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5. 060 E 24 备案号:53445-2016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7029—2016
液化天然气船对船输送作业指南 Practice for liquefied natural gas (LNG) ship to ship transfer
2016一0107发布
2016一06一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7029--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总则作业条件和要求 6 安全 1 输送作业通信
S
二
5
9
操纵前业务准备操纵与系泊 10 货物输送作业程序 11 解缆 12 货物输送作业要求的设备 13 货物输送作业应急计划附录A(资料性附录) 风险记录示例附录B(规范性附录)船对船输送作业准备阶段检查表格式附录C(规范性附录)船对船输送作业操作开始之前检查表格式附录D(规范性附录)船对船输送作业驶人和系泊之前检查表格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船对船输送环节进行之前检查表格式附录F(规范性附录)船对船输送作业解缆离泊之前检查表格式附录G(规范性附录) 船对船液化天然气输送兼容性问卷格式参考文献
10
8
9
11
13
13
16
18
23
25
28
30
34
36
48
SY/T7029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参照国际气体船和终端站经营者协会(SIGTTO《液化天然气船对船输送作业指南(2011)》[LNG ship to ship transfer guidelines (2011) 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液化天然气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5/SC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贸易分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技术研发中心、大连海事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和顺、郭萍、郑明非、刘辉、刘森儿、陈海平、王成硕、邵帅、赵月林、 黄文、张童、许馨、黄嘉莹、李莹莹、吕方园。
Ⅱ
SY/T7029—2016
液化天然气船对船输送作业指南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锚泊状态、停靠在岸边码头或航行状态下的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舶之间并靠式船对船的LNG输送作业要求,主要考虑并靠式LNG船对船输送操作过程中的技术和安全问题。
本标准适用于海船之间的LNG输送作业。海船和沿岸水域液化天然气再气化船(LNGRV)或者液化天然气浮式储存和卸载船(FSOs)之间输送操作时,可参照本标准。本标准同样可作为一艘船舶失去动力或搁浅时,编制船对船输送作业应急程序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每个紧急事件的特殊性。 可采取与本标准所述细节不同的必要应急程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180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 GB/T24963·液化天然气设备与安装船岸界面(GB/T24963—2010,BSEN1532:1997,
MOD)
JTS165-5 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 SY/T6929液化天然气码头操作规程 ISO1.7357船舶与海洋技术-高压浮动气动橡胶护(Shipandmarinetechnology一High-
pressure floating pneumatic rubber fenders)
BSEN1474-2LNG设备与安装一船用输送系统的设计与测试(Installationandequipmentfor liquefied natural gas--Design and testing of marine transfer systems)
ISGOTT油轮和油码头国际安全指南(第五版)2006(Internationalsafetyguideforoiltankers and terminals. 5th Edition)
OCIMF油轮船舶汇管及辅助设备(Oil tankermain foldsand associated equipment) OCIMF有效系泊(第三版)2010(Effective mooring 3rd edition) OCIMF系泊设备指南32008(Mooringequipmentguidelines3) OCIMF/ICS船对船输送作业指南(石油)(第四版)2005[Ship to ship transfer guide
(petroleum).4th Edition]
OCIMF/SIGTTO船对船输送作业指南(液化气)(第二版)1995[Shiptoshiptransferguide Cliquefied gases)2nd Edition]
OCIMF/SIGTTO供液化气船舶使用的汇管建议(Mainfoldrecommendationsforliquefiedgas carriers)
SIGTTOESD系统的额外水击压力缓冲指南1987(Guidelinesforthe alleviation of excessive surge pressures on ESD)
SIGTTO液化天然气船对船输送作业指南2011(LNG ship to ship transfer guidelines)
1
SY/T 7029—2016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液化天然气liguefied natural gas(LNG)主要由甲烷组成,可能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丁烷、氮或通常存在于天然气中的其他组分的一
种无色液态流体。 3. 2
船对船输送shipto shiptransfer(STS) 操作船舶定位在彼此之间转移货物。
3.3
液化天然气再汽化船liquefied natural gas regasification vessel(LNGRV) 液化天然气的浮式再汽化终端。
3. 4
国际气体船和终端站经营者协会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Gas Tanker and Terminal Operators (SIGTTO)
由国际气体船和终端站经营者自发组成的民间协会。
3.5
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Oil Companies International MarineForum(OCIMF)由国际石油公司自发组成的民间协会。
3. 6
国际航运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ICS)各国船舶所有人协会联合组成的民间国际航运组织。
3.7
油轮和油码头国际安全指南·International Safety Guide for Oil Tankers and Terminals (ISGOTT)油轮和石油终端站广泛认可为安全操作的权威性参考著作。
3.8
货物cargo 液化天然气(LNG)。
3. 9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STCW)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及其修正案。 3.10
紧急解脱系统emergency release system(ERS) 当发生意外时,快速将装卸臂同船舶接口法兰解脱,并切断阀门防止泄漏的安全装置。
3.11
紧急关断系统emergency shut down system(ESD) 用于液化天然气装运中,并使得终端和船舶在货物传输过程中遇到异常或紧急状况时,能够迅速
控制切断货物输送作业。 3.11.1
紧急关断系统1 emergency shut down system 1 (ESD1)
2
SY/T7029—2016
安全实现船岸间液化天然气和蒸发气输送停止和隔离的系统。 3.11.2
紧急关断系统2emergency shut down system 2(ESD2) 在液化天然气船舶漂离作业范围时,通过断开输送臂连接来保护输送臂的系统。
3.12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nternational Ship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ISPS)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11章,针对船舶、港口设施最低保安要求的规则。
3.13
最近会遇距离closestpoint of approach(CPA)船舶会船(相互驶过)时相互间的最近距离。
3.14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专门机构。
3.15
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 由岸基(基站)设施和船载设备共同组成的一种新型数字助航系统和设备。配合全球定位系统
(GPS)使附近水域船舶及岸台掌握船位、船速、改变航向率及航向等船舶动态,以及船名、呼号、 吃水等船舶静态信息。
4总则
4.1目标
当遵照本标准进行作业时,应同时遵守船舶操作员安全管理体系(SMS》及其他相关规范中的特定作业程序。 4.2风险管理 4.2.1LNG船对船输送作业自身具有复杂性,因此在每次规划船对船输送作业时,应对每次输送作业独有的环节于以识别并进行全面彻底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包括货物本身的危险及操作性危险:以及管理这些风险的方法,同时应分析设备的适配性。 4.2.2在船对船输送作业中,LNG泄漏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降低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4.2.3风险评估宜辨识每次具体作业的所有潜在风险来源及其后果。有些灾害可能存在多个风险事件,每个风险事件存在其各自潜在的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影响和相应的发生概率。 4.2.4辨识的风险会随着船对船输送作业类型的不同而变化。对于并靠到一艘已泊岸的LNG船或液化天然气再气化船(LNGRV)、并靠到一已锚泊的LNG船、两船在航状态下与LNG船并靠等不同靠泊方式的,船对船输送作业模式都是不同的。 4.2.5风险评估宜考虑所采取的降低风险措施的有效性及可以改变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及其影响的其他因素。鉴于管理或程序控制构成了降低风险计划的基础,宜对管理或程序控制本身进行全面评估。 4.2.6当完成这些工作时,期望识别出所有重大风险并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必要的辅助规避风险的措施,以保证所有被识别出的风险都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内。 4.2.7风险评估是船对船输送作业前的工作之一,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a) 船舶兼容性。 b)作业地点。
3
SY/T7029—2016
c)人员。 d)设备。 e)环境。 f)应急预案。
4.2.8当任何作业参数和/或设备发生变化时,宜重新对每一具体的船对船输送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相应进行修订。 4.2.9附录A提供一个案例以供参考。 4.3船对船输送作业人员配备 4.3.1人员配备 4.3.1.1在受载船船长配合下,在编制LNG船对船输送作业计划阶段,宜考虑进行作业的预计总耗时间,并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额外工作负荷和特殊风险。避免船上人员疲劳工作,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最低休息时间。 4.3.1.2编制LNG船对船输送作业计划时,船舶作业者、输送作业服务提供商以及船长应谨记输送作业的法定最低人员定额可能没有包括同时进行作业的人员,如进行货物操作,航线保持或锚地警戒的人员。因此根据实际需要及详细的风险评估结果,宜安排额外人员到船上协助船对船输送作业,并增派负责安全航行或锚泊曦望警戒工作的人员。 4.3.1.3在LNG船对船输送作业过程中,宜至少配备以下人员:
负责货物方面的两名高级船员,如大副或者气体/货物工程师,另派一名甲板部高级船员
a
协助。 b) 在海上或锚地时,驾驶台的人员配置应遵守《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STCW公约)的规定。 c) 应按需要配置机舱控制室人员。
4.3.2增派船员
在整个工LNG船对船输送作业过程中需要额外增派船员。不仅在进行货物输送作业时需要增加人手,而且还需要增加人员负责安全航行或锚泊瞻望警戒工作。 4.4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4.4.1每艘LNG船的船长应对其各自船舶负责。 4.4.2总负责人可以由LNG船的其中一名船长或者由输送作业服务提供商指定的人员担任。
该总负责人的职责应包括如下方面: a) 确保遵守约定的输送作业程序,并保证每一作业活动满足相关法律的规定。 b》 确保完成所有作业检查表(见附录B至附录F)。
确保完成检查声明和/或船对船输送安全检查表。 d) 检查主防撞垫和辅助防撞垫的安放。 e) 召集双方输送船舶及所有驳运协助船舶的负责人参加输送作业前的协调会。 f) 讨论输送作业期间当时及预报的海洋气象条件。 g) 讨论航行计划并就系泊作业航线、航速达成一致意见。 h) 确认经协商一致的系泊方案。 D 审查并确认现场特定风险预防措施已经实施 D 监督卸载船向输送受载船的移动和操纵。
SY/T7029—2016
k) 确保液态和气态输送软管的安全连接,并与紧急解脱系统(ERS)连接。 1) 确保作业前完成输送软管的吹扫及泄漏测试。 m) 确保紧急关断系统正确连接并已完成测试。 n) 监测货物传输速率和蒸发气管理。 o) 监测操作过程中的水文气象条件。 p) 监测系泊安排。 q) 监测作业过程中的通信状况。 r) 监督受载船舶的系泊助理。 s) 确保货物输送软管已经进行适当的吹扫排空。 t) 监督液态和蒸发气管线的断开。 u) 确定解缆顺序。 v) 监督船舶解缆及分离作业。 w) 如有必要,监督输送辅助船艇进行主防撞垫。辅助防撞垫以及输送设备复位。 x) 完成船对船输送作业报告,包括作业过程中的问题及经验总结,以指导未来的船对船输送
作业。
4.5·安全警戒 4.5.1船对船输送作业开始之前,总负责人和船长均应参加作业协调会议,讨论作业的所有关键因素,包括防撞垫、操纵、系泊、装卸臂/软管连接、货物输送、装卸臂软管断开、离泊和解除防撞垫。作业协调会的目的在于确保参与操作的关键人员能够清晰领会输送作业过程,并就如何进行作业达成一致意见。 4.5.2当船对船输送作业将在海上进行时,航行计划宜参考相关海图及出版的航海文献资料编制。 航行计划宜详述靠泊作业的预计航线、需使用的水域范围、计划锚泊位置、预期的漂移航线、潜在的航行危险,领土边界的位置及禁航区 4.5.3作业过程中所有船舶无论处于在航状态还是锚泊状态,甲板及驾驶台均须处于良好值班状态。 4.6培训
应对船员就计划安排的船对船输送作业涉及的所有方面进行强化培训或让船员熟悉操作要点。 4.7作业中的保安 4.7.1作业过程中需遵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及所有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业船舶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负责本船的保安工作 4.7.27 船对船输送作业开始之前,宜讨论下述保安问题并记录相关决定:
a 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以完成船舶保安声明。 b) 就保安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达成一致意见。
当保安事件发生时应采取的行动,如终止作业并分离作业船舶。 d 当地法规可能要求在船对船输送作业周边设立禁航区。应考虑设定与其他船舶的安全距离,
并且应考虑如果无法保证该安全距离时应采取的措施。
5作业条件和要求
5.1船舶兼容性评估 5.1.1在确定船对船输送作业之前应进行完整的船舶兼容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