分为高架火炬和地面火炬。高架火炬根据火炬筒体的支撑形式分为自支撑式、拉线式和
塔架式,典型图如图1所示。高架火炬按照整体布置可分为分立式火炬设置和捆绑式火炬设置。可拆卸火炬的拆卸过程如图2所示。地面火炬可以分为封闭式地面火炬和开放式地面火炬。火炬型式的选择应该根据火炬系统的设计处理量、厂址状况、项目总图布置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等因素综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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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支撑式
b)拉线式
c)塔架式
图1高架火炬典型图
4.2火炬系统一般要求 4.2.1各类液体不得排人全厂火炬系统。 4.2.2含有沥青、渣油、粉末或固体颗粒的火炬气排放前应在装置内分离处理。 4.2.3剧毒介质及含有腐蚀性介质的气体,宜设独立的排放系统。 4.2.4应单独设置酸性气体排放系统。
3 Q/SY 06504.2—2016
b)
a)
c)
g
图2可拆卸火炬拆卸过程示意图
4. 3 各装置可排入火炬系统的介质
各装置可排入火炬系统的介质包括: a)生产装置无法利用而必须排出的可燃性气体。 b) 事故泄压或安全阀排出的可燃性气体。
开停工及检修时排放出的可燃性气体。 d) 液化石油气泵等短时间间断排出的可燃性气体。
所有在线分析仪表排出的可燃性气体。
e) f)含有粉尘和固体颗粒物的排放气体应经过除尘处理之后。
4.4不应排入全厂火炬系统的介质
不应排入全厂火炬系统的介质包括, a)能与火炬系统内的介质发生化学反应的气体。 b)易聚合、对火炬系统管道的通过能力有不利影响的气体。 c)含氧量大于2%(体积分数)的可燃性气体。 d)剧毒介质或含有腐蚀性介质(如酸性气)的气体(一般单独设置管线直接送至火炬头)。
在装置内处理比排人全厂火炬系统更经济、更有利于安全的可燃性气体
e) f) 最大允许排放背压较低,排入全厂火炬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的气体。
g) 热值低于7880kJ/m3(标况)的可燃性排放气体宜另行处理(如补充燃料气提高热值)。 4.5常见的火炬系统分类 4.5.1按照介质的排放温度不同,将管网分为热火炬管网和冷火炬管网。排放温度的分界限一般在 0℃~5℃之间。高于分界温度的排放气归人热火矩管网,低于分界温度的则归人冷火炬管网。冷火炬管网的介质可通过加热将温度升至分界温度之上后汇人热火炬管网一同排人火炬燃烧,也可采用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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