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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035-2015 铜制空气分离设备制造技术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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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jb 1035 分离 空气 设备制造 技术规范 铜制

内容简介

JB/T 1035-2015 铜制空气分离设备制造技术规范 ICS 71.100.20 J 76 备案号:49951—2015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1035-2015 代替 JB/T 1035—2002
铜制空气分离设备制造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manufacturing copper-made air separation plants
2015-04-30 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发布 JB/T 1035—2015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II
3
总则. 材料.
4 5 焊接与钎焊..
6 检验、验收.. 1
产品焊接试件. 8 无损检测 9耐压试验与泄漏试验
气阻试验 11 铭牌及产品质量文件附录A(规范性附录) 铜舒焊工考试规 A.1 总则 A.2 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A.3 考试有效期.. A.4 钎焊方法, A.5 被钎焊材料 A.6 钎料. A.7 钎焊位置 A.8 操作技能考试试件数量、型式及尺寸. A.9 试样数量及试验要求 A.10 操作技能考试, A.11 复试.. A.12 合格证.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铜及铜合金钎焊工艺评定规则 B.1 总则 B.2 被钎焊材料 B.3 钎焊方法 B.4 钎料 B.5 钎料漫流位置 B.6 重要变素与次要变素 B.7 钎焊试件的准备 B.8 钎焊工艺评定的母材, B.9 试件上截取试样的位置 B.10 试验类型, B.11 拉力试验. B.12 剥离试验… B.13 切片试验 B.14 钎焊工艺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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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B/T 1035—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1035—2002《铜制空气分离设备制造技术规范》,与JB/T1035一2002相比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做相应更新及增加。 -涉及压力容器相关内容均按GB150.1~150.4——2011、TSGR0004—2009的要求。 -与铜制压力容器相关的内容均规范性引用JB/T4755—2006。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相关内容按JB/T4730.1~4730.62005的要求。 -产品焊接试板相关内容规范性引用NB/T47016一2011。 删除原标准9.2条。 取消原标准的附录A、C、E,相关内容规范性引用TSG Z6002—2010、NB/T47014—2011、NB/T 47016一2011;“附录B”改为“附录A”;“附录D”改为“附录B”。 新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中适用范围新增“不锈钢材料”。 原标准B.12内容与B.3重复,直接删除B.12全部内容,相应的“B.13”改为“B.12”。 原标准图B.1注3和图B.2注1中删除“且不小于10 mm”。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敏伟、周宽章、何仙来、郑甜华、吴光越、邵斌、苏卫、应汉坡。 本标注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 1035——1967、JB 1035--1979、JB/T 1035——1994、JB/T 1035—2002
II JB/T 1035—2015
铜制空气分离设备制造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分离设备(以下简称空分设备)中采用铜或铜合金材料制造的筛板式精馏塔、直管式冷凝蒸发器、盘管式换热器以及与上述相类似的铜及铜合金设备的制造、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空分设备中采用铜及铜合金材料制造的容器及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0.1~150.4—2011 压力容器 GB/T13306标牌 GB/T 25198 压力容器封头 JB/T4730.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 JB/T473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JB/T4755—2006铜制压力容器 JB/T6896 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 JB/T7260空气分离设备铜焊缝射线照相和质量等级 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6002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3总则
3.1空分设备中满足TSGR0004—2009中1.3规定的压力容器属TSGR0004监察范围。 3.2制造铜制压力容器的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的制造许可证。 3.3压力容器的制造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监察。 3.4铜制空分设备的制造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图样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4材料
4.1制造压力容器用材料应附有材料质量证明书,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4.2材料质量证明书应由材料制造单位出具(原件)或加盖供应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4.3材料标识(包括牌号、规格、炉、批号、生产单位印鉴等)应齐全,并与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致。 4.4用于受压元件的材料,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材质复验:
a)材料质量证明书上未提供实测化学成分、力学性能; b)材料质量证明书上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件不等效”;
1 JB/T 1035—-2015
c)用户要求复验; d)设计图样要求复验; e)制造单位对材质或材料质量证明书有怀疑; f)材料质量证明书的项目内容不全。
4.5制造单位应有储存铜及铜合金材料的防雨、防蚀、防潮的专用场地。 4.6材料用于主要受压元件时在制造过程中应对材料标识进行移植,移植采用书写、刻写或记录的办法。 4.7焊接材料应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并符合相应标准,外包装标识应与质量证明书一致。
5焊接与钎焊
5.1焊工:
担任铜制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之间、受压元件与非受压元件之间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经基础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基础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项目的合格证。焊工考试规则按 TSG Z6002 的规定。 5.2.钎焊工:
担任铜制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之间钎焊工作的钎焊工应经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并取得相应项目的合格
证。钎焊工考试规则见本标准的附录 A。 5.3焊接方法:
铜及铜合金的焊接应采用焊条电弧焊、埋弧焊、钨极或熔化极气体保护焊(氧乙炔焊仅适用于黄铜)及其他经评定合格的焊接方法。 5.4容器受压元件之间的焊接接头分为A、B、C、D四类,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为E类焊接接头,详见GB150.1—2011中4.5.1的规定。 5.5下列各类焊接接头的焊接工艺应按NB/T47014的规定(钎焊评定规则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在产品焊接前实施焊接工艺评定:
a)受压元件焊接接头; b)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接接头; c)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接接头; d)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补焊; e)上述焊接接头的返修焊接接头。
5.6铜制压力容器筒节之间、筒节与封头之间的连接采用钎焊时,则钎焊工艺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经评定合格。 5.74 铜制压力容器受压焊接接头(或钎焊接头)应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及钎焊作业指导书。
6检验、验收
6.14 铜制压力容器封头应符合GB/T25198的规定。 6.21 A、B类焊接接头对口错边量应符合JB/T4755—2006中6.2.3.2的规定。 6.32 焊接接头棱角度应符合JB/T4755-2006中6.2.3.4的规定。 6.4↑ 筒节圆度应符合JB/T4755—2006中6.2.3.10的规定。 6.5 容器壳体直线度应符合JB/T4755一2006中6.2.3.5的规定, 6.6↑ 筒节长度与焊缝间距应符合JB/T4755—2006中6.2.3.6的规定。 6.72 焊接接头表面的形状尺寸及外观要求应符合JB/T4755一2006中6.3.5的规定。 6.8应在容器规定部位打上焊工(或钎焊工)钢印,当铜材厚度小于或等于3mm时,可采用记录或刻写方法标识焊工(或其钎焊工)钢印号, ? JB/T 10352015
f)塔板装配后应保持水平,水平度偏差Y(见图3)不得大于1mm
水平线
水平线
水平线
b) 图3
c)
a)
g)下分馏塔的上端法兰面或连接内筒的支撑面应与筒体中心垂直,在直径方向的垂直度偏差不得
大于法兰面或支撑面与底平面之间距离的1/1000. h)塔体装配后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1000,且总长内不得大于5mm。
6.18冷凝蒸发器检验、验收要求如下:
a)列管的管子长度偏差不得大于2mm。 b)上下管板应平行,孔与孔之间应对准,装管后应使管子乘直管板。 c)管板及插入管板的管子铺锡面或浸锡钎焊应均匀,焊锡不得将管孔堵塞。 d)列管应逐一检查,列管由汀泄漏或堵塞且不便拆除时允许采用焊接(或钎焊)堵塞管孔,被堵
的管孔不得超过管子总数的0.5%。
6.19盘管热交换器检验、验收要求如下:
a)管板及插入管板的管子两端应挂锡,锡层应均匀,焊锡不得将管孔堵塞。 b)管板和集气器应气密,管子中心线应与管板端面垂直。 c)垫条表面应光洁平整,厚度均匀。 d)盘管用管子应经退火,并应避免接头,接头时应采用可靠的焊接(或钎焊)工艺,并能保证强
度和气密性。 e)盘管前管子应根据工艺规定逐根做水压试验,不得有任何泄漏。盘管时每盘完一层,应对管子
按图样要求进行水压试验,不得有任何泄漏,接头处泄漏允许焊补。 f)盘管时不得有压扁、拉伸、刻痕等缺陷,沿盘管方向不得呈现多角形。 g)盘管时应保证轴向和径向间隙均匀,在盘绕长度内盘绕圈数允许增减一圈。 h)盘管如果发现堵塞、泄漏等缺陷又无法修复(补)时,允许采用焊接(或钎焊)方法堵塞管口,
但制造厂必须保证热交换器的换热效果及使用性能。
7产品焊接试件
7.1承压产品是否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由设计图样确定。 7.2产品焊接试件应符合NB/T47016的规定。
8无损检测
8.1铜制压力容器的射线检测应符合JB/T4755—2006中6.5.2的规定。 8.2不属TSGR0004监察范围的其他容器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比例及合格等级由图样确定。 8.3局部检测发现有超标缺陷时,应按JB/T4755-2006中6.5.5.2的规定重复检测。 4 JB/T 1035—2015
8.4容器焊接接头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射线检测时,在工艺上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焊接质量,并对该焊接接头进行100%的渗透检测,结果应符合JB/T4730.5中I级的要求。 8.5分馏塔筒体经轧槽后应对轧槽部位进行100%渗透检测,以无裂纹为合格。 8.6压力容器上被支座、加强板覆盖的焊缝须经100%射线检测。 8.7焊接接头射线检测评定结果,2 mm 以下的应符合 JB/T 7260中 I级的要求,2 mm 以上的应符合 JB/T4730.2中II级的要求。
9 耐压试验与泄漏试验
9.1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所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GB150.4一2011中11.2的规定。 9.2铜制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应符合JB/T4755—2006中4.7的规定,液压试验应符合JB/T 4755—2006 中6.6.4的规定,气压试验应符合JB/T4755一2006中6.6.5的规定 9.3耐压试验以无渗漏、无异常响声、无可见变形为合格。 9.4当图样规定需做泄漏试验时,应符合JB/T4755—2006中6.6.6的规定。
10气阻试验
盘管式热交换器按图样规定的要求在管间进行气体阻力试验。
11铭牌及产品质量文件
11.1应在产品明显部位设置产品铭牌,铭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铭牌内容至少包括:
a)产品型号; b)产品名称; c)主要技术特性; d)出厂编号; e)出厂日期; f)制造厂名。
11.2压力容器的铭牌及出厂产品质量文件应符合TSGR00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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