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2105-2021 代替 NY/T2105—2011
绿色食品汤类罐头
Green food-Canned soups
2021-11-01实施
2021-05-07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T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 2105—2011《绿色食品汤类罐头》.与NY/T 2105—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第1章);
b)修改了汤类罐头的定义(见3.1,2011年版的3.1);
c) 增加了对罐头容器的要求(见4.2 和表1);
d) 删除了固形物、铬、总砷和总汞指标(见表2和表3,2011年版的表1和表2);
e) 增加了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和组胺的限量要求(见表3,2011年版的表2);)
f)修改了山梨酸限量和苯甲酸的检出限(见表3,2011年版的表2);
g) 补充了检验规则(见第5章,2011年版的第6章)。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汤类罐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绿色食品汤类罐头。不适用于特殊膳食用灌装汤类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