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标准《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指南》
编制说明
一、目的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与数字化的大背景下,随着全球数据流动量迅
速增长,数据流通共享成为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的关键,国际
间的数据合作与跨境数据流动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与日俱
增。当前,我国已先后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
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重要数据界定及其识别做出了规
范与指引。装备制造业作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仅为
现代工业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为信息与知识社会提供先进装备和
技术平台,也是实现我国技术创新的基础。目前,装备制造领域
的重要数据认定与识别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存在认定模糊的情
形,重点企业跨境数据合作与流通中缺乏完善的规范、准则与标
准,制定装备制造业重要数据识别指南类标准迫在眉睫。
依据上位法律法规与地方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充分结合苏
州装备制造领域的产业需求、行业现状与企业特色,通过明确界
定装备制造业数据分类分级和识别保护规则,确保企业数据在重
点保护与规范管理下实现合规有序流通,一方面能有效降低企业
跨境数据处理与分类所需成本,另一方面也对开展数据流通的装
备制造企业的责任义务边界加以约束,推动数据资源高效利用、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持续优化苏州以及长三角区域良好的营商环
境。积极参考在研国家标准《重要数据识别规则(征求意见稿)》
中关于重要数据识别的基本原则、考虑因素和和基本流程等内
容,将重要数据与一般数据区别开并加以安全防护,为苏州装备
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提供规范化管理的参考依据,积极促进构
建网络命运共同体的苏州创新实践探索。
可产生的经济效益:根据苏州大市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现状,
制定装备制造业重要数据识别文件,依托标准规则、软件技术及
网络技术工具化实现先进的数据管理和分类理念,搭建战略文件
和执行实施之间的桥梁,帮助建立企业内部畅通的信息交流体系
和协作执行体系,提高装备制造领域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办公效
率。依据《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指南》,明确企业重要数
据具体识别界定准则,将重要数据与用于客户洞察、市场情报、
供应链管理等一般数据区分开,实现重要数据与一般数据各司其
职,并针对其重要数据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防止其遭受网络攻
击或黑客入侵乃至间谍刺探情报等安全风险,全面提高企业生产
制造环节的数据收集整合能力与数据利用效率,在保证区域经济
发展目标得以快速实现的同时保障装备制造领域数据安全,为推
动苏州装备制造领域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
靠支撑。
可产生社会和生态效益: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各类市场活
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苏州、太仓分别出台《苏
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 2022》、《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2021 年太仓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
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积极打造高质量数字化经济
体系,努力构建“最舒心”营商环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总体目标,
以标准研制促进推动机制创新、举措创新,持续优化企业及产业
集群发展壮大的良好制度环境。
二、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项目为 2022 年太仓市委宣传部(太仓市委网信办)标准
制定项目,标准名称为《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指南》,标
准由苏州网信办提出并归口,标准由太仓市委宣传部(太仓市委
网信办)牵头起草。
(二)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太仓市委宣传部(太仓市委网信办)牵头起草,参
与起草单位有:太仓市工信局、太仓市数字经济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苏州林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薮猫科技有限公司。
(三)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工作
主要起草人:段渭军、王智江、刘菊、王勇、郁晓蓉、田京
南、朱亦鸣、顾可人 、黄雅萍、陆建林、夏晓辉、陈洪运。
段渭军、王智江全面负责标准制定的总体工作,包括组建标
准起草小组和制定工作计划;为主起草了本标准项目建议书、标
准内容条款等;组织专家研讨会、调研、文本完善等工作;刘菊、
王勇负责各阶段的专家讨论会及评审会的会务组织;王勇、郁晓
蓉负责相关意见征集和汇总、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朱亦鸣、黄雅
萍、参与标准编制及讨论,负责撰写本标准的编制说明,修定标
准的书写格式等工作;田京南、陈洪运负责标准部分内容的起草,
参与标准制定工作;顾可人、陆建林、夏晓辉参与了调研和标准
内容的研讨工作。
三、编制过程
标准制定的主要工作过程如下:
1.标准研究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由太仓市委宣传部(太仓市委
网信办)牵头,太仓市数字经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林敏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薮猫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标准联合申报组,
形成研究报告及标准草案。
2.标准立项
1)2023 年 1 月,太仓市委宣传部(太仓市委网信办)征求
标准立项计划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并评审通过,申请立项。
2)2023 年 2 月,参与太仓市委宣传部(太仓市委网信办)
立项答辩评审,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于 2023 年 3 月正式下达计
划。
3.完善标准草案
1)2023 年 4 月-5 月,进行标准文稿编制工作,同步召开两
次标准研讨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2)2023 年 6 月,根据标准相关意见,召开专家研讨会议及
标准编制组内部会议,根据标准意见,修改完善标准草案并合稿
讨论。
3)2023 年 7 月,根据参编单位申请情况,邀请标准应用单
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标准草案;
4)2023 年 8 月,召开标准编制组会议,进一步梳理标准框
架,完善标准草案。
5)2023 年 9 月,根据最新标准框架,完善标准草案并合稿
讨论。
4.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1)2023 年 10 月,通过收集修改意见,标准形成征求意见
稿。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标准。
2)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
指南》标准编制组会议,根据专家意见重新梳理标准框架和内容,
进一步修改完善标准征求意见稿。
3)2024 年 1 月,标准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修改意
见,标准编制组后续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相关指标确立
《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指南》主要包含以下 6 个部
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
据识别原则,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特征,装备制造企业重
要数据识别流程。
本标准规定了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的定义、识别原则、识
别特征及识别流程。适用于地方装备制造企业识别其掌握的重要
数据,为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支撑。
该标准自 2022 年 6 月启动前期调研工作,由太仓市工信局
牵头调研走访苏州市、太仓市具有代表性的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数
据调研,以重点产业发展情况与重点企业业务特色为基础,形成
重要数据出入境数据目录与调研清单,并针对产业调研结果进行
数据分析,形成标准文本草案。具体研究过程如下:
2022 年 6 月--2022 年 11 月:通过走访了艾伯纳工业炉(太仓)
有限公司、通快(中国)有限公司、苏州托克斯冲压设备有限公
司、慕贝尔汽车部件(太仓)有限公司、巨浪凯龙机床(太仓)有
限公司等 10 家太仓市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数据调研,对调
研结果进行分析并初步形成重要数据出入境数据目录,根据数据
目录确定后续装备制造企业调研方式,例如调查问卷等;
2022 年 11 月--2022 年 12 月:有序增加调研的装备制造企
业的数量,将特殊扩充至整体,通过调研结果对数据清单进行修
改,充分体现太仓市装备制造企业的特色;
2023 年 9 月 7 日:太仓市委宣传部(太仓市委网信办)、太
仓市工信局组织开展“太仓市企业数据出境安全培训”,现场解读
了《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指南》(征求意见稿)苏州地方
标准;
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结合调研分析结果,编制地方
标准草案文本;
2024 年 5 月--2024 年 6 月:由太仓市工信局牵头走访苏州
本地两家典型企业——精效悬浮(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开
元模具有限公司,开展数据调研,对结果进行分析修改最终文本。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及相关意义
《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指南》标准主要包含装备制造
企业重要数据识别原则、识别特征、识别流程相关内容,并列举
出了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的主要范围,并对装备制造企业重要
数据描述格式进行规范和定义。
本标准的结构清晰、范围界定明确,内容指标具有鲜明的指
引性与操作性,主要规范对象的是除国家秘密以外的装备制造企
业重要数据识别的内容与流程。
六、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的关系
《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指南》符合《网络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以及《重要数据识别规则(征求意见稿)》等现有法律法规。
七、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该标准制订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意见分歧。
八、适用领域
本标准适用装备制造企业可以依据本标准进行重要数据的
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
九、实施推广计划
2024 年 5 月至 6 月,持续完善标准内容,推进标准公式、
发布;
2024 年 7 月至 8 月,会同主管部门、协会、企业代表成立
装备制造企业重要数据识别试点工作组;
2024 年 9 月至 10 月,工作组遴选试点企业、协调推动试点
工作、决策处理重点难点问题;
2024 年 9 月至 12 月,持续推进标准推广工作,并根据推广
情况配套相关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