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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016.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热工设计规范 第3部分:热水锅炉房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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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30 08: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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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06016.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热工设计规范 第3部分:热水锅炉房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016.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热工设计规范
第3部分:热水锅炉房
Code for design of thermal engineering for oil-gas field surface-
Part 3 : Hot water boiler plant
2016-01-27 发布
2016-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016. 3—2016
目 次
前言
.......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般规定工艺布置燃料系统烟风系统锅炉及附属设施
1
2
3
X
5
6
8
9 水处理 10 热水管道
监测和控制· 参考文献
11
C Q/SY 06016.3—2016
前創言
Q/SY 06016《油气田地面工程热工设计规范》是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6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一第2部分:蒸汽锅炉房;一一第3部分:热水锅炉房;

第4部分:导热油供热站;第5部分:热力站;

一第6部分:热力网。 本部分为Q/SY 06016 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设计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新华、吴伟栋、缪兴冲、张亚君、郭效富、刘志军、胡春林、曾晓奎、杨雪梅。
Ⅱ Q/SY 06016.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热工设计规范
第3部分:热水锅炉房
1范围
Q/SY06016 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田地面工程中热水锅炉房的一般规定、工艺布置、燃料系统、 烟风系统、锅炉及附属设施、热水管道、检测和控制等设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滩海陆采油气田及海上油气田路岸终端地面工程新建及改扩建项目。 热水锅炉包括承压、常压锅炉、真空相变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单台额定热功率为0.35MW~29MW,额定出水压力为0.1MPa~2.5MPa,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110℃。常压热水锅炉的单台额定热功率为0.1MW~2.8MW,额定出水温度不超过 90℃。真空相变锅炉的单台额定热功率为0.1MW~ 2.8MW,额定出水温度不超过9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Q/SY06016.2 油气田地面工程热工设计规范 第2部分:蒸汽锅炉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锅炉房 heating boiler room 为站场提供热源的锅炉及保证锅炉正常运行的辅助设备和设施的综合体。
3. 2
独立锅炉房 号 independent boiler plant 四周与其他建筑没有任何结构联系的锅炉房
3.3
管道 piping 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吊架等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或控制流体
流动。 3. 4
管道系统 piping system 按流体与设计条件划分的多根管道连接成的一组管道。 Q/SY 06016. 3—2016
3. 5
锅炉间boiler room 安装锅炉本体的场所。
3. 6
辅助间auxiliary room 除锅炉间以外的所有安装辅机、辅助设备及生产操作的场所,如水处理间、风机间、水泵间、机
修间、化验室、仪表控制室等。 3.7
生活间 service room 供职工生活或办公的场所,如值班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自用浴室、厕所等。
3.8
值班更衣室 duty room 供工人上下班更衣、存衣的场所(非指浴室存衣)。
3. 9
休息室 rest room 在二、三班制的锅炉房,供工人倒班休息的场所。
3.10
净距 net distance 两个物体最突出相邻部位外缘之间的距离。
4 一般规定
4.1锅炉房设计应取得热负荷、燃料和水质资料,并应取得当地的气象、地质、水文、电力和供水等有关基础资料。 4.2锅炉房设计必须采取减轻废气、废水、固体废渣和噪声对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排出的有害物和噪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3锅炉房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应采取降低锅炉排烟温度的节能措施。 4.4锅炉房设计应做到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并宜留有扩建的余地。对扩建和改建的锅炉房,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线,并应与原有生产系统、设备和管道的布置、建筑物和构筑物形式相协调。 4.5锅炉房的容量应根据设计热负荷确定。设计热负荷可根据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生活最大小时耗热量,并分别计人各项热损失、余热利用量和同时使用系数后进行确定。 4.6锅炉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能有效地燃烧所采用的燃料,有较高热效率和能适应热负荷变化。 b) 应有利于保护环境。 c) 应能降低基建投资和减少运行管理费用。 d) 应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锅炉。 e) 宜选用容量和燃烧设备相同的锅炉,当选用不同容量和不同类型的锅炉时,其容量和类型均
不宜超过 2 种。
f)对燃油、燃气锅炉,除应符合本条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全自动运行要求和具有可靠的燃烧
安全保护装置。
4.7锅炉台数和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锅炉台数和容量应按所有运行锅炉在额定热功率时,能满足锅炉房最大计算热负荷。
2 Q/SY 06016.3—2016
b)4.2MW~14MW 锅炉:净距不应小于 1.5m。 c)29MW锅炉:净距不应小于1.8m。
5.13锅炉之间的操作平台宜连通。锅炉房内所有高位布置的辅助设施及监测、控制装置和管道阀门等需操作和维修的场所,应设置方便操作的安全平台和扶梯。阀门可设置传动装置引至楼(地)面进行操作。 5.14锅炉露天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选择适合露天布置的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 b)管道、阀门、仪表附件等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减少热损失的措施。 c)应将锅炉温度、锅炉压力等测量控制仪表,集中设置在控制室内。
5.15风机、水箱、除氧装置、加热装置、除尘装置、蓄热器、水处理装置等辅助设备和测量仪表露天布置时,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防噪声等措施。 5.16水处理设备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和同类设备宜集中的原则确定,并应便于操作、维修和减少主操作区的噪声。 5.17水处理间主要操作通道的净距不应小于 1.5m,辅助设备操作通道的净距不宜小于0.8m,其他通道均应适应检修的需要。
6燃料系统
参照 Q/SY 06016.2 的内容。
7 烟风系统
参照 Q/SY 06016.2 的内容。
8锅炉及附属设施
8.1 承压热水锅炉 8.1.1热水锅炉的出口水压,不应小于锅炉最高供水温度加20℃相应的饱和压力。 8.1.2热水锅炉应有防止或减轻因热水系统的循环水泵突然停运后造成锅水汽化和水击的措施。 8.1.3在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进、出口母管之间,应装设带止回阀的旁通管,旁通管截面积不宜小于母管的1/2;在进口母管上,应装设除污器和安全阀,安全阀宜安装在除污器出水一侧;当采用气体加压膨胀水箱时,其连通管宜接在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上。在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上,宜装设高于系统静压的泄压放气管。 8.1.4热水热力网采用集中质调时,循环水泵的流量应根据锅炉进、出水的设计温差、各用户的耗热量和管网损失等因素确定。在锅炉出口母管与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之间装设旁通管时,尚应计人流经旁通管的循环水量。 8.1.5循环水泵的扬程不应小于下列各项之和:
a)热水锅炉房设备及其管道的压力降 b)热网供、回水干管的压力降。 c)1 最不利的用户内部系统的压力降。
8.1.6循环水泵台数不应少于2台,当其中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水泵的总流量应满足最大循环水量的需要。 8.1.7并联循环水泵的特性曲线宜平缓、相同或近似。 4 Q/SY 06016.3—2016
8.1.8循环水泵的承压、耐温性能应满足热力网设计参数的要求。 8.1.9热水热力网采用分阶段改变流量调节时,循环水泵不宜少于3台,可不设备用,其流量、扬程不宜相同 8.1.10热水热力网采用改变流量的中央质一量调节时,宜选用调速水泵。调速水泵的特性应满足不同工况下流量和扬程的要求。 8.1.11补给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补给水泵的流量应根据热水系统的正常补给水量和事故补给水量确定,并宜为正常补给水量
的 4~5倍。 b) 补给水泵的扬程不应小于补水点压力加 30kPa~50kPa 的富裕量。 c) 补给水泵的台数不宜少于2台,其中 1台备用。 d) 补给水泵宜带有变频调速措施。
8.1.12热水系统的小时泄漏量应根据系统的规模和供水温度等条件确定,宜为系统循环水量的1%。 8.1.13采用氮气或蒸汽加压膨胀水箱作恒压装置的热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恒压点设在循环水泵进口端,循环水泵运行时,应使系统内水不汽化;循环水泵停止运行
时,宜使系统内水不汽化。 b) 恒压点设在循环水泵出口端,循环水泵运行时,应使系统内水不汽化。
8.1.14 热水系统恒压点设在循环水泵进口端时,补水点位置宜设在循环水泵进口侧。 8.1.15 采用补给水泵作恒压装置的热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除突然停电的情况外,应符合8.1.13的要求。 b)当引人锅炉房的给水压力高于热水系统静压线,在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宜采用给水保持
热水系统静压。 c) 采用间歇补水的热水系统,在补给水泵停止运行期间,热水系统压力降低时,不应使系统内
水汽化。
d) 系统中应设置泄压装置,泄压排水宜排人补给水箱。 8.1.16 采用高位膨胀水箱作恒压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高位膨胀水箱与热水系统连接的位置宜设置在循环水泵进口母管上。 b)高位膨胀水箱的最低水位应高于热水系统最高点 1m以上,并宜使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系统
内水不汽化。 c)i 设置在露天的高位膨胀水箱及其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d)高位膨胀水箱与热水系统的连接管上,不应装设阀门。
8.1.17热水系统内水的总容量小于或等于500m3时,可采用隔膜式气压水罐作为定压补水装置。定压补水点宜设在循环水泵进水母管上。隔膜式气压水罐不宜超过2台。补给水泵设定的启动压力应使系统内水不汽化。
8.2常压热水锅炉 8.2.1常压热水锅炉不得承压使用,出口热水温度应小于85℃,且应低于当地大气压下水饱和温度 10℃。 8.2.2常压热水锅炉大气连通管布置力求平直,与大气畅通,且连通管不应安装任何阀门。 8.2.3循环水泵应安装在锅炉出水一侧。 8.2.4系统中应装设自动或手动补水装置。 8.2.5锅炉房回水母管上应装设除污器。 8.2.6系统中应有防止停泵造成水击事故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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