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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707-2010 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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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GB/T 9707-2010 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 ICS 71.120;83.200 G 9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9707—2010 代替GB/T9707-2000
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
Rubber internal mixers & plastics internal mixers
2011-10-01实施
2010-09-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数码防伪 GB/T 9707—2010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9707--2000《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 本标准与GB/T9707一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工作环境要求(见4.2); -对第4章“要求”作了必要的修改;增加了适用于啮合型密炼机的范围;
-
增加了多种密炼机规格(见3.1及附录A);取消了对合金硬度的要求(见4.3.6、4.3.7、4.3.8);取消原标准中的安全要求条款,直接引用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安全要求标准; -增加了判定规则(见6.3)。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章单位: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绍兴精诚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平、陈汝祥、杨人、李香兰、彭志深、凌玉荣。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徐银虎、劳光辉、尉方炜、夏向秀、何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9707—1988.GB/T9707-2000。
I GB/T9707—2010
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的规格系列、基本参数、型号、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一对具有定形状的转子,间歌进行混炼或塑炼的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以下简称密炼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 GB/T3766-2001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eqvISO4413:1998)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932一2003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ISO4414:1998,IDT)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2783--2000橡胶塑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039—2002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ISO4406:1999,MOD) GB25433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安全要求(GB25433一2010,EN12013:2000,MOD) HG/T2148 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检测方法 HG/T3120-1998橡胶塑料机械外观通用技术条件 HG/T3228一2001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规格系列、基本参数及型号 3.1规格系列及基本参数
密炼机规格系列及基本参数参见附录A。 3.2型号
密炼机的型号应符合GB/T12783-2000的规定。 4要求
4.1总则
密炼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工作环境要求 4.2.1环境温度:5℃~40℃。 4.2.2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5%。
1 GB/T9707—2010
4.2.3环境海拔高度不大于1000m。
注:以上工作环境要求为常规的条件,如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应单独注明。 4.3技术要求 4.3.1密炼机的压料装置和卸料装置应工作可靠,操作方便灵活,并便于拆卸清理。 4.3.2密炼机应有显示密炼机内部物料温度的装置。 4.3.3规格50L(含50L)以上密炼机,在电气控制系统中,应留有与辅机控制系统联动的接点。 4.3.4规格80L(含80L)以上的密炼机,在工作过程中,不提起压碗的情况下,可向密炼室内加入液态物料。 4.3.5规格45L(含45L)以上密炼机的主传动电动机,应采用IP44及以上防护等级,以便能在有粉尘的环境中正常工作。 4.3.6生产用密炼机转子凸棱及棱侧主要表面应堆焊耐磨硬质合金,采用其他硬化处理时,应不低于堆焊耐磨硬质合金的性能。 4.3.7生产用密炼机的密炼室内表面、卸料门和压碗与物料接触表面,应进行耐磨硬化处理。 4.3.8实验室用密炼机的转子、密炼室、压和卸料门工作表面应具有耐磨、耐腐蚀性,转子凸棱与密炼室内壁表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4.3.9实验室用密炼机凡与物料接触的表面应光滑,便于清理,表面粗糙度Ra≤3.2μm。 4.3.10密炼室、转子、压碗内腔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不得低于工作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30min,并不得渗漏。 4.3.11采用钻孔式加热或冷却的密炼室、卸料门应进行水压试验或加热试验。当进行水压试验时,压力不低于3MPa,持续时间不得少于30min,不得渗漏;当进行加热试验时,炼胶机蒸汽压力为 0.3MPa;炼塑机蒸汽压力为1MPa,持续时间不得少于30min,不得渗漏。 4.3.12整机运转中,卸料门应密封良好,转子端面密封处应采取可靠措施,不应有粉状物料漏出。 4.3.13密炼机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2001的规定,液压系统工作油液污染度等级不得低于 GB/T14039-—2002中规定的19/16级。 4.3.14密炼机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一2003的规定。气动系统使用的压缩空气应是经过除水、 过滤的干燥洁净空气。 4.3.15密炼机冷却(加热)、空气、润滑等各管路系统应连接可靠,管路中杂物应清理干净,管路应畅通,不得渗漏,各润滑点应润滑充分。 4.4空运转要求 4.4.1密炼机空运转时,空运转所消耗的功率不得超过主电动机额定功率的15%。 4.4.2密炼机运转时,转子轴承和减速器轴承的温度不得有骤升现象。空运转时,其温升不得超过20℃。 4.5负荷运转要求
负荷运转时,轴承温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轴承温升要求
单位为摄氏度
部位炼胶机转子轴承炼塑机转子轴承减速机轴承
温升 ≤40 ≤90 ≤40
最高温度极限值
80 120 80
2 GB/T9707—2010
4.6噪声要求
密炼机运转时,在操作者位置的整机噪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密炼机整机噪声要求
规格噪声级/dB(A)
实验室用 ≤80
<160 ≤85
≥160~370
>370 ≤95
≤90
4.7安全要求
密炼机安全要求应符合GB25433的规定。 4.8外观和涂漆要求
密炼机的外观和涂漆质量应分别符合HG/T3120—1998和HG/T3228一2001的规定。 5试验 5.1空运转试验 5.1.1 空运转试验前,应按4.3.13、4.3.14及4.3.15要求进行检查。 5.1.2 空运转试验应在完成整机装配并符合5.1.1要求后进行。 5.1.3 连续空运转试验时间不少于2h。 5.1.4 空运转试验项目按4.4进行。 5.1.5 在空运转试验前,必须用手转动转子两周,不得有异常现象。 5.2负荷运转试验 5.2.11 负荷运转试验应在空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 5.2.2 每台密炼机须经不少于10车料的连续负荷运转试验,试验用胶料块的大小应适宜。 5.2.3 负荷运转试验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
M
a) 参照附录A中表A.1和表A.2的规定检查基本参数; b)按4.5要求进行检查; c)按4.3.1、4.3.12、4.3.15及4.6要求进行检查。 注:负荷运转试验可在用户厂进行。
5.3安全试验
按GB25433检验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安全要求。 5.4试验方法
密炼机的试验方法按HG/T2148进行。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每台密炼机出厂前应按4.4、4.7及4.8进行检查,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6.2型式检验 6.2.1 型式检验的项目内容包括本标准中的各项要求。 6.2.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最少抽试一台; d) 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3 GB/T9707-2010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判定规则
经型式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时,需进行复检,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时,则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7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每台密炼机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产品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及执行标准号; b)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 c) 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d) 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7.2包装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包装运输应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包装箱上应有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b) 制造厂名; c) 出厂编号; d) 外形尺寸; e) 毛重; f) 生产日期。
7.2.2 在产品包装箱的明显位置注明“随机文件在此箱”内容;随机文件应统一装在防水的塑料袋内;随机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d) 备件清单; e) 安装图。
7.3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7.4运输和贮存 7.4.1产品运输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 7.4.2产品的运输应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7.4.3产品应贮放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潮腐蚀,不能在有腐蚀性气(物)体环境中存放,露天存放应有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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