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5255-2020
煤中铅、镉、砷、汞、铜、铬、镍、锰、钡、硒、锌、锡、钛、锑、钴、铝、铍、钒、银、钼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Determination of Pb,Cd,As,Hg, Cu,Cr,Ni,Mn,Ba, Se,Zn,Sn, Ti, Sb, Co,Al,Be,V,Ag, Mo in coal-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ICP-MS)
2021-03-01实施
2020-08-27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煤中的铅、镉、砷、汞、铜、铬、镍、锰、钡、硒、锌、锡、钛、锑、钴、铝、铍、钒、银、钼20种元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 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方法原理
试样经微波消解后,导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测定。采用在线内标,以待测元素质谱信号与内标元素质谱信号的强度比与待测元素的浓度成正比进行定量分析。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外,仅使用优级纯以上级别的试剂,水为符合GB/T6682规定的二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