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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20107-2022 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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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04 16:13:48



推荐标签: jb 流化床 20107 干燥机 卧式 药用

内容简介

JB/T 20107-2022 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20107—2022 代替JB/T20107—2007
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 Pharmaceutical horizontal fluidizing dryer
2022-10-01实施
2022-04-24发布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型号 5
要求和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T
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附录A(规范性)密封性能试验方法附录B(规范性) 干燥强度试验方法附录C(规范性) 物料收得率试验方法
1000000000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JB/T20107—2007《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与JB/T20107—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流态化的术语(见3.1,2007年版的3.1);删除了流化干燥的术语(见2007年版的3.2)更改了表面粗糙度要求(见5.2.2,2007年版的5.2.2)更改了温度控制要求(见5.3.4,2007年版的5.3.4):更改了干燥强度(见5.3.8,2007年版的5.3.8)更改了物料收得率(见5.3.9,2007年版的5.3.9)
本文件由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制药装备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市一步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查文龙、查国才、查文浩、范文国。 本文件于200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的术语与定义、型式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流态化形式进行干燥的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768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12309 工业玉米淀粉 GB/T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36035 制药机械电气安全通用要求 JB/T20188—2017制药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流态化fluidization 固体颗粒在流体的作用下呈现出与流体相似的流动性能的现象。
4型号
干燥机的型号应按JB/T20188—2017的规定编制如下: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干燥机应经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的规定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检验证书。
表1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材料表面质量性能电气安全
要求对应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对应的章条号
5.1 5.2
5.3.1~5.3.5
5.4
6.2.27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时,允许退回进行修整,修整后检验仍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条件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或投产鉴定时: b)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重大改进,可能影响性能时; c) 产品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质量仲裁需要时。
6.3.2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要求。若制造单位不具备试验条件,则允许在产品使用现场进行。 6.3.3抽样规则
型式检验的样机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10111的方法抽取10%作为样机(至少抽取 3台),检测1台。 6.3.4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中,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品。若电气系统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绝缘 7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1.1 产品标牌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应固定在醒目的位置,标牌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名称: b) 主要技术参数: c) 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d) 制造单位名称、商标; e) 执行文件编号。
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符合GB/T191的规定。有“向上”“重心”“怕雨”“由此吊起”等标识。 7.1.3 运输收发货标志符合GB/T6388的规定。 7.2 使用说明书
千燥机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7.3 3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包装箱内附有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图; c) 仪表校验合格证,材质证明书: d)装箱单。
7.4运输
产品的运输按国家铁路、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7.5 5贮存
产品包装后,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氛的室内或有遮篷的场所。 附录A (规范性)
密封性能试验方法
A.1试验条件
a)试验仪器:真空表,精度不低于1Pa; b)电源:AC380V±38V、50Hz。
A.2试验程序
a)整套系统(见图A.1)应处于密闭状态下,封闭进风口。 b) 关闭真空蝶阀,启动风机。待真空表读数稳定后记录读数为P1。 c):打开真空蝶阀,待真空表读数稳定后记录读数为P2。
进风阀门
真空蝶阀
真空表
进风口
2
图A.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20107—2022 代替JB/T20107—2007
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 Pharmaceutical horizontal fluidizing dryer
2022-10-01实施
2022-04-24发布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型号 5
要求和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T
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附录A(规范性)密封性能试验方法附录B(规范性) 干燥强度试验方法附录C(规范性) 物料收得率试验方法
1000000000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JB/T20107—2007《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与JB/T20107—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流态化的术语(见3.1,2007年版的3.1);删除了流化干燥的术语(见2007年版的3.2)更改了表面粗糙度要求(见5.2.2,2007年版的5.2.2)更改了温度控制要求(见5.3.4,2007年版的5.3.4):更改了干燥强度(见5.3.8,2007年版的5.3.8)更改了物料收得率(见5.3.9,2007年版的5.3.9)
本文件由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制药装备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市一步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查文龙、查国才、查文浩、范文国。 本文件于200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的术语与定义、型式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流态化形式进行干燥的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768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12309 工业玉米淀粉 GB/T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36035 制药机械电气安全通用要求 JB/T20188—2017制药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流态化fluidization 固体颗粒在流体的作用下呈现出与流体相似的流动性能的现象。
4型号
干燥机的型号应按JB/T20188—2017的规定编制如下: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干燥机应经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的规定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检验证书。
表1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材料表面质量性能电气安全
要求对应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对应的章条号
5.1 5.2
5.3.1~5.3.5
5.4
6.2.27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时,允许退回进行修整,修整后检验仍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条件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或投产鉴定时: b)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重大改进,可能影响性能时; c) 产品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质量仲裁需要时。
6.3.2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要求。若制造单位不具备试验条件,则允许在产品使用现场进行。 6.3.3抽样规则
型式检验的样机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10111的方法抽取10%作为样机(至少抽取 3台),检测1台。 6.3.4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中,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品。若电气系统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绝缘 7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1.1 产品标牌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应固定在醒目的位置,标牌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名称: b) 主要技术参数: c) 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d) 制造单位名称、商标; e) 执行文件编号。
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符合GB/T191的规定。有“向上”“重心”“怕雨”“由此吊起”等标识。 7.1.3 运输收发货标志符合GB/T6388的规定。 7.2 使用说明书
千燥机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7.3 3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包装箱内附有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图; c) 仪表校验合格证,材质证明书: d)装箱单。
7.4运输
产品的运输按国家铁路、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7.5 5贮存
产品包装后,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氛的室内或有遮篷的场所。 附录A (规范性)
密封性能试验方法
A.1试验条件
a)试验仪器:真空表,精度不低于1Pa; b)电源:AC380V±38V、50Hz。
A.2试验程序
a)整套系统(见图A.1)应处于密闭状态下,封闭进风口。 b) 关闭真空蝶阀,启动风机。待真空表读数稳定后记录读数为P1。 c):打开真空蝶阀,待真空表读数稳定后记录读数为P2。
进风阀门
真空蝶阀
真空表
进风口
2
图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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