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JB/T 6203-2017 工业pH计

JB/T 6203-2017 工业pH计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2.06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06 16:38:59



相关搜索: jb 工业 6203

内容简介

JB/T 6203-2017 工业pH计 ICS 71.040.10 N 53 备案号:58395—2017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203—2017 代替JB/T6203—1992
工业pH计 Industry pH meters
2017-04-12 发布
201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6203—2017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产品分类. 3.1产品分级 3.2基本参数. 4要求. 4.1 仪器工作条件, 4.2 外观.. 4.3 性能.. 4.4 安全.. 4.5 运输、运输贮存 4.6成套性 5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2出厂检验, 6.3 型式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2包装.. 7.3运输. 7.4贮存
- JB/T6203—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6203一1992《工业pH计》,与JB/T6203一199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仪器的分级进行了调整,分为0.1级、0.05级和0.01级;原标准中4.2.2~4.2.14的指标没有用表格表示,现改为用统一的表格表示: -增加了电子单元温度基本误差和仪器温度基本误差;
原标准中0.05级pH计的“电子单元的电源电压变化影响误差”和“电子单元的稳定性”为
“±0.02”,要求偏高,现改为“士0.03”;一原标准中4.2.9“电子单元输出电流误差”和4.2.10“电子单元在最大负荷下的输出电流误差”
指标相同,试验方法也类似,本标准将这两项合并; —按照GB4793.1一2007的规定修改了安全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北京华科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梅特勒-托利多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敏杰、马丽、王震涛、刘海波、夏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62031992。
I JB/T6203—2017
工业pH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pH计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pH玻璃电极作传感器的工业pH计(以下简称仪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一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9—2002 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793.1一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1606—2007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12519一2010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JB/T6858pH计和离子计试验方法
3产品分类
3.1 1产品分级
仪器分为0.1级、0.05级和0.01级。 3.2基本参数 3.2.1 测量范围:按制造厂的规定。 3.2.2 输出电流:(4~20)mA或(0~10)mA。
4要求
4.1 1仪器工作条件
仪器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一供电电源:电压(220土22)V;频率(50土1)Hz;
一周围无影响仪器性能的振动;周围空气中无明显腐蚀性气体;周围除地球磁场外无其他影响仪器的磁场和电场。
4.2外观 4.2.1仪器的外观整齐、清洁,表面涂、镀层无明显剥落、擦伤、露底及污垢。
1 JB/T6203—2017
4.2.2 所有铭牌及标志应耐久和清晰,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4.2.3 所有紧固件不得松动,各种调节器件灵活,功能正常。 4.2.4 零件表面不得锈蚀。 4.3 性能 4.3.1 仪器主要性能指标见表1。
表 1
等级 0.05 要求 ±0.03 ±0.3 ±0.05 ±0.5 0.02 ≥1×1012 ≤2×10-12 ±0.03
条款号
性能
0.1
0.01
±0.01 ±0.2 ±0.02 ±0.5 0.01 ≥1X10/2 ≤1×10°12 ±0.01
pH pH 温度℃ pH pH 温度 ℃
±0.05 ±0.3 ±0.1 ±0.5 0.05 ≥3×10l ≤1×10-11 ±0.05
4.3.1.1 电子单元的基本误差
4.3.1.2 4.3.1.3 4.3.1.4 4.3.1.5 4.3.1.6 4.3.1.7 4.3.1.8 4.3.1.9 电子单元的电源电压变化影响误差 pH 4.3.1.10
仪器的基本误差
仪器的重复性 EpH 电子单元输入阻抗2 电子单元输入电流A
电子单元自动温度补偿误差 pH
50 ±300 ±0.05 ±0.05 ± 1.0 2 ±0.25
70 ±150 ±0.03 ±0.03 ±1.0 2 ±0.15
70 ±100 ±0.01 ± 0.02 ±1.0 2 ±0.05
电子单元输入共模抑制比电子单元环境温度影响误差 μV/℃
电子单元的稳定性 pH/24h 电子单元输出电流误差 %FS
4.3.1.11 4.3.1.12 4.3.1.13
响应时间 Jmin 工作误差pH
注:数字显示式仪器允许要求值的末位加减一个字。 4.3.2 仪器的预热时间不超过30min。 4.4安全 4.4.1 标志和文件
应符合GB4793.1一2007中第5章的规定。 4.4.2 2防电击 4.4.2.1 接触电流
由交流网供电的仪器,其接触电流应符合GB4793.1一2007中6.3的规定。 4.4.2.2 保护接地
由交流网供电的仪器,其保护接地应符合GB4793.1一2007中6.5.1的规定。
2 JB/T6203—2017
4.4.2.3介电强度
由交流网供电的仪器,在电源输入端与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施加规定的试验电压,历时1min,不应出现击穿或重复飞弧现象。
注:仪器设计时,可参考GB/T12519一2010中附录A的规定确定试验电压值。 4.5运输、运输贮存
仪器在运输包装状态下,应按GB/T11606一2007中2.4“试验项目”中的交变湿热、低温贮存、高温贮存、跌落和碰撞进行试验,其中高温贮存试验温度为55℃,低温贮存试验温度为-40℃(带液晶显示器类的仪器为-20℃,带电极的仪器为-15℃),交变湿热试验的相对湿度为95%、温度为40℃,跌落和碰撞试验的跌落高度为250mm。试验后,包装箱不应有较大的变形和损伤,受试仪器不应有变形、 松脱、涂覆层剥落等机械损伤。全部试验完成后,将仪器置于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检验。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2~4.4的要求。 4.6成套性
仪器的成套性应符合随机装箱单的要求。
5试验方法
按JB/T6858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广检验
6.2.1 每台仪器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准出厂。 6.2.2仪器出厂检验项目按4.2、4.3.1.1、4.3.1.4、4.3.1.5、4.3.1.7、4.4、4.6的规定。 6.3型式检验 6.3.1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仪器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 b)仪器转厂或转移生产地; c)仪器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仪器性能; d)仪器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e)仪器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三年; f)国家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g)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6.3.2抽样方案
型式检验的抽样应按GB/T2829一2002中5.9的规定。关于抽样方案、检验的不合格分类、检验项
3 JB/T6203—2017
自及对应的条目、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别水平、样本量和判定数组等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本标准表2为参考示例)。
表 2
抽样方案
检验项目及要求
不合格质量水 判别水平
序 不合格号 分类 1 2 3 A 4 5 6 7 8 B 9 10 11 12 13
判定数组 (Ac,Re)
要求 平(RQL) 4.3.1.1 4.3.1.2 4.3.1.4
项目
(DL) 样品量n
电子单元的基本误差仪器的基本误差电子单元输入阻抗电子单元输入电流安全仪器的重复性电子单元自动温度补偿误差 4.3.1.6
(0, 1)
30
4.3.1.5 4.4 4.3.1.3
4.3.1.7 4.3.1.10 4.3.1.11 4.2
电子单元输入共模抑制比电子单元的稳定性电子单元输出电流误差外观电子单元环境温度影响误差 4.3.1.8 电子单元的电源电压变化影
65
(1, 2)
I
3
4.3.1.9 4.3.1.12 4.3.1.13 4.6
响误差响应时间工作误差成套性
(2, 3)
100
C
14 15 16 6.3.3 3判定规则 6.3.3.1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应按GB/T2829一2002中5.11的规定进行。 6.3.3.2若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验证有效后,重新提交检验。若型式检验再次不合格,则对进行抽样的该批产品应停止出厂,再重复上述分析、纠正、验证、重新提交的步骤,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6.3.3.3若型式检验合格,对进行抽样的该批产品可以提交鉴定、定型或出厂、入库。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1.1 仪器标志
在仪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铭牌,其上应有以下标志:一制造厂商名称;一仪器型号、名称、规格;供电电源; JB/T6203—2017
一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7.1.2 包装标志
包装箱上应包含以下标志:
制造厂商名称、地址;一仪器型号、名称、规格;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易碎物品”“向上”“怕雨”等应符合GB/T191一2008的规定。
7.2 包装
仪器装箱时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装箱单;一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信息反馈单。
7.3 运输
仪器在包装完整的情况下,可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按运输标志的要求进行运输作业,防止雨淋、翻倒及强烈冲击。 7.4 贮存
仪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不含腐蚀性气体,且环境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室内。
5
上一章:JB/T 6245-2017 实验室离子计 下一章:JB/T 6175-2020 电子元器件引线成型工艺规范

相关文章

HG/T 3125-2012 防爆工业pH计技术条件 JJF 1547-2015 在线PH计校准规范 JJG 119-2018 实验室 pH(酸度)计 JJG 119-2018 实验室pH(酸度)计 JJF 1575-2016 实验室pH(酸度)计型式评价大纲 JJF 1547-2015 在线pH计校准规范 高清晰版 JJG 119-2018 实验室pH(酸度)计 高清晰版 JJF 1575-2016 实验室pH(酸度)计型式评价大纲 高清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