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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6494-2014 料斗式塑料干燥机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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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09 10: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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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JB/T 6494-2014 料斗式塑料干燥机 ICS 71.120;83.200 G 95 备案号:45791—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494—2014 代替JB/T6494—2002
料斗式塑料干燥机
Hopper type plastic dryer
2014-10-01实施
2014-05-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发布 JB/T6494—2014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基本参数... 技术要求..
2
5 6试验方法.
..空运转试验 6.2负荷运转试验.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2 包装... 8.3 运输.. 8.4 贮存..
..............................
........................
+..+..+..++.+..+..+
.....+....+.......
表1 基本参数表2 噪声 JB/T6494—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JB/T6494一2002《料斗式塑料干燥机》,与JB/T6494一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最新版本标准,增加了新引用标准:明确了干燥机的规格划分;增加了技术要求的条款;增加了基本参数并修正原参数:修正了部分名称、语句及部分单位。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71/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轻工塑机(苏州)有限公司、东莞市凌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塑料机械研
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文淹、林永平、苏红凤。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6494 +—1992、JB/T6494—2002。
I JB/T6494—2014
料斗式塑料干燥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料斗式塑料干燥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料斗式塑料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236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 JB/T2379—1993金属管状电热元件 GB3785一1983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HG/T3228- 一2001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JB/T5438 塑料机械术语
3术语和定义
JB/T543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温控精度 temperature accuracy 燥机连续工作时,在温度控制仪设定温度不变的条件下,温度指示值对设定值的最大偏差
3.2
容积volume 干燥机可装载塑料原料部分空间范围的理论计算值。
3.3
装料量 量charge amount 干燥机可装载表观密度为0.64g/cm的尼龙6颗粒状塑料原料的质量。
4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I JB/T6494—2014
表 1基本参数
风机风压 Pa
电热功率 kw
装料量 kg 10 12 15 20 25 (40) 50 75 100 (120) 150 200 250 300 500 800 1 000 1500 注:按照装料量划分干燥机规格,尽可能不采用括号内的规格。
容积 L 16 20 25 32 40 (63) 8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800 1250 1 600 2.500
干燥能力 kg/h
风量 m'/min 1.6
额定功率 kw
1.5 1.6 2.1 2.7 3.6 3.9 4.8 5.4 9.0 12.6 15.0 18.0 24.0 32.0 42.0 48.0
4 5 6 8 10 16 20 30 40 48 60 80 100 120 200 320 400 600
370
0.06
2.2
3.0 3.5 4.0 7.5
0.12 0.18 0.25 0.37
630
780
10.0
0.55
15.0
1200
0.75
20.0
1.1
1 400
33.3
1.5
5 技术要求
5.1 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所划分各规格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2 各密封部位应无漏风。 5.3 紧固件应无松动。 5.4 焊接处应牢固,焊缝应光滑、平整。 5.5 外形无碰伤、裂痕、锈蚀现象。 5.6 涂漆表面符合HG/T3228一2001中3.4.5.1漆膜外观的要求。 5.7 内部应清洁,无油污、尘土和金属异物。 5.8 搁架制作应牢固,无脱落隐患。 5.9 电气控制部分在工作时应灵敏、可靠、安全,接线应正确、牢固,行线排列整齐规范,接线端子编码齐全正确,并有明显清晰的接地标记,冷态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Q。 5.10 干燥机空载升温50℃时间不大于1h 5.11干燥机最高干燥温度不超过150℃
2在相对湿度不高于70%,加热温度为110℃的条件下,塑料原料在投入干燥机后,在静态下干燥
5.12
时间应不大于2.5h。 5.13 3干燥机的温控精度为土1℃。 5.14 4干燥机的噪声(声压级)按表2的规定。
2 JB/T6494—2014
6.2.3恒温精度检测
与干燥时间检测同时进行,温控仪设定温度不变,观察温度计指示值对平均值的偏差。 6.2.4干燥能力检测
干燥时间检测合格后,每间隔5min从排料口排放一次料,每次排料量大于或等于表中规定的干燥能力的1/12,同时放入相应重量的冷料,每间隔0.5h从排放料中取样,用快速水分测定仪测定含水量在5次取样中含水量均应不大于0.2%。 6.2.5 噪声检测
应符合GB3785—1983的要求。 6.2.6风机参数检测
按GB1236对风机单独进行检测。
6.2.7金属电热管检测
按JB/T2379—1993对金属电热管单独进行检测。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每台干燥机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7.1.2每台干燥机出厂前按6.1进行试验,并按5.2~5.10的要求进行检验。 7.2型式检验 7.2.1型式检验按规定进行全项目检验。 7.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成批生产时每年最少抽试一次;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3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检一台,当检验不合格时再抽检一台,若再不合格,则型式检验判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产品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至少应标出下列内容:
a)产品的名称、型号;
4 JB/T6494—2014
b)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企业的名称和商标; d)制造日期和编号
8.2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包装箱内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装入防水袋内)。 a)产品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c)装箱单; d)备件清单; e)安装图。
8.3运输
产品运输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 8.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火源、无腐蚀性气(物)体处,如露天存放应有防雨措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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