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 G119-2018 实验室 pH(酸度)计
Laboratory pH Meters
2019-06-25实施
2018-12-25发布
引言
本规程依据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和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进行修订。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GB/T11165—2005《实验室pH计》、GB/T20245.2—2013 《电化学分析器性能表示 第2部分;pH值》中的部分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IUPAC∶2002《pH的测量 定义、标准和程序》(Measurement of pH.Definition,Standards,and Procedures)、OIML R54∶1981(E)《水溶液 pH标度》(pH Scale for Aqueous Solutions)等国际文件中规定了不同层级 pH量值传递/溯源的能力,本规程在编写过程中也参考了其中有关对 pH 标准溶液和 pH 计测量能力的要求。
与JJG119—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取消了0.02级的实验室 pH计,以及以分度值或最小显示值进行分级的方法(见表1);
——在"计量性能要求"中增加了仪器"显示单元分辨力"(见表1);
——在"通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法制计量管理标志和标识检查"(见5.1);
——在检定用"计量标准器"中删除了直流电位差计,并对采用蓝牙/WiFi或其他方式无线连接控制的分体式 pH计检定仪进行了要求(见6.2.1);
——修改了电计 pH 挡示值误差的计算公式(见6.4.5);
——修改了输入电流的计算公式(见6.4.7);
——增加了近似等效输入阻抗的计算公式(见6.4.9);
——修改了温度补偿示值误差的计算公式(见6.4.10.1);
——删除了标准溶液的配制和储存方法;
——修改了理论斜率k值的计量单位(见附录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