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75.180 E90 备案号:30805—2011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68152010 代替JJG(石油)26—2000
油井计量分离器校准方法
Calibration method of the measurment separator for oilwell
2011-01一09发布
2011一05一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6815—2010
目 次
前言范围
Ⅱ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符号
4 概述 5 计量分离器的计量性能指标 6 计量分离器的通用技术要求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8 HSE注意事项
校准结果与校准间隔附录A(资料性附录)油井计量分离器校准记录附录B(资料性附录)油井计量分离器校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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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6815-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JG(石油)262000《油井计量分离器》。本标准与JJG(石油)26一2000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计量名词、计量性能指标、通用技术要求、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资料性附录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HSE注意事项。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油气计量及分析方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胜利油田技术
监督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树华、赵维恭、黄翔、付国光、王兴俊、冷刚、宋玉江、郑德忠、李丽。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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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井计量分离器校准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连通管式油井气、液计量分离器的技术要求、计量性能、校准设备、计量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单容积、双容积和具有气储存方式的连通管式油井气、液计量分离器(以下简称计量分离器)首次和使用中的校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0515分离器规范
3术语和定义、符号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1
计量分离器 measuring separator 能够将油并的气液进行分离并计量出液量和(或)气量的装置。
3.1.2
计量标高hwmeasuringelevationh 以与计量分离器连通的玻璃管等液位计的有效计量高度。
3.1.3
计量容重 m:bulk density measurement m: 对应计量分离器计量标高内高度其盛水的质量。
3.1.4
有效容重meffectivebulkdensity m 对应计量分离器的计量标高内其盛水的总质量。
3.1. 5
计量常数K measurement constantK 与计量分离器的结构尺寸、计量标高、水密度及求产时间相关的常数。 在实际应用中计量常数应由校准结果给出,即有效容重与求产时间(班或日)的积。
3.1.6
计量重复性Smeasurement repeatabilityS 在计量标高内单位计量高度对应的盛水的质量的一致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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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有效容室theeffectivecapacityof chambervolume 以计量分离器下封头与主体的焊接处为起点,向上50mm~600mm对应的计量分离器的容室。
其中50mm处为对应的计量“零”位标记。 3.2符号
本标准常用符号见表1。
表1符号
名称油井折算日(班)产液量
符 号
量 纲
单位符号
Q D hw Pw : t m; AV Ahi mimax mirin m Ku K:
M L L ML-3 T 1 ML- M L ML- ML"1 ML-1 1 1 M M L L L
t
分离器内径玻璃管量油标高被位计内水的密度折算日(班》产量的时间
m m t/m S S
测得玻璃管内水位上升到计量标高所用的时间
L/mm或kg/mm
计量容重单位体积的水量
L mm
单位体积(或质量)水位高度变化值
计量容重最大值计量容重最小值计量容重平均值班计量常数日计量常数有效容重单位质量的水量计量分离器内径圆周线的长度计量分离器的壁厚
L/mm或kg/mm L/mm或kg/mm L/mm或kg/mm
kg kg trn mm tmm
ATU D. L: C 注1:量纲中的符号L为长度,符号M为质量,符号T为时间。 注2:表中未列符号在文中出现处加以说明。
4概述 4.1计量分离器的结构
计量分离器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 4.2计量分离器的计量原理
根据连通器平衡原理,油井来液进入计量分离器后,打开气出口阀门,关闭液出口阀门,气体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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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6815—2010
6计量分离器的通用技术要求
6.1计量分离器的制造与安装应符合SY/T0515的规定。其压力容器及附件的安全性能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辅助计量器具亦应经有关部门检定合格。 6.2计量分离器的铭牌应符合SY/T0515的规定。 6.3计量分离器外观应保持无锈蚀,无损坏,计量有效容室无明显的凹凸现象。 6.4在计量分离器主体上应标注计量“零”位标记。 6.5计量分离器与所有附加的连接应密封。 6.6液位计内不应有油污或其他杂质。 6.7液位计应有固定的上、下标志线,表明计量标高,标志线宽度不大于1mm,下标志线应与计量 “零”位标记对应一致,当上、下标志线范围内有人孔时,人孔应全部包含在计量标高内,且人孔边缘距上、下标志线的距离大于50mm。 6.8有人孔的计量分离器不推荐采用儿何尺寸法进行校准。 6.9计量分离器应不低于6个月内定期进行清洗,确保其计量的准确性。 9.10液位计的计量标高测量误差应不大于土1mm(计量不确定度1.5级)或不大于±2.5mm(计量不确定度3级)。
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7.1校准项目
校准项目包括:外观检查、计量密封性实验、计量标高校准、有效容重校准和计量重复性评定,最终给出计量常数。 7.2校准方法及步骤 7.2.1外观检查 7.2.1.1检查计分离器的外观,其各项指标应满足6.1~6.6的要求。 7.2.1.2用量程为125mm、分度值0.02mm的游标卡尺,检测液位计的上、下标志线宽度,各测三次,分别记录最大值,其指标应满足6.7的要求。 7.2.1.3对于带有人孔的计量分离器,用量程为1000mm分度值为0.2mm的高度尺测量人孔边缘距上、下标志线的距离,其指标应满足6.7的要求。 7.2.2计量密封性实验 7.2.2.1在工作条件下,将计量分离器液位计的液位指示值操作至有效计量高度内的某一高度,关闭分离器的各进出口阀门(将生产流程切换至正常安全生产状态)。 7.2.2.2缓慢开启分离器的气路放空,使分离器内无余压,用量程为1000mm、分度值为0.2mm的高度卡尺测量液位计的液位指示高度并记录。 7.2.2.3在10min内,测量液位计的液位指示高度无变化,确认其计量密封性合格。 7.2.3计量标高校准 7.2.3.1用量程为1000mm、分度值为0.2mm的高度尺测量液位计的计量标高,取三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为测量结果hw,测量结果h减其标称计量标高值为计量标高允许误差。计量标高允许误差除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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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计量标高的百分率为计量标高相对误差。 7.2.3.2计量标高相对误差应不大于计量分离器计量不确定度的1/3。 7.2.4有效容重校准和计量重复性评定 7.2.4.1标准容积校准法 7.2.4.1.1主要标准器具:
a)三等标准金属容器组:100L,20L,1L各一个; b)玻璃量杯组:500mL,50mL各个
高度尺:量程(0-1000)mm、分度值0.2mm,-把; d)校准介质:清水。
7.2.4.1.2将计量分离器排空后关闭各进出口阀门(流程切换至安全生产方式),再将计量分离器放空。放空后液位计的水位高度不得高于计量标高的下标志线。 7.2.4.1.3从加水漏斗向计量分离器内缓慢加入水,观察液位计的水位高度,直至加到液位计的水位至计量标高的下标志线。 7.2.4.1.4估算计量分离器的有效容重,并将其值分为五等份。每一等份为每次的校准加水量。 7.2.4.1.5逐次加人一等份水量(用三等标准金属容器组和玻璃量杯组测定)并记录,每加完一等份水△V:(L)后用高度尺测量液位计的水位高度变化值并记录Ah:(mm)(在校准过程中操作要平稳,不应有水量损失)。同时计算出计量分离器的有效容重和计量容重m。加水至液位计水位高度到其上标志线。计量容重m按公式(2)计算,计量容重平均值m(L/mm)按公式(3)计算,有效容重m(kg)按公式(4)计算。
AV.. Ah,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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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m AV 一单位体积的水量,L, Nhi- 一单位体积水位高度变化值,mm;
一计量容重,L/mm;
液位计内水的密度,t/m,在应用中取p =1t/m
Ow
1 7
(3)
mE
7
5元
AV
(4)
AV
ZAhi
7.2.4.1.6计量不确定度评定。
计量不确定度U按公式(5)评定:
U = 1. 96xmmm ×100%
(5)
2.33m
式中: mimax 计量容重最大值,L/mm; mimin 计量容重最小值,L/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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